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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解放初期灵武手工业的发展与合作社的建立

1950年,灵武县解放后的第一年,经过党和政府及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在很短的时间内整治经济秩序,完成土地改革,发动群众开展生产,全县的经济逐渐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的轨道。为了更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党中央提出了“争取在三年内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战略方针。为了使党的方针政策能深入人心,消除广大群众的顾虑,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全县的手工业生产,给予个体手工业者很大的关怀与扶持。同时,县总工会、工商科组织人员深入山川各区,宣传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对工商业实行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使广大手工业者理解了党的政策,消除了顾虑,对发展手工业经济增强了信心。

1952年7月,为了全面协调和促进全县的手工业发展,根据区、县政府的指示精神,成立了灵武县供销合作联合社,下设手工业生产管理股,主管个体手工业生产,帮助手工业户签订加工订货合同,积极扶持手工业者的发展。这种有利的形势,似一股东风吹遍了灵州大地,经过一些手工业者的相互宣传,很多匠人走出家门兴办企业,不少人还写信捎话,让远在甘肃、山西、陕西等地的亲戚来灵武办企业。仅半年时间,全县个体手工业者发展到184户,比1949年增加52户;从业人员278人,比1949年增加96人。在灵武县城乃至崇兴、磁窑堡、新华桥等人口集中的地方,出现了以前很少有的自行车修理、照相、翻砂、刻字、画画等手工业者。面对这样的可喜形势,各区、各部门都在申报、设摊、建房、入户等方面予以倾斜,热忱地为手工业的发展服务,使全县手工业者感到党和人民政府是真心实意地支持人民群众发展生产的。

1953年,根据上海、天津、杭州等地在发展手工业中积累的经验和出现的失误,党中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及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资本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要求全国各地“在发展中求巩固和统筹组织,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合理安排与发展手工业,走组织起来办合作社的道路。经过宣传动员,认真细致地做手工业者的思想工作,这一年全县手工业生产者逐渐消除顾虑,开始组织生产合作小组。全县第一个生产合作小组是赵世明组织的修理合作组,成员有马玉海、马文奎、王明山、王明忠。到1954年,生产合作小组就有5个:张自禄的服装合作组,成员有恩中杰、祝英平、余兴华等;孟生荣的木业合作组,成员有刘双才、张宝玉、钱玉林等;吴海的崇兴铁业组,成员有姚德钧、李成帮等;米兆龙的崇兴木业组,成员有朱万海、唐兴发等;何振帮的石业组,成员有张成杰、王作堂。1955年成立的有5家:李天明的铁业合作组,成员主要有高礼、裴学义、关正民、李云春、张义兴、李玉珍等;刘瑞儒的鞋业合作组,成员有贾成善、郝三柱、冯仁、吴作山、张立瑞、李正芳、李生花、周安全、李从信、徐正帮、林福堂等,这是规模比较大的一个合作组;杨世沫的自行车修理组,成员有窦惠衡、梁克勤;杨兴帮的绱鞋、锥鞋组,成员主要有苏忠孝、张其、秦玉山、杨焕章、李伟、赵天元等;杜林的石料合作组,主要成员有何从山、何宗海、常玉、岳武、石福善、徐文连等。1956年成立的有6家:张正业的麻绳合作组,成员有王生银、杨义、陈连升、魏生金;赵功的理发合作组,成员有王义、张玉林、张玉珍、张正邦、王礼、张玉秀、纪梅等;魏风帅的照相合作组,成员有贾建国;秦厚富的刻章钢笔组,成员有胡明山、王瑞昌;杨生禄的白皮合作组,成员有荀发、杨茂春、蒋发荣等;白玉太的弹棉花合作组,成员有杨大荣。

到了1956年年底,由于时机成熟,县人民政府决定由手工业合作组转为生产合作社。一开始,这些手工业者思想波动很大,顾虑重重。几年来几个人靠艰苦创业、勤俭持家,终于使自己的企业有了一些设备、资金,如今要合并到合作社中,他们在思想上一下子很难接受。面对这种状况,县政府组织干部深入到这些手工业者家中,反复做工作,讲解党的有关政策,终于使这些手工业者解开了思想包袱,积极地投入到合作社的组合中。经过整合,全县由合作小组转为生产合作社的有木业生产合作社、服装生产合作社、石料生产合作社、崇兴木业合作社、修理合作社等7个合作社。参加合作社的人员达到230人。这一年,合作社生产总值达到59万元,实现利润6364元,给国家上交税金57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