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生在中国(下卷):复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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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辛亥年 (12)

《内阁官制》规定:内阁由国务大臣组成,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各部大臣均为国务大臣,其职责为"辅弼皇帝,担任责任";总理大臣为领袖。又另制法制院,作内阁之附属机构,专掌法规编纂。

废止旧内阁、军机处以及会议政务处之后,那些大学士、协办大学士之类的官职仍保留,序次于翰林院,而内阁学士以下的官职则被裁撤了。

内阁之外,增建弼德院,并规定"该院权限与内阁相维系,所关重要,必须同时并设,用备顾问";设正、副院长各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可参与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还为这些"顾问"们规定了甚为鬼祟、奇怪的顾问方式:奏事得以特旨咨询为限,可面奏或奏片,既不用呈递正式的奏折、也不用登官报,弄得跟一群专为皇帝预备的贴心机密参议似的!

将军咨处改为军咨府,为皇帝亲领的总参谋部,设军咨大臣的官职。

将礼部改为典礼院,主持朝廷典礼事务,以掌院大学士、学士以及直学士若干人组成。

新内阁的人事任命如下:庆亲王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大学士那桐、大学士徐世昌俱为内阁协理大臣;梁敦彦为外务大臣,善耆为民政大臣,载泽为度支大臣,唐景崇为学务大臣,荫昌为陆军大臣,载洵为海军大臣,绍昌为司法大臣,溥伦为农工商大臣,盛宣怀为邮传大臣,寿耆为理藩大臣。

--瞧瞧!瞧瞧!这个所谓的"新内阁",有什么是新的?!虽然从表面上看,机构确实变动了一些,制度也变更了一些,过去行政官员与衙门的诸多"请旨"、"上奏"、皇帝"召见"等项事务均改集于内阁,显出了分皇权之势的模样,可是这"新内阁"与皇权的体制关系,仍是对皇帝负责而非对国会负责。在公布的十三名国务大臣中,满族为九人,且奕劻、善耆、载泽、载洵、溥伦、寿耆这六人都出身于爱新觉罗氏的皇族,所以这个违反万国立宪公例的"新内阁"被称为"皇族内阁"或"亲贵内阁"。

这个"皇族内阁"在出台当天,就在全国上下遭到了广大民众的一致痛骂与反对,可是,这番痛骂才刚刚开始,第二天--宣统三年四月初十日(1911年5月9日),清朝廷又颁布了一道更招民众痛骂与反对的谕旨:《清帝宣布铁路干线收回国有谕》。这道谕旨宣布了所谓"铁路国有政策",冠冕堂皇地叫嚣什么"国家必得有纵横四境诸大干路,方足以资行政而握中央之枢纽",而商办铁路"旷时愈久,民累愈深,上下受其害,贻误何堪设想",并无赖地命令"所有宣统三年(1911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赶紧兴筑。除枝路留准商民量力酌行外,其从前批准干路各案,一律取消。"可是,这所谓"铁路国有政策"的实质却是为了替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控制粤汉、川汉铁路提供殖民服务,给清朝廷经手办理的一些无耻官吏,诸如那早已从"盛大贪"跳蹿成了"盛大卖"的盛宣怀之流赚些养婊子杂种的脏钱而已!

这"盛大卖"盛宣怀先是无耻地指示其亲信--邮传部给事中石长信向那五岁的宣统皇帝"小混蛋"溥仪呈递了一道奏折,啰唆了一通所谓"各省商民集股造路公司弊害",说什么得赶快让部臣将全中国的铁路干线定为国有。监国摄政王载沣看了石长信的奏折之后,就谕交部议。于是,盛宣怀赶快复奏折说,"中国幅员广袤,边疆辽远,必有纵横四境诸大干路,方足以利行政而握中枢。从前规画未善,致路政错乱纷歧,不分枝干,不量民力,一纸呈请,辄准商办。乃数载以来,粤则收股及半,造路无多;川则倒帐甚钜,参追无着;湘、鄂则开局多年,徒供坐耗。循是不已,恐旷日弥久,民累愈深,上下交受其害。应请定干路均归国有,枝路任民自为,晓谕人民,宣统三年(1911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应即由国家收回,亟图修筑,悉废以前批准之案,川、湘两省租股并停罢之。"

这"盛大卖"盛宣怀真是振振有词,就仿佛全中国的铁路权不过就是他这老杂种自己的掌中之物似的,想怎么卖就怎么卖!中国民众持续已有的收回铁路权利的运动,远不是一般的商业行为,而是捍卫国家主权、民族尊严、自由经济权益的民众运动。像川汉、粤汉等重要铁路干线的路权是广大民众历尽艰辛抗争,才从外国殖民者手中争回来的!早在光绪二十九年冬天(1903年12月),清朝廷就曾颁布过《铁路简明章程》,从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改变了铁路只准官办或外国人办的荒谬状况。在光绪二十九年至光绪三十三年(1903年至1907年)这五年期间,全中国有十五个省先后创设了十八个铁路公司,其中有十三个是商办,四个是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仅有一个是官办。有的铁路公司的股金是按向民众征地的亩数收取的,与民众的经济权利血肉相关。设立铁路公司与取得筑路权都曾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办理了有关手续。此时,"盛大卖"盛宣怀之流借清朝廷之力将全中国的铁路干线来个所谓的"收归国有",又严重违背了国法,又无耻激怒了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