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三女爱上一男:不婚之城
4294100000010

第10章 夏楚楚篇(上)(2)

到处都是情和爱的回忆,他看着大街上穿红色风衣的女子,就要神经质地拉住人家,明知不可能还是以为看到了她 ;他坐在图书馆里,看见梳长马尾的女生就以为是她;他走在学生食堂里,听到咯咯的笑声就回头,还是以为是她。

是她是她是她,到处都是她!

她已经无所不在,充斥于他生活的每一个片段,每一个想法,甚至每一次呼吸中。

他第一次惊奇地发现,相处了八年,原来,他最爱她的时候竟然是失去她的这些时间。

他托人打听她的消息,一年、两年、三年……整整四年。

后来,他回到了那个伤心的城市,好几次都去偷偷地看她,她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嫁了爱她的人。

可是,他也不清楚,为什么上天总是欺负她,她总是转角便遇上山。

她的弟弟突然得了奇怪的病,要花很多的钱,她的婚姻也出现了危机,她的工作也危在旦夕。

他实在不能坐视不理,四处奔走,以极大的代价筹集了一笔资金,以另一个朋友的名义借给了她。

这一切,她当然不知情。

“你知道吗?我现在每天下午都去看她,是隔着很远很远的距离,她正在这个城市的医院里陪弟弟治病。”他的故事讲完了,他一直语气平静,表情波澜不惊。

这真是本世纪最美丽的童话,竟然真有人视爱情为生命的第一要义,夏楚楚无限感慨。

至少,她不相信在K城会有。

这个地球的某个角落,爱情仍然有它的信徒,但绝对不是现实功利的K城。

二十一世纪的K城,人人都是都会信徒,在现实生活的摸爬滚打中,多多少少悟得了关于爱情的几道方程式。

比如,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性价比的事情;爱情是奢侈品,只有衣食无忧的人才有资格来搞;这个世界上最不可靠的几样东西中,爱情就是一样。

一切大概都是因为生存的难,做人的难,向上爬的难。

时至今日,爱情在那个大都会城市中,简直等同于一种理想,因为理想的特性就是远离现实。

可是,人们都有意忽略了一个事实,理想才是最最合乎人内心意愿的事情。只是,追求理想太需要付出努力,太需要勇气,所以,人们就干脆鄙视和嘲笑理想。

“哎,你这个人太理想化了。”人们常常这样说,言外之意即是这个人太天真,太不懂人世艰辛险恶,太不成熟,太不会打算,太不懂得用最小的力气获取至大的好处。

但是,若以金钱和功名为理想就不同了,因为会给个人带来现实的好处,而要以爱情为理想,就又是一种不合时宜了,因为,真正的爱情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讲的是义无反顾的付出,这和这个以“现实”为特质、以算计为具体特征的时代是对立的。

“多么不合时宜的男人!”夏楚楚又是震惊又是感动。

她原本期待听的是一个始乱终弃的故事,或者是细节战胜爱情的故事,却万万没有想到,她听到的是一个爱情信仰的故事。

她想劝“不懂事”的他:“放下吧,过去的就过去了,怎么这么不晓得量入为出?现在那个人无论是走运的还是潦倒的,和你有什么关系?”

可是,她说不出来。

她又想说:“过去的就过去吧,人生贵在满足自己,而不是为别人活,否则,那么累又不一定有收获,多么不划算。”

但是,她刚想张嘴,抬起头来遇上了他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睛,就不能发声了。

也许,他和她不同,确切地说,是和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不同。

大部分人都是俗人,都晓得如何计算得失,让自己好过,可这个人不同,夏楚楚想。

她还想说:“这个世界有谁没谁地球都是照样转动,也都能照样活下去,缺少的只是时间。时间是一切的疗药,最终会把一切事情的痕迹淡化。”

在江湖上行走的人都懂这些硬道理,运用得很好,但可能不适用于他,她想。

她一边进行这些心理活动,一边想要找出合适的语言延续这场对话,而他则一直侧身看着窗外,眼眸深邃,情意幽幽,表情忧伤,一刹那间,夏楚楚以为她看见了传说中的情圣。

他一定是想起了深爱的人,否则不会有那么温柔的表情,夏楚楚想。

可是,紧接着,莫名其妙地,夏楚楚就感到一阵恼火:这个情圣!这个自以为是的情圣!凭什么你可以不理普遍流行的智慧而遗世独立!凭什么你可以尽情地爱一个不能爱的人!凭什么你敢坚持在这个时代已经沦为奢侈品的爱情!你以为你是英国皇室成员?你以为你是大都会巨富?你以为你是上帝?你都不是!既然不是,为什么不活得现实一点,为什么不融入这个时代,为什么不好好保护自尊心,为什么不学会计算盈利和负债学会生存的现实智慧?

你看看,大街上有多少人不是一脸精明,内心空虚?不错,他们都需要满意的情感,可是,得到一些总是要放弃一些,两相权衡,总是那些看不见的东西要做出让步。二十一世纪,谁都明白这个道理,连她这样的千金小姐都懂,你凭什么可以不懂?

突然一口气不知从哪里跑出来,夏楚楚真想好好地给这个陌生人上一堂都会生存课!

这个想法在脑中一过,她就溃败下来了。

说到底,聪明如她,懂得反省自己。她心头的这个想法让她突然看清楚了一个事实:她其实是在嫉妒他。

嫉妒他什么呢?这个世界还有她夏楚楚没有的东西?

她嫉妒他能有勇气守护爱情,嫉妒他能如此无保留地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多么稀有的情操,尤其是,他是一个在都会场中生长、发芽、过身的人。

3

人人心底都有一个监狱,里面住着一个绝世的公主或者王子。

每个人爱情观的养成都是基于生活上的际遇和经验。方式也许各不相同,但殊途同归。

夏楚楚也不例外。

二十一岁那一年,夏楚楚在美国留学。

暑假来临,她和同学跑去夏威夷做短期旅行。

那是怎样明媚的风光啊,日月星云变幻出五彩风光,美丽的威尔基海滩阳伞如花。花之音,海之韵,蕉林椰树轻吟低唱,年轻的心飘啊飘,多么多么想谈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于是,在夏威夷沙滩音乐节的狂欢声中,惊鸿一瞥,夏楚楚看见一个穿白衬衫、笑容明媚的男孩子,从此不能忘怀。

她在斯坦福读商科,男孩在纽约大学读音乐系。

男孩是第二代的华人,家在夏威夷,出生于音乐世家,性格纯朴乐观,身上散发的那种清新闲适感让夏楚楚迷恋得一塌糊涂。

那个年龄,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年龄,每个人仿佛生来就是在等待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夏楚楚当下作出决定:追。

那么确定的感觉,没有犹疑,没有余地,她非常肯定,那就是爱情。

可是,男孩刚刚走出一场失恋,不想在短期内陷入爱河。

夏楚楚想都没有想,就承诺:没有关系,我可以等。

她还太年轻,不晓得“等”这个字有多么地令人痛心疾首。

她等啊等啊,从夏天等到了秋天,从秋天等到了冬天。她每天去找男孩,陪他聊天,陪他吃饭,陪他一起听音乐,总之,只要他喜欢,她就喜欢。

她甚至为了他开始节食。其实,她原本不胖,只因为,有一次,他说,他喜欢的一位女歌手体重80多斤,眼睛大大,好似精灵。

她再也不喜欢留长指甲,穿黑丝袜,染各色头发,因为他喜欢一切自然的东西。

要她一个都会信徒去迎合他一个自然信徒,还真是需要付出极大的意志力。可是,她以千金小姐之身,竟然做到了。

爱情真是伟大,她甚至为自己的牺牲和奉献精神而感动。

终于,在下一个秋天来临时,在夏威夷的农民伯伯收获玉米时,夏楚楚接到了来自男孩的第一束红玫瑰,她收获了他的爱情。

付出后的收获才知有多么珍贵,夏楚楚幸福地流了一地的眼泪,紧紧抱着瘦弱高大的白衫男孩山盟海誓:从现在起,你的身上要打上我的标签,你就是我的,谁都不能多看一眼,多想一分钟,多说一句话,多摸一下。

这就是夏楚楚最初的爱情,那么绝对,那么黑是黑,白是白,没有一丝杂质,是存在于真空里,注定了不能有长的寿命。

两年后,他们都毕业了,父亲要求夏楚楚回国参与生意,那原本也是她一直的想法。但是现在,夏楚楚犹豫了,她的爱人在这里,她能走吗?

于是她跑去问他,你能不能跟我回K城?如果名不正言不顺,我们就结婚。

他沉默了,最终说的是:夏威夷才是我的家。

她一下子自云端跌入地狱。

如果爱我,为什么连这么点牺牲都不能有?温莎公爵可以为爱人舍弃江山,我只是要求你和我去另一个城市生活,夏楚楚伤心地想,你爱我,给你个机会证明,为什么不去证明?

她的眼泪在一夜间流干,做出的决定让人大吃一惊,她对男孩说:如果你不能证明我们之间的爱情,那么,能不能由我来证明?

虎父无犬子,这是她这个人的强悍之处。

她真的愿意去以身试法,去证明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这回事。只要他开口,只要她能自他的嘴里听到两个字:留下。

可是,他始终什么也没有说。

他连一个让她表现和证明的机会都不给。

于是,她灰心地走掉了,飞机起飞的那一刻,她就对自己说:再也不回来了,再也不要看到这个让人绝望的城市,再也相信什么狗屁的爱情。

果然,她再也没有回去过。

回国后,究竟用了多久的时间疗伤?她只觉得那是一个无比漫长和折磨的过程,漫长得足够恐龙出生又灭亡,痛苦得让人每每有立刻死掉的想法。

很多年后,她终于明白,其实,错的是她,是她高估了爱情本身。

怎么能要求一个“绝对”呢?多少人都是分分合合了那么多年才修成了正果。他们在开始,岂不也是抱着一个“绝对”的念头?

“绝对”本来是反人性的,因为人性是懦弱的,而做到“绝对”需要强大的信念与勇气,这些品质,人类在面对其他的事情上也许有,但在面对虚无缥缈的爱情时,大部分人都要溃败下来。

明白了这个道理后,从此她把爱情这回事看淡,学会收放自如、量入为出、自我保护,终于领悟了大都会的恋爱精髓。

她得道了。

不是她天生慧根,学习能力超强,实在是经历的馈赠。

不仅如此,以此类推,她还学会了另一种世故。这是一个讲求“双赢”的时代,在对待爱情上,这个原则依然适用。爱情应该是免费的,双方都感到身心愉悦,那就开始,如果不是,那就SAY BYE。

这是大都会流行的爱情哲学,实用且不拖泥带水。

夏楚楚已经很久没有追忆往昔的习惯,她年轻、聪明、骄傲,整个世界都在欢迎她,都在向她俯首称臣,怎么能有时间感慨过往?今天的反常,应该归功于天气。

一时间,两个伤心的人默默相对,各自陷入回忆,不胜唏嘘。

对着陌生人倾诉,对着亲近的人伪装,这个时代,似乎人人都这样。

不知过了多久,他站了起来,温和地说:“非常感谢你能听我倾诉,现在我要去看她了。”

夏楚楚自思绪中微微惊醒,缓缓起立送别。

夏楚楚伸出手,没有说“再见”,说的是“祝你好运”。

雨已经小了很多,陌生男子修长的身影在雨中渐渐模糊,看起来孤独而坚定。夏楚楚鼻梁一酸,差点要落泪了。

这是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呢?

那个南征北战、刀枪不入的潇洒能干的女子竟然会如此矫情?

那个下午,夏楚楚坐在温暖的咖啡小馆里,喝了很多杯咖啡,她已经很久不曾有回忆的习惯,可是,一个陌生人无端地挑起了她内心那根脆弱的弦,她像一个八十岁的老人一样回顾了自己的人生。

她感觉到了忧伤。

不能说有什么不满意的,有钱、有貌、有才,可是,为何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

她找不出答案,直至头开始发疼,才沉沉地坠入了梦乡。

但是,能不能找到答案并不会影响她的生活轨迹。

第二天,当她坐在巴黎飞往K城的飞机上看着一份本地的财经杂志时,她已经完全忘记了昨天见过的人和事,只是太阳穴开始隐隐发疼时,她追溯原因才想起了昨天那个像黑郁金香一样忧郁的男子,然而,时间仅仅是几秒钟。

谁会记得不相干的人呢?记忆也是有容量的。

4

夏楚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她竟然又看见了他。

说好的,只做陌生人,这怎么可以?

那一天,她和周云长在一家会所里喝咖啡。

那天的咖啡真的很难喝,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夏楚楚心绪烦乱,胸口有无名的烦躁。周云长讲了很多笑话,可是,她竟然连他的笑话也一起厌恶了起来。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她试图调整情绪,抬起头,透过窗户看外面的阳光。

转身间,一个身影不期然映入眼帘,她惊得嘴巴张得老大。

陌生人?那个雨天里向她倾诉过的陌生人。

他怎么会回到K城?夏楚楚惊诧地看着他。

不是说,以后会定居法国吗?

只见他谈笑风生,神态儒雅,举止风流倜傥,形容英俊潇洒,那一日的忧伤表情完全无影可循。

复原得真快,时间果然是最好的良药,谁没有谁会活不下去?请不要过高地估量别人,贬低自己,夏楚楚这样想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拉,露出一丝讽刺的笑。

此时此刻,坐在那个陌生人对面的梁之业就是个现成例子。

梁之业号称K城四少之一。

他是本城梁氏投资公司董事长的二少爷。

无疑,以大都会的标准衡量,这梁之业也是一等一的人才,多金、有风度、有内涵,且好看。

一个男人的身家太影响其风采举止修养甚至长相了,平心而论,世人都指责女人嫌贫爱富,有时候,女人并不单是爱上了有钱男人的身价,实在也是有钱男人风采更加出色、见识更加广泛、行为更加流畅,因而更能营造出好的感觉来。

梁之业的好看是世俗的,热闹的,与周围的这个世界协调得恰到好处的,而坐在他对面的男子,则气质清逸、眼神炯亮、温文尔雅。

这两个形容气质迥异的人竟然相谈甚欢,夏楚楚一阵好奇。

人生何处不相逢。

况且,这梁之业和她本人还有着另一种关联。

一切源于一次慈善酒会上的相逢。

她本来讨厌参加应酬场面,但是父亲不在国内,打了长途电话交代她代为出席,因为公司也有捐赠。她只得应允。

那天,她确实赚足了风头。

她以一身白色丝质晚礼服出场,头发编成粗黑的大辫子,在辫尾处用了一颗耀眼的珍珠做配饰,她的长相原本有几分小巧玲珑,配上这样的装扮后,整个人简单大方、超尘脱俗,有几分秀气,还有几分高贵。

一出场,便似有一团艳光照亮全场,全场的男士都为之惊艳。

梁之业就是场中惊艳的男人之一。

而夏楚楚本人呢,脸上一直有宠辱不惊的笑容,似乎对一切都已经习以为常,这份从容更是让她魅力四射,大气雍容。早已经有相识的人蜂拥到她身边,跟她侃侃而谈,时而细语,时而欢笑。夏楚楚这么明目张胆地就把全场的风华包揽一身了。

整个晚上,像以往的任何一个宴会一样,夏楚楚的周围都洋溢着热闹和殷勤的气氛,她翩翩起舞,从一个人的手上转换到另一个人的手上,男士们纷纷涌上,绝不放过任何机会让她喘息,她转啊转啊,灿烂的笑容配上发辫上那颗光芒四射的珍珠,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光晕来,照亮了所有人的眼睛,照得男士们个个心动不已,跃跃欲试,女士们个个内里似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涌上心头。

然而,曲终人散的午夜时分,她却一个人站在酒店的门口等车。

那个时候,她单身。

那些仰慕她的人们现在一个个手里拉着自己的另一半坐在轿车里,驶往一个确切的地方。她已经习惯这样的落差。

她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来,夜风凛冽,她抱紧双臂,人们没有注意到,人前光彩照人的她,竟然也会有这样落寞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