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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企业涉外经营该注意什么问题(1)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涌入中国,同时,众多中国企业也纷纷走出了国门,国内企业与国际之间竞争日趋激烈。与著名跨国企业诺基亚、通用电气等相比,国内企业不论在管理理念、经营方式,还是企业文化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全面借鉴并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同样是国内企业的当务之急。

企业涉外经营的现状和经理人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都迫切要求有能实际给予指导的法律丛书,在帮助企业解决管理方面实际问题的同时,又能促进经理人职业素养的不断提升,继而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激烈竞争的职业化与专业化高度融合的经理人团队,使企业在涉外经营中处于有利地位。

1.企业如何应对国际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问题】中国大多数出口产品都受到其他国家在技术性规章和规范、包装和标签要求、检验和检疫规定、环保等方面设置的限制。请问:企业如何应对国际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解答】技术壁垒已成为阻碍中国出口贸易发展的首要非关税壁垒。针对目前中国出口企业已存在的问题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方向,在应对国际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企业应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应对。

(1)高度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努力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走“科技兴贸”战略,为质量管理国际接轨打好基础,积极申请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总结经验教训,加大研究力度。要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对外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限制的经验与教训,根据市场和产品特点来寻求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3)多方收集信息,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进出口商品情况进行监控。

(4)关注行业的国际标准和行业内先进企业标准的动态,并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本企业的标准,在利用标准争夺市场的国际贸易战中不至处于被动地位。随时注意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态,积极与驻外使领馆经商处联系,获取一手资料,研究相关对策。

(5)建议政府加大法规标准的制定力度,将技术规范纳入法规。企业要根据实际的需要和现实要求,在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诸方面适时建议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制定和实施对国外相关技术产品有一定决对性,抑制性和限制性的有关法律、技术标准和检验制度,把未达到技术标准的产品拒于国门之外。

(6)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使国际标准尽量反映中国企业的意见和要求,特别是争取把具有中国国情特点的文化、传统工艺品、名品等纳入国际标准;将中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成果及重大的技术变化及时转为技术标准,并推荐制定为国际标准,在国际贸易中采用,使其得到更大的发展。

(7)提高环保水平,树立绿色营销观念。要树立环境竞争意识,以绿色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要方面。要积极申请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取得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8)利用EDI和电子商务等构筑新的信息技术壁垒,积极建立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

(9)加强培训工作,聘请国外高层次经贸和技术专家,引进国外智力,就经贸规则、技术含量标准、企业产品认证、贸易和技术壁垒、环保壁垒等问题举办专题培训和研讨会,培训企业管理人员。

(10)灵活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有关条款保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和民族产业利益。

2.企业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

【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贸易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传统的关税、非关税壁垒等贸易保护手段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和弱化,贸易保护主义者不得不寻求新的贸易保护手段来实施其贸易保护战略。绿色壁垒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较高的隐蔽性和保护的有效性等特征,为贸易保护主义所采纳,已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壁垒之一。请问:企业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

【解答】绿色壁垒在较短的时间内得以迅猛发展,对国际贸易及中国的外贸出口已经产生很大冲击,大多数国家已经对此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对于经济基础落后、环保形势严峻的中国而言,此问题更具紧迫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企业在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方面主要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首先要主动更新观念,提高认识,迎接挑战。更须充分认识到发展绿色产品已成为今后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增强产品竞争力,打破绿色壁垒的方向。企业应建议政府支持绿色产品生产经营,为绿色产品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政策等全方位的支持,形成自觉为绿色产品服务的新观念。

(2)加强研究,积极应对

要加强环境教育及对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建立相应研究机构,尽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绿色壁垒的应对体系。

(3)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绿色产品科技含量

要与政府形成共识,推动绿色技术的创新与扩散,大力发展中国的绿色产业,这是中国可持续发展与应对国外绿色壁垒的最终落脚点。面对绿色壁垒的存在和21世纪人类对农产品的新要求,技术创新显得至关重要。要重点加强现代生物技术、生态技术、在产品生产应用方面的技术创新。

(4)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构建绿色产品运作新机制

构建富有活力、高效、顺畅的新体制。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绿色农产品管理监督的专门机构,构建职责明确、上下通畅、管理有效,切实服务的管理新机制;有计划、有组织、分区域建立一批绿色产品专业化批发市场和绿色产品连锁店,培育一批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专门性绿色产品龙头企业,尽快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龙头企业+专业化批发市场(连锁店)+专业化生产经营者”等多种形式的绿色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一体化的营销新体制;建立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积极投身绿色产品高新技术和实用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企业竞争力。

(5)积极发展绿色产品贸易的扶持机制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设立一定的基金用于支持绿色产品经营贸易企业的发展;给予一定的金融支持和保险支持,包括低息贷款、降低贷款门槛、延长贷款期限、贷款担保等。

(6)大力推进绿色产品标准化和认证制度

相关标准和认证制度要与国际接轨,为绿色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加强管理,确保绿色农产品质量。建议政府加强对绿色农产品认证中的监督管理,确保认证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防止弄虚作假,损害绿色认证信誉。

(7)积极配合政府参与有关绿色壁垒的国际谈判

积极配合政府参与有关环境与贸易的活动,参与有关的国际谈判,在促进完善有关国际条约的同时应使发展中国家得到更多优惠,并应充分利用有关国际公约关于发展中国家特殊情况的规定,促进企业出口贸易发展,同时应认真总结和吸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在此方面的经验教训,以弥补中国相关方面的不足。

中国企业只有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中国的外贸出口才有扎实的国内基础,才能减轻并消除绿色壁垒对中国的负面影响并充分利用其给我们带来的机遇,最终促进企业自身及国家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3.企业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进口数量限制?

【问题】近年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许多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出口逐年增长,在东道国的进口中所占比重愈来愈大,不断增长,已经占有了相当规模的市场份额。但是国际贸易过程中,进口国屡屡对我国产品采用进口数量限制,阻碍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发展。请问:企业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进口数量限制?

【解答】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可避免,并且会越来越频繁。与其被动地等待别人出牌,不如主动掌握游戏规则,提高应变力,增强竞争性。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中进口数量限制,除积极支持政府进行双边或者多边的斡旋和磋商直至采取报复措施之外,可以主要从以下方面作好工作。

(1)积极实施以质取胜的战略

企业确定外销战略时,应选择那些已经在西方国家市场销售或质量过关的产品,切不可将质量没有把握的产品拿来推销。产品一旦打开销路,质量要稳定,产品出厂时要有严格的质检制度。产品售出后,要有保修,并负责提供零配件和售后服务。

(2)调整产业结构,防止无序竞争

出口企业的出口产品生产应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及保持生产优势地位的需要,控制适度的生产规模。要进一步改良技术,引进新工艺,提高质量。在控制生产规模的同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有竞争优势产品的开发力度,解决目前出口品种单一化和初级化的问题。同时,加强行业协会在协调、维护出口秩序方面的作用,促进生产和出口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3)建立出口产品生产和出口预警机制

出口企业应当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和出口商会,配合政府建立有效的进出口信息情报系统,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对进口国的政治、经济形势作贴切分析,在必要的时候发出警报,提供给处于信息末端的生产企业,以避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在出现出口数量激增,或者出口价格急降的情况时,能够及时做好预警,主动控制出口数量,提高出口报价,防患于未然,防止进口国启动进口限制措施。

(4)建立代理制或依靠经销商,做好进口国国内工作

为了更有效地宣传、推销中国产品,尽快打开国外市场,中国有关出口企业应建立代理或寻找合适的经销商。在指定代理时要选择不经营第三国同类产品的代理。要看这家公司的资信、活动能力,能否有效地、认真地为你推销产品等等。建立代理或经销商,充分利用对方的优势和经验,利用对方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是打开中国出口产品的最佳方法之一。同时,在出现进口国进口限制时,可以充分发挥进口商和经销商的作用,做好进口国国内的说服工作,使进口国政府综合考虑贸易关系和生产者、进口商和消费者的利益,主动取消对中国的进口产品的进口限制。

(5)推行市场多元化,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推行市场多元化,转变经营模式,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国内出口企业生产得以迅猛发展,主要依赖出口带动。但是出口企业的销售市场,主要集中在一两个国家,市场构成还比较单一,一旦进口国采取进口限制措施,出口受阻,就没有其他的渠道分散可能的销售风险。因此,应扩大开放体系,从国际市场选择上,由周边国家和局部地区向全球扩展,逐步提高国际经营的比重。

4.国际服务贸易中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四种方式在法律上有哪些主要区别?

【问题】很多人对国际服务贸易中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概念不清,致使产生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请问:国际服务贸易中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四种方式在法律上有哪些主要区别?

【解答】要区别国际服务贸易中跨境交易、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四种方式在法律上的不同,必须先了解WTO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1994年4月签订的GATS对服务贸易作了如下定义:

(1)在一成员领土内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

(2)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性定义,被各国普遍接受。GATS所规定的国际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有四种:

(1)跨境交易: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即在一方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为后者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这四种方式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第一,跨境交易是一种分离式服务。它是指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国与国之间不需要移动而实现的服务。运输服务是跨境交付的典型例子。如民用航空运输服务,一家航空公司可以为另一国家的居民提供服务,但并不需要将这家航空公司搬到国外去,也不必要求顾客到这家航空公司所在国去接受服务。第二,境外消费是一种提供者所在地的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国内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消费者跨国界接受服务。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境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国际旅游、教育、医疗就属于境外消费。第三,商业存在是一种需要者所在地的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转移后产生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的提供者需要与服务使用者在地理上毗邻、接近。银行、金融、保险服务是商业存在的典型代表。第四,自然人流动是一种流动的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相互移动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务,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并利用分支机构向第三国的居民或企业提供服务。

这种区别方法以“移动”作为划分国际服务贸易类型的核心,其本质涉及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不同国家间的移动问题。这种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往往涉及各国国内立法或地区性法律的限制,并涉及在需求者所在国的开业权问题。因此,了解国际服务贸易中跨境交易、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四种方式在法律上的主要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5.企业如何在技术出口中保护自己的商标权?

【问题】企业作为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享有专有权,需防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许可而在贸易活动中,在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以免造成混淆。特别是在参与国际经济交往中,不仅在商品出口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而且在技术出口中也要提高自己关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意识,维护自己产品或服务商标不受他人侵犯。请问:企业应如何在技术出口中保护自己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