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狂妃太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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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卷土重来

以前孔南飞不喜欢那些二手男,最多麻烦一点,问题就解决了。现在这孔南飞遇上韩贤王,他是皇权至上独断专行的主,这种人喜欢我得不到就毁了你,或者你就算死也要冥婚嫁给我。这种问题,就很不好解决了。单一思路肯定不行。

内侍忙殷勤体贴的来服侍,内侍也一个个长的漂亮、英俊,十分养眼。

这是催生腐败的腐殖土,孔南飞横他们一眼,我自己来。自己动手,有种掌握主动权的感觉。

不过无比复杂的头面首饰,真是个问题,孔南飞决定将头发铰了。

彼孔南飞发质也不错,长发黑亮柔顺,飘柔之星似的。这么好的一把头发,铰到腰部,拿丝巾随意一绑,比那些叮里咣当金钗珠翠更自然温婉。干活嫌木乱了,一大把都绑起来,方便又清爽。下了班去happy,用丝巾将整个头都裹了,跟船长Jack似的,一下子就酷了。

丝巾绑头发,花样繁多,随着丝巾颜色款式不同,更是变化万千,女生一定要学会哦。

但这里没丝巾,也没见到见到,孔南飞决定将这个计划押后。

内侍手也很巧,一会儿将她打扮成一个古典矜贵乖乖妹,经典王妃款。

不过,这样的女生,忽然用一条印着骷髅头的丝巾将头裹上,哇咔咔!绝对迷倒一片!

Or,用粉色豹纹丝巾在头上绑一个兔耳朵,融合乖乖兔和狂野豹的品味,这么混搭,貌似只有性格本就混搭的奇人妃美人能演绎出超凡味道,party上通常都要迷倒一片。

可惜出手通常只有二手男,啊啊啊!

当然专门的头巾更是花样繁多,用途广泛;魔术头巾,谁都要备几条哦。

孔南飞决定了,那么前卫的打扮,一定会让很多人感冒,禽流感,然后放过我,哈哈!

这未尝不是一个办法,对吧。

内官来说,孔夫人和孔侍读来了,正拜见皇太后。

孔南飞身体没问题,脑子左边没问题,右边有点问题;皇太后还是让她跟孔夫人回家算了。

皇太后太疼爱幺儿,既然定下孔南飞,她要从小培养,将孔南飞打造成天下第一贤妻良母。

孔南飞却被推入水,人是活过来了,但脑子出了问题。可能皇太后觉得让她回去修养一阵,慢慢的就好了。毕竟宫里情况复杂、压力大,估计没有自己亲妈身边养病好。也可能这事儿知道的人不少,还将孔南飞留宫里,容易让外界误会,孔南飞病的有多重,没事惹风波。

再则说,孔大学士和孔侍读身份只能算中上,孔南飞身份也有限,在宫里呆一呆也就该回去了。

或许皇太后还以为,儿女婚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一个小女孩说了顶什么用?

谁知道皇太后怎么想的,人家是皇太后;总之回去了,孔南飞比较高兴。

宫里这地方,扑腾的好还好,扑腾的不好,捅个篓子,惹皇太后不高兴了,谁知道啥结局。昨儿韩贤王不还站一旁保驾么?

明明白白干干脆脆装疯也是不合适的,孔南飞被“被疯子”吓的有点狠。就算没人将她送到疯人院,可大家都当你疯子、不拿你话当回事,就算皇帝也当不下去。

所以她回到家,做长远打算,不信三年时间做不成这个退婚项目。

孔夫人是个非常温柔贤德的家庭妇女,十分疼爱幺女孔南飞;就算此孔南飞非彼孔南飞,孔南飞还是很容易能将她当做母亲对待。尤其,孔夫人长的不错,还知书达理,是个好妈妈。

有了个这么好的妈妈,孔南飞的旅居生活过的很不错。

孔家世代书香,沿袭至今已经三十多代,中间或有穷困的,或有衰败的,但都顽强的延续了下来。孔家大儒辈出,号称天下士人第一家。

孔南飞父亲孔秋丹是孔家三十三代嫡系,如今做了崇文馆大学士,家里不仅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状况家庭条件也不错。一个中产阶级中富还安的家庭,很适宜人居。

孔家老家在孔城,一个家半座城。京中孔家主要就孔秋丹也就是孔南飞一家。

孔秋丹有一妻两妾三子五女。

孔夫人叫孟淑雯。孟家也是一个二十多代的书香门第,孔孟两家通婚,早已有之。据说孔孟两家有个习俗,若是两人年龄差不多,不以兄弟相称,而是孟姓管孔姓叫叔,表示尊崇。

孔大学士两个侍妾南氏、龚氏都奉孔夫人为主,虽然年轻漂亮,但很守规矩,很孔家风格。

孔侍读孔虚桐是孔南飞大哥,二十三岁,已婚,有一子一女,据说有希望成为皇太子宠臣。孔大奶奶也姓孟,确实来自孟家,但和孟淑雯相隔五代以上,属于本家。

孔南飞二哥孔虚云,十七岁,崇文馆学生。

孔南飞三弟孔虚筑,八岁,南氏庶出。

孔南飞大姐孔佳琳,二十二岁,出嫁多年,育有两子。

孔南飞二姐孔静娴,十五岁,待字闺中。

孔南飞四妹五妹都是庶出。

孔家孩子不论嫡庶男女,从三岁开始一律读书识字;男孩加箭术与剑术,长大了都是英俊帅哥;女孩加针线女工,一个个都是小淑女未来贤妻。

这么好的家庭氛围,孔南飞给自己放了个假,歇了三个月。

哎呀,以前工作真是太忙了,常忙的昏天黑地;好容易休息一回,休息够了,准备动手。

孔夫人院内正厅,妾室孩子省安后去读书玩耍,孔南飞留了下来。

孔夫人伸手让宝贝女儿坐在身旁,搂着她,很疼爱她。

孔南飞靠在她怀里,亲昵了一阵,噗……孔夫人也人精,她不开口孔夫人也不开口,不过这气氛也挺温馨的。

感觉差不多了,做好准备,孔南飞说道:“天天呆家里,没意思,我要出去玩。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先将京城逛熟了,再去逛天下,做个旅行家。”

说实话,“旅行家”是她的梦,比男人这种生物有意思多了。走遍天下,看山看水看风看云,听鸣沙山的召唤,听遥远遗落文明在罗布泊讲述当年荣耀;嗅着阿尔卑斯山白雪的馨香,嗅着五大湖的波浪;潜到海底去抱一个老大的蚌,注意不要被它夹到哦,运气不好会被夹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