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先明确声明:我没有不请自来,而是我老乡就在隔壁班,她千邀万请我来当陪衬给她壮胆。
“娟席,你怎么才来阿!”老乡含羞带怯的埋怨。
“对不起,我有点事迟到了。”
“你怎么穿成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今晚的性质,你存心要我难看吗?”
“没关系了,我今晚又不是主角,而且绿叶越平凡才能衬托出花朵的娇艳,你没见过伴娘比新娘出风头吧。”我都不在意她叫什么叫,我喜欢当绿叶不行吗?
“好像很有道理。”当然有道理了,最少我一心为群众,最少我没有老乡见老乡背后一支枪。
“好了,正事要紧,你看见他了吗?就是那些花痴中间的那个男生,你去帮我搭桥,成功了我再过去。”老乡理所当然的指着一个男生对我下指示。
什么?我除了当陪衬还要替别人做嫁衣裳?我什么时候便宜降级成这种身份了。
“快点去,事成请你吃大餐。”
坚决不为五斗米折腰,我有这么容易指使,我有这么廉价?
“再加一顿肯德鸡。”
虽然不应该吃嗟来之食,但不吃白不吃,何必与大餐、肯德鸡过不去呢?而且我只负责搭桥又没说一定要速配成功,这不算误人子弟吧,所以不做白不做。
“行,我只负责搭桥其余我可不管。”“娟席,话不能这样说,俗话说的好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胆小怯弱天生害羞,你就帮帮我吧。”
还胆小怯弱天生害羞呢?我就不怯弱不害羞吗?你不想当出头鸟我就应该当探头鸟吗?如果那男的不给我面子,说我不是他喜欢的类,那我不是成了代替羔羊成为千古笑柄。
“娟席,求求你啦,帮我搭搭线,然后我再过去和你们一起聊天,这样一定神不知鬼不觉,我也不会表现的太露骨不太矜持,你就帮帮我,只要让我成功接近他,好处少不了你。”真够娇声娇气的,害我鸡皮疙瘩全身倒立。
“好吧,仅次一次下不为例。”舍身取义,我就将生死置之渡外帮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