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世界大师思想盛宴:罗素论人类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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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理想的素质(1)

近代的文明国家,都承认教育是必要的,可是这个论题,仍常常是那些判断足以服人心的人们争论的题目。反对教育的人说,教育不能达到其理想的目的,因此反对教育。所以在考查这些人的意见以前,我们应该决定我们希望教育达到的究竟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向来意见极为分歧,因为关于人类幸福的概念,也有种种的解释。不过有一个性质上的大差别,较诸其他任何争论,都更为深刻,即有一派人,对于教育,根本是就其对于个人心理的关系立论,另一派人,则就教育对于社会的关系观察,二者之间是截然不同的。

假定教育的职责,不仅在预防那些足以妨碍生长的东西,尤应有相当的训练,因此便有问题发生,就是教育应该训练良好的个人呢,还是训练良好的公民呢?我们可以说,良好公民与良好个人之间,并无冲突,尤其黑格尔之徒也必这样主张。因为良好的个人,即是谋全体福利的人,而全体的幸福,则由诸个人的幸福组合而成。这个题目,因是一种最后的形而上学的真理,我未曾准备加以攻击或拥护,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把儿童看做个人所得的教育结果,和把儿童看做未来公民所得的教育结果,是大不相同的。就表面上观察,个人精神的培养和有用公民的创造并不是一件事。例如,就公民的效用而论,哥德当然不及詹姆士瓦特,但其个人却不能不认为较为优越。在事实上,真有一种个人的善,与社会的一小部分善有别。不过关于个人的善的成分,各人有不同的解释,所以对于那些见解和我不同的人,我不愿和他们辩论。不过不论采取什么见解,我们不能不承认个人的教养与公民的训练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那么,个人的善的成分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将提出自己的解答,但我绝无意要他人赞同我。

第一点,个人也和莱布厄兹的单子一样应该反映出世界来。为什么呢?我只承认知识和理性乃是人类光荣的品德,凭借这些特性,我便喜欢上了牛顿。一个人若深思熟虑或潜心探求空间的深度、太阳和行星的进化、人类历史等问题,仿佛昏暗的照相机内部发生奇妙的作用一样,则他所做的事显然是人类的,最能增加自然界的大观,甚至如近世物理学所说,空间的深度和“时间的边缘”不过是数学家方程式中的系数,我也不放弃我的主张。因为那个人若发现了多星的太空和宇宙过去的年龄,则他越发值得羡佩。在知识方面,他虽然有损失,但在想像上却有所获得了。

不过人类的知识部分虽是人类优越的基础,却绝不是其全体。单凭这一点,还不足以反映世界,还应该用情绪来反映,例如,一个人对于一种现象,都有一种相当的特殊情绪,在单纯的认识过程中,也会感觉一种欣喜。不过知与情二者,仍不能说是一个完人。在这种流动的世界中,人类也是变化的一部分原因,他们自觉是变化原因的时候,他们就在运用意志,觉得有力。要使一个人造成一个完人,必须把他的知、情、意三者尽力扩张。依照传统的神学、权力、智慧和爱,即是三位一体的属性,一种各具一种,所以在这一点上,人类是在他自己的想像中自认为“神”了。

照这样看法,我们是把人当做一种个体,和佛教、苦行僧、基督教圣徒及一切神秘主义者对于人的看法一样。如我们上面所说,完人中知情的原素,实在都不是社会性的,要经过意志及权力的运用,我们所说的那种完人才成为社会中的有用分子。但即使如此,这种意志所能给予个人的地位,仍不过是一种指导者的地位。一个人若单就其个人来看,其意志仿佛神的意志一样,诸事都听其自然。可是一个公民的态度,则与此大不相同。他知道他的意志,不是世界上惟一的意志,他得用种种方法,和同一社会中其他冲突的意志相调和。前述的个人,乃是自己存在的,公民则被他的同类所环绕。除了鲁宾逊漂流孤岛而外,事实上,我们自然都是公民,对于这种事实,教育应该顾及到。不过我们也可以说,假若我们认识了我们个人的一切潜能,然后又忠实地参加实际的政治生活,那么我们不是可以成为一种较优良的公民吗?公民的基本特征,就在于他是合作的,无论事实上是有意或无意的。所以一个人若愿意合作,除非他是有异常权力的人,他总得寻求某种预有的目的,以便与他人合作。只有那种异常伟大的人,才会独自想出一种目的让旁人合作,并诱劝人们来赞同他。在历史上,确实有过这种人。例如毕达哥拉斯就以为几何是应当研究的,一直到现在,小学校的学生研究几何时都在诅咒他。但这种孤独的创造式的公民究竟是少有的,也不是养成公民的教育所要造成的人。政府所认为的公民,乃是赞美现状,努力拥护政府的人。可是奇怪的是,政府虽拼命培养这种人,而不培养其他各种公民。历史上的英雄,恰恰是那种图谋推翻现状的人。美国人都赞美华盛顿和杰佛逊,可是赞成华盛顿政治主张的人,却被他们放在牢狱中监禁起来。英国人都赞美包底霞,可是她若生在现代的印度,他们也必像罗马人一样处理她。西方一切国家都赞美基督,可是基督若生在现代,则也是苏格兰法院中的嫌疑犯。在美国也必因他不愿意当兵,不认为他是美国公民。由这些事实,可以说明把培养公民当做教育理想,实在是很不妥当的。因为如果我们理想仅仅是做臣民,则其中便不是能含有创造性,愿意服从权威。而这种权威,不论其为政治的权威,或民主政治的权威,都和伟大人物所必具的特征相反,再若运用过度,且足以妨碍普通人无法达到他们所能达到的伟大。

但我的意思并不是主张反抗。反抗本身并不见得比服从好,因为反抗的决定,同样要靠我们自身以外的关系,并不是决定于纯粹个人的价值判断。反抗不论应该赞同或应该贬抑,都是决定于一个人所反抗的东西,但总得有可以反抗的机会,刻板的一致的教育所造成的不过是一种盲目的服从而已。而比反抗或服从更为重要的,就是应该有一种开创新方向的能力,如毕达哥拉斯发明几何研究便是一例。

公民训练与个性教育的争论,不论在教育、政治、伦理以及形而上学上,都是重要的。在教育方面,情形比实际简单,在相当程度内,可以离开理论来考虑。全社会青年的教育,即是一种枉耗资金的事业,大体上应由国家筹款办理。此外其他机关有意来教育青年的,便是教会。国家的教育目的,当然在培养公民。但过去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目的大受传统削减。中世纪的教育,即是僧侣的教育。文艺复兴以后,一直到现在,教育只是士君子的教育。在势利的民主主义势力之下,教育的目的,在使人像一个士君子。许多对于公民无用的东西,都当教材,目的都在使学生变成温文尔雅之人。此外,教育上还有一些成分,是来自中世纪的。宗教传统,目的在使人理解上帝的道理。文雅与似神,乃是个人的品德性,并非公民的品德。整个的基督徒,实是一种个人的宗教,因为这种宗教,系创自毫无政治权力之人。它根本的目的,只在探求灵魂与上帝的关系。基督教虽也谈人对社会的关系,但它承认这种关系,是发生于个人的情绪,并非发生于法律及社会制度。

基督教现有的政治原素,是随君士坦丁而来。在君士坦丁以前,基督徒的责任就在反抗国家,可是自他以后,基督徒的责任,却在服从国家。不过基督教的发源,是在反抗政府,所以它的教义,始终在唤醒原始的反抗态度。例如清洁派、阿尔比宗派(改革派)及崇尚灵魂的富兰亚派曾用种种方法,否认权威,以维持其内心的光明。新教也曾开始反抗权威及至取得政权之后,还要求神权之运用,殊无理由可言。结果,新教近于内心的逻辑,承认异教的存在,这种观点,是天主教在理论上绝未采取的,只不过为暂时的方便,勉强承认而已。在这一点上,天主教是代表罗马教皇的传统,而新教则回到基督信徒和神父的个人主义。

一切宗教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关心政治的,一类是关心个人灵魂的。儒教乃是一种政治的宗教,孔子周游列国,关心的就在于政治问题,游说造成良好政治的种种方法。佛教则不然,佛教虽然起始是一种皇子的宗旨,但究竟是非政治的。不过我也不是说佛教向来始终如此。在西藏就和罗马教皇一样,是一种政治的宗教。在日本我遇见的高僧,就使我想起英国的副主教来。不过佛教徒在其较富于宗教性的时候,确实把他自己看做孤独的人。反之,回教自始就是一种政治的宗教。穆罕默德就把他自己当成人们的统治者,就是一直在大战发生时止,继承他做教主的人也是如此。回教与基督教问代表的差别,就在回教主是世间的权威和出世的权威结合在一起。在回教徒眼光中,这两种权威并无分别。可是基督教却不然,因为是非政治的宗教,却产生两种敌对的政治家来,教皇与皇帝。教皇所以不要求世间的权力,就因为世间的统治是不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