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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国市场经济与借鉴外国法律(代序)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起能对其起保证和促进作用的法律体系,这就使借鉴外国法律,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成为必要。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关系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其基本方面和发展规律却是共同的。西方法律从罗马开始,在适应和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不断发展,到现代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法律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自古就是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1949年建国以后,又长期实行中央控制的计划经济,使市场经济十分落后,法律不仅不完备,而且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便成为我国法律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在实现这一历史性任务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不断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另一方面也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特别是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准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方面均要求与国际上通行的原则和制度接轨。因此,我国现阶段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更具有一定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但是,在借鉴外国法律的同时,首先应弄清它们的精神实质,了解它们所包含的原则、制度以及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并将其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这样才能做到为我所用,避免盲目性。借鉴绝不是照搬,而要经过一个去粗存精的过程。我认为,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主要应集中在调整民事、商事和经济法律关系的规范体系方面,这方面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制建设的经验,值得我们研究。本书的大部分内容是作者于1991年至1995年间发表过的,虽已几年过去,这次结集出版,我认为仍有其特殊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这些文章虽然发表于几年前,但对于目前的法制建设仍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如关于西方国家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股份公司的有关法律制度、广告业的管理、期货的管理、反垄断、银行业的管理、证券业的管理、对外贸易、公务员、社会保障以及市场经济的法律调节等领域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对于我国现阶段的法制和经济建设仍有可借鉴、研究之处。特别是有关反垄断、证券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介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当年作者在发表这些文章时,主要是为了配合当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而撰写的,因此,有宣传需要的一面。据了解,有的学校和单位已将其中一部分编辑为学生或教师的参考资料,甚至有的单位和个人还托人收集过其中一部分文章。这次结集出版,也可满足他们的需要。

第三,这些文章涉及的范围较广,包括民事、商事、经济、行政、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涵盖了近30个部门法,几乎囊括了除刑事法律之外的所有法律部门,且内容较新,有的还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如,外国投资法、对外贸易法以及国际贸易篇等,对于我国的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第四,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法律的普及宣传工作也日益紧迫。现在全国普法工作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很多群众在学习我国法律的同时,也迫切希望能更多地了解外国现行法律的现状,以扩大自己的法律知识面,以便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本质,提高学习的质量和兴趣。本书在使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对外国法律制度本身进行评介的同时,还穿插有若干案例,既增强了趣味性和可读性,又能使读者通过阅读这些案例更好地理解这些法律的精神与本质。这也是本书的一个特色。

第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不是久远的事情,这就要求不仅是法律工作者,就是普通老百姓也很有必要对外国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将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很有必要对外国的有关法律和制度做一些系统的必要的整理和评介工作,以填补目前我国法学界在外国法研究及普及工作中的不足。从这一点上说,本书作者的确做了一项十分有益的工作。

本书采用叙述与评论相结合的手法,兼有新闻性体裁的特点,文字通俗易懂,深入浅出,适合社会各个阶层人士阅读。除了可供立法、法律工作者、法学教师及法学研究人员和法律系学生、研究生阅读、参考外,还适合从事涉外经济贸易和商业人员及普通法律爱好者参考。同时,本书对于广大群众学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也是大有裨益的,特别是其中穿插的十几个典型案例及其可读性和实用性,定会给读者带来很大的兴趣。

总之,本书是一部近年来不可多得的介绍、研究外国法律及其制度的专著。因而,无论是把它当作一部学术著作,还是当作一部学习、参考资料,都值得一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法学所所长

现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金融法研究所所长

《法学家》杂志社社长王益英教授

200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