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TheAnswer:阿伦·艾弗森传
435400000038

第38章 状元·新秀季·世界的偏见(14)

1996年12月,第三代出现了:阿伦?艾弗森。

以晃开乔丹投中的那一球为例:艾弗森大幅度展开双臂,左手,右手,左手,右手,反复地胯下运球。每一次展臂都可能意味着一次假动作。你必须捕捉并跟上他的摇摆,不断细微地调整身体重心,来预备堵防他的切入。可是,你不能露出破绽。因为,你任何一次重心的处理不当或心志犹豫,都会被他阅读出来。然后,艾弗森的切入步伐就会像利剑一样,刺到你没有准备的那一侧。

在罗伯逊的单胯下变向和哈达维的杀手胯下运球之后,艾弗森的双胯下运球继续了对时代的改革。反复连绵地原地胯下运球,横向大幅度摇摆。如果说,乔丹的反向垫步是朝一侧做假动作,蒂姆?哈达维的杀手crossover是在让你瞬间愣怔被他点住,那么,阿伦?艾弗森就是这一切的综合版本。他的双重crossover是重复多次的变向、变速的试探,以他的球感与速度,你几乎想象不到他无法做到的运球方式,于是你当然也无法预测他的下一步——因为,他在不断地摇摆和试探中等候并诱惑你失误,然后把你晃倒。

当然,这开创先河的技巧,只是他武器的一小部分。闪电般的第一步、快速后转身、杀手crossover、停顿步,各种华丽技巧,艾弗森都了如指掌。他是运球突破技巧的集大成者。在对纽约之战中得到35分,把所有企图防他的人都逼到犯规下场。在场下,他快乐地每天给600个篮球签上自己的名字。每天都有一些人开始知道他的名字,所有街区的水泥球场,都有孩子在模仿他商标般的运球过人。阿伦?艾弗森。这个名字,在他成为职业球员仅一个月,便开始如雷贯耳。他成为明星的速度,甚至比他的运球过人还要快。

只不过,稍微有点太快了。

10. 叛逆的角色

媒体最热爱的勾当,无非捕风捉影和添油加醋。1996年尾,他们终于逮住了只言片语。11月2日与公牛交战前,艾弗森说:“我在场上不会惧怕任何人。”此后,有媒体开始说,艾弗森在比赛中也对乔丹嚷:“我不会惧怕任何人!”甚至,连那记优美的胯下运球晃过乔丹,都被认为是对老将的不尊敬。

记者如闻到血腥的鲨鱼一样兴奋起来。迈克尔?乔丹的王朝时代,所有人都惧怕他的神威而毕恭毕敬。有个一年级生愿意朝王座发出怒吼,而且这孩子还是个天才。艾弗森的经纪人大卫?法尔克老奸巨猾鼻子灵敏,嗅出了媒体的意图,赶紧出来打圆场:“迈克尔是阿伦的偶像。可是,阿伦不希望因为对迈克尔的尊敬,影响了球场上的较量——大概就这意思吧?”

可是,各方媒体并不蠢。1996年,球员们都已经学乖了,很少会像70年代似的,口无遮拦互相打嘴仗。NBA的坏孩子们销声匿迹,最坏的丹尼斯?罗德曼已经成为公牛的大将、乔丹的羽翼。看到艾弗森,媒体认定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和乔丹对掐的反派叛逆角色,这可是每天用来填专栏首页的无价之宝啊。他们继续包围艾弗森,探问他,诱惑他,给他设计无数语言陷阱。来不及采访他的媒体纷纷开始抓住他的其他部分:不良少年背景,街头男孩背景……嗯?还进过监狱?啊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