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远远不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控球后卫。
他的优异在于他的一对一摆脱、突破分球、个人攻击力,以及外围的大范围游动、将球运行起来。但在把握进攻节奏、阵地战指挥、送出高质量传球这些方面,他的传球意识、大局观都不能算老辣。甚至在个人形象上,他也顶着一个玉米地垄沟头的发型。他的街球背景还深过阿伦?艾弗森。
可是在1997年春天,媒体先给他戴上了“团队组织者”的帽子,然后推上擂台,用来和阿伦?艾弗森对垒。
多年之后,那些曾经赞叹过马布里“无私、团队、指挥家”的人们,不知道是否会脸红?回望当初,传媒们力挺马布里时,在想什么?举世在谈论艾弗森的低命中率时,马布里8%的投篮命中率还不如艾弗森的41.6%,他的得分、篮板和抢断都低过艾弗森。他场均8次的助攻比艾弗森多出0.3次,这0.3次的差距就足以制造一个“马布里比艾弗森更团队”的理由了。
也许他们并不是真心认为马布里更强。媒体需要一个人用来和艾弗森形成完全对比。他们找到了。不管马布里顶着同样的街头发型,同样会持球过多,只要他的助攻比艾弗森高,那么不管三七二十一描述成团队大师再说。这个现成的擂台工具,加上斯塔克豪斯的证词,加上全联盟老队员们纷纷不断地批评——好了,阿伦?艾弗森包围网彻底形成。对立面模范,队友的质疑,老球星们的不满,媒体的尾追堵截。
这时还留在他背后的,只有他的妈妈、他的小弟们,还有帕特?克罗斯了。
1997年4月,阿伦?艾弗森的第一个职业赛季落下帷幕。出战76场,首发74场。场均40.1分钟的铁人战绩。场均23.5分7.5次助攻2.1次抢断。41.6%的命中率和4.4次失误则和他大一时的风格类似:过快的速度导致了精准度的缺失。
以及:1997年5月,他职业生涯首个重要的个人荣誉:1996-97季最佳新秀。
克罗斯认为这个奖项理所当然:“如果年度新秀不是阿伦?那么,大概评委被场外因素影响了吧。”事实证明,评委们还算客观,但媒体并不尽然。这座奖杯,与新秀赛季艾弗森大多数的事迹一样,又成为了围绕他的争议之一。媒体一手指着跟随森林狼打季后赛的马布里,一手指着76人队22胜62负的常规赛战绩,理直气壮地谈论:联盟太偏袒艾弗森了,篮球运动的本质难道不是集体运动吗,诸如此类。
可是,阿伦?艾弗森超脱于这一切之外。
年度新秀颁奖前一周,76人队发现他们找不到艾弗森了。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像联邦警察寻找即将爆炸的原子弹似的,把世界翻了个遍,最后发现艾弗森在弗吉尼亚故乡,和他的死党们享受假期。电话追到他时,他慢条斯理地回答:“颁奖?时间?我知道的呀。”他准时到场,拿走奖杯,然后给了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