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读老庄之道悟生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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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你用哪只眼睛看世界

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庄子·秋水》)

译文:用自然的常理来看,万物本没有贵贱的区别。从万物自身来看,各自为贵而又以他物为贱。

世人总是以自己的眼光去看世界,把世间万物分出了高下之别。其实,每件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都是不可替代的。无论你身处何种位置都不必因此骄傲或自卑,你所能做的只是让自己无愧于心。

有两个妇人在聊天,其中一个问道:“你儿子还好吧?”“别提了,真是不幸哦!”另一个妇人叹息道,“他实在是很可怜,娶个媳妇懒得要命,不烧饭、不扫地、不洗衣服、不带孩子,整天就是睡觉,我儿子还要端早餐到她的床上呢!”

“那女儿呢?”“那她可就好命了。”妇人满脸笑容,“她嫁了一个不错的丈夫,不让她做家务事,全部都由他一手包办,煮饭、洗衣、扫地、带孩子,而且每天早上还端早点到床上给她吃呢!”

同样的情形在儿媳妇那里就是十恶不赦的罪过,在女儿那里却成了人生幸运的注解。

世事就是这么奇怪,所谓的尊重高下之别,都是因为人们的观念而出现的,因为人们看事物的角度不同而形成的。

因为世界事物太复杂,内容也太丰富了。所取的角度不同,评价也就不同。如果所取的角度相同,评价或许相同,或许也相去甚远。但无论同与不同,都指向同一事物,说明着同一事物。由此引起的是非争辩只是人的事,与事物并无关系,事物还是事物。

因此,举凡小草和大树,丑陋的东施和美丽的西施,以及一切稀奇古怪、变化莫测的事物和人事现象,从人世间的大道来讲,都可以通融为“一”。也就是说,现象复杂纷繁,看起来多姿多彩,议论起来各个不一,确确实实是不同的,但它们却又遵守造物主统一规律而存在。在社会人生上许多现象、许多是非,它们也归于一——归于人生在世必然发生的种种情态。这个“一”就是人本身。

立身处世,地位尊贵和地位卑下,实际也是同一的。这里尊卑、高下只是一种世俗的、甚至是无知的评价。

现实生活中常常碰到这样一些事例,相同年龄的孩子一同读书成长,后来出路却大不相同。有端铁饭碗、坐办公室的;有当工人、每天守点的;也有上大学、继续受寒窗之苦,为人们认定的“锦绣前程”而奋斗的;也有自食其力、沿街叫卖,或街头做生意的。这些便构成了社会分工的一级级台阶。于是,自以为在下者,见了在上者,心里就很自卑,而自食其力、沿街叫卖者却羞于见人。人情如此,尚可体惜,用道来衡量,未免不谙世事。

人的地位有高低,工作有不同,无论做工务农,或者行商坐贾、做官坐府,都是为了生存。生存既是为了自己衣食住行,也是为了社会存在与发展。所以各种行业、各种营生在生存这一根本问题上是通而为一的。

既然人生没有高下尊卑,所以自食其力的生存手段也无高下荣辱比较的必要。

春秋战国时的范蠡,先是帮助越王打败吴国,而最后只身逃走去做生意,成为名扬千古的大富翁“陶朱公”。还有秦朝丞相吕不韦,也是生意人。外国现代许多跨国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也是由小本经营起家,像打天下一样,经营起一番事业的。

人的各种工作,在生存这一点上通而为一。既然这样,尽其所能,人可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扫大街、看大门,不为耻辱;做大官、干大事也不算特别荣耀。至于无知浅薄之徒,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爱慕虚荣,甚而趋炎附势,管他呢?

庄子认为,世间万物,无论是成全还是毁坏,尊贵与卑贱都是可以复归于一的。所以智者从不会让别人的评价影响自己。还是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