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曼德拉:风雨中抱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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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库姆村的童年时光

家道中落后,曼德拉和母亲迁徙到姆卫佐北面的库姆村。库姆村位于一个狭长的山谷内,周围被青山环绕,这个小村庄里面仅仅居住了数百人,住的都是茅草屋。这种茅草屋是非洲人传统的民居,屋子呈圆形,墙由泥土砌成,再用木头柱子撑起成角度的茅草屋顶。门非常矮,人必须弯腰才能出入。

在一些比较平整的地段,当地的居民种了一些着玉米、高粱、豆子还有南瓜,这些都是当地居民的主食。种地耕作的活儿,一般都由当地的妇女干,因为成年的男子要去遥远的金矿打工,以换取茶、咖啡、洗衣粉等“奢侈品”。

库姆村里有曼德拉母亲的亲属,因此母子生活得还不错。他们给了曼德拉母子三间茅草屋,一间用来做饭,一间用来睡觉,一间当做贮藏室。在这三间圆顶小茅屋里,曼德拉得到了母亲的慈爱和呵护,感受到了世间所有的幸福和愉快。

虽然生于乱世,但曼德拉在故乡的童年生活依然是无忧无虑的。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庄里,孩子们仍能想出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法。他们用木头制作玩具,用泥土捏成各种动物,坐着自制的“雪橇”从高山上滑下来,虽然每次都会摔得屁股生疼,但他们依旧乐此不疲。有时候,他们还会去别人家的玉米地里偷玉米,然后在河边点燃柴火,烤玉米吃。

一直到傍晚,孩子们一个个都像从泥塘里捞出来一样,浑身脏兮兮,拖着疲惫的步子回家。到家后,曼德拉会看到自己的母亲正在那里做饭。晚饭过后,一群孩子又会跑到村头的大树下,听村里的老人给他们讲先辈们浴血奋战守土保家的故事。在罗本岛的监狱中,曼德拉在给友人思思的信中说道:“我们的家庭比白人的大得多,这总是件快乐的事,整个村庄、一个区甚至几个区都接纳你,家族和你在一起,你是一名受到钟爱的家庭成员,你可以随时上门,完全放松,轻松自在地睡觉,还可以自由参加所有问题的讨论,你甚至可以免费得到牲畜和建筑用地。”

1993年,曼德拉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但讽刺的是,童年时代的曼德拉却远称不上一个和平主义者。曼德拉喜欢跟村里的男孩子打架,由于他身材高大,所以每次都是他获胜。曼德拉的妹妹回忆道:“小时候在家的时候,他总是非常严肃,我们不能相互捉弄。那个年龄,他就有领导才能。我们都很尊敬他,还有点怕他。”

更加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小时候的一次“偷猪事件”。在一次访谈中,曼德拉微笑着回忆这件事:“我们喝了点啤酒,然后带着喝剩下的酒随风漫步,让风把我们带到有猪的村子里,我们给猪群尝了点‘甜头’,并用酒来‘诱惑’猪群跟我们走,一旦我们远离村子,我们就走在猪群的后面赶它们进了山谷,最后在那里把它们烤了做野味。”

作为全国最贫穷的地区,这里五分之一的村民是文盲。有一天,一位信仰基督的朋友乔治·穆贝基拉来到曼德拉家,对他的母亲说:“你儿子是个聪明的孩子,你们应该让他去接受教育,以适应白人社会。”

曼德拉的母亲没有吱声,她没有权利做这个决定,必须得去征求丈夫的意见。曼德拉的父亲最终同意了,他成了全家第一个读书的人。

学校在离村子不远的地方,西式的房子,里面的老师都是白人。到学校的第一天,英语老师问他的名字,他回答:“我叫豪利沙沙。”老师听后笑着说:“这个名字太别扭了,不好记。”于是给他取一个白人的名字:纳尔逊。

回到家后,曼德拉把自己的新名字告诉母亲,母亲念了好几遍,可还是发不好这个音,于是只好叫他原来的名字:豪利沙沙。曼德拉的母亲不会想到,这个她连音都发不准的名字,后来居然影响了整个世界。

上学是个很大的转变,曼德拉改变的不仅是他的名字,还有他的穿着。在上学之前,他和村里的男孩子一样,用一块布裹住一边肩,然后在腰间绕一圈缠起来,这是非洲人传统的服装。为了能够体面地上学,老曼德拉把自己的裤子剪短,给曼德拉穿上。曼德拉在回忆录里说:“我去上学的时候,我父亲把他的马裤给了我,他把裤子剪短了让我穿,还找了一根麻绳当腰带。然后他还把他的衬衫给了我。上学的第一天,我就是穿这一身去的。”

从此,纳尔逊·曼德拉由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