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丈夫喜欢古典中国的一切,水墨画、刺绣、雕龙刻凤的家具,以及他这个喜欢穿白色旗袍的迷一样的妻子。于是这张字被她的丈夫裱起来挂在了墙上——清瑜自小临钟繇贴,写出来的字并不怕人看,他要挂,她就由他挂了。
“是什么意思?”丈夫问她。
“是一个无情的男人。”清瑜说,“可是他是个才子,分手的话也说得很漂亮。”
丈夫澄蓝色的眼睛中带着惊讶和倾慕,神奇的中国,还有他神奇的中国妻子——他在法兰西的时候怎么能够想象这一切。
(五)从此萧郎是路人
清瑜收拾好背囊。
厨房正在开早斋,一个年轻的僧人将热气腾腾的素包子分到每张桌子上。
蒲凌尘不在,智空也不在。没有人送她,倒是昨日为她端菜的僧人从他身边过,微微点头致意。
日日读经的人,把相逢离别当作花开花落一样平常。而她和他的相逢离别却是从此都过去了,碧桃仍旧在簌簌落着花瓣,被风卷成缭乱的颜色——
总恨花期迟,花开的时候痴狂得到了夜深时候也不肯睡觉,可直到花都落了,才知道原来最好的时候就是花还没有开的时候。
现下是春末,花落时候,天气异样晴朗,树柯间都是细碎的阳光。
可仍有薄薄寒意,峨嵋的春晓。
……多像离开蒲氏的那一天,她一个人走到楼下,然后沿着长长的人行道走过去,在路边无人的露天咖啡座停下来。
花已经落了,流水自古无情。
阳光明亮得让人晕眩。一个男人走过来,澄蓝色的眼睛,深色西装,普通话很是蹩脚。
“可以坐下吗?”他说,“我叫皮埃尔。我在街对面看到你,穿着白色的旗袍……”
清瑜抬头看着他,她是一个被遗弃的女子,还有什么能够安慰?
——不久之后她熟悉了皮埃尔。那种典型而流丽的法式作风,赞美的话时时挂在嘴边,每见了她都是毫不掩饰的心醉意迷……
后来他求婚,她就接受了,可并不是没有条件的,她提供了一些原来他不知道的信息。皮埃尔吃惊之余托人调查,终于发现他的中国未婚妻并不是无中生有,所以最终完全改变了投资方案。
六月的时候慕清瑜和皮埃尔结了婚。中式婚礼,大红色喜服,珍珠璎珞在眼前闪闪发亮,如同夏日屋檐下不断的雨珠。而皮埃尔是大红福字马褂,喜气盈脸,如获至宝。
同一天,蒲氏宣布破产。
清瑜了解蒲凌尘,他太喜欢剑走偏锋,太渴望成功,所以胜得容易、输得也容易——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清瑜都以为这就是真相。
直到半个月以前,她重又遇到了秦思绾。
年轻的女设计师还是那样美丽骄傲,目下无尘,可见了清瑜,却邀她喝一杯咖啡。
“我要告诉你一些你应该知道的事情。”她说,“你大概并不知道他对我并非真心。他不过想要利用我,于是被利用了……”
“可是他不敢告诉你真相,因为怕我看出破绽。他没有料到其实我也不是真心——我的目标本来遥不可及,没料到他居然肯自投罗网。”
“还有你,慕小姐,呵,我该称你皮埃尔太太,你是我的又一个惊喜——蒲凌尘虽然让我参与同法国公司的谈判,但是却没有让我得到更多关于蒲氏的信息,如果没有你,皮埃尔不可能改变那个看起来有利可图的投资计划……”
“我并不感到抱歉。他若爱你,不该那样待你,利用感情的人是最卑鄙的人,所以你不过损失一个不爱你的卑鄙的男人——而我……我的男友因为蒲凌尘而破产,跳楼自杀……”
秦思绾的眼睛突然变得很亮。她拿起白瓷碟里的银勺子,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
“……不过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我们第一次在酒会上遇到——”她慢慢地说,“你们站在落地窗的旁边,真是一对璧人……”
清瑜走出寺院的大门。
一切都已经结束,并且无法挽回了。
就像她这一生里只来峨嵋一次,这一次不能见到绵绵的晓雨,这一生,便都不能再见到了……
智空从沾着苔痕的石阶上慢慢走下去,一直走到连香木翠绿的叶荫下面。
他发了愿,白天要在连香木叶荫下诵读法华经。
他想起从前的岁月,因为贪图成功,他变得那样可笑轻佻。
他还记得那时候没有说完的那句话,他想说,“清瑜,我跟你说过两个月——两个月之后我们可以有业内最好的一间广告公司!”
蒲凌尘那时候是一个年轻英俊、充满才华和智慧的,不择手段的人。
他那时候几乎以为他就是杨过,然而其实并不是的。
所以他永远地失去了他的小龙女。
那时花未开
又一个秋天到了,树叶已露出了一丝疲惫,风轻云淡,有令人舒适的温度。女儿三岁了,我决定带她到我农村的老家,去那里认识乡村热闹的秋。自从十八岁与父母一起搬到市里后便很少回来,即使回来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这是我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老屋还在,在一排排新盖的房屋中独显沧桑,门前那棵小梧桐树早已长成了一片浓浓的绿荫。心情一下轻松了好多,一草一木都那么亲切,都那么熟悉。贪婪的做几个深呼吸,由内到外感到一份属于乡村的清新,闭上眼时间仿佛又回到了属于那无忧无虑的年纪。
稍做休息,便迫不及待拉着女儿扑向田野。地里的庄稼早已收割完,规划整齐的田里新种的小麦已伸出嫩嫩的芽,此刻正在风中柔弱的摇摆。空旷的田野上一垄垄的淡绿舒缓了我眼球的压力。我和女儿嘻哈走着,偶尔飞过的蚱蜢便成了我们追逐的对象。心里开出一朵大大的心花,洋溢着许久不曾有过的快乐。
“妈妈,那是什么?”顺着女儿指的方向,一座孤零零的坟立在田野里。我一时语塞,不知该怎样跟女儿解释“生死”如此沉重的话题,便拉着女儿的手往回走。一声轻轻淡淡的“风儿”并未引起我的注意,女儿摇摇我的手轻声说“妈妈,叔叔叫你。”回过身近视的眼睛看到一张模糊的面孔,正当我努力搜索着与这张面孔有关的一切线索时,他却笑了。当他露出那颗可爱的小虎牙时,“卿”名字似乎没有经过大脑便从我的嘴边溢出。“好在没让我失望。”他帅气的笑里怎么带着一丝苦涩的味道?是我的错觉吗?
“怎么舍得回来啦?”“我有你说的那么忘本吗?平时只是忙了点,这可是我魂牵梦萦的故乡啊!”我酸酸的拽着文。他打着停的手势,“都当妈妈了,怎么一点都没变?我这刚说一句,竟引出你一箩筐,从小到大在你面前我只有认输得份。”望着他肩上扛的星羡慕的问“探家?”长长的一声叹息随他回望的目光竟是那座孤坟,“那是我父亲,今天是他的忌日。”我能说的嘴“短路”了,看他伤心的模样竟不知该如何安慰他。女儿不知何时已挣脱我的手,像脱缰的野马在田野里跑,也只有这样的年龄才不会有哀愁吧?
“坐坐吧,好不容易遇到你这个大忙人。”他的伤感似乎更为浓烈。我顺从的坐在他身边的田垄上,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他的目光似乎飘向远方,纠结的眉头似乎在为什么事而烦恼。“闷葫芦!”我轻轻的嬉笑,从小到大内向性格的他一直被我这样戏称。他无奈的笑了,笑容却渲染了他的忧伤。
成熟了带着军人威严的他已不再是以前的小毛孩,而我也已为人母,话题很自然的打开,从小时候一块写作业,一块下河玩,到我怎样捉弄他。没想到我们对这些记忆都是如此清晰,一时的错觉让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昨天。“可惜,我们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怎么没能成为恋人呢?”我没心没肺的开玩笑。他淡笑的脸却在刹那沉寂。我有点尴尬的望着他,轻轻转过头对上我双眸的那双眼里流露出一丝悲哀,而我满脸的疑问更加重了那种悲哀成份的存在。似乎从遥远的地方飘来的声音“风儿,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你?有些事藏在我心里压的我好苦,如果告诉你,对你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却又非我所愿。”“什么事?”话一出口,我却茫然了。“再见你不知何年何月,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份你不知道的感情。”我呆了,虽然我承认我在感情方面一直是没心没肺,后知后觉,但如果说有一份我不知道的感情,我的确有点震惊。带着淡淡幽怨的声音从他口中艰涩而出:“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总爱跟你一块写作业吗?知道为了这件事我跟别的男同学打过架吗?”见我沉思,他接着问:“知道我父亲为什么让我留级吗?知道我为什么一定上军校吗?”这一连串的问号让我措手不及,真不知该怎样回答。小时候的我如同男孩子般淘气,性格豪爽。我却从未想过学习在班里第一名的他为何总找我这个成绩平平的一块写作业,只知别的男同学嘲笑我是他的“媳妇”而被他狠狠揍了一顿,他这个乖学生也被老师罚站一上午。这件事没有特别记在我心里,那时可能被他呵护惯了,已经成了习惯,也许还是我后知后觉的性格让我在那时成为“红颜祸水”而不自知吧!“最了解儿子的莫过于父亲,他以我成绩下滑为理由让我留级了,其实为这件事我跟他哭过、闹过,最后还是争不过只得放弃。”听着他说,我的心继续下沉,现在回想自他留级后每碰到他的眼神中一闪而逝的哀怨,此时便有了好的解释。“小时候我曾问过你长大后要嫁给什么人,当时你一脸崇拜的回答“军官”,从此上军校成为一名军官便成了我唯一奋斗的目标,当我考上军校时正赶上你搬家了,当我终于成为一名军官,而我认为我终于达到你的要求有资格跟你敞开心扉时,你却嫁人了,而所嫁之人却并不是军人。命运总在跟我开玩笑,我一直的努力,一直的梦想,就这样碎了。”原来情根在那时便已深种。风淡淡吹过我,掠过他,心里有一丝酸楚,为他,也为一份不可能的感情,不想碰触;不想泛滥。婶子不知何时来的跟女儿去了菜地,看女儿忙活的身影我便知她正开心。
“这就是你到现在还未成家的原因吗?”“是”回答简单而直白,我们毕竟已经错过了,成了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他有他的路走,我有我的桥过。人生错过的又岂止一次,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感觉心里沉甸甸的。“谢谢你一直以来的厚爱”这或许是我唯一能说的。错过人生路上的一段风景就不必再惋惜,路我们还要继续走下去。道理或许谁都明白,如果是轻易能放手的,他又怎能坚持到现在?
“走吧!”他的手伸到我面前,修长整洁,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手轻轻的碰触,他若有若无的僵硬让我有一丝心痛。沿着小路走着都沉默的两个人,前面就是岔路口,他停住,回头望着沉默的我“还真不习惯如此沉默的你,怎么不说话?是在笑我为什么这么傻吧?”我愤愤的瞪了他一眼“明知我不是这个意思。”他笑了,那笑容里有包容还有淡淡的宠溺。“这才是原来的你呀!都过去了,希望没有打扰到你,只希望这份情成为你心中偶然开过的花,能为你留一份馨香。你幸福,我也幸福。”我知道话虽然俗套,但我在他眼里看到了纯真的诚意。“谢谢你给我今天的这个机会,或许多年后会是我最美好的回忆,也是自己给自己最好的交代。”“向左走,向右走。”我似梦呓般轻轻呢喃,这个故事的主角竟然会是我?望着他艰难迈步的背影我呆立着,转弯处回头的他依旧是包容中带有淡淡宠溺的笑。
清爽的风吹乱了我的发,知道了一份意外,心情如此沉重。错过的就已经永远错过了,只有祈盼时间能为他疗伤,而我的世界亦不会因此而改变。抖落满身的灰尘,迎着沉醉的秋风,踏上我回家的路,而那份意外会成为我心底最深处永远不可触及的回忆。
花未凋
阿花和光叔的婚礼,在一间简陋的瓦屋里举行。新娘阿花穿了件大红衣服,润泽的脸上挂着僵硬的微笑。丰韵的体态,让在场的男人都不停地夸光叔有福气。光叔乐得直嚷:“喝酒,喝酒!”。浓烈的酒味弥漫整间屋子。
这样的夫妻,男人都嫉妒,女人都泛酸。阿花才十八岁,而光叔已五十二岁。村里的事说风就是雨,传言如风一样刮遍了村里村外。
大家都说,阿花为了光叔的几亩田地,连身子都卖了,真贱!村里的妇女很少与阿花来往,她们一致认为,阿花是个会勾引男人的坏女人,令人厌恶。
阿花不是木头,而是个活人。那些传言自然总会传入她的耳内,她心里阵阵酸楚,满心期待着村里人能接纳她。在家族的妇女中,她是最积极最勤劳的一个。每逢家族里举行祭祖等大事,洗碗擦桌子的活,她总是抢着干,毫不吝惜那纤细的手。相反,几个叼蛮的妇女闲着不做事,坐在石阶上,对阿花指指点点。
山上,烈日当空。李婶挑着柴,艰难地走着,汗水湿透了她的衣襟。李婶有腰痛病,干起活来更加吃力。隐约听到有人在叫她,回头看,原来是阿花。阿花向李婶说,她得回家换把锋利的砍柴刀,接着,将李婶的扁担移到自己的肩上,李婶推辞,阿花笑着说,别小看我嘛!看着前面依然艰难走着的阿花,李婶叹了口气,默默念叨,哎,是个好孩子啊!
阿花的善举,渐渐感染了村里的人。他们纷纷改变了对她的冷淡态度,有时,也愿意和她聊家常了。然而,有些叼蛮的妇女仍然看不惯。
光叔的懒惰是远近皆知的。他喜好赌博,喝酒。阿花没来之前,别家稻田里,已插满了绿油油的秧苗,而他的稻田,还是荒芜一片。亲戚催他,他反而振振有词,酒未喝足,哪有精神插秧?那次,在舒波的升学酒宴上,光叔因喝酒过多,摊醉在地上。紧接着,他的下身便出现了一泡淡黄的尿。酒宴上的气氛开始变得尴尬,几位妇女憋不住气,笑了起来。贤叔将他扶回屋里,喃喃道,丢人啊,酒鬼。光叔打了几十年的光棍,也许缘于此吧!
自从阿花来了后,光叔的家,不再凌乱,而是井井有条。播种收割,也与别的家庭同步了。这一切都是阿花的功劳,光叔的日子更加逍遥快活。烈日当空,阿花在田里默默干活,而光叔在家里美美地酣睡,这是常见的现像。光叔常常和村里的酒鬼喝酒,当那些人挤眉弄眼地赞他娶回了福气时,便洋洋自得地说,女人活着就是为了两件事,生娃和干活。其他的人哈哈大笑,不停地敬酒。
阿花渐渐了解光叔的德性,难以忍受时,便含泪争吵,但每一次吵闹,只要光叔一拍桌,阿花便成了沉默的羔羊,不敢还嘴,任委屈在心头蔓延。午夜里,阿花常常想起从前的日子,虽然一家人忍饥挨饿地度日,但并不委屈。父亲早逝,母亲含辛茹苦地将她和弟弟带大。对于她的婚姻,母亲曾语重心长地说,光叔有田地,就算再苦也饿不着肚子。阿花不想让母亲伤心,便答应了。而如今,光叔那张凶煞而老化的脸,使她的心发凉和害怕。迷茫的她,出神地想,前生今世和哪个人在一起是否都是天注定的?皎洁的月光洒在那印着泪痕的脸,蕴含着无限的凄凉。
阿花的生活,因为光叔,过得很不太平。一次,光叔在杨大妈家喝酒,不一会,便发起酒疯来。杨大妈十万火急地通知阿花,让她把他拉走,还嘀咕着让阿花管好自己的男人。阿花心里又尴尬又难受。她吃力地将光叔拉走,坐在杨大妈家门前乘凉的女人,都大笑起来。阿花红着脸,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
日子如流水般过去了,阿花生了一个女儿。光叔的放纵虽有所收敛,但对阿花而言,生活如从前一般,没有快乐。女儿的降生,反而让她的心更加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