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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一辈子不长不短,找个人将错就错(3)

秋苏的脸不由一阵发红,她把头埋得更低了,细碎的刘海遮住了会说话的眼睛,眼眸温柔地转向立在不远处的校门,身边一群群意气风发的少男少女在视线中流过。人是类似的角色,校园是类似的背景色,大脑里某根敏感的神经不经意间触动,类似的话,汪宁嘉也说过,他说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为此,她还在照镜子的时候,偷偷练习微笑。可是,如今想到灰色的过去,脑袋像被电击了一般,眼中的温柔刹那间烟消云散。

她忽然加快了脚步,混进了人群里。变化太快,张弋还没反应过来她瞬间的变化,等他推开堵在他前面的人墙,随着人潮往前拥的时候,即使踮起脚,也找不着秋苏的影子了。

她到底怎么了?为什么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的心里一阵堵,真想骂人。

放学后秋苏为了避开张弋,从来都是班里最后一个离开的她,那天破例第一个冲出教室。她没有选择直接回家,而是到陆尽染的小店里避难,这点让独自守店的陆尽染有些意外。

“是讨厌?还是害怕?”陆尽染问秋苏。

秋苏也不抬头看她,只是看着她手上仍旧没有完工的十字绣,鸳鸯戏水,好一个“只羡鸳鸯不羡仙”。秋苏像是没有听到陆尽染的话,故意扯开话题,轻声呢喃:“尽染,你绣了这么久,还剩三分之一才能完工,这样的话,还赶得上他们结婚的日子吗?”

虽然比秋苏年长好几岁,但是她从来都直呼陆尽染的名字。要是碰上今天这样有心事的日子,秋苏又会叫她尽染,似乎为了使两人亲近一些。

陆尽染边干手工活,边抿嘴轻笑,反问:“为什么我要送给他们?”

秋苏疑惑:“不然呢?难道是离婚的时候?”这丫头竟然也是厚黑分子,陆尽染笑着否定:“我从来没想过要送给他们,我只是想送给他,送给我自己,秋苏,你知道这对鸳鸯我绣了多久吗?”

秋苏自然不知道。

陆尽染自问自答:“从他背着我劈腿开始……从我知道我们的爱情真正结束的那一刻开始……我绣它的最终目的是要烧掉它,一针一线就像经营爱情的过程,秋苏,你懂吗?”

秋苏点点头,又摇了摇头,双眼里俨然全是迷茫。

爱情,没有品尝过它的味道,怎能深刻体会这种甜蜜中渗透着的苦涩,苦涩中又带着甜蜜回味的感觉呢?

“我怕它。”秋苏的嘴里吐出这三个字,陆尽染看着她眼中闪过的一丝复杂情绪,淡淡一笑:“害怕是因为你不懂,也不够了解它。”

之后,语气稍微顿了顿,又继续说:“也许别人知道了我绣这对鸳鸯的目的后,都会觉得我很极端,可是,秋苏,我想你能够理解我——有人用封闭自我的方式,来寻求救赎;有人用放纵自我的方式,来冲淡内心的寂寞;有人用伪装自我的方式,来隐藏真相……还有人会试图寄托,走出感情的迷宫。很多人都说走出失恋阴影的最好办法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实际上,那只是表面上接受现实而已,真正地从心灵上脱离对一个人的依赖感,应该是带着自己重新回忆……蜕变是一场凤凰涅槃。”

秋苏一直在听陆尽染说,却不发表意见,她好像在思考什么,扭头,迷茫的视线通过透光玻璃,定定地落在长出新叶的老槐树上。

陆尽染看着她的发梢,温柔地说:“秋苏,我不知道‘过去’在你的脑袋里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你还小,再过几年是享受爱情的最佳年龄,那是像花开一样的春天,如果你错过,我想你应该会遗憾一辈子。”

“秋苏,别怕它,勇敢一点。你越是害怕,它越是欺负你。”

陆尽染自知不是什么心理咨询师,也说不出深刻的人生哲理,但时间确实是教人成熟的第一教材——人在时间中摸爬滚打,在成长中成熟,在成熟中读懂自己,以及那些年少的梦。在青春的尾巴上,她借针线之手,串联了他们的故事。

她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对当时的秋苏到底有多大的影响,秋苏懵懵懂懂地点头,似懂非懂地回应,不过,她后来的蜕变,却仿佛是一种证明,告诉陆尽染,她在改变,改变的还不止一点点。

这个信号不是秋苏自己传递给她的,而是白薇安。

陆尽染第一次看到白薇安是秋苏在时光小铺赶制覃天浩的演出服的时候,在此之前,秋苏在她面前提起过这个人,三两言语带过,似乎并不太喜欢白薇安。可陆尽染这个人有个特点,意志力不会随着任何一个人先入为主的评价而带有偏见,所以,相反的,她喜欢白薇安,像喜欢秋苏一样,尽管她们是不同的两种人。

盛夏的傍晚,大地被骄阳炙烤了一整日,地表腾起焦灼的热气。秋苏坐在缝纫机前面,并没有因为这股燥热而分神,汗水湿透了她的夏装校服,挺得笔直的脊背隐约可见粉色的少女内衣,几根稍短的发丝缠绕在汗津津的脖颈上。

陆尽染泡了一杯咖啡,轻抿一口,醇香润滑。悄然走到秋苏身边,低头看着她灵活的手指,最初生涩迟钝的动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磨,已经渐渐熟练起来。不禁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觉。

“要不要来一杯?”陆尽染问她。

秋苏头也不抬地说:“不了,今天我还差最后一点,我这一天的计划就完成了。我得抓紧呢,他们今天的排练时间快到了。”

此时的秋苏已经不再像以前,开口闭口惜字如金,五六个字就能言简意赅、不露情感地讲完一句话。她学会了倾诉,尽管还没有交心的朋友,大多数时候也只是到陆尽染的小店来与她讲讲自己的故事,说说自己每天所做的事情,可是,能够暴露自己的真实情感,对于她来说,确实已经很不容易了。喜怒哀乐在她的脸上渐渐分明。

陆尽染真后悔自己大学的时候,主修的不是心理学,不然也许也能考个心理咨询师,到心理诊所挂个牌。也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面对自己不热爱的专业,蹩脚的土木工程,与她八辈子打不着边。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十六七岁被爱情冲昏头的花痴少女,明白了在“前程”这个关键词上,为爱走天涯都是浮云,乐趣与理想才是王道。

失去的年轻,让她总结出了一个道理。

爱你的人,不会因为你选择了与他不同的专业,不能每天如胶似漆,而与你分手;只有不够爱你的人,才会自私地夺走你所有的时间,恨不得把你变成金丝雀,关进他的鸟笼里。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恍然大悟是愚者的领悟,在爱情这个迷宫里,女孩子就是方向感糟糕、安全意识薄弱、依赖太重、投入太深的笨蛋。

陆尽染思考得太沉醉,没注意到在落地玻璃外逗留了一阵的女生,她往店里打量了几眼,确定了她要找的人就在这儿,便抿了抿嘴唇,浅浅的笑容挂在脸上,一脸得意的样子,好像对线人提供的信息的准确度很满意。

她扮演着一个顾客,环顾了一圈店里出售的DIY材料,然后,假装很巧地走到缝纫机边上,惊讶地招呼道:“咦,这不是秋苏嘛,好巧哦!”

陆尽染的思绪被打断了,她扭头定神地看了白薇安一眼。

白薇安显然不在意她的眼光,她一步一步靠近,打量秋苏正在忙活的事情,佩服地嗔道:“哇!秋苏!你好厉害,还会做衣服啊!”

她比陆尽染想象的要漂亮。

炯炯有神的桃花眼,微薄的红唇,高挺的鼻子,五官很深,还有惹火的身材。举手投足间夹杂着临界成年的成熟,又不失十七八岁的青涩。如果说秋苏是一杯清冽的白酒,肝肠过肚,心中有灼热的回味。那么,白薇安就是一杯醇香的红酒,轻啄一口,心中升起缠绵的激情。她的加入,为整个故事添加了几分神秘与乐趣,接着这几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会很有看头。

陆尽染想这个的时候,作为旁观者似乎更应该退避到一边。她知趣地捧着杯子,踱到工具橱那边,仰脸,注视着墙壁上贴着的故事,深知每一件亲手制作都是制作者血和泪的交集,回忆与现实的触礁,喜与悲的共鸣。而她,却努力地从当局者的世界里抽身。很多人都不理解,她为何如此忌讳“曾经”,后来,她在一首歌里找到了答案,有句歌词,她每每听到都不禁落泪——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

或者,换句话说,始终无法释怀是她真正避嫌的关键。人总是这样,但凡你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就说明这个故事里的人或者事,即使曾对你造成过伤害,现在也不再是致命的病害了。

所以,各位亲爱的朋友,当你们对陆尽染的故事产生浓郁兴趣的时候,请原谅她暂时还没法像不曾受过伤害的人一样,提起那个浑蛋。

回到他们的故事里,那天白薇安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她只是大方地和秋苏搭讪,问她做那衣服干什么,要送给谁。秋苏自然不会诚实搭话,准确来说,她几乎不怎么理睬白薇安,由她一个人自问自答。最后,她们俩还是一同离开的。

白薇安热络地靠近,秋苏刻意地疏远,两人之间始终保持着固定的距离。

陆尽染看着她们离开的背影,觉得她们一个是水,一个是火,或许,性格注定了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便是水火不容。

没过几天,秋苏就完成了为覃天浩精心打造的演出服,纯白的色泽,搭配耀眼的亮片,在有光的地方,炫目得视线不觉就会被吸引。就连陆尽染家自称是老裁缝的母亲大人,看到在暗房洗出的照片,都连声称赞,料不到是一个初中生的手艺。陆尽染厚脸皮地说,名师出高徒。结果,遭了母亲的白眼。

陆尽染原以为忙完了这件衣服,接着的这段时间秋苏又要好几天不出现在时光小铺了,想不到这家伙第二天又来了,秋苏面无表情地大步向前,刺眼的阳光使得她不得不皱眉。

“还以为又要好长一段时间不见呢。”陆尽染放下手里的留言本,从小沙发上站起来,问她:“衣服不是做好了吗?怎么?不合身?还需要改?”

“还没有给他试过。”陆尽染发现秋苏考虑问题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地嘟嘟嘴巴,她耸耸肩膀向她透露,“还没想好怎么给他。”

陆尽染笑了笑,建议道:“其实开门见山送给他就好了,想这么多干吗?”说着,她想起刚贴上留言本的演出服照片还差秋苏的感言,便回身把刚放下的本子拿起来,翻到属于秋苏的那一页,说,“你刚好来了,把这个写好。”

秋苏垂目看了一眼,接过她手里的笔,几乎连思考的时间都省略,俯首在纸页上留下了娟秀的字迹:那是属于你的舞台,你是属于我的星。

墨迹未干,白薇安后脚就跟了过来,手里提着一大袋东西,太阳晒得她白皙的皮肤都红透了。走进店里,她把手里沉甸甸的袋子往地上一放,活络了一下筋骨,用手扇着脸上的汗珠子,叫苦连天:“啊……累死我了!手都要断了。”

陆尽染看看秋苏,对白薇安的出现,她眼中没有一丝惊讶,只是回头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她猜想她们是约好的。果然,秋苏对她说:“陆尽染,我们还有几件演出服要做,又得借用你的缝纫机了。”

陆尽染答应:“别客气,随意用。”

距离演出的时间越来越近,陆尽染听白薇安说这是他们乐队高三闭门复习前的最后一次演出了。与秋苏的安静不同,白薇安的嘴巴一刻都闲不下来,她是善于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的女孩儿,自来熟,热情奔放,无论说什么,脸上的表情都能配合她的话题而变得丰富。她兴致勃勃地向我介绍他们乐队的每一个成员,他们的特点,以及在学校的受欢迎程度,而秋苏在这过程中从来不搭腔,她坐在缝纫机前面,就像拥有了她自己的世界。

虽然陆尽染喜欢听别人的故事,但却不热衷于挖掘八卦。因为那些你能知道,可以知道的问题,总有人会告诉你。所以,陆尽染没有打听,为什么原本只打算为覃天浩一个人做演出服的秋苏,突然又决定揽下其他队员的服装问题,不过,她可以猜到这绝对与白薇安有关。

能说会道的白薇安,有表达障碍的秋苏,老天爷总喜欢以这种互补的形式让两人组合成一个舞台。既然是舞台,就会有好戏上演,这次的服装问题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引起一场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