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齐秦没什么不同,如果他把肩上的画板换成吉他的话。“嗨”,他这样同我打招呼:“请问,我可以在这借宿一夜吗?”我不知如何回答他。在这座破败的小学校,我是唯一的主人,只有二三十户人家的村落还在5里远的山下。“你是这儿的孩子王吧!”没等我回答,他又提出一个问题,我微笑一下点头默认了。这是个让我感到寒酸的地方,除了土坪上那面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这里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牛棚。“和你一样”,他说:“我也是为人师表的,我是在城里的一所中学教美术,这次利用休假出来写生。”
原来是同行,没什么比这更令我兴奋的了。可惜我无法弄出更好的饭食来招待他——除了雪里蕻下面条。我的寒酸和窘迫是一目了然的,每月50元的工资有40元雷打不动地寄给妈妈治病了,好在他吃得津津有味,他说这碗面在城里起码卖3元钱。“是吗?那我在城里可就发财了——假如我在城里开个面馆的话。”我开心地说,小桌的煤油灯火苗一闪一闪的,照着我们两个看不真切的脸。
他告诉我他叫冬,比我早两年出生。“那我该叫你冬哥了!”我说。“别,别这么叫,太脂粉气,还是叫我小冬好。”他则叫我萍儿,他先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平”字,我说不好,是萍水相逢的萍。“萍水相逢?”他笑起来,细长的丹凤眼漾起一抹快乐的亮色。“我们就是萍水相逢呀!”
谁说不是呢!
冬说要给我画像。他移过煤油灯照在我左侧,我又点了支蜡烛放在他面前。他让我侧坐,并将眼神斜斜地定格在他脸上,他很认真地作画,我听见画笔落在纸上的“嚓嚓”声,他不时地抬头端详我,我们的眼神多次地对视,真诚而平静。仅仅半小时,一个忧郁的我跃然纸上,冬在画的左上角写下我的名字——萍儿。下面是他的落款:小冬子,一九九四年秋。
“没什么好送你,这就留个纪念吧!”冬把画递给我。我双手接过,低声说谢谢。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件礼物。我的感动难以言表,能在这个平淡无奇的秋天,能在这昏暗的油灯下为我作画的,也只有冬了。冬对我的长辫子很感兴趣,他问我留这么长的头发需要长多少年。我说大约8年了。冬发出一声惊呼:“天啊,要8年!要知道城里的女孩在这几年时间里也不知将发型变过多少次花样了!”“我怎么能和她们相比呢!”我说。心里隐隐感伤,同样是花季少女,可每个人的命运和人生多么不同。冬微微叹息一声,说可惜没有机会带我去城里了,不然……他没有说下去,苍白的脸上布满我始料未及的忧伤。
谁家的狗吠远远传来,夜深了。我从外面抱来干草铺在地上,再垫上竹席,铺上干净的棉布床单,我把到了冬天才舍得用的被絮拿出来给冬半垫半盖。“这真是个特别的床。”冬一屁股坐上去,干爽的稻草发出一阵的蟋蜶响声,稻草特有的清香弥漫了一屋,冬说:“我真想永远都睡在这床上!”“这很简单啊!”我打趣他说:“我送你一捆稻草就得了。”冬大笑说:“你叫我背着一捆稻草回城里吗?那将是一幅什么样的画面啊……哈哈……”我也笑。然后我说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别走了。隔着一层薄薄的门帘,我的话很轻。冬很久不说话。黑暗的沉默如此压抑,我为自己脱口而出的这句话微微懊悔,冬怎么想?
冬轻声唤我:“萍儿。”我听见他叹气,然后说:“你不知道,我心底里是多么愿意留下来,在这小山村里无忧无虑地度过一生,可是,我不能……”冬说得很轻很慢,我的泪慢慢涌上眼眶,“为什么?”“别问为什么,以后,你也许会知道的!”我的泪终于无声地滑落,上帝安排的一次偶然相逢,难道只是一片擦肩而过的风景?
这是一个无眠的夜,稻草声一直未断。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入睡,醒来已是阳光灿烂的早晨,冬不辞而别,桌上有张纸片:“萍儿,珍重!”如果不是这张纸片和那幅画像,我一定会以为昨晚的一切经历只是《一千零一夜》中一个不完整的故事情节。冬,他不是可以为我停留的那片云彩,我的心痛没有理由。过了两个月,是一个冬日的上午,我意外地收到一封没有地址落款的信,是冬的笔迹。
“萍儿:
没想到,在我生命的最后还能遇见你——一个美丽淡泊朴实无华的女孩,多想留下来陪你到天老地荒,可是我不能,我患有可恶的白血病。
学校太破旧了,从你的屋子里可以看见外面的星光。那夜我没睡,我在想,假如我是个健康的人,我一定会帮你修好房子,并住下来,在那与世无争的小山村里教孩子们画画、唱歌、写作……萍儿,你也许看到信里夹着的一百元钱了,这是我最后一张纸币,算是我给你的小学一份小小的爱心吧!
萍儿,我已来日无多,也许在这封信到达的时候,我已永远消逝于你无法触及的距离之外了。你要保重!”
泪水在我脸上恣意奔流,我不相信这种文艺小说中的情节会在我身边出现。抚摸这张编号为FX41476017的百元纸币,心如刀割,冬,你又一次不辞而别了吗?
我用冬的这笔馈赠给孩子们买了图画纸和蜡笔,我教孩子们画画并告诉他们:“世界上有一种东西珍贵无价,美丽无价,永恒无价,那就是爱心!”
我不知道那张编号为FX41476017的纸币如今已流落何方,我多么希望它会再次回到我手中,就像冬当初的不期而至。那么我会悄悄地将它留下来,珍藏到永远。
我跟你的感情不定义
1、他说,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在你身边
我知道要是把天下所有的女人用三从四德的标准来划分,我就是那种整天跟林默勾肩搭背,不知检点不知羞耻的女人。林默却不以为然,安慰我说,这样我能省去很多麻烦。长的帅不是罪过,相亲相爱也不是最过,罪过是我们两个欺骗了所有的人整整十年。
林默是我的大学同学,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两个就整天黏糊在一起了,一块上自习,去网吧玩通宵,勾肩搭背的去避风塘喝冷饮,在所以的同学眼里我们俨然是一对从不吵架的模范情侣。大二那年,我想我是不是应该找个男朋友来结束这繁盛的青春岁月,我说,林默,要不我们在一起吧!我的恬不知耻换来了林默的拒绝,“如果你非要这样,我们以后就不必在一起做朋友了。”林默说的认认真真,一颗关于爱情的种子还未来得及发芽就早已死在我的怀中。
大三的时候我们依然勾肩搭背的去上自习,去食堂吃饭,争着吃一个喜之郎果冻。我像个挡箭牌一样把来追林默的女孩拒之于千里之外。可是这个不知检点的女人忽然有一天初心萌动,那天她遇上了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她的心疯狂的跳动了起来,枯燥无味的考研生活如同一片适宜爱情发展的沃土,很快他们就如漆似胶,不肯与彼此分开一秒钟。我背信弃义的离开朝夕相处的林默而跟另外一个男孩在一起了,大家都说我甩了林默,林默也并不解释,依旧独来独往。
去医院做人流的时候是林默陪我去的,那天我听见自己的心和血液一起丢在21岁的冬天。我心爱的那个男孩在得知我怀孕后瞬间从地球上蒸发,如同水汽。我想,这个世上也许没有比我更悲惨或是幸运的女孩了,很多女孩遇到这种事情只能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完成这桩罪孽,而我幸运的是身边有林默,他替我交了一个月的住院费,然后整天给我买饭,梳头,念小说。他说,暖暖,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在你身边。
我拒绝与任何人说话,包括林默。那个时候我们即将毕业,出院后离毕业还有三个月的时候我吞安眠药自杀,生活已让我这般绝望,让我辜负了所以的人,强大的自尊感让我羞愧的无地自容。
一片混乱之中我被送进了医院,洗胃的塑胶管道从我的喉间一寸寸的被插入到肠胃,我恶心难受的快要死掉,可是他们依然不罢休,我的胃都快要吐出血的时候医生才撤离出器具,我像在地狱一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2、亲爱的,你结婚了,我幸福的哭了
新郎和新娘朝我走来给我敬酒,林默说,暖暖,我敬你,但我替你喝。说完两杯酒下肚,毫不犹豫。
新娘说,陈姐,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林默的,我们会幸福的,你在美国一定要保重。说完冲林默甜甜的笑了。
这句话明显是说给林默听的,然而聪明地又把我跟林默分开成了两个世界,魏晋分明,毫不含糊。
我从包里掏出一对钻戒送给林默,“亲爱的,看到你结婚,我真高兴。”
林默的眼眶也红了,“暖暖,等你结婚的时候我也跨过太平洋去找你。”
我那根细弱的神经已经不被自己控制,眼泪汹涌的从眼睛里流了出来,我抹掉眼泪说,我真的是因为幸福才哭的,林默,看到你幸福了,我真开心。
自从大学毕业三年来这是我第二次哭,第一次是在毕业的时候大家吃散伙饭,我和林默都喝醉了,林默美丽的大眼睛里涌出一行又一行的泪水,一遍又一遍的抱着我说,“暖暖,你不要死,你不要死,自从你出院后我天天梦见你慢慢的离开了我,我好难过,我从来都没有这么哭过,我都不知道我会哭……暖暖,你可不可以不要死。”
我也哭了,“好好,我答应你,我不会死的,我求你别哭了好吗?你一哭我的心就碎了。”
那天我们吻了彼此,离校的最后一天晚上我们把舍友遗留下来的被子抱到操场上,相互拥抱着睡着了,我们什么也没有做,怀里美丽的男孩让我如此安稳,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比我们更加相互珍惜对方的人了。
3、我跟你的感情,不定义
九月,我们又在北京相见,这本是我们约定好的事情,一起去北京读研。林默的生活忙碌而充实,我则过的像猪一样,不是睡就是吃,总感觉到累,除了一直一直睡下去毫无它法。
林默忙完的时候他会常常来宿舍找我,带我出去吃东西或者买点生活用品衣服什么的。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林默认识了小雅,也就是站在我眼前已经身怀六甲的新娘。她是我读研时的舍友,那三年她一直问我,你跟林默真的什么关系都没有吗?我说,是啊!她又说,那你们什么关系,我愕然,不知该如何回答。
想明白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又即将告别,终于,林默开口问我,暖暖,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
我说,我们的关系,不定义。我知道,我无法描述这种比爱情更加坚贞,纯洁,比友情更加凝重,比暧昧更加清晰的感情到底怎样来定义。或许是我的词汇太贫乏,不足以描述。
林默说,嗯,我跟你的感情,不定义。
4、又三年
小雅叫怀里的孩子叫我“阿姨”,小孩瘪着嘴说,阿姨。
林默的小孩都已经叫我阿姨了,恍然间我才想起我们已经相识有十年了,十年,只不过是沧海一滴泪,而我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都已经不知道趟过了多少滚滚红尘。
“暖暖,林默,他真是个很好,很完美的人,谢谢你,因为你我才能遇到他。”
我说,你们相爱而已,跟我没什么关系,反倒是你不计较我跟他这么亲密。
“一个女人一生能找到这么一个男人,对她好,不弃她,给她一生安稳,这个女人还要什么呢?你跟他的感情有多深我明白,也许我定义不了,但是我懂它有多干净,不然我也不会对林默那么着迷,一个人的感情能深到这个地步,无论是谁,他一定值得托付终身。”
“你知道林默为什么同意跟我结婚吗?那天他喝醉了来找你给他换件衣服,你不在,我就帮他换了,他以为我是你,他一直喊着你的名字,后来我怀孕了,他觉得很内疚,我提议我们结婚,然后他就答应了。”
林默提了一袋樱桃从远处走来,在这个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我每次吃樱桃能吃两斤,吃不够就胡闹。
“暖暖,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好东西?”他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如同十年前那个眼睛漂亮的勾魂摄魄的他一般,时光给这个人财富和魅力,而他给了他自己从前的纯真和善良,在这个男孩面前我觉得我过的多么的邋遢和浮躁。
林默开车来接我去机场的时候我穿着睡衣在30层高的宾馆里坐在落地床前看这座城市的汹涌和喧嚣。
我说,还早呢,过会在走吧!
“暖暖,回来,好吗?”
“我不。”
林默沉默了,他对我的固执毫无办法,他知道。
“国内房价这么贵,我来了得睡地下室了,你怎么舍得我睡地下室。”
“我去年就给你在南京买好房子了,已经装修好了,只等你回来了。”
“卖掉吧,我回不来了。林默,你是不是前世的我呢?不然,为何我们的感情如酒一般,随着时间越加醇香和绵长。”
我们像六年前一样相靠着躺在一起趟在干净的地板上,他慢慢的在我怀里入睡,胸口微微浮动,长长的睫毛像停息在花瓣之上的蝴蝶,不知道他在梦中梦见了谁,他的嘴角点点上扬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时间仿佛在此刻戛然而止,然后以飞快的速度回到六年之前,那晚,我怀里的男孩亦是睡的如此香甜而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