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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专制集权的强化与腐朽(4)

商屯与军屯的破坏,造成边塞卫所军士粮饷供应困难,卫所军士逃亡,使明王朝的边防相应削弱。嘉靖、万历年间,有人多次设法恢复军屯和商屯,但始终没有达到洪武、永乐年间的水平。

明代工匠制度与元代工匠制度不同

明王朝建立后,继承元代工匠世袭制度,把全国所有工匠分别隶属于工部、内官监和五军都督府管辖,称作工匠和军匠。军匠从事军械生产,一切活动都按军事制度的规定进行。而工匠,则按照服役形式的不同分轮班、住坐、存留三类。

轮班工匠,即按规定时间应征服役。1378年(洪武十一年)规定,凡在京工匠赴工者,月给薪水盐蔬,休工者停给,由工匠自由经营。1386年(洪武十九年)工部侍郎秦逵提出工匠服役办法:根据路程的远近,编定班次,登记簿籍,发给合同文书。匠户按规定时间到工部报到,去指定的地区服役,并免除工匠其他差役,以资补偿。朱元璋采纳了这一建议,定为制度,称为轮班。按轮班规定服役的工匠称班匠。

根据轮班制度的规定,官府有相当数目的工匠可以征调,足以满足官办手工业作坊的劳动力需要。同时,班匠三年服役一次,为期三个月,平均每年服役一个月。其余的时间,可以自己掌握,从事不同技术行业的生产活动。比起元代工匠制度对工匠的严格限制,这是一个进步。

由于轮班应役时间规定严格,班匠不敢失期。可是有的班匠按时赴役,常常出现无事可做的现象。因此明王朝又在1393年(洪武廿六年)对轮班制度作了一次改革,即打破三年一班的硬性规定,根据官府役作的繁简,将所有的工匠的服役班次加以调整,大体分成一年一班至五年一班等五类(景泰五年又一律改为四年一班)。收到了服役工匠无废日,居家休息工匠无废业的良好效果。

除轮班外,还有存留和住坐两类。存留工匠是因特殊需要而在地方作工的工匠,直接由本地官府负责管理,不必到京师应役。而住坐工匠则全部是由民间征集调发的具有一定工艺技术的农民,服役时间为一月十天,有明确的生产定额。因此,住坐工匠比轮班的工匠劳动时间长,操作繁重。但是,总的说来,明代工匠的待遇,比元代有所提高,情况有所改善。

与元代工匠制度相比,明代的工匠制度有着许多重大改变:第一,由元代工匠制度规定的常年役作,到明代的役有定时;第二,工匠们在非服役时间内,可以自由经营,从事自己所精通的手工业生产。这对民间手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明代工匠比元代工匠有较多的自由,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

到了明代中叶以后,随着封建统治者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逐步加重,加上应征服役的工匠,自筹路费,奔走道路,盘费罄竭,痛苦万状,造成了工匠的大量逃亡。所以,成化末年,就有过班匠以银代役的事例,出现按期应役和以银代役并行的局面。又经八十余年,到1562年(嘉靖四十一年),朝廷发布了轮班工匠以银代役的法令。明确规定四年一班的工匠,每人每年出银四钱五分,用以代役。这种以银代役的变化,较之前此工匠,长途跋涉应役的痛苦,确实有了很大的减轻;尤其是封建统治者对工匠的人身控制有了松弛,更有利于手工业生产力向前发展。当然,这些情况都出现在轮班工匠中,住坐、存留工匠不在此例。然而,随着以银代役办法的实施,住坐、存留工匠的匠额也日趋缩小。这些都反映出明代工匠制度的逐步解体,同时也为清王朝废除匠籍制度创造了条件。

明太祖分封诸王与建文帝削藩

《明史》记载,朱元璋于1369年(洪武二年)定下了“封建诸王之制”。1378年(洪武十一年)以后,朱元璋陆续把他的儿子分封到全国重要的城市。派秦王樉、晋王、燕王棣到封地西安、太原和北平,又封周王、楚王桢、齐王榑、潭王梓、鲁王檀、蜀王椿、湘王柏分别到开封、武昌、青州、长沙、兖州、成都和荆州。又封肃王楧于甘州,庆王于宁夏,代王桂于大同,谷王橞于宣府,宁王权于大宁。这样,北方重镇和全国著名城邑几乎都在诸王的控制之下了。

按照明朝的规定,所封诸王,都在封地建立王府,设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多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凡朝廷调兵,须有御宝文书与王,并有御宝文书与守镇官。守镇官既得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无王令旨,不得发兵”。以上规定,实际上把各地驻军的指挥权,控制在诸王手里。当时各省的都指挥使、布政使、按察使是掌理全省军、政、监察的三司,论品级最高不过是正二品,比起诸王来,他们官卑职低,对诸王令旨,自然无法抗拒。

朱元璋把军事大权交付诸王之手,主要原因是他对异姓功臣怀着十分疑忌的心理。于是,他在杀戮功臣的同时,尽可能地依重于自己的诸子。诸王权力越来越重。尤其是燕王朱棣,屡次受命出塞巡边,筑城屯田,节制卫所军队和将领,成为拥精兵、辖要地的真正统帅。宁王朱权也“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所属朵颜三卫骑兵,皆骁勇善战,数会诸王出塞,以善谋称”。朱元璋以为这样一来,这个封建国家最高统治权,就可以完全掌握在朱姓皇帝手里,传之万世了。

早在1376年(洪武九年),平遥训导叶伯巨就曾上书反对朱元璋赋予诸王过大的权力。朱元璋对这个建议不仅不采纳,反而以“离间吾骨肉”的罪名,把叶伯巨逮捕入狱,迫害致死。

1393年(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病死,这时年已六十五岁的朱元璋悲恸异常。皇位传与何人?经过反复的考虑,最后采纳了翰林学士刘三吾的建议,于同年九月,立朱允炆为皇太孙。

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朱元璋死,传位于朱允炆。次年,改元为建文元年。

朱允炆即位后,仍以巩固封建政权为首务,革冗员,并州县,改革典章制度。擢东宫近臣齐泰为兵部尚书,伴读老师黄子澄为太常寺卿,同参军国大事。齐泰和黄子澄是朱允炆在东宫时最赏识的人。有一次,朱允炆在东角门无限忧虑地对黄子澄说,诸王握有重兵,多行不法,如何得了呢?黄子澄回答说,诸王只有护卫兵,仅能自守,万一有变,临以六师,即可歼灭。汉代吴楚七国,虽然强大,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这是因为大小、强弱不同,而顺逆的道理也不相同的缘故。朱允炆听了十分满意。他说,果若如此,我就放心了。朱允炆当皇帝后,召见黄子澄说:“先生还记得东角门的谈话吗?”黄子澄顿首回答说:“不敢忘。”于是开始计议削夺藩王权力的活动。齐泰认为,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先解除威胁最大的燕王。黄子澄则认为朱棣居住在北平,统有重兵,轻易废黜:颇有风险,不如先从周王下手。理由是周王在洪武时,多次违法,削之有名;其次,周王是朱棣的同母弟,削去周王权势,也是剪掉朱棣的羽翼,一举两得。因此,朱允炆的“削藩”计划,便从内地诸王开始。

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六月,朱允炆先逮捕周王,废为庶人。又以伪造钞币和擅自杀人的罪名,遗使逮捕湘王柏,湘王自焚而死。接着把齐王榑诱至京师,废为庶人,加以软禁。最后对代王桂也如法炮制,幽之于大同。由于这些藩王虽有护卫,但多是些骄奢淫佚之辈,也确犯有违法之事,所以朱允炆削之有名,进行得比较顺利。但当他经过一番部署,准备削夺燕王棣的权力时,朱棣早有准备。于是酿成了一场争夺皇位的“靖难之变”。这场战祸的发生,根源就在于朱元璋自己,因而遭受灾难的却是当时的人民。

“靖难之变”

1399年(建文元年),建文帝朱允炆推行“削藩”政策,燕王朱棣公开反叛,以“清君侧”的名义,率军南下,号称“靖难”之师,发生了一场明王朝统治阶级内部的皇位争夺战。历史上称为“靖难之变”。

朱棣,是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1370年(洪武三年),封为燕王。1389年(洪武十三年),到封地北平。燕地与蒙古接壤,朱棣经常奉命出塞巡边,筑城屯田,多有建树。后来,又屡次率诸将出征,威名大振。洪武末,皇太子死,立朱允炆为皇太孙,朱棣心中不满。有一次,朱元璋令朱允炆赋诗,诗的最后两句是:“虽然隐落江湖里,也有清光照九州。”朱元璋看了认为诗意衰飒,很不高兴。又令他答对,朱元璋出语“风吹马尾千条线”,朱允炆以“雨打羊毛一片毡”对,朱元璋听了这个调子低沉,毫无抱负、气度的答对,脸色顿变。这时,恰好朱棣在旁,见此情状,即上前奏对说:“日照龙鳞万点金”。朱元璋一反怒容,不禁连声叫绝:“好对语!好对语!”于是,对朱棣大加宠爱,有更换皇储之念。后为大臣所阻止。这也滋长了朱棣接替皇位的欲念和野心。

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去世,朱允炆即皇帝位。朱棣本想去南京奔丧,因有“诸王临国中,毋至京师”的遗诏被阻,心中怏怏。他认为这是朱允炆的宠臣齐泰、黄子澄两人矫诏制造的一个阴谋。与此同时,朱允炆为了解除诸王“尾大不掉”所带来的威胁,废了几个内地王为庶人,又下令诸王不得节制文武官吏,进一步限制诸王权力。第二年,朱允炆改元建文,朱棣面对诸弟被废,自己权力被削的危机,便借朝贺改元之机,带领世子朱高炽等人,亲往南京,密察虚实,以谋对策。朱棣回北平时,为使朱允炆放心,把世子朱高炽等人留在京师,作为人质。

朱棣回北平后,暗中加紧练兵,作篡夺皇位的准备,表面上则伪装重病在身,卧床不起。他上书乞求朝廷让朱高炽等归省,朱允炆佯装不知内情,遣还朱高炽等,使朱棣不对他怀疑。双方都在设计,互相欺骗,勾心斗角。

正当朱棣训练将士,即将起兵的时候,朱允炆也在调兵遣将,加强了对朱棣的防备活动。1399年(建文元年)六月,燕王府护卫百户倪谅到南京告发燕王谋反。朱允炆即下诏书严斥燕王罪过,逮捕燕府官属,并密令北京驻军围燕王府第。事泄,朱棣便乘机起事,一场封建统治阶级内部争夺皇位的武装斗争展开了。

这次内战,前后持续四年。朱棣久居北平,苦心经营,藩国附近的郡县卫所,先后受其管辖节制,所以“靖难”师起,一呼百应,士气十分饱满。在战争过程中,朱棣又得到鞑靼军的助战。在南京方面,不少的太监因朱允炆对太监进行惩肃纷纷投靠朱棣。朱棣也竭力拉拢收买,因而获得了大量有关防务虚实的军事机密。而朱允炆虽然处于正统的有利地位,但处处表现出迂阔懦弱,完全不是朱棣的对手。在指挥军事、用人等方面,朱允炆也是优柔寡断,听信谗言。1402年(建文四年)4月,燕军攻打灵壁,遇南军将帅徐辉祖,燕军畏惧,踌躇不前。恰好在这时候,朱允炆偏听偏信,临阵易将,把徐辉祖调回,结果南军士气随之瓦解,降者数万人,燕军大胜。这是很重要的一次战役。燕军从此乘胜南下,势如破竹,6月即攻入南京。朱允炆在宫中自焚死,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这场皇位争夺战,至此结束。

朱棣进入南京后,大肆杀戮,进行报复。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都被杀害,灭族、株连处死达数万人,称之为“瓜蔓抄”,镇压极为残酷。在血腥的屠杀中,朱棣登上了皇帝的宝座。第二年(1403年)改元永乐,并改北平为北京。

郑和下西洋

郑和是我国十五世纪初的航海家。从1405年(永乐三年)开始,到1433年(宣德八年)为止,在这二十多年里,他先后奉命七次出使西洋,经历了亚、非三十多个国家。他出使西洋的事迹,传为明初的盛事。

郑和本来姓马,名三保。他出生在云南昆阳州的一个回族家庭里。大约在十四世纪末,他被收入宫内,做了一名小太监。在燕王朱棣争夺皇位的战争中,立下了军功,因而很得朱棣的赏识,被赐姓名为郑和,在1404年(永乐二年)做了内官监的太监。从此,他原来的姓氏,反而被人遗忘了。

郑和的父、祖辈都信奉回教。1403年(永乐元年)他得到朱棣亲信著名的和尚道衍(即姚广孝)的召引,接受菩萨戒,又成了佛门弟子,法名福善。因此人们称他为三宝太监。

宋元以来我国的造船与航海事业已经相当发达,与邻近各国的海上贸易与友好往来相当密切。郑和下西洋,这一壮举,就是当时我国航海事业高度发展的标志和产物。

《明史·郑和传》里说,郑和下西洋,是由于:朱棣疑惠帝(朱允炆)逃亡海外,想找到其行迹,并且想“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实际上,惠帝早已“自焚死”,朱棣是一清二楚的。至于“耀兵”,也并不是出使的目的。事实表明,朱棣并没有乘机扩展领地的野心。这时明室与西洋邻近各国的友好往来,已经很频繁,也没有必要大张旗鼓地去“耀兵”。

还有人说,郑和下西洋是因为当时中西大陆的通道,被帖木儿帝国截断了,只好另辟海道。可是帖木儿在永乐三年已病死,帝国分裂,陷于纷乱状态,既不能再威胁明室西部的安全,也不能截断中西的通道。那么,究竟是为什么呢?

简单说来,从政治上看,朱棣派遣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巩固、强化他对国内的统治,借以提高他在国外的威望,扩大他的政治影响,把“篡夺”来的宝座,涂刷一层漂亮的油彩;同时,要对那些逃居沿海岛屿和海外的臣民的反抗活动,加以安抚或镇压。从经济上看,他要满足一群新贵、特别是王公贵族和勋戚们的奢侈享用。这时,明王朝经过三十多年的休养生息,在劳动人民艰辛垦殖下,朝廷已经积累了可供挥霍的财富。因此,朱棣虽然仍旧推行海禁政策,不许民间私造海船,不许到海外经商,却把海外贸易由宫廷垄断起来。将精湛的磁器、绫罗绸缎等手工业品,换取外国的香料、珍奇宝货。《明史》记载,郑和出使三十多个国家,“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从郑和统率的船队,被称为“宝船”,或者是“西洋取宝船”,也反映出朱棣命郑和出使,其主要目的不是着眼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国计民生,而是要为宫廷寻找珍宝。因此,郑和七下西洋,并没有收得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效果,反而招致了民穷财尽的怨声。

朱棣选派郑和总管下西洋的事务,也不是偶然的。

第一,郑和是内官监的太监。内官监是掌管皇宫、王府、陵墓的修筑和采办宫廷所需婚丧礼仪所用珍宝等一切器用的专设衙门。当时,朱棣正筹划从南京迁都北京,宫殿等建筑所需器材、染料、香料以及珍奇异物,都亟待向海外寻求。这些,正是郑和职责所在。

第二,郑和身兼回教与佛教徒两种身分,有与西洋各国的回教或佛教徒相互交往的便利。

第三,郑和的祖父、父亲都曾到过天方(麦伽)朝圣,被称为“哈只”,与阿拉伯商人有过接触,得知那里的风土人情和商务状况。因此,任命他作统帅,是最合适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