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青春恋曲之痴情无悔
4455400000024

第24章 真爱无声(1)

朦胧的爱疼痛了

每天在优美的校园,根本无心欣赏美丽的风景,只是在课堂和食堂之间那短暂的路程,偶尔看到桃花开了,感到心里有隐隐的快乐。

雪静是一个幽默而开朗的女孩,却也是因为家庭的优越环境,加上家长的那种属于爱唠叨的性格,一旦孩子哪们功课没有考好就要分析半天,非要说出个所以然。女孩总是有种心无所系,不太安定的样子。学习成绩因为偏科大大丧失了原有的信心。于是,学习也成为了一种任务和负担。在最后几排的座位上。每天重复着那些功课,无形的压力也让雪静变得有些抑郁。同座的男生张晨曦道显得挺认真的。每天很早到学校,做笔记,复习功课。有一天,英语卷子发下来。雪静不动声色看看自己的成绩。还行。上一百了。这是我的强项。假如数学也能象英语这样就好了。看看张晨曦却是愁眉苦脸。小声问雪静:你英语那么好,告诉我有什么秘诀吗?雪静轻声说:没什么秘诀,就是喜欢,小时候,我妈给我报了个英语班,从那以后就开窍了。别着急啊,你平时没事就多听、多说、多练,其实英语最好学了。

以后,雪静和晨曦经常在学习上交流。彼此很谈得来,渐渐的,课间或者体育课等等,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一起约好某个星期周末看电影,照大头贴。于是,他们彼此没有说破的友情变成朦胧的爱情,因为张晨曦长的高大英俊,引起了许多曾经想追求他却没有成功女孩的强烈攻击。

于是在雪静的桌子下面有一行字:你是赖蛤蟆,你是天底下最丑的。或者在去食堂的路上,就有不认识的女生突然朝雪静怒目,带着仇恨的目光。看来美丽的爱情不只是男女之间的事情,好象是众人的态度常常给单纯的爱泼来冷水。其实,他们也就是彼此在那个特殊的阶段给了对方一些欢乐。等到高三的时候,雪静选择了文科班,而张晨曦选择了理科班。在一个静静的夜晚,他们两个最后一次坐在一起,张晨曦表情冷漠:我妈找我谈了,说让我不要分心,我们以后不要再来往了。好好学习,争取考个好的大学,将来才能有好的前途。雪静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泪水在眼睛里转了转没掉下来。

从此那个英俊的男生在雪静的视线消失了,无论在哪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哪怕是面对面相遇,张晨曦就象不认识雪静一样。那些攻击过雪静的女生非常得意,就是啊,我们都没有得到的帅哥,你一个丑八怪能得到吗?

在自己安静的角落看从前的照片和书信,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疼。是啊,才17、8岁懂得什么是爱情,生活的内容太丰富了。这才到哪啊。可是内心为什么总是感到一种空虚和失落哪?毕竟为了这个男孩付出了自己的真心实意。

高考结束以后,雪静成绩不理想,因为报考学校的时候又不太慎重,结果最后没录取。张晨曦却因为专业突出考上了理想的大学。雪静在心里默默祝福张晨曦,也重新打起精神再复习。

在雪静的朋友中间有许多过去的校友,他们不断传递着张晨曦的消息,有一次在qq空间,看见张晨曦的生日竟然是当年他们分手的日子,雪静的心突然有一种奇怪和隐隐的感慨,小小的触动。是啊,无论是什么样的爱,哪怕是朦胧的今天回忆起来也挺美好。只有失去了之后才发现珍贵的价值。只是一切都是回忆,一切不能重来。

一句话

“说到底,你就是个混蛋。”刘九发飙了。整个县城的街头巷尾里住着的小混混们交头接耳地议论,一传十,十传百,味道变了。

刘九是个人物。年轻人崇拜的偶像,比刘德华,周星驰,周润发,李连杰他们强多了,至少在这个小小的县城。

他7岁出来混,13岁挤进‘中混混’行列,17岁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大混混’。周边乡镇,几个县城都有他招兵买马的‘革命根据地’。再加上风靡一时的六合彩,天助他也,他看准了这块肥肉,一下子就把他从基层混混拉上了上流混混,可谓一发不可收拾,混得风生水起。人才啊,20几岁就坐拥几百万家产。于是在当地几处开了几间酒吧赌场。这些钱在小混混的眼中可是多得数不完。现在,少说也有上千万。想跟他混的人越来越难,要经过重重考验才能被选上,没选上的唉声叹气,被选上的在大街上奔走相告,我是跟他混的,谁惹我和他没完。

话说回来,刘九说的这句话不得了。欠他人情的,欠钱的,没有帮他打理好生意的各路混混收到这风声,可是提心吊胆。暗自揣摩,不就是欠他个人情,欠了他一点钱,没有帮他打理好生意用得着发这么大脾气吗。看来是不是提醒欠人情的还人情,欠钱的该还钱,没打理好生意的自动离职,好有自知之明。刘九这位大佬一般的混混是惹不起的,跟他作对没有好下场。

心里有鬼的混混担心得不得了。干活的时候左右望,走在大街上又左瞧瞧右看看,弄得各个精神恍惚,有时都难以入眠,这还叫人怎么活。有些人受不了就开始想,他如果找上门来,******,老子跟他拼了;有些人不愿被他搅得心里有阴影,筹划先下手为强;更有的放出声,老子跟他斗过,骂他王八羔子。警察局的人也听出了一点苗头,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走访跟踪调查。

刘九他哪里知道骂自己的话会影响那么大,说完这句话时就去旅游了。这些谣言在县城里流淌了许久,也不见得谁家公子有事。放出声的那些混混们一下子地位直线上升,走路都走出横着的味道来了。不见刘九在县城的这几个月里,混混们都以为他不知在何处给人做了,仿佛人间蒸发一样。以前的刘九,谁和他这样子说,他是绝对不会轻易的放过谁,更何况他现在有的是票子。有钱命就是娇贵,没钱的混混的命就是贱,打打杀杀做排头兵,什么奖没拿过。在动真刀真枪的活儿一刻也不敢慵懒。就在混混们还沉浸在刘九的光荣历史。津津乐道地品谈他。刘九回来了。

什么,刘九没死,气色还红润,手里还抱着个妞,怎么可以这么快活。混混们确信刘九是出去外头的世界潇洒了一回。当然会有人问起,谁又说,他死了。是你,还是他,还是……又把他们陷入了可怕的漩涡。放出声骂他王八羔子的那帮人急了,话都说出了口,覆水难收啊。他要知道这件事的缘由始末,非和他们干上不可。他们也知道,明枪暗斗弄不了他,就是找不到下手的机会,更何况兜里空空如也,就算宰了他也逃不远。于是跟他们要好的朋友,就献上了一条计谋。在市里的有个老板和我商量过,想在咱们这个县城开设各种偏门左道的场子,又碍于听闻到有刘九,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所以迟迟没有下定主意。我可以介绍你们,叫他弄些钱你们跑路。跟他混票子少不了你们,在外面避一阵子也有票子花。

那一天,刘九抱着个小妞亲卿你我,扭扭捏捏的从酒店里出来,正准备拿钥匙开车门。突然,七八个手持砍刀的人一下子围了上去,吭都没吭一声,来不及逃跑,稀里哗啦地在他全身上下砍了几十刀,血倘满一地。等到将他送到医院抢救时,路上就已经撒手归西了。

这个案子沉积在警察局布满灰尘的档案里。写道:受害者刘九,性别男,汉族,社会背景及其复杂,据调查所知此人曾在死前向社会不良人士公开挑衅,说了这么一句话,说到底你就是个混蛋。是否就是这句话引来杀身之祸,不得而知。

麦闲云的庄野鹤

庄野鹤是个安静的孩子!

庄野鹤是个安静的学生!

这样安静的庄野鹤被麦闲云的出现改变了,改变了什么呢?

其实庄野鹤还是很安静滴!

(以上纯属肺话,肺腑之言尔)

庄野鹤是个安静的孩子,不是他喜欢安静,而是没有人和他说话、和他玩,妈妈上班后,就只有他一个人在家里,围着大堆的零食战斗。所以,练就了他肥肥胖胖的身体。

庄野鹤是个安静的学生,他喜欢坐在安静的角落里,不是没有人和他说话,而是,他不想和别人说话,因为这么多年,一个人,习惯了安静。

那一天终于到了。

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老师走了进来,跟着进来的,还有一个阳光的小男孩。为什么这样说,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灿烂呗!

庄野鹤被那刺眼的表情给震惊了。他从出生以来,应该还不会使用这个表情吧!而那个男孩,他将那个表情使用得那样好。

记得妈妈曾经说过,男人不用笑的吧!他怎么可以笑得那么的开心。庄野鹤的心里闷闷地快呼吸不出来。

还不等老师开口,男孩就自我介绍起来,“同学们好,我是刚刚转学过来的麦闲云,希望……”

还不等他说完,全班同学大笑起来,就像当初听到庄野鹤的名字时一样。当然,除了从来不曾笑过的庄野鹤。

他们的笑声多少也和他有一丝关系吧!野鹤同学闷闷地想。

“那个,闲云,你就坐在庄野鹤同学的旁边吧!”老师往教室里扫了一眼,视线瞬间落在了庄野鹤旁边的空位上。

于是,闲云和野鹤就成了邻居了。

“野鹤,你的名字好奇怪诶,不过,和我的一样,大家以后要多多互相照顾哦,”不过这个所谓的照顾,当然是野鹤照顾闲云比较多了。

野鹤同学静静的瞄了闲云一眼,便转移了视线。不敢看呐,哪有这么好看又帅气的男孩。

闲云同学也上下打量起野鹤来,好水灵的娃娃啊!第一眼,他就爱上这个和他名字一眼怪异的人儿了。

放学的时候,野鹤幽灵一样的速度,把闲云同学吓的快晕了过去。第一次,他的求爱,失败了。

他的心里闷闷的,拿了人家情书好歹也该表个态吧,咋啥也不说,就飘出他的视线了。啧啧,难道他的魅力值下降了吗?

直到很久以后,闲云同学才在别人口中得知,野鹤同学是个男滴。啧啧,太伤人自尊了吗,不过,他咋就没有看出来呢?

不过,他还是情不自禁的喜欢着野鹤,所以他一定要把他追到手,男人又如何呢,他才不管呢。

野鹤同学也偷偷喜欢着闲云滴了。

第一次,他因为收到别人的情书而失眠,只因为那个写情书的人,是个和他同性的人。而且还是他真心爱着的人。

今天,是他留在这坐城市的最后一天,因为妈妈就要改嫁到别的城市了,而妈妈是他唯一的亲人了,所以他只能跟着妈妈改嫁了。

而今天,闲云没有来,听同学说,他生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要了他的地址,他想去看闲云最后一眼,因为,他真的好喜欢他,喜欢他对他说的所有情话,最喜欢他那一句,“从今以后,我的笑容,只属于你一个人的!”那个时候,他哭的稀里哗啦!

映入眼帘的是一栋气魄的别墅,那个熟悉的身影,在阳光下显得那么的健硕,他不是生病了么?

不,他的心只在一瞬间,掉进了冰天雪地,他怎么可以这样啊,怎么可以不在要他!你曾经说过的,你的笑容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你怎么可以忘记了!

他怎么可以将他拉进了万劫不复的境地,然后一转身,便将他抛弃,就像当初父亲抛弃了妈妈那样。

你终究还是喜欢女人吧,那么我祝福你们!门边的他望着花园里那对亲热的男女,泪忍了又忍,最终没有掉下。只是嘴里再也发不出声音来。

野鹤不辞而别了,连一句保重都不给他,他的心隐隐的疼。不是说好一生一世都要在一起的,不是么?

闲云要结婚了,这是他从同学口中听说的。

已经愈合的伤口,瞬间又疼痛起来,什么伤口都能好,只是心伤了,本就没有伤口的疼痛也能愈合吗!结果很明显,不能。

闲云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说特殊,只因为他来自于野鹤。

那是一张普通的纸,那上面,是专属于他的字迹,他一眼便可认出,因为他曾经让他那么的刻骨铭心!

那张纸上只写了几个字:爱情的分岔路口,你放开了我的手,于是,我们就这样错过了;不要恨,因为,不值得;只是,心伤了,没有人能为我疗伤,因为你的笑容,我已经不再拥有;爱了,就一生一世陪在他的左右;我的祝福,在你来说微不足道,只有这只言片语,来自肺腑;爱你,已不能言,所以,最后一次,祝你幸福,今后,不见,也许一辈子,我会幸福的生活下去。”

闲云匆匆脱了洁白的西装外套,架了车,门口,只有一个乞丐老头,蓬头垢面嘴里依依呀呀的唱着不知名的曲子。只是,他听见了一句:曾经海誓山盟,生死不离,我又如何能够轻易忘记,你的残忍;我却还要默默的祝福你,天塌下来也可以……”

闲云停了车,向老头招手,老头却不理他,他只有下了车,问,“这歌,我怎么没有听见过?”

老头却幽幽的说,“我儿子是作曲家,我曾经也学过谱,今天我出来体验生活,带了一张简稿出来!”

“可以给我看看么”看他问得诚恳,老头表情不愿的还是将曲子拿了出来。那是一张柔得褶皱满布的纸,那上面是他在熟悉不过的字迹。看见他惊异的表情,老头突然不快了,你们这种人我看的多了,不就欺负我儿不能说话,唱不了歌么,还我的曲子来!”

他脸上刚刚堆满的笑容,瞬间,揉碎成千万朵带雨梨花,渐渐湮灭不见!

他终于又见到那个他心心挂念的人了。

在那一瞬间,沉默了三年的他,第一次,发出了声音,“闲云。”

听着久违的呼唤,闲云紧紧地搂着他消瘦的肩,害怕一松手,他便挣脱了他的怀抱。野鹤就认他这样抱着,有多久没有这样被他抱着了呢。自己都记不起来了吧!

野鹤没有想过闲云会为了他而丢到他的新娘,枕着他的手臂试探的问,“你走了,你的新娘怎么办啊!”

“野鹤,你当我的新娘好不好!”

最后,野鹤在闲云的威逼利诱之下被迫点头。

于是,当教堂钟声响起的时候,闲云将自己一身的幸福教给了野鹤。

“嘻嘻,穿婚纱的阿姨好漂亮啊!”不知谁家的小孩突然冒了一句。

闲云晕倒在野鹤瘦小的肩上。

野鹤轻轻在他的耳边呢喃,“装晕也不忘吃我豆腐啊,你可要小心了哦!”

“啧啧,你在这样说下去,人家真的要晕了啊!”闲云用他们两人能听见的声音小声的说。

呵呵,闲云当新娘,没想过吧,呵呵。

只是为了爱的人,这点“屈辱”又算的了什么呢!大丈夫能屈能伸没听过吗!云某某在辩护了。

要爱的人

一个男人一生中能爱的女人有很多,但要爱的女人仅有一个。

——题记

男人有外遇了,他爱上一位年轻的女秘书,吸引他的是她谈吐举止露出的那种优雅气质。他觉得他爱上了她,莫名的,且一发不可收拾的。离婚,男人脑海了闪出了这么一个念头。

我该怎么对妻子说呢?结婚四年了,可就是这四年光阴,妻子好像变了很多,以前的善解人意全部变成了现在的絮絮叨叨,再加上因为她不小心流产过一次,至今都没有再怀孕,让这个家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东西。我还爱她吗?男人不禁自问。

回到家门口之前,男人把习惯的把手机重新翻阅一遍,担心自己与那女人的联系信息还存在其中。确定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后,他才掏出钥匙要开门。

“你回来啦?”在男人要开启门时妻子比他要快一步打开了门,微笑的问他。

“你怎么知道我要回来了?”男人很诧异。

“听到你的脚步声啊,你最近每回到家门口都要停上一会,也不知道你怎的。快进屋洗个手要开饭咯。”妻子边说边往厨房端菜。

他愣了一下,我最近都是这样子?她该不会发现到什么了吧?男人心里有一丁点紧张。

吃饭时,男人一直埋头只顾着吃,全然没看到妻子一直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