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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食物相克:搭配不当会伤身(3)

据《本草纲目》载,荞麦气味甘平,性寒,能降压止血,清热敛汗,而羊肉大热,功能与此相反,所以不宜同食。

4.羊肉与豆酱不宜同食

豆酱系豆类熟后发酵加盐水制成,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氨基酸和钙、磷、铁等元素,性味咸寒,能解除热毒。而羊肉大热动火,二者功能相反,所以不宜同食。俗话说:“猪不吃姜,羊不吃酱”(“吃”即配食之意),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5.羊肉与竹笋不宜同食

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地浆水治疗。

6.羊肉与栗子不宜同食

二者都不易消化,同炖共炒都不相宜,甚至可能同吃还会引起呕吐。

温馨提示:羊肉炖吃最营养

羊肉经过炖制以后,更加熟烂、鲜嫩,易于消化。煮过肉的汤是滋补身体的佳品。而且,如果在炖的时候再加上合适的中药或营养上能起到互补作用的食品,滋补作用会更大。如当归羊肉汤、枸杞羊肉汤、黄芪羊肉汤、羊肉萝卜汤、羊肉豆腐汤、猪蹄羊肉汤等。

牛肉与相关食物相克

1.牛肉与栗子不宜同食

牛肉甘温,安中益气,补脾胃壮腰脚;栗子甘咸而温,益气厚肠胃,补肾气。从食物药性看二者并无矛盾;从营养成分看,栗子除蛋白质、糖、淀粉、脂肪外,富含维生素C,每l00克中高达40毫克。此外,富含胡萝卜素、B族维生素和脂肪酶。栗子中的维生素C易与牛肉中的微量元素发生反应,削弱栗子营养价值。而且,二者不易消化,同炖共炒都不相宜。在我国古籍《饮膳正要》中也有“牛肉不可与栗子同食”的记载。同时,有人还发现牛肉与栗子同吃会引起呕吐。

2.牛肉与红糖不宜同食

同食会引起腹胀。

3.牛肉与橄榄不宜同食

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4.牛肝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不宜同食

维生素C是一种己糖衍生物,具有很强的还原性,很容易被氧化剂氧化而失去生理活性。特别是在有微量重金属离子如铜离子、铁离子等存在时,极易被氧化分解。而牛肝中含铜、铁离子丰富,所以极易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而失去原有的功能,所以牛肝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品相搭配。

5.牛肝与鲇鱼不宜同食

《饮膳正要》中说“牛肝不可与鲇鱼同食”。由于鲇鱼肉中有复杂的生物化学成分,多食引起人体的不适之感;而牛肝中含有多种维生素、酶类和金属微量元素。牛肝与鲇鱼二者共食,可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有害于人体。

6.牛肝与鳗鱼不宜同食

同食会使身体产生不良的生化反应,可以用黑豆、甘草治疗。

温馨提示:牛肉最佳的搭配

牛肉能补脾胃,营养价值高,与牛肉最佳的搭配的食物如下:

(1)牛肉与鸡蛋:不但滋补营养,而且能够促进血液的新陈代谢,延缓衰老。

(2)土豆与牛肉:味道好,且土豆含有丰富的叶酸,起着保护胃黏膜的作用。

(3)牛肉与芋头:可以防治食欲不振及便秘症,还可以防止皮肤老化。

鸡肉与相关食物相克

1.鸡肉与鲤鱼不宜同食

鸡肉甘温,鲤鱼甘平。鸡肉补中助阳,鲤鱼下气利水,性味不反,但功能相乘。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微量元素、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鸡肉成分亦极复杂。古籍中常可见到鸡鱼不可同食的说法,主要不可同煮、同煎炒。现今生活中的饮食习惯亦非常少见鸡鱼同烹的现象。

2.鸡肉与芥末不宜同食

这两种食物如果同食后,会伤元气。因芥末是热生之物,鸡属温补之品,恐助火热,无益于健康。

3.鸡肉与大蒜不宜同食

大蒜原称“葫”,其性辛温有毒,主下气消谷,除风、杀毒。古人说:“大蒜属火、性热喜散”。而鸡肉甘酸温补,二者功用相佐,且蒜气熏臭,从调味角度讲,也与鸡不合。古典《金匮要略》中就有“鸡,不可合葫蒜食之,滞气”的记载。

4.鸡肉与糯米不宜同食

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5.鸡肉与狗肾不宜同食

同食会引起痢疾。

6.鸡肉与芝麻不宜同食

同食严重会导致死亡。

温馨提示:鸡蛋与豆浆相克

人们经常食用的鸡蛋和豆浆,都是富含蛋白质的营养食品。从科学饮食角度而言,两者同时食用。会降低其营养价值。因为生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它能抑制人体蛋白酶的活性,影响蛋白质在人体内的消化和吸收。鸡蛋的蛋清里含有黏性蛋白,它可以同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使蛋白质的分解受到阻碍,降低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率。所以,豆浆与鸡蛋或蛋类食物,要间隔一段时间再食用,不宜同食。

兔肉与相关食物相克

1.兔肉与橘子不宜同食

橘子是一种营养丰富的水果,果肉和果汁中含葡萄糖、果糖、蔗糖、苹果酸、枸橼酸、柠檬酸、胡萝卜素、维生素B。、维生素B、维生素C、烟酸,其性味甘酸而温,多食生热。兔肉酸冷,食兔肉后,不宜马上食橘子。同时,多吃也会引起肠胃功能紊乱,而致腹泻。

2.兔肉与芥末不宜同食

中医认为,芥末性温,能温中利窍,通肺豁痰,利膈开胃。含芥子油及芥子甙、芥子酶、芥子碱、芥子酸等。其味辛辣能刺激皮肤、黏膜,扩张毛细血管,大量食用可使血容量和心率下降。兔肉酸冷性寒,与芥末性味相反不宜同食,芥子粉碎后用作调味品。烹制兔肉时不可使用。

3.兔肉与鸡蛋不宜同食

兔肉性味甘寒酸冷,鸡蛋甘平微寒。二者各有一些生物活性物质,若同炒共食,则易产生刺激肠胃道的物质而引起腹泻,所以不宜同食。

4.兔肉与姜不宜同食

兔肉酸寒,性冷。干姜、生姜辛辣性热。二者味性相反,寒热同食,易致腹泻。所以,烹调兔肉时不宜加姜。

5.兔肉与小白菜不宜同食

容易引起腹泻和呕吐。

温馨提示:烹调兔肉的注意事项

烹调前必须用凉水将兔肉冲洗干净,并应将其生殖器官、排泄器官及各种腺体和整条脊骨起出。烹制时要多放油,因兔肉瘦多肥少。选用配料时,不宜选用附子、炮姜、肉桂等燥热性的,而应选用海带、海蜇、枸杞、香菇等温凉性的。一龄兔的肉质最好,可以煎、炒、炸、蒸、超过一龄的兔肉只宜红烧、红焖、清炖。炒兔肉丝,最好用鸡蛋清拌一下,这样炒出的肉丝不卷起,颜色洁白,味道鲜嫩。

狗肉与相关食物相克

1.狗肉与鲤鱼不宜同食

依据传统医学的说法,鲤鱼气味甘平,利水下气。除含蛋白质、脂肪、钙、磷、铁外,还有十几种游离氨基酸及组织蛋白酶,与犬肉同食,二者生化反应极为复杂。不仅二者营养功能不同,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物质。不宜共食,更不宜同烹,这在《金匮要略》和《饮膳正要》中都有这方面的记载。

2.狗肉与茶不宜同食

狗肉中富含蛋白质,而茶叶中鞣酸较多,如食狗肉后立即饮茶,会使茶叶中的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为鞣酸蛋白。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能减弱肠蠕动,产生便秘,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和致癌物滞肠内被动吸收,而不利于健康,所以,吃狗肉后忌喝茶。

3.狗肉与大蒜不宜同食

大蒜辛温,有小毒,具有温中、下气、杀菌、消谷之功效。在新鲜大蒜中,有大蒜氨酸,是一种含硫氨基酸,经大蒜酶分解大蒜辣素,有杀菌作用,并能刺激肠胃黏膜,引起胃液增加,蠕动增强;狗肉性热,味咸、甘、酸,有小毒,具有温补脾胃,补肾助阳,轻身益气,祛寒壮阳之功效。

由此看来,狗肉温补,大蒜熏烈,同食助火,容易损人,特别是火热阳盛之人更应当忌食。

所以,狗肉与大蒜不宜同食,以免损害身体。

4.狗肉与葱不宜同食

狗肉性热,助阳动火,葱性辛温发散,利窍通阳,二者配食,益增火热,有鼻衄症状的人特别应当注意。

温馨提示:狗肉处理后再吃

狗肉是寒冬的适令肉类,吃法很多,可红烧、清炖、油爆、卤制等。但刚宰杀的狗,有土腥气味,不宜立即食用,只有经过处理后的狗肉口味更佳。

(1)先用盐渍一下,除去土腥味后取出切成块,再以清水充分洗净。

(2)入锅先用少许食油食醋拌焙透,待水分焙干后,再按狗肉加水和少量食醋拌匀,加热煮沸除去汤面漂浮的泡沫等物,再放入酱油、精盐、黄酒、白糖等作料和用等量的丁香、生姜、桂皮、茴香、八角、陈皮、花椒等混合而成的调味料。

(3)最后添加清水煮沸半小时左右,改用小火焖2~4小时,直到狗肉入口酥烂为度,即可出锅食用。食用时加些蒜泥、辣椒粉、胡椒粉等调味品即可成为一道美味狗肉。

四、水产品的不当搭配

鲤鱼、鲫鱼与相关食物相克

1.鲤鱼与咸菜不宜同食

鱼类的肉属于高蛋白食品,咸菜在腌制过程中其含氮物质部分转变为亚硝酸盐,当咸菜与鱼一起烧煮时,鱼肉蛋白质中的胺与亚硝酸盐化合为亚硝胺,这是一种致癌物质,可引起消化道癌肿,所以,鱼与咸菜不宜配食。

2.鲤鱼与赤小豆不宜同食

赤小豆甘酸咸冷,功能下水肿利小便,解热毒散恶血,而鲤鱼亦能利水消肿,二者同煮,利水作用更强。食疗中虽然有鲤鱼赤小豆汤能治肾炎水肿,但这是针对病人而言,正常人不可服用。

3.鲤鱼与小豆叶不宜同食

《金匮要略》中说:“鲤鱼不可合小豆藿食之”。藿即小豆叶子,小豆叶嫩时可食。李时珍曾说:“小豆利小便,而藿止小便,与麻黄发汗而根止汗,意同,物理之异如此”。鲤鱼能利水消肿,而豆藿与鲤鱼功能相反,所以,相克不宜配食。

4.鲤鱼与麦酱不宜同食

鲤鱼性平,味甘;胆性寒,味苦,有毒。具有健脾益气、利水消肿、降逆下气、通乳安胎、补肝明目、化痰止嗽之功效。古人还有“鲤鱼至阴之物,阴极则阳复”的说法,如《素问》中就说:“鱼热中,多食之能发风热。”另外,麦酱性味甘咸,制作时必放辣椒、花椒、茴香等香料,此皆辛热动火之物。

按照中医的说法,口疮的起因多由于心火或胃热。由于麦酱与鲤鱼节能引发风热,心火上炎则舌疮,胃火上炎则口靡。所以鲤鱼与麦酱合食,久之必发口疮。

5.鲫鱼与猪肉不宜同食

猪肉性味酸冷微寒,鲤鱼甘温,性味功能略不相同。如作为两样菜,偶食无妨,若合煮或炒,则不相宜,因二者生化反应,恐不利于健康。同时,鱼类皆有鱼腥,一般不与猪肉配食。这在《饮膳正要》也有相关记载,如:“鲫鱼不可与猪肉同食。”

6.鲫鱼与野鸡不宜同食

《本草纲目》中记载:“鲫鱼同猪肝、鸡肉、雉肉、鹿肉、猴肉食生痈疽。”

一般而言,鱼类与禽类大多不宜共食,主要因其生化反应复杂,机理见前述“鸡肉与鲤鱼”条。

温馨提示:冬季保健最宜吃鲫鱼

冬季是吃鲫鱼的最佳季节,在寒风瑟瑟、冷气袭人的冬季,鲫鱼肉肥籽多,味尤鲜美,民谚也有“冬鲫夏鲤”之说。

鲫鱼可开胃健脾、利水消肿、滋养通乳、清热解毒,对治疗脾胃虚弱、食少乏力、肾炎水肿、肝病腹水、产后缺乳、痢疾、便血等症有直接或辅助疗效。烹食鲫鱼,方法较多,以红烧鲫鱼与鲫鱼豆腐汤尤其鲜美。

另外,鲫鱼下锅前,人们往往忘不了刮鳞抠鳃、去脏,却很少有去掉其咽喉齿(位于鳃后咽喉部的牙齿)的,这样做出的鲫鱼——尤其是清炖、红烧时,其汤汁味道就欠佳,且有的泥腥味较重。故鲫鱼下锅前最好是去掉其咽喉齿。

鳝鱼与相关食物相克

1.鳝鱼与狗肉不宜同食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 “鳝鱼不可合犬肉犬血食之”。犬肉、犬血,都有温热动火,助阳之性,黄鳝甘而大温,同时,古人还认为“黄鳝性热能补,时行病后食之,多复。”即指能使旧病复发。同时,古人还认为二者同食,温热助火作用更强,不利于常人;且黄鳝有腥气,更不能与狗肉同煮。

2.鳝鱼与菠菜不宜同食

鳝鱼的食物药性味甘大温,可补中益气,除腹中冷气。而菠菜性甘冷而滑,下气润燥,据《本草纲目》记载,可以“通肠胃热”,由此可见,二者食物药性的性味功能皆不相协调。而且鳝鱼肥腻多脂,菠菜冷滑,同食也容易导致腹泻,所以二者不宜同食。

3.鳝鱼与含鞣酸较多的水果不宜同食

鳝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成分,而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蛋白质和鞣酸结合可以生成鞣酸蛋白。

此外,鞣酸还可以与鳝鱼中的钙结合成一种新的不容易消化的物质,使鳝鱼原有的营养价值降低。

所以,鳝鱼不宜与葡萄、柿子、山楂、石榴、青果等含鞣酸较多的水果同时食用。

温馨提示:鳝鱼宜与藕同吃

鳝鱼身上有一种粘液,这种粘液是由粘蛋白和多糖类结合而成的。它不但能促进蛋白质的吸收和合成,还含有大量人体所需的氨基酸、维生素A1、B1、B2和钙等。吃鳝鱼的时候,最好能同食些藕。因为藕的粘液也是由蛋白质组成的并含有维生素B12、维生素C和天门醯胺、酪氨酸等优质氨基酸,还含有大量食物纤维,是碱性食品,而鳝鱼则属酸性食品,两者合吃,保持酸碱平衡,对滋养身体有较高的功效。

螃蟹与相关食物相克

1.螃蟹与梨不宜同食

在《饮膳正要》中有“柿梨不可与蟹同食”的说法。梨味甘微酸性寒,所以古人说“梨性冷利,多食损人,故俗谓之快果”。同时,在民间有食梨喝开水,可致腹泻之说。由于梨性寒凉,蟹亦冷利,二者同食,伤人肠胃,所以不可同食。

2.螃蟹与茄子不宜同食

茄子甘寒,这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有明确记载: “茄性寒利,多食必腹痛下利”。而蟹肉也属冷利寒凉之性,所以茄子与蟹同食,如同雪上加霜,更易伤肠胃。所以二者不宜同食。

3.螃蟹与柿子不宜同食

从食物药性看,柿蟹都属寒性食物,如二者同食,双倍的寒凉更宜损伤脾胃,特别是素质虚寒者应禁忌。就营养成分而言,柿中含鞣酸,蟹肉富含蛋曰,二者相遇,凝固为鞣酸蛋白,不仅不易消化而且妨碍消化功能。会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会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

4.螃蟹与花生不宜同食

从食物药性上看,花生仁性味甘平,而且花生仁脂肪含量高达45%,油腻之物遇冷利之物极易导致腹泻,所以蟹与花生仁不宜同时进食.

5.螃蟹与冷食不宜同食

冷食指夏季冷饮如冰水、冰棍、冰淇淋等,寒凉,易使肠胃温度降低,与蟹同食必致腹泻。所以吃蟹后不宜饮冰水,或食冰棍等冷食。

6.螃蟹与泥鳅不宜同食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泥鳅甘平无毒,能暖中益气,治消渴饮水,阳事不起”。由此可见泥鳅药性温补,而蟹的药性冷利,功能正好相反,所以二者不宜同吃。另外,从生化反应方面来讲,也不利于人体.

7.螃蟹与石榴不宜同食

螃蟹如与含鞣酸较多的石榴同时食用,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还会使螃蟹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刺激胃肠,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所以石榴不宜与螃蟹等海味食品同时食用。

8.螃蟹与香瓜不宜同食

香瓜即甜瓜,性味甘寒而滑利,能除热通便。与蟹同食,有损肠胃,易致腹泻。

温馨提示:吃螃蟹四不要

(1)不要吃生蟹:河蟹是在江河湖泽的淤泥中生长的,以动物尸体或腐殖质为食,它的体表、鳃及胃肠道中布满了各种细菌。因此,食用前应洗净,蒸熟透后再食用。

(2)不要吃死蟹:蟹死后的僵硬期和自溶期大大缩短。蟹体内的细菌会迅速繁殖并扩散到蟹肉中去,在弱酸条件下,细菌会分解蟹体内的氨基酸,产生大量组胺和类组胺物质。组胺会引起过敏性食物中毒;类组胺会使食者呕吐、腹痛、腹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