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对不起我爱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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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婚礼的邂逅(4)

西式的婚礼确实浪漫,也不像中式的那么烦琐。舅妈披着白色的婚纱,端庄优雅,缓缓走在教堂的红毯上,风琴奏着美丽的婚礼进行曲,我觉得自己几乎是流浪到某个电影片段的场景里去了。教堂的门被晚到的客人打开,室内的光线由明到暗瞬息变换,音乐悠扬而清亮,牧师用英文问舅舅愿不愿意娶舅妈为妻子的时候,舅舅竟停了两秒,大概是不想在上帝面前撒谎,直到牧师问第二遍才答yes。这一刻,我觉得忧伤,不是悲哀,不是怨怒,我只是觉得忧伤。有客人把教堂的门打开,又关上,也不知道是哪个晚到的客人,如此扰人清净——

我没和舅舅打招呼,独自离开教堂,随意上了辆公车,车子随便开,我随便地坐,随便到哪里去。天气很好,眼前远远近近的都是白雪,头顶深深浅浅的都是蓝天,车到终点,竟是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附近,舅妈拿过这家学校的介绍给我看过,Universityof British Columbia,大家都叫它UBC。我下车,站在站牌下,看着人流在身边晃荡,直至只剩下我,也不是,还有个男人就在我旁边,穿件设计大方得体的黑大衣,围着条深紫色的围巾,随意地靠着站牌翻一本书,我不太确定他是从车上下来还是一直就在那里,不过,有什么关系?

不想乱走迷路,索性没动地方,我打算等下班车来就坐车回去,问题是,到底我该坐几路车?算了,见车就上,到时候问司机。定下心,摘下保暖手套,让手指裸露在空气里,我的手也需要自由呼吸,然后我发现,靠着站牌看书的男人有张很中国的脸。温哥华的华人不少,他是中国人也不稀奇,可在陌生的地方,身边站着个同类,心里总是安稳踏实一些。我的同类个头不高,大概和我差不多,我站在他身边,半低头,能和他欣赏同一本书,还是中文书,真是太难得了,我反正无聊,就瞄了几行。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个存在的理由,你当下也许不知道,那个理由是什么,而这正是天堂的功用……”

天堂的功用?我思忖,第一次听说天堂是拿来用的,有意思……

“天堂是为了让你认识你在人间的一生,一说到天堂,大家就想到极乐花园,以为天堂里可以在云端漂浮,可以在山巅河畔发懒,可是美丽的风景,假如不能让人得到安慰,他就没有意义。这是上帝送给你的最佳礼物,让你有机会了解,你一生中发生过那些事情,并解释原因,这是你一直在寻找的那份宁静……”

我不是个爱看书的人,可是天晓得,在这个异国的车站,清冷纯净的冰雪天地里,顶着蓝透到极致的天空,我竟站在一个陌生男人身边,耐心地读完了小半本书。风吹得很淡很淡,空气爽洁清新,蕴涵着雪和松枝的味道。我的手很冷,但是心里很平顺,我知道我眼前车来车往,身边人来人去,没人理会我,我也没上车的打算。奇妙的是看书的同类好像也没有想去哪里的打算,他没上任何一辆车,也没有走开到别处去,他身上有种让人安定宁静的气息。

直到我看得有点累了,跺跺脚,喘口气,那男人回过头来,望着我浅浅地笑。他年纪应该大我很多,下巴上密密丛生着一层黑胡碴,相貌也实在谈不上是有多帅气,但眉毛干净工整,尤其,他有双深邃如海的眼睛。

“喜欢这本书?”他问我,说中国话的,还是很好的普通话。

“嗯。”我点点头,这个人给我种熟悉感,好像我认识他很久了似的。

“送给你看。”

我意外,“你送给我自己怎么办?”

“我看过很多遍了。”他说,他说话声音醇厚温柔,我应该在哪里听过。

“来,拿去。”他拉过我的手,把书放在我掌中,他的手和我的一样冷。

我好像不能拒绝,可这样接受下来又不好意思,想说句谢谢,还未等我开口,他却先道了再见:“我还有事情,先走了,你记得乘44车回市区,就不会迷路了。”

“哦,再见。”我机械地说,心里奇特的有种舍不得。

他走了两步,又定住,回身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太妃糖,望着我,“来,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