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大过天
好好学生张诗然终于学坏了吗。不。她没有。她是这样干净,像一首刚出浴的诗。
只因少女情怀总是诗……
可是,一个很可爱的红色叉叉经常光临她的作业本了耶……难道好好学生张诗然真的学坏了吗……只因我的小诗然参加了明爱暗恋补习社,坚信恋爱大过天,爱至苍山洱海废寝忘食双眼通红还是想要爱……
连甜梦也不够甜,只因我的好好学生张诗然爱上了一个坏男孩。
那个男孩,他唤作明子,如你所知,他总是把红墨水甩在语文老师的新裙子上,烧焦英语老师的辫子,打伤学弟,夺走漂亮学妹的初吻,那个男孩,他是个烂掉的苹果,那个男孩,他糟透了……
可是,好好学生张诗然怎么会爱上一个坏男孩呢?
那得从明子的一次单挑事件说起,还记得那天云淡风清,日暖花甜,随着一大堆明子的崇拜者,诗然被人流挤到了一个小角落。啊啊啊,花痴妹们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只见那明子吊儿啷当地晃荡过来,随着明子太阳镜一摘,花痴妹们只觉眼前一亮,“哗”地一声顿作鸟状散开,就这样,诗然局促地邂逅了她的宿命丁寻明。她几乎是在瞬间攫住了那张阳光的俊脸。
明子漫不经心地接过一个花痴妹弓背哈腰递过来的可乐,啜了口,然后就这样够拽地双袖一扬,可乐罐子一摔,就这样嘴角一歪,头发甩甩。咚咚咚咚。开战。她知,他又要打架了。诗然只觉眼前一黑,身子一趴,迎着风撑住眼帘,用力不眨眼。如你所知,她大气不喘地以你所不能效仿的光速奔跑,甚至差点儿摔了个倒栽葱。她一边奔跑一边祈祷,一边迎着风撑住眼帘,用力不眨眼。只为他。
不知怎么掩饰。奇怪!心跳为什么会加速如打鼓般呢?奇怪!脸为什么会如小红莓般红呢?一见钟情啊一见钟情。如你所知,就这样,好好学生张诗然把坏男孩丁寻明爱上了。如你所知,那时,花儿就开了,春暖而花开,爱情的花开了。
爱了就爱了。诗然像每个暗恋的孩子一样做着那个季节会做的傻事,寻觅,跟踪,羞答答地偷瞄着他,****着他,甚至模仿,爱他所爱,喜他所喜,恨他所恨,厌他所厌。面红心跳地晃荡过去,装作干别的,其实只为用余光偷看他哪怕一眼。偷偷地背着他喝他的茶,提及他连喉咙亦会沙。傻傻地帮他做作业。放学后,一个人在教室,只能拥抱着他挂在座位上的大衣,闻着上面的香味,假装那是他不曾远离。不曾远离。从自己家跑去搭公交到他家的附近,然后面红心跳地假装和他偶遇。少女纯白的暗恋。面红心跳始终把她们追随。
还记得那时那季,花开灿烂。少女纯白的暗恋。连甜梦也不够甜,只因我的好好学生张诗然爱上了一个坏男孩。想不想也日夜怀念,忘记有益的格言,自动掠过他眼前,一个很可爱的红色叉叉经常光临她的作业本了,为何他竟比功课更重要。
原来深深爱着一个人,真的会一点一点失去自我。
还记得那时那季那天,花开灿烂,晴空霹雳,电闪雷鸣,雨一直下。还记得那时那季那天,明子变了,变得那么陌生,可是,诗然的心都醉了,学校接连三次的年级倒数第一明子怎么就变成了联校数学奥林匹克大赛的冠军了呢?甚至还领了个奖杯。诗然大跌眼镜。只见那明子单脚跪地,头高抬,双手捧月似的高擎玫瑰,那小样简直像在求婚。他说,献给我高贵的女皇。
“诗然,你可知,我一直暗恋着你,假装坏男孩只因我曾做过调查,你以前暗恋过一个坏男孩……原来深深爱着一个人,真的会一点一点失去自我……”
还记得那时那季那天,花开灿烂,晴空霹雳,电闪雷鸣,雨一直下……还记得那时那季那天,他们相拥而泣……
好好学生丁寻明终于学坏了吗。不。他没有。他是这样干净,像一首刚出浴的诗。
只因少年情怀总是诗……
可是,一个很可爱的红色叉叉经常光临他的作业本了耶……难道好好学生丁寻明真的学坏了吗……只因我的小寻明参加了明爱暗恋补习社,坚信恋爱大过天,爱至苍山洱海废寝忘食双眼通红还是想要爱……
连甜梦也不够甜,只因我的好好学生丁寻明爱上了一个好女孩。如你所知,那个女孩,她唤作张诗然……
,江湖
有一种故事,它属于江湖。
它虽然没有确切的年代,但却并不影响它的发展。——因为江湖,是人的江湖。
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江湖;而江湖里,必定会有许多的故事。
现在这个故事,它就发生在——江湖。
人为什么会孤独?这个问题其实简单,因为寂寞,所以孤独。
真是这样么?你看他身边美眷环绕,拥座相举杯,喝得很愉快的样子。可他看起来怎么还是那般孤独?
这,——也许有种人,天生就属于浪子。
浪子,岂非就是孤独的!
(一)
程桑是浪子。
江湖中提起程桑,很少有人会说了解这个人,但却很少有人会说不知道他这个人。他率情率性,行事放荡不羁。高兴的时候他可以请三个乞丐去妓院挑三个最红的姑娘过夜;懊恼的时候他会找上一个最凶恶最有势力的人去拼命。
听说他武功很不错,他的刀又狠又快,所以他拼了好几次命,现在还活着;所以他还能找女人喝酒。
现在程桑正在喝酒。
他的身边坐着两个胭脂楼最红的姑娘。
要成为胭脂楼的红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但要有出众的容貌,还必须具有清灵的心性与优雅的修养。
所以,她们看上去显得那么淑雅端庄,程桑喝一杯,她们就为他续上一杯,没有多余的诌媚娇作,她们看来就好象是他的知己一样。
程桑很开心,他在笑。他的笑容很懒散,看起来也很满足。
他是该觉得满足的,无论谁能从“霸王刀”段天霸的福圆山庄里盗来三万两银子,然后再到胭脂楼找两个最红的姑娘喝酒,都会觉得很满足的。
(二)
能够活着是值得开心的一件事,能够活着目睹别人作乐也是值得开心的一件事,能够活着而且还能走入这胭脂楼就更值得开心了。
所以目前在胭脂楼的人们都精神十足,笑语欢歌。男人们因为有美眷的陪耍而兴致盎然,女人们因为有大把的银子可以入账而愉悦无比。
现在,只有一人很生气,非常生气,他外表的暴戾使人有一种可怕的感觉:他现在想杀人!
他当然就是“霸王刀”段天霸。
段天霸并不在胭脂楼,他在他自己的福圆山庄里。
外表的粗犷与体形的魁伟,使他浑身看起来都充满着暴戾,愚钝。
事实你肯定是想错了,相反,段天霸是个有计谋的人。他是个细腻,并且非常讲究的人。从穿着到起居,从处事到待人,他都非常讲究,他只是外表看来粗野暴躁一点罢了,而且一般他也都以此种形态来伪装。
所以站在他两旁的侍从,腿脚有了一丝打颤,他们希望自己运气好一点,能够不出差错,然后可以继续活着来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当然曾经看到过一个侍从在段天霸怒气冲天的时候因为不小心将一杯酒水洒在了段天霸的衣襟上,然后被段天霸一脚踢出撞在八丈远的墙壁上,从此没有起来过。
—活着真好。他们现在尤为感到了这句话是那样贴心。
不过接着,段天霸说了一句让他们俩都觉无比感激的话,段天霸说:“你们退下吧。”
(三)
小倩是个姑娘,正值妙龄,而且漂亮,足以让任何一个生理正常的男人看了都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旖旎的思想。
现在小倩走了进来。这是一间厢房,很精致很典雅的厢房。厢房里很香,看得出来,此间的主人是个讲究人。
小倩垂着的鬓发落于耳前,因为她是低着头的,她当然知道这个厢房的主人是个讲究人,她也知道现在这个讲究之人正躺在前方的榻椅上注视着她。
小倩是个懂规矩的,在没得到此间主人的吩咐,她的头不可以自由抬看此间的一切,那样是非常失礼的。
她从小经由烟波画舫的主人也就是从小将她养大的妈妈烟如波的调教,她明白对任何一位客人的礼教都是不可违缺的。她懂得该以怎样的形态来表现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柔顺。那种优美,是任何一位找她的客人都所恋爱着的。
小倩一直都表现得很出色。
小倩现在已经感受到了,她对面那个男人的满意,还有那抹热烈充斥着欲望的目光。但她不可乱了方寸,事实上她也已习惯了这样的场景。
(四)
程桑有些微的醉意,不过他还是一杯一杯接过两个姑娘递过来的酒,然后很干脆很愉快地喝下。
姑娘一左一右相拥着他而坐落,裁造的极为精致的楠木红漆圆凳,只承受了姑娘一小瓣的臀部,绸衣宾钗,胭脂口红,慵雅皆宜,无不显得胭脂楼对这两位姑娘调教得精心得当。
她们温柔而细腻,翦水双眸荡漾着对眼前男子的绝对服从与欣赏。她们的嘤声细语可以让任一个男人都觉小腹渐燥渐热。
程桑没有。
程桑很愉快,程桑很心痛。
他的愉快是表面的,他的心痛才是深邃的。谁又能看到?
两个姑娘是那么善解人意,温柔顺从,难道她们也体察不出程桑的心痛?
怎么能!
程桑很明白,她们的优秀只在于值得她们自身的高昂的身价而已,一旦你无力付出这昂贵的陪价,那么她们是连看都不屑看你一眼的。
是以程桑是孤独的,他这样喝酒与独自饮酒唯一的差别就在于他可以不用自己倒酒。
他心情还是不错,因为他盗取了段天霸三万两的银子。本来他的心情有些懊恼,但后来能盗取南城一霸段天霸的银子于三万两时,他的心情似乎就好起来了。所以他现在出现在了城里最好的妓院,叫来了身价最贵的姑娘,喝最上等的好酒。
(五)
段天霸坐躺在黄花梨木打成的榻椅上。身旁同样是黄花梨木打成的方几上,摆着他最喜欢的美酒——竹叶青。
他现在似乎已忘记了美酒的存在,他的眼里只有身前站着的这个女子,小鸟依人的翩形体,弱不胜风的娇柔气质,大家闺秀的矜持与小家碧玉般的羞赧,让他升起了一股强烈的蹂躏的欲望。
“抬起头来。”声音竟是异常的平静,近乎温柔的。
“嗯。”乖巧的顺从,小倩柔柔地抬头,目光似乎集满哀怨与惶恐。
段天霸看到了一个美女,当然是令他满意的。侵略的目光如一个高高在上的主人威慑他的仆人一般,在小倩周身游走,最后停留在小倩的双眸间。
似乎是抵挡不住,小倩的翦水双眸游离四下,直到她明白怎样游离都躲避不开那种侵的目光时,她才无可奈何地怯怯地与之相对。
一双是坚定的,一双是颤抖的。两双眼眸都在各自心思的摆弄下闪烁着。
拥有坚定目光的已伸出了有力的手;目光颤抖的被握住了同样颤抖的柔荑,继而颤抖延了全身。
不知道为什么,小倩竟没有愤怒羞耻,双手被握她只感惊恐,又有一种神秘的被征服此感却又那般令她心跳。
佳人,今晚有约
兰可儿在和丈夫分居二年之后,终于在夺回3岁女儿放弃一切财产的前提下,换回自由之身。她好累,不仅仅是因为这长长的婚姻拉椐战,更多的还是生活带给她的无奈和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