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就这样?男同事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看着戴戴的那副全神贯注投身于工作中的模样,他反倒觉得自己是公司里的多余废物了,摸了摸鼻子,灰溜溜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理所当然的,戴戴被迫加班了,马鑫耀本打算留下来帮她,不过被戴戴客气地拒绝了。
潘云云则是丝毫不在意自己就是造成戴戴此种境况的元凶,在临走前还一甩卷发,风骚无比地说道:“戴戴,人家其实很想留下来帮你的,不过呢,人家急着要跟男朋友约会,所以啊,你就只能一个人加班了!好在你是单身贵族,无牵无挂,真是超级lucy呢!啵,拜喽!”
潘云云最后冲着戴戴飞出一个吻,继而踩着高跟鞋,扭腰摆臀地离开。
没品的女人,可耻啊可耻!
戴戴压下心里作呕的反感情绪,认命地敲打着键盘。如果不是嫌麻烦,她早就站起来反抗那些趁机压榨剥削她的同事了,在公司做了两年,纵然再怎么低调也懂得该如何明哲保身,借刀杀人了。
一句话,她懒得与他们勾心斗角。况且,他们刁难她的手段还没有超过她能够忍耐的极限。
戴戴一边工作,一边将那些欺压她的人的祖宗八代问候了一遍。她或许真像戴妹说的那样太善良了,以至于外人都以为她是懦弱怕事之辈,都想趁机掐她一把。
弱肉强食,目前她便是外人眼里的那块弱肉!
原本是下午五点下班,结果拖到七点钟,戴戴才从公司内回家。她挎着肩包,拎着纸袋,一个人走在走廊上,半高的皮鞋在地面上敲出清脆的声响。
戴戴犹记得自己之前还在暗恋马鑫耀时,每回最后一个走出办公室时总有种失落寂寞的感觉,可是现在,她完全没有那种情绪了,反倒认为无人的走廊显得很清静,她很喜欢。
戴戴来到电梯前,心脏莫名收紧了一下,下意识地做了个深呼吸,按下按钮,结果电梯门打开时,里头空无一人。她松下一口气的同时,蓦然觉得心头有丝失落……呃,失落?不会,完全不会!
戴戴瞄了一眼手中拎着的纸袋,她已经将这个袋子从家到公司之间来来回回拎着好几天了,但却一直都未遇见顾翔。戴戴觉得很奇怪,之前明明就是时不时便遇见顾翔的,怎么这几天却完全碰不上他?她到底还要像个白痴一样来来回回拎着这个纸袋到几时啊?
出了大厦,天色已经发暗,大厦和街道各处皆亮起了灯,华光璀璨,耀眼异常。
对了,今天又是周五了。戴戴看看时间,已经很晚了,便直接叫了出租车回自己的住处。不过,她才刚拉开车门,手机铃声就响了,一看来电显示竟是马鑫耀。
戴戴按下接听键,很不意外地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一片喧杂吵嚷之声。马鑫耀那个猪头又去酒吧喝酒了,而且是和一帮狐朋狗友去的。
“戴……戴……”马鑫耀醉得口齿不清,被旁边一个人抢了手机。
“喂喂,戴戴吗?你马哥又喝醉了,你赶紧过来接他吧!”男人一边如此说着,一边驱赶着身旁的那些猥琐地笑着起哄的其他男人。
戴戴皱了皱眉头,直接切断电话,笑话,现在这么晚了,让她一个女生去接喝得烂醉如泥的男人不是羊入狼口是什么?她虽然在旁人眼里不咋地,但在家里可是爹妈的心头肉,宝贝得要命,让她为了一个已完全没有期待价值的男人去冒险,对不起,她做不到!
戴戴坐上出租车,报了地点之后,转头看向车窗外的霓虹灯,突然发现自己对马鑫耀似乎没有一点在意之心了!她应该算厉害吧!失恋后很快便能释怀了,亦或许,她当初自以为的苦苦暗恋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深吧!
当然,她绝对没有全盘否决曾经喜欢过马鑫耀的自己,纵然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很傻很幼稚,但却是她成长历程中的一个串联着的环节。
大本分人都是这样的吧,今天的自己总觉得昨天的自己有所欠缺,但到了明天之后却又发现今天的自己其实还可以做得更好的。
“小姐,红雨新村到了!”司机的声音传来。
戴戴回神,付了钱,下了车,朝自己租住的楼层走去。
然而,她却在自己租住的那幢楼房前见到了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而车门上倚靠着一个只穿着白衬衫,领口解开,领带松松垮垮地耷拉在胸前,两条笔直修长的双腿自然交叠的英俊男人。
“你到底要加班到几点啊?”男人抬眼看向戴戴,眸色深幽炯亮。
呃……
戴戴囧了,这男人,他到底是何方神圣?怎么会找到自己的住处的?
对于这种自己没有多大意愿想要见到的人突然出现在自家门口的状况,迷糊纯真之人会认为这是上天安排的巧合;而稍稍有点想象和推理能力之人则会敏锐地意识到是否自己已经被人给盯上了。
戴戴应是后者。
“你,想做什么?”戴戴异常戒备地质问。
“没想做什么,就是想看看你的脸,听听你的声音,再来慢慢咀嚼这城市夜色所带给人的寂寞感觉!”顾翔依旧倚靠在车门上,在路灯下,他的表情依旧是冷漠的,无一丝波动,只是声音性感好听,就好似午夜情人间的耳语低喃。
这是哪里来的文艺青年?戴戴无暇去品味他的声音,额上滑下数道黑线。
“你这女人真的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吗?你的迟钝真的可以去申请世界吉尼斯记录了!”顾翔的双手按在车身上用力支撑起自己的身体,然后慢慢向戴戴走过来。
他那白日里被发雕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发丝稍显凌乱,在夜色下竟显出几分狂野不羁的坏男人的味道。他向戴戴走来,人未到,气势却已然能够让戴戴感到压迫。
酒的味道?
戴戴皱起眉,好了,她才拒绝去接马鑫耀那个酒鬼,却撞上了别个酒鬼,老天还嫌她不够倒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