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记忆长河之让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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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锁住爱(2)

风雨同舟几十载,我为工作忙碌,常常顾不上家,妻用羸弱的肩膀挑起所有家务,默默地奉献;我们之间从来没说过“爱”字,妻却在为我作出牺牲,她的爱在心底;妻没有读过多少书,不知什么叫做“相濡以沫”,她却陪我度过艰难困苦的岁月,伴我熬过孤灯苦雨的时光;妻更没读过什么经典,不知道什么叫做“忠义孝悌”,她却把我的父母当作自己的亲生父母,把我的弟妹当作如同己出的儿女。当我不能为家庭尽职的时候,她替我尽职;当我不能为父母尽孝的时候,她替我尽孝;当我伤痛的时候,她为我抚平伤痕;当我烦恼的时候,她为我带来快乐。

随着岁月的增长,妻渐渐衰老了,说话的声音也渐渐变粗了,然而,从妻的渐渐衰老中,我依然可以看到她的勤劳善良,从妻渐渐变粗的声音中,我仍然感受到她实实在在的爱。

曾有人说过,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有一个女人作出牺牲,我不是什么成功人士,但这话我信。看着妻脸上越来越多的皱纹,捧着妻越来越粗糙的手,我想,她为了父母的宽心,为了子女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和美,为了我的进步,付出了很多很多……

如今,我也算是一个知识分子,而且早已走上学校领导岗位,难免有人说我夫妻不够般配的闲话。我一笑了之,不以为然。谁说我妻缺少文化、不懂礼仪?勤劳善良,能尽孝道,岂不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文化、最基本的礼仪?谁说我妻和我缺少共同语言、不懂爱情?同甘共苦,相濡以沫,恰恰是夫妻之间最相通的语言,最真切的爱!有这样的妻,有这样的爱,我还有什么遗憾的呢!

她押了一生的岁月

家里有一本相簿,贴满了年代久远,但却保存得极好的照片。照片里的那个少女,标致美丽。漆黑发亮的头发,长可及肩;长长的丹凤眼,隐隐含笑。她穿着时髦的泳衣,倚在游泳池畔的栏杆上,星星点点的阳光在她脸上跳跃;她穿着紧身的格子长裤,骑着脚踏车在马路上奔驰,黑黑亮亮的头发在风里神气地飞扬;她穿着圆领细腰的大花裙,斜斜地坐在如茵的草地上,笑容比周围嫣红姹紫的花卉更为灿烂。

照片中的这位少女,如今已经65岁了。她是我的母亲。

结婚之前,没有任何人相信,母亲能够吃苦。外祖父是怡保数一数二的殷商,拥有一幢占地极广的双层大宅。虽是富商,然而,外祖父全无伧俗的铜臭味。相反的,音符和书香,满屋飘溢。

天生聪慧的母亲,在这种优渥的环境里,逐渐成长为一名极为出色的女性。她静如处子,动若脱兔;入水能游,出水能弹(钢琴)。她不但通晓中英双语,而且能写出一手流畅的好文章。

1945年,被誉为“抗战英雄”的父亲,在拜会怡保侨领外祖父时,看到了坐在小厅里为外祖父处理文件的母亲。

惊艳。

从此,外祖父那座大宅便变成了一块强力磁石,每天晚上,风雨不改,父亲一定准时报到。终于,成功地俘虏了美人心。

婚后的生活,时而安定,时而坎坷。父亲曾与朋友在一个唤作“和丰”的地方开采锡矿。然而,由于所投资的那一大块土地锡米不多,因此,那几年的辛苦便白白付诸东流。

我出世时,父亲已是个小酒铺的店主了。小小的酒铺里,访客川流不息;然而,这些来访的人,谈酒不买酒,他们谈文化、政治、社会、理想。每每尽兴而归时,生性慷慨的父亲便把一瓶瓶的酒送人。这种“特殊”的经营方式使小酒铺的赤字愈来愈多,最后,闭门大吉!

这时,一向热衷于文化事业的父亲,高高兴兴地办起报纸来。这份报纸,取名《迅报》。

筹办《迅报》期间,家中的经济拮据不堪。我们住在一所无电无水供应的茅屋里,屋外乱草丛生、群蚊飞绕。一条邋里邋遢的河,日夜不停地在屋外呜咽抽泣。

有了三个稚龄孩子,母亲的家务永永远远也做不完。婚前那一双保养得极好的手,粗糙了,起泡了,生茧了。童年里最为清晰的一个印象是:穿得极为朴素的母亲,蹲在地上,用竹枝扎成的扫把,一下一下清扫地上的污水。

那一年农历新年,近在眉睫。可是,米缸却有断炊之虞。夜极深,爸爸还在外头奔波张罗。母亲煮了一锅稀稀的白粥,三个小孩儿狼吞虎咽。母亲坐在桌旁,双眉微蹙,不言不语。她面前的那碗白粥,没了烟气,冷冷的、白白的、圆圆的一团,好似一张血色被抽离了的忧伤的脸。远处,隐隐地传来了爆竹的声响,稀稀落落的,好像是星星点点的喜气,可是,这喜气,却是摒绝在我家门外的。好不容易等到爸爸回家来了,两个人相对看时的表情是没有表情。

外祖父对于女儿困窘的情境并不是视而不见的,可是,母亲倔犟的傲骨却使她不肯接受任何来自娘家的接济。而情操极高的父亲,对于金钱的概念始终很淡薄。夫妻两人打定心意,齐心协力地咬紧牙根以渡过人生这一段萧瑟酷寒的黑暗期。

在贫穷的夹缝里为三餐营营碌碌的母亲,精神生活却是丰富多彩的。她为父亲的《迅报》写长篇连载小说,笔触细腻,情节曲折,据说拥有不少读者呢!

我依然清楚地记得母亲低着头在沾着油迹的木桌上写作时那美丽绝顶的神情。煤油灯里闪烁不定的火舌映照在褐色格子的稿纸上,好似无数小精灵在快乐地起舞,母亲嘴角含着温柔的笑意,整张脸的轮廓显得非常地柔和。在这个全神贯注地进行创作的时刻,她不是母亲,不是妻子,她是她自己,一个完完全全的自己。

除了创作,母亲也自行翻译外国的文稿。她对语文,有着强烈的兴趣,数十年来,不论处于顺境或是逆境,她都不曾放弃阅读。常常涉猎英文杂志报纸的结果,使她有了极强的英文基础,因此,从事翻译,得心应手。

文化事业,是恒远地寂寞的。父亲创办的《迅报》,在苦苦支撑了三年之后,因为曲高和寡而闭门大吉了。

这时,父亲决定离开怡保,南下新加坡另谋发展了。下这决定时,家中老幺刚出世不久。母亲在初生婴儿不断啼哭的烦乱里,在稚龄儿女不停吵闹的慌乱中,保持着高度的镇定,有条不紊地把行李一件一件地打点好。

1958年,我们一家子挥别了淳朴美丽的故乡怡保,来到了当时繁乱而不繁华的新加坡,在地点偏远的火城,租下了一个房间,一家六口挤在一起住。

初到异乡的父亲,在他哥哥的协助下,当起了建筑承包商。早出晚归,日夜拼搏。

母亲呢,足不出户地照顾四个小孩儿。外头的花花世界,她连看一眼的兴趣也没有。邻居的东家长、西家短,她充耳不闻。柴米油盐酱醋茶、尿布桌布窗帘布,是她生活的全部。写作与阅读,和她已成了毫不相干的两码事。

在那段年轻的日子里,我曾是母亲眼中的刺猬。有一回,闹了情绪,受了责骂,足足几天,不和母亲对话。晚上,她一边抹桌子,一边叹气,说:“我是你母亲呢,怎么说你几句就当我是仇人。”

我抬头看她,就在明亮的灯光下,我看到她头上闪出了几根刺目的白发,眉眼处也牵出了几道惹目的皱纹。

我很震惊。母亲居然有白头发、有小皱纹了呢!千句万句“对不起”,悄悄地在心底响了千遍万遍,可是,说不出口来。

上了大学,忙着适应新生活、忙着结交新朋友,就算是周末也好似蜻蜓点水似的,轻轻一转,又飞离家门,在外头辽阔的世界里寻找自己的大快乐。

这时,父亲的事业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生活过得很宽裕。孩子又一个个长大了,母亲有了可以随意外出看戏购物的时间、自由和经济能力,可是,她依然还是足不出户。她窝在家里,弹钢琴、读书报、看电视、听音乐。这些,原都是她生活里的最爱,可是,生命里有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为生活而挣扎,她默默地痛苦地把它们都放弃了。现在,有了重温旧梦的机会,她当然紧紧地抓住每一分每一秒来充分享受了。

母亲偶尔外出,也是为了拾掇青春期间曾有的快乐:她去游泳。尽管“荒废”了那么多年,可是,她的泳术并不曾生疏。一跳进蔚蓝的池水里,她便化成了一条灵活的鱼,溜溜滑滑地由一头游到另一头去。整个游泳池的水,都感染了她的快乐而轻快地荡漾着。有时,亲戚从外地来访,大家一块儿到马林百列公园去野餐。这时,母亲便会租一辆自行车从草地中央的羊肠小道飞来驰去。

我大学毕业那一年,五十余岁的母亲“自动请缨”地为我誊抄洋洋十多万字的毕业论文。伏在闪着亮泽的花梨木桌上,母亲心无旁骛地把秀丽如花的字一个一个嵌入纤细的格子里。

去年,当上了专科医生的弟弟把父母亲都接到英国去住了。母亲寄来了大沓的照片:在伦敦大桥下的、在蜡像馆与伊丽莎白女皇合摄的、在泰弗加广场让鸽子站在肩膀上拍摄的……全都显得神采飞扬。

在给我的信里,她说:“几十年来,活在琐碎的家务中,整个人都好像是套在一个固定的模式里,很腻。现在,来到了风光明媚的伦敦,过着不必为开门七件事而烦心的生活,我好像亦回到了青春期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里。这些年来,养儿育女的艰辛,一言难尽;但是,在舒适的晚年里看到儿女事业有成,那种满足感和成就感,也是我难以描绘的。”

然而,母亲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是她押了一生的岁月而换取的!(

分手的时刻大雨滂沱

接连几天,我的胸口都在闷疼。上课听不进去,书也看不进去。我以为自己和姓汪的女生一样,得了精神分裂症。我不能得那种病啊,我要是得了,我妈就活不成了,我妈是为我活着的,她还指望我长大做人上人呢。

可洪敏说我这不是病,张叔林甩她那阵子,她也和我一样,像是大病了一场。

这个周三黄昏,雨下得不小,我妈来给我送了五个咸鸭蛋、一只烧鸡腿和一个热油饼。要是在平时,我看见这种好吃的东西,早就胃口大开了,可现在一点儿也不想吃。我妈坐在我的床沿儿上,逼着我把油饼和鸡腿吃完了。

之后,我妈就说要回去。我送她去公共汽车站。一出宿舍院门,她就疑惑地追问我怎么神色不对。我什么也不说,她没办法了,就又笼统地絮叨起来,要我一定专心学习,考上大学。做不了人上人,就得一辈子吃亏受苦、被人家看不起。

我把我妈送上公共汽车。望着汽车渐渐走远,我茫然地靠在站牌上,想了很多。原来,“人下人”不光丢脸,连对象都能输掉啊。冯小秋已经放话儿给潘正了,说她爸给她联系好大学了,言外之意,只要潘正死心踏地和她好,就是考不上,她爸也会给他联系一个大学上的。只要家长厉害,学习不好一样能上好大学。像我这样没根没梢的,把命都拼上,也不一定能有个大学上。

我叹了一口气,开始朝学校走。命中没有莫强求,潘正不是我的,历尽坎坷最终也不会是我的。一辈子太长了,即便他失去了冯小秋,还有许许多多爸爸当官儿的张小秋、王小秋、李小秋……够他追上八辈子的。我明白了,终于明白了!我必须和他一刀两断,才能收心学习。

其实,从此不再理他就等于分手了,他绝对不可能再找我。可我就是不甘心,我觉得分手应该有个隆重的仪式。我开始设想这个仪式。我想起了这些年来为他写的日记,将之作为道具比较合适。很快,我从床底下的衣箱里拿出日记本,用报纸包起来,装在外套口袋里,撑着伞出了校门。

我听着雨落在伞上的嘀嗒声,缓慢地朝市区走去。经过小百货店门口时,恰好碰上王斌从里面走出来,手里拿着两包方便面。

“下着雨,你火烧火燎地干啥去?”他把手里的伞遮在头顶,疑惑地问道。

“你别管!”我烦躁地加快脚步,想甩下他。

“我知道你为啥事儿烦心……能咋着呢?看开点儿呗!”他紧跟上来。

“你啥也不知道!别跟着我!”我的心被他说软了,嘴还硬着。

我紧跑了几步,没再听到他的声音,也没听到他的脚步,好像不再追我了。我这才放慢脚步,却也没敢回头。

一走进“255号”所在的小巷,我的脚步就沉重得几乎拖不动。巷子里的风挺大的,风夹着雨,打在我的身上,冷得打起了寒颤。走到潘正家门口,我来时的勇气消散得无影无踪,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咬咬牙敲响了门。

很快,潘正打着伞开了门,脸上还残存着依稀的笑容。屋子里有谁呢?是谁把笑容挂在他脸上的?我这么猜测着,以为自己碰到了好机会。他正高兴着呢,不是吗?不管是什么时候,我都希望看见高兴的他。

可他一见是我,残存的笑容就倏地消失了,脸很快板了起来。

“你咋这时候来了?”这句话,正是那个晚上他问过冯小秋的,听起来比雨还要冷。

“我……是来和你分手的。”我哆嗦着说。

“分手还用得着跑一趟?”

“……想把日记给你。”我说着,把用报纸包着的日记从口袋里掏出来。

他的目光落在报纸包着的日记上,迟疑了好一会儿,很快又变得冷冰冰的:“你不在乎我把它扔了?烧了?”

“你会吗?”我无法置信,哀怨地望着他。

他不再说话了,风把门吹得稍微开大了一点。我以为他会叫我进去说话,可他没有,很快又把门关得只剩一条缝。

“把日记给我,你走吧。”他的声音暗了下来。

我把日记从门缝里递给他。然后,我知道我该走了。我不是冯小秋,我没有当官儿的爸。他不可能叫我进去的,也不可能再回头。因为我什么也没有!

我不能再在这个门前多停留一秒钟了,我不想看见他砰地一声把我关在门外。我害怕那样的景象,害怕那样的绝情。我看了他最后一眼,他的脸上布满了苦涩和无奈。之后,我猛地转过身,朝胡同深处飞跑而去。

“张……蔷薇……”他叫了我一声,可我的名字像是把他给咽住了。

我一直跑,伞掀翻了,我就收起来,继续跑,跑成了一个雨人、一个泪人。

跑到胡同口,我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才被彻底吓醒了。我抹了抹眼,仔细一看,那人竟是王斌。原来他一直悄悄跟着我的呀。

我是不是该为初恋做点什么

天成,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是我的同班同学,是我相恋一年的初恋男友。

大学里的恋情大至相同,我跟天成由彼此陌生变做彼此熟识,由彼此欣赏变做彼此爱慕。我们在许多同学嫉妒而羡慕的眼神里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不同的是自从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之后,他就不再那么主动了,而我,由最初的矜持反倒变成了主动的一方。

天成的家座落在一个很偏很远的小山村,偏到每年回家一次的他可以火车,汽车,牛车坐个遍。为了把家里的草房换成砖瓦房,天成从大一开始,就一边学习一边打工,自从他来到这个学校,那对于很多人来说遥不可及的高额奖学金就一直属于他,在供自己上大学的同时他还要帮父母供养两个上小学的弟弟。

当同龄的女孩子都沉寂在初恋的甜蜜里时,我却被妈妈关在琴房里苦苦的练着钢琴。妈说当初让我学琴只是为了能让我将来有一技之长,却没想到十五年的琴史不但让我在去年的全省钢琴比赛上一举成名,更造就了我一身纯净高雅的气质。

看多了爱情小说,所以曾经天真的相信爱情都会天长地久,就好象我对天成的情感,一旦复出,便一发不可收拾。爱了就是爱了,不想后果,不问结局是不是会让我遍体鳞伤……

天成不是个懂得浪漫的人,但为了我,他会学。

偶尔晚自习后的夜宵餐盒里会有一朵小小的玫瑰,这是他为我做过得最浪漫的事。于是,我想,我是爱他的,爱他就要为他做些什么!

为了你,我做什么都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