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武威通志-天祝卷
4586700000021

第21章 商贸物资

一、商业

商业,在天祝境内源远流长,晚唐时,设置缘边市马场与吐蕃、突厥等民族进行交易。宋时设茶马互市,每年遗使到凉州各地市马。

明洪武五年(1372年),置茶马司于秦州,将汉中茶叶运至秦州以易藏马。万历十六年(1588年)规定了各地的易民定额,庄浪为800匹。当时,天祝境内的松山、岔口驿等地以茶易马和畜产品交易活动已有较大发展。明末,庄浪市场出现私市贸易。

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遂停以茶易马。这一时期,松山、岔口驿辟为茶马主要交易点。

私市贸易蓬勃发展,至清朝中叶,“行商作贾,虽乡村小堡,亦多有也”(《五凉志》)。

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天祝境内已出现了安远驿、镇羌驿、岔口驿、古城、哈溪等几个较固定的商业集镇,其经营者主要来自河南、山西、青海、以及甘肃临夏、武威等地的汉族和回族,他们采取坐地经商、往返运销、摆摊设点、串乡走户等多种经营方式,从事商品销售与收购活动。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商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从业人员逐年增多,销售网点遍布全县,销售金额逐步增长,为城乡居民提供门类齐全的商业服务。

(一)私营商业

1956年,全县私营工商户发展到356户,从业人员1400多人。1958年全部“过渡”到了国营、供销系统。1978年后,鼓励农牧民务工经商,1988年底,全县有个体工商户1350户,从业人员2304人,自有资金45.9万元,营业总额268.43万元,零售额达232.65万元。

(二)国营商业

1.机构

1952年成立工商科,1955年更名为商业局,下辖贸易、食品、百货公司。至1988年,商业局所属国营商业公司4个,批发机构6个,零售门店40个,饮食服务门店12个,收购站6个。1989年,县商业局下辖民族贸易公司、工矿贸易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蔬菜公司和食品加工厂。县烟草专卖局和县商业局合署办公。1991年,撤销饮食服务蔬菜公司,将其业务及资产分划食品加工厂和民族贸易公司。1992年,烟草专卖局上划武威地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管辖,10月8日,成立天祝县盐务管理站和天祝县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1997年,组建了县盐业公司、糖酒副食品公司和畜禽定点屠宰厂。2001年,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更名为酒类商品管理局。2005年,撤销县商业局、酒类商品管理局,成立县商务局。

2.商品销售

1952年,县民族贸易机构开始经营民族用品,但经营品种少,数量小,需求缺口很大。1956年,全县经营的民族用品达920多种。至1962年,民族用品的经营品种降为92种,特别是茶叶、绸缎、花边、锦边帽、氆氇、珠宝、银牌、玉器、腰带、马具等特需用品脱销、断档。

1966年,经营品种已达248种。1979年后,民族用品的经营量上升,品种达增多,销售网点遍及全县。

个体和私营商业的竞争,国有商业占据市场的份额不断下降。尤其是1992~1993年下降速度加快,零售额从2974万元猛跌至954万元,下降67.92%。此后徘徊在1000万元上下,2001年开始回升,2005年达到1420万元。

二、供销合作社

(一)机构

1951年,成立天祝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筹备处,1955年,县供销合作社成立。至1988年,县社下辖农副公司、综合贸易中心、毛条厂和11个基层供销社,有零售店183个,其中分销店65个。2000年,县供销系统所属专业公司3家,社办工业企业2家,供销商场和供销招待所各1个,下属8个基层供销社。2005年,县供销社有所属企业5家,供销商场1个,基层供销社8个。

(二)商品销售

1965年,县供销系统完成商品销售额390万元;1985年销售总额1837万元,其中生产资料销售额155万元;1990年实现销售总额2609万元;2005年实现总销售额3380万元,比2000年增长60%,完成农副产品、废旧物资购销总额1080万元,增长42.1%,缴纳税金165万元,增长135.7%,实现利润2.4万元。2001~2005年,完成畜产品购销总额3800万元,中藏药材购销总额1280万元,其他农产品购销额1060万元,帮助农牧民增收700多万元。

三、物资

天祝县物资局于1970年10月成立。以经营木材、钢材、水泥为主,1971~1988年,共销售计划内外的木材41997立方米,钢材7683吨,水泥23699吨,汽车98辆;化工产品中“84#(炸药)5554吨,85#(雷管)1832万发,86#(导火索)9615公里。销售总额达3797.64万元。

其中1988年销售568.88万元,是1971年的24倍;90年代物资经营逐渐放开,转入民营。

附:天祝县石油公司

天祝县石油公司,公司下辖油库1座,占地面积38124平方米,库容1610立方米;有铁路专用线1条580米,加油站7座。2000年10月,天祝县石油公司撤销,成立经营部。

四、粮油经管

(一)管理机构

1951年,成立天祝自治区财粮科,1953年财粮分设,成立粮食科,1956年改设为粮食局。1993年,成立天祝县粮油总公司,与县粮食局合署办公。2000年,全县粮食系统下辖2个工业企业,2个粮食仓库,6个粮管所,12个粮站。

(二)粮油征购

1953年,贯彻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完成征购粮342万公斤,其后按照国家计划,每年征购粮油。

1989~1991年,继续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各粮管所(站)与农户签订定购合同。1993年,将周转商品库存粮1000万公斤划转为省级储备粮。是年至1998年,国家多次调整粮食收购和销售价格,并制定市场收购保护价,国有粮食部门挂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做到按质论价,保证粮食收购质量。2001年,对天祝县储存的435.5万公斤中央储备粮进行拍卖和划转。2004年起取消粮食定购,粮食市场全面放开。

1989年,油品定购任务内的化肥挂钩继续实行。1991年,调高油料定购价;1993年后,购销价格随行就市。国家根据市场行情每年提出收购指导价格。

(三)农村统销

1953年实行粮食统销,天祝自然灾害频繁,返销工作任务重数量大,坚持“及时收购,同时安排”的原则,基本做到了返销指标不突破,保证了灾区口粮、籽种、饲料和农民口粮供应。

1989年,农村返销粮食包干指标180万公斤,重点是“五保”户、特困户、重灾户和烈军属的生活安排。当年全县供应牧民口粮132.42万公斤。牲畜饲料,根据受灾情况,每年均在50万公斤左右。1992年农村返销粮和牧民口粮的供应价格仍执行比例价。1993年4月1日,粮食销价放开,取消了农牧民平价供应粮,价格随行就市,把返销粮改为救灾粮,粮食部门按民政部门确定发放的救济款额,直接供给粮食。“以工代赈”建设粮食指标每年由国家下达到县。

(四)粮油供应

1991年,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经过两次粮食价格调整后,理顺了粮食购销逆差,实行购销同价。城镇居民口粮继续实行凭证、凭票定量供应。1993年,城乡粮食价格放开,取消一切计划供应粮,价格随行就市,自产品种就地组织供应,大豆、大米由省上统一采购,按进价调拨,以保军供需要。粮油价格放开后,国有粮食部门积极组织成品粮油的调动和加工,保证有充足的库存,做好城镇人口的供应工作。1996年以后,粮油供应进入市场运行,多种所有制的粮油销售门店遍布全县。2005年销售粮油5864万公斤。

(五)储运

50年代粮食调出大于调入,60年代后调入大于调出。从1989年开始,对五六十年代修建的简易粮仓(棚)及晒粮场地进行更新改造。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储备粮任务的增加,新建仓库面积10713平方米;2003年新建1座容量为150万公斤的粮库。实际容量达1255.6万公斤,保证了全县粮食收购、销售、调拨的安全储存。

粮价放开后,粮食调拨采取了计划调拨和签订合同两种形式。省外调入粮和省内定购内的粮食调拨,由省上协调组织产销双方签订合同。2000年,全县调入粮食7388万公斤,调出小杂粮606万公斤,调出油品301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