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学的新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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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主体结构对行为的决定作用(4)

以上,我们从不同方面剖析了主体参与影响行为的具体特点和规律,通过这种具体的剖析和解读,我们对主体结构决定行为的规律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对复杂多变的心理现象和行为表现也会有更本质的理解,而且可以有针对性的利用这一规律,实现我们对行为的良性引导和有效控制,进而更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更大限度地开掘人的潜能!。

三、行为的目的和走向

(一)实现倾向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经历着产生、发展、壮大、衰落、直至消亡的必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似乎是沿着特定的方向和轨迹而有规律、有目的的发展、变化,这种现象的本质,皆是由于事物特有的结构及规定性的作用所致,这是自然界的普遍现象和基本法则。作为这个世界中的特殊的物质群落——生命有机体,更是突出地体现了这一规律。每一种生物,不论是植物,还是动物,不论是简单、低级的微生物,还是复杂、高级的人类有机体,都有其特殊的遗传图谱和生物结构,都有着与生俱来的、有着特定方向的生命冲动:白杨树注定要长成高大挺拔的伟岸身姿而耸立云天,老虎注定要变成尖牙利爪、威武健硕的猛兽而雄霸一方,人注定要以其优于其他动物的发达的头脑而傲视群生等等。

每一种生物都有着实现自身之遗传规定的天然倾向,生命的过程就是生命有机体在其结构的驱动下,为实现其基因使命和生命意义而进行的不懈的生存斗争的过程。在生命的各个时期,有机体虽然在表现形态与运动方式上常常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如某些昆虫的蜕变,但是它们发展的总原则和总方向却是不变的,它们的具体表现也呈现出对其内部结构及先天倾向的高度依赖性。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有机体,也无论它有怎样的结构,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其结构倾向的强烈制约,这些结构倾向尽管形式各异,但都有寻求兴奋、追求表现的共同倾向。当这些结构倾向产生兴奋、发挥作用时,它们便占据、控制并左右了有机体,从而使有机体表现出相应的功能与特性,显示出与众不同的特殊风貌:以植物为例,这时的植物便在进行着光合作用、呼吸作用,在输送着能量和养分,在发芽、长叶、开花、结果;而对于人类而言,这时的主体便在从事着某种工作,进行着某种活动,产生着某种情感,与客体进行着某种相互作用等等;更具体地讲,主体可能在听着音乐,可能在欣赏自然风光,可能在进餐,可能在做数学题,可能在想心事,也可能在休息。但是,有机体无论怎样表现,一定是结构倾向使然,一定是顺着结构倾向的方向和脉络展开,而所有这些显然不是这些结构消极被动的参与和投入,而是它们在与环境客体的相互作用中,积极地寻求兴奋、寻求表现的结果。

因此,生命的本质就是这些活生生的生物结构寻求兴奋、寻求表现的动态过程,生命的原动力来源于生物结构的兴奋和冲动,正是这些根植于生命之初的原始力量,才促使有机体在其生命的整个历程中,能够历经艰险,冲破重重阻力,勇往直前地不断前行。就人的主体结构而言,尽管它有着比其他生物更高级的功能、属性,是我们目前所知的最复杂的生物结构,但在本质上,和其他所有的生物结构一样,都遵循共同的规律:即它的一切内存都有可以兴奋、追求兴奋的自然冲动,其一切表现都是结构倾向的兴奋所致,其活动的目的与宗旨,行为的脉络与走向,都有着特定的目的和方向,这就是,追求其结构的展开与实现,功能的施展与应用,潜能的开发与实践,属性的表现与流露,本能的宣泄与满足,如此等等。

总之,无论是人,还是其他生物,都受其结构倾向的摆布和控制,都有使其结构倾向展开与表现的强烈愿望,都有使其潜能与性状现实化的天然倾向,正是这种蕴涵于每一生物遗传密码中的坚定的实现倾向,才使得许多生物尽管历经磨难,尽管面临严酷的生存竞争,依然以其特有的方式顽强地展示其生命特有的风貌,尽显生命的倔强和坚韧。同时,也正因此,才构成了生命世世代代繁衍不息的不竭动力!

(二)快乐原则

任何生物结构都有追求兴奋与表现的天然倾向,这是有机体生命活力与生命本质的体现,是任何有机体共有的特征和属性,也是有机体全部功能与属性的动力基础。正是依靠这些结构倾向的兴奋、驱动和作用,才使得有机体能够以自己特有的方式维持生命的正常运转,并表现出特有的生命机能和生命形式。自然界生物群落中所存在的花样繁多、形式各异的生命运动和生命现象,便依赖于这种深藏于有机体基因深处,但却有如地下岩浆般时刻寻求宣泄、力图表现、追求自我实现的顽强的生命意志。正是由于有机体有着实现自身结构倾向的自然趋势,那么,当主客观因素促使这种倾向得以展开和实现时,显然是顺应有机体的自然规律,也符合有机体的“主观意愿”,从有机体的角度来看,对有机体是有利的;反之,当有机体的结构倾向被压抑而不能实现和展开时,对有机体而言,则是有害的。也就是说,对于有机体来说,发生于其自身上的事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顺应其结构倾向的,可以使其结构倾向得以展开与实现(获得满足,得到疏导、宣泄等),另一类是违背其结构倾向的,使其需求被抑,机体遭损,发展受阻。现实生活当中,有机体所遭受的这种顺逆事件是极其多样的,有机体的一生,便是在这种顺与逆、利与害的矛盾斗争中或健康顺利,或艰难坎坷中度过或长或短的生命时光。

另外,对于有着自我感觉的有机体来说,如一些高等动物,上述问题还可以从主观体验的角度来着眼分析。例如,对于我们人类而言,主体对自身发生的一些事件及各种客观影响,会产生形形色色的知觉体验和主观感受,在这些体验和感受中,有的会使主体感到愉快、舒适,有的则会使主体感到痛苦、难受。一般来说,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结构倾向,都具有迎合它、顺应它,使它展开与实现,主体便觉得舒适、愉快、高兴,逆着它、违背它、压抑它,主体便觉得痛苦、难受等共同特征。所以,凡是顺应主体结构倾向的,便会给主体带来各种良性感受、各种奖赏,便会使主体体验到快乐、舒适等感觉;凡是违背主体结构倾向的,便会给主体带来各种恶性感受、各种惩罚,有机体便会体验到痛苦、焦虑等感觉。因此,从主体的纯自然需要、自然选择的立场上来看,主体想得到、愿意承受、乐意沉浸其中的是形形色色的良性感受,并且愿意得到和享受最大量值的快乐;主体怕承受、极力回避、力图减轻或消除的是各种恶性感受,并且主体愿意接受和承受最小量值的痛苦,即所谓的趋乐避苦原则。可见,不论快乐、舒适是主体直接追求的目的,还是主体所追求目标的副产品,趋乐避苦毕竟是主体主要的行为动机,是否快乐以及快乐的程度,自然也成了主体进行趋避与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参照标准:一方面,主体有追求结构倾向展开与实现的天然倾向,与此相应的是,主体以自我的结构倾向为行动指南;另一方面,主体有趋乐避苦的自然倾向,与此相应的是,主体以快乐原则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二者是同一意义的不同表达形式,趋乐避苦原则是主体决定作用的具体体现。所以,对于人类有机体来说,主体总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快乐、获得快乐、享受快乐,最大限度地回避痛苦、削弱痛苦、消除痛苦,与此相适宜的是,主体总是愿意最大限度地获得利益、奖赏,最小限度地承受损失、伤害和惩罚。

另外,快乐与痛苦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是对一类感受所做的相对模糊的表述,存在着几乎无数种类和不同形式的快乐或痛苦,也存在着不同水平与级别的快乐或痛苦。同时,在快乐与痛苦之间有着逐渐过渡的趋势。因此,某种感受是快乐还是痛苦,都只能是相对的:对于正在承受痛苦的人来说,削弱痛苦就是快乐、就是奖赏,而对于正享受快乐和幸福的人来说,快乐程度的降低、利益的减少乃至剥夺就是痛苦,只有使其更快乐的事件才能对其构成奖赏,带来快乐。但是,不管怎么说,在痛苦与快乐的延伸线上,主体无论处于哪个位置(痛苦的、中性的、快乐的),其行为的走向永远是指向快乐的方向。总之,追求快乐,趋向快乐,是行为永远的运动方向,是主体永远的行为动机。主体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趋乐避苦的总原则而展开的,为此,主体可采取非常多样的方式来达到这种目的。

快乐原则在实际中有很多的现实表现和广泛的应用。例如,当我们感觉到冷时,这种冷的感觉是痛苦和不舒服的,并且随着冷的程度而会使我们体验到强度不同的痛苦。当这种痛苦被我们意识到时,我们就会产生削弱这种痛苦的需要和动机,进而引发进一步的行为。而削弱这种痛苦的行为方式则是多样的,是根据不同的主客观条件来选择的,如我们可以加穿衣服,可以进屋子,可以生火,可以晒太阳,可以活动活动手脚等等,方式虽然多样,但方向都是为了摆脱“冷”的痛苦、趋向“暖和”的舒服和快乐;再如,当我们遭到攻击和羞辱时,自然会产生恼怒、羞耻等恶性感受,这种消极和恶性感受的折磨,会使我们产生削弱和消除这种痛苦的动机和需要,当然,方式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能会立刻反击,或谩骂、或作愤怒状、或摔门而去、或拳脚相加,可能会暂时隐忍、另寻机会加以报复,也可能自我解嘲,采用阿Q精神来自我安慰等等,至于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来达到这种目的和效果,则要依主体特殊的结构以及施加这种伤害的客体的有关情况及其伤害的程度而采取相应的办法。

现实生活中,快乐原则绝不仅仅是在主体体验到明显的痛苦时才起作用,在主体处于中性状态、甚至处于良性的快乐感受时,只要某种条件使主体意识到还有更快乐的事物存在,还有更舒适的境界或状态有可能达到,那么,主体现在便是相对痛苦的,这些尚未实现的状态或境界便成了主体趋近的目标和追求的方向。因为,快乐是人们永远追求的方向,是人一切行为的动机,为此,人们可以卧薪尝胆,可以受胯下之辱,可以忍受各种艰难困苦,但是,支撑这一切的则是不断显现于人们心灵天际中若隐若现的成功曙光,是与成功相伴的各种快乐的诱惑才使人们走过漫漫的征程。于是,莘莘学子夜以继日的苦读是快乐原则的体现,赌徒们抛家舍业的孤注一掷也是在追求那万分之一的可能的快乐,虔诚的宗教信徒们经年累月的苦修也是在追求来世的快乐和灵魂永远的安宁,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乃至酿成大祸的鲁莽行为,其动机往往也是为了消除“面子”受伤害所带来的痛苦,或者受“厉害”“强悍”“占上风”所能给予的快乐的诱惑才引起的。至于人们求官求财,求名求利,以及买豪宅、开名车、找美女、逛美景等,以及为此孜孜以求甚至不择手段的种种努力,无不是受快乐原则支配,是为了追求和享受形形色色的快乐才采取的一系列的行为运作。总之,日常生活中人们一切的行为运作,都是受享乐主义支配,是为了追求和享受各种具体的快乐或者摆脱和削弱各种痛苦而采取的具体运作。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看快乐和痛苦都有哪些形式和种类,它们的具体来源是怎样的。

快乐和痛苦都是相对于有机体来说的,有机体有着多少种类的需要和倾向,就有多少种类和形式的快乐或痛苦。饿了,吃饭便是快乐;热了,凉快便是快乐;病了,康复了便是快乐;处于发情期,找到配偶就是快乐;遇到危险了,挣脱了、逃避了便是快乐。对于牛羊,丰美的草场便是快乐;对于虎豹,成群的牛羊就是快乐;而鸟儿,能够展翅高飞便是快乐;作为人类而言,快乐则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由于人类有着极其复杂的内部结构,需要和倾向的种类也更加多样,相应的,能够构成快乐或痛苦的事情也更多,不仅有种种身体、生理上的快乐或痛苦,还有更多的心理和精神上的快乐或痛苦。所以,对于人来说,快乐的来源和内容是丰富的,读书是快乐,听音乐是快乐,欣赏自然美景是快乐,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也是快乐——快乐或痛苦都是针对有机体所具有的需要、倾向而言的,具体的快乐或痛苦是与具体的需要、倾向相对应的!

正因为如此,不同个体之间能够成为快乐或痛苦的事件也就会各不相同:吃肉对a是莫大的享受,对b则是令人作呕的事情;夸奖对甲来说,是求之不得的赞誉,对乙来说,则如同嚼蜡;交响乐对于张三会使其如痴如醉,对于李四则不亚于噪音,等等。另一方面,同一个体在人生的不同时期以及不同的状态下,也是不完全一样的:年轻时漂亮是最大的财富,年老时健康则是最大快乐,年轻时游玩交友是莫大的享受,年老时清净独处则是最大的欣慰。此外,身陷囹圄,自由是最大的快乐;疾病缠身,健康是最大的快乐;置身沙漠,得到一杯水是最大的快乐;生命遇到危险时,能够活命是最大的快乐等等。但是,对于人类来说,毕竟有着许多共同的都能称之为快乐或痛苦的东西,有着我们都想得到而怕失去的东西,也有我们都害怕、厌恶、试图回避的东西,例如,金榜题名,洞房花烛,妻贤子孝,以及金钱,权力,名望等,一般都是能给所有人带来快乐,大家共同想追求和想得到的东西;而名落孙山,事业无成,穷困潦倒,以及疾病,官司,受辱等,也都是令所有人痛苦,极力想回避的东西。

与主体趋乐避苦原则相匹配的是,主体有着趋易避难的天然倾向。这种倾向广泛存在于我们各种形式的行为活动中,渗透进我们日常生活与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一切作为!对此,我们一方面在这种倾向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和影响自我时常常表现的浑然不知,另一方面,我们又为自己有这种不好的人格特性、为自己的软弱无力而自责、无奈。其实,深入的研究此现象的机理,我们就会发现它的合理性和普遍性。那么,为什么主体会避难趋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