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学的新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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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行为的控制系统(2)

当然,在实际中,绝对的自然运行、自由运作的意识流,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完全自然而不加控制的行为活动也是没有的,因为人本身就是一种智能型的生物,智能型生物的各种行为表现本能地带有一定的自动调节和控制机制,因而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否则,有机体就无法应付变化万千的周围环境。这种熔铸于生物行为或者与生物行为紧密相伴的调节和控制的机能,是智能生物尤其是高等级智能生物普遍具有的功能特性。而对于一个正常的人类个体来说,其经验内存本身就是经过了学习与训练的,经过实践雕琢和塑造的,这样的内容在其表现和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自然便有一定的自我约束、限定和调节机能,能根据不断变化的主客体条件,按照以往的学习训练和预先的设定灵活地调节着自我的运作,以便产生有效能的行为结果,否则,学习与训练便没有了任何意义。另外,在实际生活中,主体很少处于那种完全放任不加控制的心理状态,在更多情况下,发生在主体身上的都是形形色色的定向活动,是以不间断的理性控制和意志努力为特征的意志活动。所以,所谓的自然运行、不加控制和干预的意识与行为活动都是相对而言的。同时,上面所谈到的封闭的内部意识,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主体就生活在一定的现实环境中,每时每刻都面临着纷繁多样的客体作用和客观影响。因此,主体所面对的决不只是纯粹的心理内容,还有身体状况的各种刺激,以及客观事物的诸多作用与影响;绝不仅仅限于诸如观念运演之类的内部意识,还包括各种外显的行为活动;绝不限于诸如认知与学习等操作类的活动,还包括心理状态和情绪感受等体验类的内容。所有这些内隐的、外显的,有意的、无意的,宏观的、微观的心理活动,都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我们实际的心理与行为活动。而这些心理内容和行为活动尽管形式和特征各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具有足够的心理强度!

(三)心理活动的自然规律

综上所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纯粹自然运行的意识流是不存在的,主体也不可能完全地放任自己,听任自然节律的摆布,而要不可避免地渗透进各种主观干预。因此,人现实中的行为,是自由波动与控制运动的交替转换,是惯性与施力的结合,是理性控制与自然冲动的交融。虽然理性的参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避免,但是,只要主体稍加放松,心理运行的自然规律就会立即把主体推进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一个某种意义上混乱无序的社会。在那里,各种随机和偶然将会控制主体,主体会想起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什么闯入意识,便显现什么内容,哪个先占据主体,哪个便拥有更多的决定权。换言之,自然运行的意识活动,是被强度律所引导着的,其中,哪个强度高,那个便会把持主体,哪个容易,那个便率先兴奋,兴奋点转移到那儿,那里的内容便被激活,该内容也便会主宰主体,而弱势内容永远没有发言权,永远被排挤在意识之外而处于压抑状态,而不论这种内容是好是坏,是良是恶,是是是非,那样,主体将会沦为强势内容和自然倾向的奴隶,将毫无能动性和创造性可言。当然,这并不是说,顺应主体的自然倾向,由着心理的自然节奏就一定会导致不良的结果,在某些情况下,被激活的强势内容,可以自然兴奋的优势倾向,常常正是主体所需要和企盼的,是符合客观要求和客体规则的,因而也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对于这些内容,我们不但不会加以干预和控制,还会小心地呵护、保护它,尽量地顺其自然以避免人为的干扰,妨碍它的正常运行。当然,现实中,能够完全地自然运行同时又有效有益的内容是很少的,这一方面取决于主体日常的经验和训练、习惯和定势,另一方面,又有赖于这种内容兴奋时的主客体条件,二者缺一不可。也正因为如此,这种境界和状态也就显得弥足珍贵,也就成了我们各种学习和训练的终极目标,是我们所追求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最高境界!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对人的心理活动和自然运行的意识流,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和把握,但是,到此为止,我们仍然难以断言人的心理活动究竟是有规律的呢,还是混乱无序的?各种心理内容的兴奋是否有规律,意识的运行是否有规律?人的意识的内容与行为的走向是否能够准确预测?等等。

所有这些,目前还难以做出完全确定的回答。说其无规律吧,心理学已经实实在在地总结出大量的心理活动的规律,使得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心理的可知和可预测性;说其有规律吧,人的心理现象和心理运行又常常显得扑朔迷离、变化莫测。因此,对于人的心理行为的规律性问题,我们只能辩证地和相对地来看。

一般来说,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人的自然行为,一类是人的受控行为。所谓的自然行为,是指人的各种自然运行的不随意行为,是被人的各种自然倾向所决定和控制的行为,它们是在不受人的主观干预的情况下,听由人的自然倾向的摆布,致使各种强势内容得以占据并控制主体所造成的心理运作,是主客体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自然产物,如自由联想以及各种心不在焉的心理状态;而所谓的受控行为,是指人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有意识的行为活动,如写作文、拉一首曲子、与人谈话等等,它们是人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和企图,对行为的内容与走向加以人为的干预和导引,使得人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或超越自然节律限制的心理活动。

具体来说,人的各种自然行为和不随意行为,它们从整体和宏观上是无序、无规律的,微观上则是有序、有规律的;而对于各种有意识的受控行为和随意行为来说,则是整体和宏观上有序、有规律,微观上无序、无规律。

这是因为,对于各种自然行为来说,由于不加以人为的干预和控制,那么,主宰主体的将是各种强势内容和强势倾向,人的心理空间也将成了强势内容的竞技场,最后胜出进而占据意识空间的,也将是各种内容与形式的强势倾向。这样,具体的行为内容和心理过程便完全受控于主客体自然的现实条件,缺乏宏观的导引和规范,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很难说有什么意义和价值,也很难说有什么必然的规律性。但是,这一流动着和不断变化的信息流,若从局部来看,显然还是有一定意义的,其每一个兴奋的内容、分子还是相对完整的、有意义的实体;而对于各种有意识的受控行为来说,由于加入了主观的干预和导引,使得这些片段兴奋的内容从整体上能够在某一范畴,或指向某一特定的方向,这样的行为便显得有效有益而又有一定的规律性。但是,若从局部的角度来看,在主流兴奋的背后,在有规律运行的行为背景下,仍然奔涌着与主流兴奋不和谐的嘈杂的暗流,仍然会没有规律地涌出或冒出与主流的有意义内容无关的其他兴奋片段,这些内容也不断地图谋兴奋试图挤占意识的中心,但由于强度不够或控制力的约束,它们很快就被挤出意识而让位于主流兴奋,这便是心理活动中常常出现的分心和干扰,若从这个层面和角度来看,人的受控行为仍是混乱的、无规律和难以把握和掌控的。

另外,谈到是否有规律,还要看如何界定规律的范畴,如果宽泛地理解规律,那么,人之行为、人之意识波动毫无疑问是有规律的,这时我们只需注意主流兴奋,忽略各种干扰和低级兴奋,忽略难以避免的偏离和混乱,把主流兴奋从纷乱的心理背景中突出出来,从熙熙攘攘的兴奋群中抽象出来,就像我们对待物理化学实验中的“误差”一样;如果严格地限制规律的范围,那么,人之行为又是无规律的,因为我们很难准确地预测每一个兴奋内容后面一定会跟着什么内容,我们只能从概率的角度做大致的预测。同时,即便在表面上和宏观上是严整的思维、严密的推理,但若深入到意识阈限的层面,我们仍然会发现十分混乱、嘈杂的意念萌动——由各种模糊的图像,片段的言语,复杂的感觉和内心体验等等交织在一起的、变幻不定的意识状态。而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态,出现的都是些什么内容,它们未来的变化和走向如何,等等,这些都是很难寻找其准确的规律性的。

总之,人的心理现象和心理运行既有规律,又无规律,这要看怎样理解规律的意义,如果说要寻找心理与行为背后支持的机制,那显然是有着严格严整的规律体系的,不论我们现在是否已经明确地发现它们。然而,若想清晰而严格地描述和表征我们每一时刻的心理状态和过程,准确地预测每一时刻将要出现的心理内容,目前还很难做到,将来恐怕也是困难的。因为,即便是严格控制的有意识活动,其中也掺杂着大量不可控制的干扰性内容,由此展现出的意识活动的画面必然是嘈杂纷乱和变化多端的,是难以描述,难以预测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各种有价值的意识活动,包括各种带来创造性成果的认知活动,就是由这些看起来混乱无序,不断停顿,不断有升降起伏,不断有形形色色的干扰,但却有着相对清晰的目标导向和主流的兴奋内容所构成的——这就是人类心理活动的基本特点!

二、从注意的角度考察心理活动的特点及其规律

注意,是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心理现象,是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里我们主要从注意的角度,或以注意的观点来考察心理运行的特点和规律。

(一)注意的功能及其对心理活动的意义

注意是对人的各种心理活动所共同具有的指向和集中特性的一种表征,是人在其觉醒状态时所具有的最基本的功能特性。注意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心理过程,而是伴随着感知、记忆、思维、社会活动等心理过程的一种共同特征,人在注意着什么的时候,总是在感知着、记忆着、思考着、想象着或体验着什么。所以,注意本身是没有具体内容的,其内容都是由实际充斥与占据意识中心的主客体内容所构成,意识流的不断变化、心理活动内容的不断变化,正是由于所兴奋内容的不断变化造成的,同时也是注意对象的不断转换引起的。兴奋的内容正是心理活动的内容,也是注意的内容,兴奋着便活动着,也便注意着。因此,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研究注意的机制和规律,就是研究心理活动的运行和心理内容的兴奋规律。换言之,通过对注意现象和规律的揭示,我们可以发现整个心理活动最基本和最关键的规律。

注意,是人在觉醒状态下必然要表现出的一种功能和特性,而觉醒状态下人同样表现出另外一种最基本的功能特性,这就是人脑所具有的意识和反映功能,它能够对来自不同渠道并引起其注意的信息和刺激产生认知反应,产生形形色色的意识。可见,注意和意识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注意的选择和指向功能通常被认为是意识的前锋、前奏和初级阶段,是认知以及其他活动的准备和定向阶段,同时注意也被认为是为意识活动提供空间、条件和背景,提供维持内容兴奋和活动进行所必需的能量支持。所以,说到注意,人们总是把它与一定程度与水平的认知相联系,与人的意识相联系,因为我们无法做到只注意而不产生哪怕是初级的认知反应,我们也无法把注意从人的各种智能行为中尤其从认知中完全剥离出来,当我们注意某种对象或被某种对象吸引时,一定或多或少地掺杂或伴随着某种认知,或进行了某种浅认知或初级认知、局部认知,随后注意的集中和持续,才产生进一步的深层认知和全面认知。因此,注意尤其是选择性注意,通常被认为是认知系统的子功能,是认知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外部信息进入中枢反应器的门槛或通道,相当于信息加工心理学中的短时记忆,或者说是短时记忆的部分功能,其本身是认知功能开放性和认知加工能力有限性的必然结果,是在纷繁复杂的主客观环境下,保持主体行为有序性和有效性的基本保障。正因为如此,人的注意力及其紧密伴随的认知反应,具有非常敏锐的觉察和反映功能,虽说其提供的心理空间有限,即时的反映能力有限,但却功能强大、敏感无比,它通过特定的神经通道与人的其他系统和部件,与人的四肢百骸,进而与外部世界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可以通过灵活地聚焦和转换,扫视并监视着进入其视野的各种事物,周围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难逃它的“法眼”。

注意的这种特性,使得它与人的各种心理活动便有了难分难解之缘,注定成为许多心理活动发生和维持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障,也注定了人的注意是非常“忙碌”的:注意的空间必然会被形形色色的内容拥堵着、充斥着,不能有空白,难以有闲置,它不是注意此,便是注意彼;不是被客观对象所吸引和占据,就是被主体自身的信息所吸引和占据;不是被心理方面的信息所吸引,就是被身体方面的变化所吸引;不是从事着外显的活动,就是进行着内隐的思维。而这些被注意着的,或者说占据着意识空间的内容,便是主体形形色色的意识流动和行为表现:它们可能是主体在和别人谈话,在听音乐,在想心事,在背外语单词,在做着某种活计,在被某种病痛折磨着,等等。

总之,主体在清醒的状态下,其注意的空间总被这样那样的内容所占据,这些内容的本身及其轮番转换,就构成了主体现实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