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终极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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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事

亚当是个孤儿,他从能记事起就在绿水城的街道上厮混。他有一位“老爹”,老爹教他坑蒙拐骗偷,而他青出于蓝还学会了用拳头说话,然后老爹尝到了自食其果的滋味。亚当长的很快,7、8岁时就已经比大多数成人更加强壮。他很机灵,知道哪些人可以用言语、钱财打动他们,哪些人需要狠揍一顿才会听话。这个“孩子王”在13岁时成功发动了政变,带着手下一群半大小子以及一干“从龙之士”把老爹灰溜溜的赶下了宝座。

上位短短一年亚当就打爆全城,真正成为了绿水城一霸。对自己人他是一团火,对敌人他是一把刀,对普通人他是一颗毒瘤!全城的人都惧怕他、憎恨他,他就像潜伏心底的噩梦。没人再提起他的名字,这个名字说出口都会烫到嘴。

亚当很快就踢到了铁板,他永远不会忘记当时的情景。那个流浪骑士穿过人群走到他面前,连剑都没拔。亚当的手下只要靠近他三步之内就会被弹开,意志薄弱的人更是直接跪下了。

骑士走到亚当面前,拔剑。

长剑搭在亚当的肩上,亚当跪下了。这剑竟似有千钧之重,压的亚当全身骨骼咔咔作响。但他依然努力抬起头,狠狠的盯着面前的骑士。

“看来我来的还不晚,孩子,你的罪不是你的错。和我走吧,你的世界不该是这样。”骑士念诵着骑士的准则、美德,没有炫目的光华,没有飘散的鲜花,没有欢呼赞誉,只有黑暗中的一人一剑。这位流浪骑士高贵圣洁,发自灵魂的诵读声宛若天堂之音在心灵中回响。亚当被打动了,他低下了头。

漫长的旅程就此开始,流浪骑士带着亚当游历四方,他不光传授亚当武艺,还教会了亚当阅读。很长一段时间,亚当身边都没带剑,他有书。流浪骑士所学甚广,从各地的风土人情到历史礼仪,再到战斗技巧、战略部署无一不会,无一不精。他从不说自己是谁,直到他离开人世。

亚当擦拭着手中的长剑。多年前的今天,同样的清晨,流浪骑士将他叫到跟前,郑重的将这柄剑交给了他。亚当跪下接过了这把曾经压垮他的宝剑,在他的双手碰触到剑身的瞬间,他明白了这把剑的名字——远古传承之剑。

“孩子,我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你,现在是你担负责任的时候了。”

亚当收起剑站起身,望着清晨天边跃跃欲试的红日,祈祷着自己的责任不要来临。现在的他只是个流浪佣兵,而他肩上的责任太重太重。

早餐很快送来了,佣兵们也陆陆续续醒来,小院子里又是一片嘈杂。送来的不但有食物,还有餐具。不过佣兵们可不喜欢这些文绉绉的东西,他们拿出各种稀奇古怪的盛饭工具开始了自己的早餐。头盔、树皮、兽皮、鞋子,这帮佣兵的日子可不好过。萨米也搞了块兽皮,把肉块在兽皮上用匕首切成小块,再慢慢吃。亚当倒是用碗吃,不过他个子太大,所以也不用刀叉直接一碗倒进嘴里,咽下去了就再去装一碗。这等豪迈的吃相让那帮佣兵们深感敬佩,纷纷表示任务结束后要和亚当好好喝一场,不醉不归。

几个主要头领围过来分配队伍,亚当给了萨米30个人,让他负责防护队伍的右翼。亚当自己则负责正面,负责左翼、斥候和护送队伍的是个蒙面女人,她的手下最多。这里的人有一半是她佣兵团的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由亚当发号施令,但她看着亚当的眼神并不友好。

转载货物的工作都是温特家的人自己做,一干人无所事事的在边上闲聊。

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小子!你说要找工作,怎么那么久都没来啊!你跑到这里来算什么意思!我等了整整一天啊!”

来人就是雷克斯,他三两步就穿过了小院,一把抓着萨米就焦急的上下左右摇晃起来。

萨米可就惨了,他不是没想躲,而是躲不开。雷克斯简单一伸手,就封住了他所有去路。然后萨米就觉得自己像是从山崖下滚下来一样,全身骨头都要被颠散了。被矮人第一强者这样抓着,绝对算不上是愉快的经历。

“大……大哥,你说什么啊。我可没答应要去你那里帮忙啊。”萨米欲哭无泪,那个艾莎这样,这个大叔也这样,我只是问问,什么都没答应啊。

亚当赶忙过来解围:“大叔,你别再摇了,他快散了。他已经签了契约,要和我们一起护送商队去绿水城。”

雷克斯本来准备就亚当的大叔议论提出抗议,不过在他以近乎90度抬头的姿势看清亚当的面貌后,他突然退后两步,装模作样的咳嗽一声:“咳,你这小子还是蛮上道的嘛。”

雷克斯一指萨米:“这个小子就不行了,明明说好要到我那里干活。现在居然想逃跑!”又抬头盯着亚当“我决定跟你们一起去绿水城,等这小子完成任务了。我要把他抓回来干活!”

亚当看看萨米又看看雷克斯,面无表情的说:“这是你们两的事,只要任务完成了,你要怎么样我都不管。”

萨米摊在地上泪流满面,这个大叔好霸道啊,我真的没有答应你啊。还有亚当也是,什么叫“再摇就摇散了”。爷我只是有点软。

就这样雷克斯加入了商队,温特家的人也没有反对。相反,亚当感觉那个管家听说雷克斯这样强行加入似乎还很高兴。亚当找本镇的佣兵打听了一下,无非是身手好,为人豪爽之类的情报,唯一的疑点就是雷克斯的身手太好了。

所谓内行看门道,雷克斯从进门穿过小院到抓住萨米。看似普通的行走,其实两人总共变换了九次方向,每一次萨米想躲都被逼了回去。这两人都是顶尖的高手,萨米的实力与自己应该相差不大,雷克斯比自己厉害,不过看任务发布人的态度应该没有危险。亚当最后也只得出这样的结论。

商队终于出发了,萨米骑在马上随着队伍慢慢前进。说是守护侧翼,其实只要保持队形就可以了,真有情况斥候们会打信号。

萨米饶有兴趣看着身边的商队,规模很大。光运货的马车就有11辆,车上的货物全部用帆布紧紧扎住看不出是什么。管家与蒙面女坐在队伍中间的马车上,一直没有露过面。亚当太多高大,没有马能载的动他。所以他直接搞了辆战车!四匹马拉着在队伍前面开路,当真是威武霸气啊。

再看看跟在身边雷克斯,他骑山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