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失去踪迹已经十年了。灵的声音很低,像只是要说给自己听的。十年来,我一直不能忘记他,一直梦见他,一再地暗示自己,我爱他。可是,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幻觉。我生着病。这只是幻觉。其实,我们的感情并没有我所想的那样深。只是我自己在单恋。他之所以带我去那个地方,只是因为当时我在他的身边而已。他可以带任何一个人去。我真的很矛盾,一面暗示自己喜欢他;一面却用尽全力去否定自己的所爱。再这样下去,我会疯掉的。谁也救不了我。
所以,你就想随便寻一个人嫁掉,而我又恰好出现。雷晓锋有些失落。
也许,可是,我是喜欢你的,从小就觉得你与我亲近,像亲人一样。灵说。
听你这样说,我真高兴。雷晓锋点点头说。好,我答应你,你可以做我的妻子,除非你自己要离开,否则,你可以在我身边一辈子。这是我的承诺。
你真好,哥哥。灵说,一滴泪掉下来,打在她的手指上。
傻孩子。雷晓锋伸出手,又想把她的头发弄乱,却被她轻易闪过。
她说,条件之一,不许再弄乱我的头发。
这个条件倒是要好好考虑一下。雷晓锋回复到嘻皮士的表情。
三天,用三天处理完所有的事,然后去旅行。灵开始计划。
而且,前些日子,不是接到电话,以前高中的同学相约要在小城举行同学会。出去绕一个圈子,然后刚好回到那里。从那里开始,就该在那里开始。然后,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忘记一切。
灵这样想。
然,天空的风云变幻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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