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国运拐点:中西精英大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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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权欲映射下的国运——乾隆禅位和华盛顿卸任的区别(5)

绝对权力的诱惑是超乎于想像的,它使得皇帝们对权力的迷恋一如对生命的留恋,也使得一个大国的治理不得不依赖于一个人的健康和心智。一旦像晚年乾隆一样心智失常,国家就滑向巨大灾难之中。著名学者王毅先生不惜以近百万字的篇幅写就的《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一书,以中国皇权制度与西方的宪政制度相比较,就清晰地解释了鲁迅所说的五千年中国历史为何只有“吃人”二字,非常值得一读。

严复早年游学欧洲时,曾经亲自到英国的法庭旁听法官审案。回到家里,一连好多天怅然若失。他对当时中国驻英公使郭嵩涛深有感触地说:“我现在才知道,英国和欧洲诸国之所以富强,只从我见过的这一回法庭审判即可知也!”严复之所以有“数日如有所失”的内心深痛,是因为他看到与自己原本浸淫其中、浑然不觉其荒谬的天朝律法相比,宪政国家的法律文化呈现出来的反差实在太过于强烈,而这种反差的内核正是中西强弱对比的因果原由。

任何一个国家,寄望于明君贤相救民于水火的梦想,都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肥皂泡理想。只有坚持长久不懈的公民教育和思想启蒙,宪政治国才不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因为追根溯源,即使美国人的“华盛顿神话”,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选举告终之时,即暴政开始之日”

华盛顿是美国的独立英雄、精神偶像,但美国人民并没有把他供奉上权力的神坛。在这块土地上,不允许有政治神坛的立锥之地。美国人敬仰华盛顿,却更相信民主制度的力量,对权力始终保持着警惕。他们信奉的是“人世间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是有限的”,这是美国政治传统中最核心的东西,出于对统治者先天的不信任,使他们必须给权力套上辔头。

自从华盛顿的政治神话诞生那一天起,美国的有识之士就保持了一份冷静和理智,破除对华盛顿的个人迷信和崇拜。1775年,约翰·亚当斯促成华盛顿当选大陆军总司令,可他感到局促不安,因为历史的经验使他深感担忧:“凡强者无一不竭力攫取一切他们可能获得的权力。”华盛顿声望高涨,如日中天时,1785年,亚当斯清醒地提示美国人民:“我为华盛顿的性格感到光荣,因为我知道他不过是美国性格的典型例证而已。”而当财政部长汉密尔顿1792年建议把华盛顿的头像铸造在美国硬币上时,遭到了共和党人的强烈反对,主要理由就是他在制造对华盛顿的个人崇拜。

为了建立一个最科学合理的民主政治架构,美国的开国先躯们一直绞尽脑汁。

绝对的权力必然会导致专制。承认了任何人可以享有不受限制的权力,也就承认了压迫的必然性。正如托克维尔所说:

“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以决定一切的权力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做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做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播下了种子。”(《论美国的民主》)

1787年,决定美国未来长治久安的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代表们一致认为,防止将来在美国出现专制比其他任何一切都更为重要。亚当斯甚至为此说了一句颇为极端的话:“一年一次的选举告终之时,即暴政开始之日。”

为了防止总统的权力过大,这些开国精英们可谓煞费苦心。富兰克林等人力主对总统的弹劾权,他指出:“如果不保留弹劾权,那就只有靠暗杀来摆脱一个腐化的最高行政长官了。”

有人提出总统任期为15年的提案,立即有另外的人反唇相讥:“最好是20年,因为这是国王执政的平均年龄!”最终经过唇枪舌剑的激烈讨论,通过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并以宪法的形式将总统的选举、任期确定下来。在民主政体中,没有谁可以高高在上,被顶礼膜拜。

文化土壤决定文化传统。如果单纯把一种制度的创建归功于一个人的道德自觉,未免主观武断。华盛顿是无愧于伟人称号的,但他的伟大是建筑在一种优质文化和先进制度的基础之上的。

美国是在英国的宪政思想影响下建立的,其宪政文化是伴随历史的发展而长期衍生而成的。辽阔的北美大陆处女地,英国的殖民统治鞭长莫及,使这里既没有西方式的封建传统,也没有东方式的专制传统,北美人民敢于开拓,崇尚平等,富有自治和民主意识,为美国共和制度的确立形成了得天独厚的社会历史土壤。

当年在独立大厅参与制宪立国的五十五位代表,英才济济,睿智理性,大多数人是博览政治理论经典著作的理论家,如杰弗逊、富兰克林、麦迪逊等人,这些建国精英被称为是一次“神人的集会”。他们对孟德斯鸠、卢梭等先贤的思想驾轻就熟。“宪法之父”麦迪逊遍阅历史、政治书籍,他说,如果人都是天使的话,那我们还需要政府干什么?既然行使公权力的人都不会是天使,我们自然需要制约拥有权力的人。他们决定采用英国哲学家休谟的观点,即在设计政治体制和确定若干宪法原则时,假定每个人都是一个恶人。在这一观念的基础上,他们竭尽心智地采用了种种预防的措施,进行“分权和制衡”,为总统权力的行使设置了障碍。

优秀的精神品质和杰出的经验才能,使制宪代表们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精心地设计出一个崭新的联邦国家:国家的权力既彼此分立、又相互制约;既建立了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也防止了专制集权;既保持了中央的权威,也使地方具有更大的自治性。这一行动影响如此深远,在美国建国后的两百多年时间里,世界上平均每两个国家的政府就有一个被各种势力推翻,美利坚合众国的政府却一直延续到今天。连马克思也赞美美国是“最先产生了伟大的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地方”。

“近墨者黑,近朱者赤”。权力不是华盛顿和美国的一批开国领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是一群理想主义者,他们奋斗的目标不是争取个人富贵尊严,而是要建成一个他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

《华盛顿传》的作者这样总结道:

“就好像上帝所以要授给他(华盛顿)各种必需的卓越品质,是为了让他完成一项崇高的使命——领导一次伟大的革命,以便开创世界历史的一个新纪元,创建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政府。从而从他自己的话来说,为‘那一部分人类享受空前纯正的公民自由和空前巨大的公众福祉’,奠定基础。”

和华盛顿有着同样目标的追随者为数甚众。在他们看来,为了把持最高权力而处心积虑是可耻下流的。为此,华盛顿周围团结了一大批坚决维护共和政体的精英人士。他的得力助手国务卿杰弗逊就是其中之一,他似乎对君主制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憎恶。他对华盛顿的另一个有君主政体思想倾向的得力助手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始终充满戒心,深怕汉密尔顿对华盛顿“施加”误导和影响;他还敢于当面批评华盛顿,说他的第一次就职仪式“同共和政体的朴素作风不相符合,仿佛是有意要向欧洲宫廷的仪式看齐”。

华盛顿任职期间,在内政外交上经常成为报界攻击的目标。在他六十二岁生日时国会部分议员建议休会半小时去给他祝寿,不仅遭到了另一些议员的强烈反对,而且也遭到了《国民公报》的猛烈抨击,指责这种做法是“臣民对君主的一种效忠仪式——是要树立一种有害于自由的偶像——有君主制的味道”。

在如此“严厉”的执政环境和现实政治背景下,华盛顿能任意而为吗?法律成为一切行动的准绳,他经常告诫身边人的名言是:

“先例是危险的东西,因此,政府之缰绳得由一只坚定的手执掌,而对宪法的每一次违背都必须遭到谴责,如果宪法存在什么缺陷,那就加以修正,但不能加以践踏!”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元首。正是有了高度民主权利意识的美国人民,才造就了不敢侵犯人民权利的美国元首。

孟德斯鸠说“专制国家里,法律仅仅是君主的意志而已。”由于中国皇权天然地具有垄断司法甚至超越法律的权力,所以与成文法(律条)相比,皇帝的诏令是更高的法律。中国封建社会的司法制度全屈身于皇权意志之下,而西方宪政体制中的司法享有独立崇高的地位,甚至在法庭判定之后“王者一字不能易”。这也就是为什么乾隆敢于出尔反尔,仅凭几纸诏书就可以朝令夕改,垄断权力一直到死也不松手,而华盛顿对法律的神圣敬畏有加,一旦应该交出权力时一分钟也不能多耽误的原因。

中国皇权制度自“秦制”以后两千多年的延续和影响,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来说,都远超乎我们所能想象。在两千年的时间长河里,皇权制度有效维系了中华文明的整合与成长。但我们也应当认识到,皇权制度所取得的所有成就,依赖的是一套不同于现代制度的模式,其使得中国走上了一条完全悖逆于现代世界进程的道路。因此,皇权从本质上而言全然是逆现代性的。这样当中华文明面对现代世界的逼近时,皇权就成为一种必须逾越的鸿沟。

而当中国面对现代世界百余年后,我们能否说已经彻底摆脱皇权那头怪兽的阴影了呢?用法治有效规范各种权力,依然是现代文明制度的必由之路。从他人的进步中,才能反思我们曾经的错误。自中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以来,我们已经学习进步了很多,也许再假以时日,中国必将在宪政文明之路上走得更好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