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阳……”
上官飞发出惊心动魄的呼喊,立即伸手去拉他,然而去只碰到了他的衣角:“不……”
“啊……”
目堵的行人也同样发出了尖叫声,这可是三楼啊!可惜了那小小的生命,摔下去必死无疑,就在大伙等待着悲剧发生的时候,一道白色身影跟随而下,在叶谦阳落地之前抱住了他,一个漂亮的旋身稳稳落地。
过了好一会,早已惊呆的人群才从惊骇中回神,发出了一阵掌声与欢呼声:“哇……好啊!”真是太精彩了,竟然有人能从那么高的楼层跳下救下了孩子,又能平安无事,这叫他们怎么能不喝彩。
是她?人群里,一双尖锐的眼睛打量着那白衣女人,白皙无血的大手不自觉的摸了摸口袋,没想到事隔多年之后,他还能再见到她。
就在他望向她的同时,叶小双警惕地往他的方向看去,但很快便收回了目光,他身上没有杀气,所以她不觉得需要在他身上花心思。
人群的呼喊声惊醒了吓着了的叶谦阳,只见他哇的一声扯开喉咙大哭:“哇……55……”
“谦阳乖,不哭,爸爸抱!”已经从楼上跑下来的上官飞连声哄着,谦阳虽说很调皮,也常常整他们,但他毕竟是孩子,经历了这种惊人之事,别说是他一个小孩,就是他这大人也会害怕:“乖不哭,没事了,别怕,没事了!”
“55……”
叶谦阳死抱着白衣服的女人就是不放手,继续他的鬼哭神嚎,在女人身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惹得女人微微皱起眉头,但却没有把他丢开,只是笨拙地伸出另一只手,轻轻的摸摸他的头,看得出来,她是个不常出声哄人的人。
“宝宝,你再哭我就不让你玩我的针了!”原来此人便是叶小双。
这是什么安慰?行人莫不挠头摸脑,就是想不明白这其中有什么奥妙,试问,你见过受惊的人需要玩针吗?没见过。
然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叶谦阳一听不让玩针,立即收住孟姜女的哭声,嘟长着小嘴带着浓浓的鼻音抗议着:“妈咪,你怎么可以这样?”小气,哄一下他都不行。
妈咪?噢!不得了,这女人竟然是小孩的母亲?不少自认英俊潇洒的男子心碎一地。
“拿来!”叶谦阳伸长了小手,他可是超喜欢那小小的东西,又不重手,而且听靖爸爸说妈咪的银针神出鬼没,让他向往得不得了,可惜妈咪总说他还小,长大点再说。
叶小双二话不说,立即从袖中取出几根银针放到他白折嫩嫩的小手上。
一旁,上官飞无奈地道:“小双,你会宠坏他!”
叶小双看了看自己怀里玩针的叶谦阳:“宝宝,你会变坏吗?”
叶谦阳抬头给了她一个乖宝宝的笑容:“妈咪,宝宝最可爱又听话,不会变坏的!”
“那好吧!接着玩!”叶小双一句批准的话道出,算是结束了这个话题。
“……”上官飞头一低,心里大叹一口气,拿他们没辙。
幕色降临之际。
灿烂火热的阳光渐渐缓去,羞涩红晕的夕阳下,一家XX国际酒店总统套房的阳台前,美丽的花儿吸取精华,缓缓地吐露着芬芳,一阵晚风吹来,半开的阳台门上,风铃铛铛的响起,清脆欢快的声音犹如精灵的音乐,原本寂静的大厅里顿时充满了原始的风情。
咯咯咯……
突然,一阵皮鞋的走动声音快速地漫向大厅,一个健壮黝黑的中年男人推门而入,后面还跟着两名较为年轻的男人。
门后,昏暗一室,来人很快便适应了大厅的昏沉,中年男人大手一扬,两位较为年轻的男人便尽责的站在门边。
中年男人准确无误地走向高级的真皮沙发,头微微一低,恭敬地站在一旁:“少爷!”
“那边有什么动作?”那名少爷虽问着他,但眼神却盯着昏暗中闪亮的钻石。
他……靳辰宇,一个小岛国王的私生子,从母姓,四年前母亲的去世也改变了他的一生,当时他父王便打算把他接回去认祖归宗,不料却招来同父异母的弟弟嫉妒,深怕原本属于他的王位移主,四年前,他乔装打扮都没能躲开弟弟的追杀,是这颗钻石的主人救了自己,只是她好像不那么认为。
我不是救你,只是他们当中有我要杀的人。
多么简单的一个答案,却也肯定了他们之间不会有任何关系,她只是在做她要做的事,但他却一直把她当成救命恩人。
“他已经卖通了顶级杀手,少爷……”中年男人担忧地喊了声:“何不直接揭穿他的身份,让他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中年男人很不同意靳辰宇这种以身试法,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别人都已经请上杀手了,难道他还顾及兄弟感情?
“全叔,猫之所以没有一口咬掉老鼠,是因为它还没有享受够老鼠的垂死挣扎,他这几年间给我这么多大大小小的见面礼,我又怎么可以不回报一下呢?”靳辰宇语气淡如轻烟,话中找不到丝毫温度。
只是揭穿他的身份太便宜他了,犯了法的人就该得到他应有的惩罚。
几天前,父王已经把遗嘱公开,他已经是小岛的准接班人,想必狗急跳墙的弟弟也不会善罢甘休,那他何不将计就计助他一臂之力,而这次前来与XX商场商谈就是他故意放下的鱼饵,他就是要这位对自己百般‘爱护’的弟弟再‘爱护’他一次,但他的条件就是……他永远见不了阳光,只能在暗淡无光的地方度过。
“可是……”全叔张了张嘴,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少爷,要不我们请他帮忙如何?”以他的能力,如果得到他的帮忙,相信再过不久,那个人也很快便可以落网。
靳辰宇尖锐的眼神向他扫视而去:“我需要他帮忙才能扳倒那种混蛋吗?”
说到他,这里面还有一段渊源,那还是他读中学的时候,有一天,他放学路过学校旁边的小路,不料却看到一个晕倒的妇人,他把妇人送到了医院,也因此而结识了他,他是妇人的丈夫,当时他还说要收他为徒,只是他是个不喜欢约束的人,所以他拒绝了,虽然如此,但他们有很多共同语言,不因年龄的差距,后来他们还成了忘年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