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夏娟,是一个见不得光的人。
我有一个女儿,她叫李歌,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我很爱她,可是,我抛弃了她。
我为了我的幸福,抛弃了我的女儿。
我是一个狠心的女人。
我的老公是孙先生,他的身份不便公开,我们很相爱。
孙先生是我的初恋,因为在不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我们最后没能在一起。
我结婚生子,他也结了婚。
在我女儿三岁时,我们相遇了,我不顾一切的和他在一起了。
可是,我们不能在阳光下,因为,我是他的情人,具体的说,我是一个小三,孙先生的妻子不是我。
因为孙先生的身份,他不能离婚,而我,也选择了在阴暗处生活。
虽然我们不能光明正大,可是却很幸福。
后来我的前夫联系到了我,他让我照顾好歌儿,因为他得了癌症。
我那次见到歌儿时,她哭成了泪人。
我想带她走,可是,她恨我。
也是,是我抛弃了她,这么多年也没去看过她,她是应该恨我。
可是我的歌儿,替我受了罪,那些都是我造的孽,为什么降临在她的身上。
我把歌儿带走了,可是,她将永远会活在黑暗中。
我是一个不合格的妈妈,我也想做一个伟大的妈妈。
那些不好的就让我来承受吧!
歌儿,原谅我的懦弱,我还是不能陪你走完以后的日子。
没有给歌儿找到合适的眼角膜,我知道我的做法有些极端,可是我别无选择。
我不能让歌儿活在黑暗里,她的世界应该是五颜六色。
我签了死后遗体器官捐赠书,我的歌儿,很快就能看见太阳了。
我安顿好了所有的事,选择了自杀。
虽然这是失败者的选择,可是,我是快乐的,我想,我是一个合格的妈妈了。
我不想让歌儿有负罪感,我希望她带着我去看世界。
但永远都不要知道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