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小凡听到这里差点没有被自己的口水呛住,“龟头龙,这真他妈的会取名字。”
闪族人全部出动一共四百七十人,然后每十人一组分开向草原潜伏过去。木小凡现在明白为什么他们叫做闪族人了,就凭他们的闪灵步快如疾风,翻腾挪移比骏马还快了一倍多,当真配得上“闪灵”两字。
他们必须将那些成群的猎物分离,否则就会面对成百上千的猎物的攻击,那可不是人的力量能抗拒的。每十个人倒有九个人是去驱赶,只有一两人才真正捕杀猎物。
勒天带着十个人走在最前面,他们选的是最强壮的鹿力。这种动物高三米,长四米半,比一只野牛还大了一倍,体重可达三千斤,冲击起来更是力达万斤。
但是这些闪族人力气也不小,两三个人就可以将一只鹿力硬生生地拖得倒退。牛娃说如果是彝族人一个人就能拖住一头鹿力,但是闪族人厉害的不是力气,而是他们的脚和他们的枪和箭。
等有单只的猎物被驱赶出来,木小凡就见识了他们的脚。只见一个个闪族人踏着奇妙的步伐轻易地避开那些发狠的鹿力,然后突然跳起五六米高,再在鹿力的头上用脚一点就走。然后被点中的鹿力就像被巨棍敲击了一般,摇着脑袋轰然倒地,半天爬不起来。
然后这些闪族人再跳上去踩了几下,鹿力就彻底不动了,。那看起来没有什么威力的踩踢,其实已经将鹿力的头骨踩成了粉碎,这闪族人的脚确实可怕。
那个勒天更是不得了,他面对鹿力也不躲闪,根本连脚都不用,对着冲过来的鹿力狠狠地就是一拳。超过万斤的巨力直接将一只鹿力打翻在地,勒天自己仅仅上身晃动了一下而已,好强的拳头,好大的力气。
“怎么不用箭呢,这样不是浪费力气?”木小凡奇怪地问道。
“我们闪族人捕猎这些弱小的动物都是用闪灵步就可以了。一来可以练习闪灵步,二来锻炼我们的勇气,只有遇到了速度快捷又凶猛的野兽才会用到箭和标枪。”牛娃道。
木小凡点点头,想要在蛮荒这样的地方活下去就只有变强,不停地变强才行。说着牛娃他们一群小孩就帮忙去搬运猎物了。
木小凡用手轻轻地摸着身边的草,地上的泥,他用双手感觉着每一寸,然后将这些感觉带到全身的细胞让它们熟悉。他不知道别的念力修炼者都是脱光了衣服在自己的练习室里面感悟的,只有木小凡这个了解神经末梢的家伙才能做到用双手就可以感觉周围的一切。
那种感觉流过地面透入地下,他感觉到了地下的昆虫、老鼠、蛇……再透过闪族人。木小凡没有想到这次他感知的距离居然达到了两百米,真是奇怪。他根本不知道这是他床底下那些晶体矿石给他带来的增长,还以为自己修炼这么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