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丫头,你就是我的新娘
473300000124

第124章 把体温都给你(3)

天却突然的灰了下来,黑压压的云层像是得到号令的千军万马,排山倒海般集在了森林的上空,雨就象嗅到佳肴香味的乞丐唇边的口水,垂涎若滴。风一吹,有点寒意。

我赶紧拉起小美说:“丫头快起来回去,要下雨了。”

小美挣扎着说:“不。”

好不容易拉起她,可是,掉在耳朵上能啪啪作响的大雨滴已经劈头盖脸的扫了过来,我们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已经全湿了,由于是夏天我们的衣服都很单薄,经雨一湿,薄薄的衬衣全贴在了身上,透明得几若无穿。雨水从头发上流淌下来,模糊了视线,好大的雨。我赶紧脱下自己的衬衣,举在小美的头顶,扶着她往回走。

这森林荒地里,本来就很难走,下了大雨就更加寸步难行了, 好不容易走出草地来到了泥土路上。但没想到泥土路更加难走,走惯了都市的水泥路,我不知道乡下的泥土路会这么滑,一个不小心脚下一滑,站不住,两人竟被滑出了老远,浑身沾满了泥土。

“丫头,有没摔伤。”我翻起来担心的检查她的身子有没被摔伤。

看到她的膝盖被石块划破了皮,血流不止,我心痛极了,说:“丫头,是我不好,走路不看路,我帮你包扎一下。”

我撕开了自己的衬衣,把小美的伤口包扎好,抬头一看,丫头又哭了,那张娇美的脸已被泪水和雨水模糊了。

“小客,我冷,很冷。”小美抓着我的手说。

“我有办法可以暂时温暖的。”我也紧紧搂着她。

“那你还不用……”

小美话还没说完,就被我的嘴堵住了。

是的,这是当前唯一能取暖的办法了——把体温给她。所以我忘情的吻着她,希望能把自己的体温传给她。也许这一生我都不会忘记那一次的吻,瓢泼大雨中,一切白茫茫的看不清,仿佛全世界都沉没了,就剩下我们两个彼此相依为命的恋人。我爱她,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温度都给了她。

吻了一会,我说:“丫头,上来,我背你回去。”我想起了我受伤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背我去坐的士的情景,我也哭了。我说过,我愿意做她坐骑的,一辈子的。

小美听话的爬上了我的背。

我背着她小心翼翼的一瘸一拐的往她叔叔家走去。

好在没走多久,小美叔母就拿着雨衣急匆匆的来了,看到我背着小美,几若滴泪的说:“孩子,都怪我来晚了,没想到今天的雨来得这么快,这阵子天气变化快的紧,一会大暴雨一会出太阳,你们全湿了。先披上雨衣。”递一件雨衣给我和小美披上。

回到家里,叔母说:“你们先换衣服,别着凉了,小客,你先穿孩子他爹的衣服。你们的衣服我洗洗下,很快会出太阳的。”然后她拿了秋玲的衣服给小美,拿了叔叔的衣服给我。

“好的。”我接过衣服,感激的说。

换了粗布衣出来,我和小美相视一笑,小美指着我说:“老人。”然后大家都呵呵笑了。

“秋玲还没回来吗?被雨淋着了吧?”小美问她叔母。

正说着,秋玲抱着几捆白菜和红萝卜回来了,显然没有人去接她,叔母还责备她说:“你就不知道戴顶草帽出去?快去换衣服。”

秋玲湿得更透了,不知道是她穿戴拖拉还是被雨水冲打,她的半个乳房已经挣脱了胸罩露了出来,透过湿透的衣服,清晰可见。她放下菜,望了我一眼,默默的回房间去了。我打了个寒噤,小美说:“老人,是不是淋雨感冒了?”我嘿嘿的笑了下,略感羞愧。

过了会雨就停了,小美拉我到秋玲的卧室。那是个很大的房间,打开玻璃窗,就看到了外面的树林和野草,经雨水的冲洗,树叶碧绿得耀眼,一顿间我想起了“开轩面场圃”这句诗,此刻可以改为“开轩面长树”。

“这房间真好,搬到城里可就是一昂贵的别墅。”我说,雨后的空气更加清新了。

“当然是啦,小客,要不我们以后就在这生活了,不回去广州了?”小美说。

“这个?”让我离开已经习惯了的灯红酒绿的都市生活,还真是个难题啊。

“是啊,我们可以养些小鸡小鸭,种些蔬菜水果,还可以到小溪里捕鱼捉虾,到小山上摘山竹采蘑菇,然后我们生一小堆的孩子,教他们弹琴作画,这样不好吗?”小美仿佛沉醉在自己描绘的蓝图里。

“丫头,我不得不承认你是连续剧看得多了,那样的生活只是电视上看起来很好,实际上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披星戴月,面朝黄土背朝天,顾了上顿没了下顿,孩子没书读,你又被晒得黑黑的,不出两年就成黄脸婆了。”我批评她那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晒黑你就不喜欢我了?”小美生气的说。

“不是这意思,就是怕黑了,到时候我们家电泡要加瓦,又得浪费电呢。”黑乎乎的接吻都找不到嘴唇。

“哼,不理你。”小美转过了头。

小女孩就这样,我心里嘿嘿笑。

然后说:“好了,别生气了,我答应你,去哪里我都愿意跟你在一起,别说这里了,就是去非洲过土著生活我都跟你去。”不就是放弃那灯红酒绿的生活吗?有啥舍不得。

“小客,我也是说说的,我跟你回去广州的,回去看徐畅姐和古总,黄奕慧,还有我们家的拉拉,我好想拉拉呢。只是,我的工作又丢了。”

“工作丢了还可以找啊,多大的事儿。”

很快就到了中午,叔叔叔母已经把菜做好,叫我们吃饭。

菜都摆了上来,有小美喜欢吃的蘑菇鸡汤,辣椒炒牛肉,猪排骨,猪肉炒白菜,红萝卜汤和白切鸡。叔母却数落叔叔说:“孩子他爹笨的很,知道了家里有鸡,却不懂得买点烧鸭,还买白切鸡,现在全都是鸡。没什么好菜的,你们将就着拉。”

“阿婶,你们干吗做这么多的菜?一些青菜够吃饭就好了。”我们说。

叔母刚坐下又站起来说:“忘了买几瓶啤酒,小客,你喝酒不?么妹,你去铺子买三瓶啤酒回来。”

我连忙摆摆手说不会喝酒不会喝酒,小美也说:“别去了,在我面前他从来都不敢喝酒。” 这丫头还想跟她叔母一样,当家庭主人呢?都没问我答不答应呢。

吃饭间,叔母一个劲的说别客气自己夹菜,不过她第一个夹了块鸡腿给小美。我则夹了块鸡翅给秋玲,小美却给我夹了鸡屁股,我差点晕死——我最讨厌吃鸡屁股了——不过后来小美悄悄的替我把它吃了。

“你们多住几天再走吧?”舅妈问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