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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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资产重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进入新阶段,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成为一时之尚,然而,历史自有其发展规律,人为改变只能徒留许多难以弥补的遗憾……

经过建国后的头三年的努力,我国完成了各项社会改革任务,迅速恢复了遭受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和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国基本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不再是中间阶级,而是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将要逐步被消灭的阶级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逐步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和民族资产阶级,逐步改造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引导我国有步骤地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成为党和国家面临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一个中心问题。

1952年底,在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胜利完成时,毛泽东同志在几次讲话中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轮廓设想,在中央政治局少数人范围内酝酿,未向党的高级干部传达。1953年6月15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肯定了我提出的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特别是经过公私合营这一主要环节实现资本主义所有制变革的方针之后,毛泽东同志在会上讲话对总路线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表述,指出:“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要求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规定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采取合作化的道路进行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逐步实现国有化。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从1953年起,我国结束了国民经济恢复阶段,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新时期。

为了贯彻实现党的总路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领导下,进行了紧张的、卓有成效的努力和斗争。到1956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剥削制度,改造了小生产者的私有制度,全面建立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占世界人口1/4的我国人民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胜利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这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伟大的胜利之一,是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大贡献和发展。

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这一复杂、深刻的社会变革中,遵照总路线的精神,坚持又团结又斗争,斗争为了团结的统一战线政策,在各界人士中深入开展总路线的宣传教育,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过渡形式,有计划地全面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对民族资产阶级人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最后实现了马克思、列宁曾经设想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顺利完成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我国过渡时期的基本特点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以科学的理论预见,论证了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后必然要经历一个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指出:“由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列宁在十月革命后结合苏联的实际,发展了马克思的思想,指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隔着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基本形式“就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共产主义”,基本力量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和无产阶级”。列宁又说:“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使社会全体成员都成为劳动者,消灭一切人剥削人制度的基础。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马克思、列宁所说的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我国具体历史条件下,就是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我们党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同马克思列宁的学说是一致的。但是,我国的历史条件和苏联不同,因此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针、步骤和做法,具有自己的历史特点,并且独创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一、过渡时期的起点不同

解放前的旧中国,并不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而是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必然包括和区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1949年我国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社会,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因此,我国的过渡时期不是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十月革命前的沙皇俄国是一个具有中等发展水平的资本主义国家。1913年俄国现代工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占42%,而我国在1949年现代工业产值只占国民经济的17%。两国的国情不同。苏联在十月革命后开始了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我们不能照搬它们的公式。

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方针步骤不同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并没有立即消灭资产阶级和剥夺全部私人资本,列宁设想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方针,只把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大企业、交通运输、邮电、银行收归国有,而允许中小资本主义在国家的控制和监督下存在和发展。1918年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国内战争的发生,俄国资产阶级采取敌视苏维埃的态度,迫使列宁放弃原来的设想,转而采取“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把全部企业收归国有,取缔私人贸易,实行余粮收集制、禁止商品、货币流通,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个政策对于支持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白匪军的战争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经济上遭到了失败,整个国民经济陷于瘫痪。到1921年苏联面临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列宁总结这一失败教训,承认“我们在经济进攻中前进得太远了,……直接过渡到纯社会主义经济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我们不实行退却……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1921年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改变自己的战略,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实行新经济政策,重新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把已经收归国有的企业采取租让制、租借制等形式,租给本国和外国的私人资本,利用资本主义一定程度的发展,重新建立工农之间的商品交换,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一种退却,是由直接进攻改用迂回进攻,逐步地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列宁阐述这一退却的意义说:“退却之后就可以同农民群众结合起来,和他们一道前进,虽然比以前慢一百倍,但却能以坚定的步伐勇往直前,…一·那时我们的事业就一定会立于不败之地”。在当时国内外条件下,苏联向社会主义过渡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我国过渡时期的情况和当时的苏联不同。建国后不久,我国虽然同样处于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威胁之下,并且进行了三年抗美援朝的战争,但党中央采取了边打边稳过建的正确方针,使国民经济不但没有受到破坏,而且在三年中迅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由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条件,由于我国原来经济上的落后,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同情并参加中国革命,建国以后我国并没有剥夺私人资本主义,而是根据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和共同纲领的规定,坚持利用、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的方针,使它们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在一定时期内,允许有利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都不是采取突然的、直接过渡的步骤,而是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总结实践经验,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经过灵活多样的形式,逐步地实现私有制的变革。对农业、手工业,遵照国家帮助、典型示范、自愿互助的原则,经过互助合作的多种形式,逐步实现集体化。我国对私人资本主义并没有没收,因此不是采取租借、租让的形式,而是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各种过渡形式,使社会主义成分逐步地、自外而内地插进资本主义企业,逐步改变其生产关系,逐步地实现私人企业的国有化。

三、国家政权的阶级构成不同

在我国过渡时期中,工人阶级的同盟者,不仅有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且还有民族资产阶级。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不同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和俄国的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在旧中国,一方面它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具有反帝爱国和要求民主的革命性的一面,但是由于它在经济上政治上的软弱性,缺乏彻底革命的勇气,又具有妥协性的一面。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接受工人阶级领导、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这种状况,决定了我国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国家政权,不是排斥民族资产阶级在外的工农民主专政或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而是中国式的人民民主专政。它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四个阶级的联合政权。这个政权所压迫的对象是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的残余势力以及其他敌视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势力。在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作为人民的一部分,和其他人民一样,享有选举权和宪法范围内的其他民主权利,参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和国家政治生活。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在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结成巩固联盟的基础上,又同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的条件下进行的。我国统一战线对于顺利实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变革、改造资产阶级分子、消灭作为阶级的资本家阶级,起了巨大的积极作用。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重大特点和优点。

四、经过和平的道路实现社会主义改造

俄国的资产阶级是反动的统治阶级,它们在十月革命后同帝国主义内外勾结、实行反革命叛乱,苏联无产阶级只能以武装平叛、暴力镇压的方式来回答它们的反抗。

我国在民主革命胜利后经济的领导地位,同民族资产阶级不但继续保持政治上的合作,而且同它所代表的私人资本主义建立经济上的联盟,对它们采取正确的又团结又斗争,斗争为了团结的政策。这些条件,使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可以不采取激烈的步骤和暴力的方式,而能够依靠国家政权自上而下的领导和社会力量自下而上的配合,通过和平的赎买的道路,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成社会主义社会。

我国的实践已经证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一条正确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

全面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

和资产阶级分子的社会主义改造

为了有计划推进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改造,中央决定各级党委要加强统一领导,并责成中央统战部分管这项工作。1953年11月,中央在中央财经委员会下设立第六办公室,1954年10月改为国务院第八办公室,我先后担任中财委副主任、国务院八办主任,协助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这方面的工作。从这时起,中央统战部的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主义改造方面,担负着对资本主义企业和资产阶级分子的双重改造任务。这是一项极其光荣而又艰巨的历史使命。

为了实现这一任务,在中央直接领导下,我们从1953年起,协同中央和地方的有关部门,把企业改造和人的改造相结合,进行了大量的工作。

一、在全国工商界普遍深入地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

变革资本主义所有制,是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主义革命,必然引起资产阶级人们的各种疑虑和抵触,少数人必然要以各种不同方式进行反抗。党中央深刻地分析这一阶级斗争的新形势,决定自上而下地、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总路线的宣传教育。1953年9月7日,毛泽东同志亲自邀约民主党派负责人和一部分工商界代表人物座谈时,已经深刻阐述了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性,指明了我国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针政策和步骤。9月8日到11日,全国政协召开常委扩大会,邀请部分工商界代表人物参加。周恩来同志在会上作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报告和总结讲话。他针对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疑虑,系统阐述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步骤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前途等问题,指出:“国家资本主义并没有取消资本主义所有制……工商业者只要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不投机不垄断,以企业产品用于满足人民的需要,企业利润有3/4满足国家、工人福利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他们的任务就是光荣的。”“资本家只要尽职尽力,不是一利是图,政府和工人阶级就应使资本家有职有权、有利可得。”对于资本家提出的前途问题和如何实现国有化的问题,指出:“只要引导上国家资本主义就可以因势利导,水到渠成。将来在实行国有化的时候,可以不流血,可以和平地自然地进入社会主义。当然少数人反抗会有的,如果我们工作做得越好,反抗的人就会越少。总之,人们在过渡时期对国家尽了力,将来就会得到应有的报酬。这种过渡,会是‘阶级消灭、个人愉快’的”。经过这些会议,大大减少了资产阶级上层代表人物的疑虑,他们表示拥护总路线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针。盛丕华对资本家现在有利润可得、将来有工作可做,表示满意。黄炎培形容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针是“同登彼岸、花团锦簇”。这种态度,代表了一些靠近我党、顺应历史潮流的工商界代表人物的进步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