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集中做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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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集中就是狠抓点上卓越(3)

在营销界流传着一个请总统荐书的经典传播个案。一位书商手头积压了一批书卖不出去,眼看就要大亏其本了。情急之下,出版商想了一个点子:给总统送去一本,并频频联系征求意见。忙得不可开交的总统随便回了一句:“这书不错”。

这一来出版商如获至宝,大做传播:“现有总统喜爱的书出售。”还把“这书不错”四个字印在封面上。于是手头的书很快被抢购一空。不久,这个出版商又有一批书,便照方抓药,给总统送去一本,总统有了上次的教训,想借机奚落一番,就在送上的书上写道:“这书糟透了”。

总统还是着了“道”,书商又大肆做传播:“现有总统讨厌的书出售”。人们出于好奇争相抢购,书很快便全部卖掉。第三次,出版商再次把书送给总统,总统有了前两次被利用的教训,干脆紧闭金口不理不睬。然而出版商还有话说。这次他的传播是“现有令总统难以下结论的书,欲购从速”。

结果,书还是被抢购一空。这是一个典型的拿大个儿说事儿的营销传播策划案例,在这个案例中总统被设计成了卖点,这个卖点显然是强行借来的,在目前市场上这样的例子还多着了,不信的话就请继续往下看吧!

如今在中国演绎了许多强行借卖点的版本,如杭州某药厂想给里根治疗“老年性痴呆”,温州某服装厂欲请克林顿作形象代言人,某美容产品用假克林顿,更有甚者,爱立信把英国首相、美国总统、俄罗斯总统都拉来大做传播。不仅厂家这么做,个人要扬名,围绕首相、主席、总统来做,也是最快的,如最近有少女用玫瑰花抽查尔斯王子、鸡蛋拍在丹麦首相头上。

到目前来看,武汉野生动物园砸大奔应该说是国内借大个儿说事儿最成功的一个,但谈不上完美。有关业内人士认为,动物园作为区域性极强的一种商业形态,必须建立品牌以绕开区域性这个问题,如迪斯尼,在美国是迪斯尼,在香港还是迪斯尼,通过这种品牌的营造,迪斯尼成功地回避开区域性问题。

所以,武汉野生动物园方面利用砸大奔这一事件进行了传播,但是由于传播的是武汉的野生动物园,仍然没有避开区域问题。不过按照这家动物园的策划风格,一旦认识到这个问题,可能非要把“哈利·波特”或者“魔法石”给注册不可,到时候又将是一番商标风波。

软件行业有“要出名,告微软”之说,说白了就是“傍大款”扬名,让大个儿的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谁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来着。这时候,小的、无名的反而是一种天然优势。

当然,这里只介绍了一般寻找卖点的办法,还有许多其它的办法在后面再作介绍。

最后,我们来理解一下成熟产品又将如何进行营销卖点提炼呢?

最高明的手法就是从产品本身出发,把产品的营销卖点考虑进产品开发设计中去。目前,国外的品牌基本上均是这种做法,其产品本身的技术内涵便是最强有力的卖点;而大部分的国内品牌由于无法突破技术的瓶颈,于是只能翻来覆去的炒概念作卖点。其实任何产品的传播提炼均不可游离产品本身,成熟产品更是如此。一般成熟产品的差异化传播有三种方式。

一是“变形象营销卖点”。何谓“变形象”?由于这种差异化传播仅限于外观本身,而非核心传播,容易遭到消费者的淘汰,因为消费者是不愿掏高价只买“长相”的。悲哀的是国内的很多企业还乐衷于此,如燃气热水器行业,今天你对外壳来个“屏”,明天我则来个“窗”,后天你又接着来个“彩”。

二是“变级别营销卖点”。“变心”就是指企业依靠技术创新、升级或取得重大突破,导致产品自然更新换代,形成由里及外的整体差异卖点的做法。如燃气热水器,由直排至烟道至强制再至现在的恒温;如碟机,从VCD到DVD的演绎。每一次“变心”导致众多企业灰飞烟灭,而率先者“变心”则因整体的产品差异卖点傲立不倒。

三是“变类别营销卖点”。指的是当一些企业既达不到“变心传播”的高度,又不甘心仅仅于“变脸传播”,便两者取其中,不动筋骨,增添一些可有可无(甚至无胜过有)的附加功能以形成产品差异化的做法。如空调净化空气,热水器竞能美容。这种偏离本身核心卖点“变种”的做法,若不以增加消费成本而作竞争需要尚可被消费者接受;倘若增加消费者的负担,消费者是不愿意掏钱为其买单的。

此外每个企业“变”策也不尽相同,有些企业先有市场(卖点)概念,再“变”(开发)产品(技术),国内企业常常采取这种做法;有些企业先做产品(技术),再做市场(卖点)包装,国外企业大多采取此做法。当然任何一个企业、品牌无论其产品、卖点怎么变,只要利润、销量还在上升,就是在“变”成功或成功的在“变”。

找支点需要眼光,需要一个人的战略决策能力,这就是我们平时讲的做正确的事。

一旦找到支点有就需要将那个支点打造成一流的卖点,否则,就算找到了支点又有什么用呢?找到支点后,最重要的是将那个支点迅速打造成卖点,就需要我们全力以赴,因为从支点到卖点之间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那么,怎样在支点上延伸出卖点呢?

一是向深度进军,走专业化路子。

无论做什么,将那个点向深度挖掘,将全部精力投入进去,时间一长,自然就能打造出高、精、尖的顶级产品。海尔的张瑞敏一接手海尔,做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找到了海尔的支点,集中精力打造电冰箱,将电冰箱做到全国第一。从末流水平到一流水平之间,自然还有许多事要做,如高级研发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等等。通过七年,海尔的第一个梦想终于实现了,他们上下齐心共同将海尔冰箱做成了全国第一品牌。

二是在广度上集中,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延伸支点,打造出卖点群或卖点。

向深度进军是在一个点上大做文章,而在广度上集中,则是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将一个支点打造成一个产品流程上的多个卖点,当然也可能是一个最优卖点。

毛泽东发动打一场人民战争,在更大范围内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对付强大的日本侵略战争。他高瞻远瞩,从全局和发展的眼光看待那场日本人发起的非正义战争,从中国国力薄弱的现实出发,需要在更大范围内集中,否则,最终的胜利会将推迟到来。

牛根生在打造牛奶这个支点时,也采取了更广泛的集中。牛根生说了三个“只要”:“只要有利于管理的方法,就要迅速整合过来,只要有利于产品最优化的方法,就要迅速整合过来,只要有利于传播品牌的方法,就要迅速整合过来。”

正因有了这三个集中,才有蒙牛的广泛集中资金,才有引进外资,才有与超女接盟,才有与航天员“联姻”等等一系列的更广泛的举措,才有飞速发展的蒙牛。

三是始终坚持走差异化的路子。

差异是这个世上的惟一价值。长城若有一万个,那么它就毫无历史价值;长江若有一万条,它就毫无价值。物以稀为贵,以多为贱,这就是目前世上的价值判别式。

我们从中国500位总裁的集体智慧可以清楚的看出,那一个企业走差异化路子,那个企业就能迅速冒尖,就能成为那个行业的一流产品,就能做大做强。

如格力、春兰、松下、娃哈哈、蒙牛、燕京啤酒、红蜻蜓、吉列、新东方、天士力、家乐福、同仁堂、九芝堂等等,都无一不是走差异化的道路。当然,差异化不仅包括产品,同 时也可以是服务。

四是始终坚持不违法乱纪。木子美的失败就是败在这里!

炒点——不懂得炒作就是在等死

炒作已经延伸到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每天都或多或少地接触到被炒作的东西或被炒作的人,同时,每一个人都可能被炒作着或即将成为下一个被炒作的人。炒作的方式更是多样,实施炒作的可能是对方,可能是第三方,也可能就是你自己。

不炒不成。酒好也怕巷子深。炒作的对象可谓五花八门,只有想不到的,没有炒不到的。邓建国提携百岁老人签约作秀;张艺谋自荐“英雄”无人能敌;哈利·波特“魔力”波及世界;可口可乐百年不衰一枝独秀,脑白金白手起家,一夜暴富……他们缔造出一个又一个炒作的神话。

传播改变炒家命运!

制造热点事件、热点人物,创造新奇概念,挖掘爆炸新闻,继而进行传播,捕获消费者的注意力已成为现代社会企业、个人扬名立万的常用手段,其汹汹之势令人想避都避不开:传统产业传播“触网”、高新企业传播概念、知识含量低的行业传播降价、影视公司传播明星,连历来自诩清高的文人也是出书撰文演讲授课进行“自我传播”,此外,更有一大批策划、传播、公关、顾问公司和机构推波助澜……

不炒不成。某IT企业总裁:“让传播更猛烈些吧!”当有记者问某高新企业总裁,他所在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的官司是否有传播之嫌时,他说:“我们是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说这是一种传播的话,我认为在中国这样的传播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一句话,如果说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传播的话,我希望传播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让我们回顾一下这些年来传播,作为最重要的营销武器所带来的“丰功伟绩”吧。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电视机的逐渐普及培养了,第一批电视偶像和他们的忠实崇拜者,明星从此有了更适合自己表现的舞台,明星受社会关注的程度也空前高涨。这其中传媒功不可没。

到了90年代,传播大面积介入媒体领域,品牌、形象的树立通过更直观、鲜活的视角有了更为广阔的宣传空间,许多知名产品就是在强大的传播攻势下闯入人们眼帘的。这种当时被称为“电视商场”的形式,其实就是现如今的“传播”,只是形式更为温和而已。

如今,传播之势更是空前高涨,做传播、请明星代言的投入呈几何倍数增长,可是商家依然乐此不疲,足见其效用有多大。跨入21世纪,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国内市场随着国外同行参与竞争感受到了压力,推销自己更离不开传播。

再看国外,如我们知道的美国“好莱坞”,电影“奥斯卡”,成名的“李小龙”,再有像大众品牌“可口可乐”、“麦当劳”,他们都是倚靠传播“侵入”世界各地,傲视同行。有了这样的基石,一部影片只需挂上“好莱坞”三个字,出品商基本上就不必过多为票房问题发愁了,而且它们已形成了一套非常系统、完善的传播流程,例如,好莱坞的影片从制作到发行就遵循一套固定流程——巨幅海报铺天盖地的宣传、首映式上的演员见面会、相关商品的同期间世……其中许多方式已经为我国同行所翻用,并获得成功。

我们处在一个信息、传媒令人致富的时代,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也曾说过:“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传播无疑是争夺眼球、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最佳途径,惟一需要注意的是,要把握好传播的“度”,即规则。

适度的传播是必要的。“传播不是一件坏事,只要掌握好方式方法,捏拿好度,它完全是可以服务于社会的。像给打工妹送‘安全套’事件,只有让她们明白了,知道了,才能减少悲剧。现在连中学生都在学‘安全套’知识,学校专门给他们编教材、请专家,这是不是也算一种‘歧视’?每个群体有他们的特性,打工妹也许就是因为文化素质不是太高,对性知识的了解程度可能远远不如现在的中学生。所以这样的传播是必要的。”

“好事为什么不搞传播?好事搞传播何罪之有?”有记者问牛群:有人认为他当县长是一种传播行为,他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牛群回答说:传播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中性的,好事就应该搞传播。重要的不是传播,而是为什么要搞传播,炒什么,炒完了之后你干什么或有什么结果。传播这个词,听起来稍微有点主观因素的贬义,但对此他并不忌讳。

传播是我们社会实实在在需要的。商品要参与竞争,尤其是参与国际竞争,就要采取相应的传播手段,它是商家生存的需要。有付出当然希望获得相应的回报,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奢望”成就感是人之常情。

误解,全是误解!

我们许多人都误解了炒作,总以为炒作就是瞎起哄,就是穷吆呵,就是在欺骗他人,其实,它不是。它的本质完全不是这些内容。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比如人人皆知都需要赞美,但为什么有的赞美让人十分受用,而有的却叫人恶心呢?这就是问题的两面性。超女、韩寒和余秋雨不是炒得全国人民叫好么,九丹、芙蓉姐姐和二月丫头不是炒得臭不可闻么。

我发现,炒作可以说是新时代背景下最重要的营销武器,运用得当的话,可以大大提升现代企业的注意力。遗憾的是,目前国内的商家对此还普遍缺乏科学的认识,常常对炒作进行庸俗化的负面理解。

只是由于“炒作”在汉语词汇里面姗姗来迟,很长一段时间又没有得到各种字典的承认。人们被日常生活“炒电影”、“炒明星”、“炒作品”等事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所引导,认为“炒作”是贬义词。直到《现代汉语词典》才对“炒作”二字作出如下定义:“为扩大人或事物的影响而通过媒体做反复的宣传。”解释告诉我们“炒作”是为了扩大宣传效果由媒体实施的一种新闻操作行为。这个定义应该说是中性的,它强调炒作就是扩大影响,就是将传播效应进行最大化发挥。

关于炒作的贬义性认定,其实还包含着一个常识性的理解误区:一些人将个别的弄虚作假的,或者缺乏智慧含量的“劣质炒作”和“恶意炒作”等同于“炒作”这个全称概念。其实这就像将“不实广告”、“虚假广告”等同于“广告”,“失实新闻”、“虚假新闻”等同于“新闻”一样毫无道理。

任何一种新东西在刚上市的时,都会遭到传统眼光的怀疑和打击,这可以理解。不过,什么东西只要挺过那个怀疑期后就会慢慢地被人接受的,火车刚上市时被人怀疑过,手机刚上市时也被人怀疑过,现在不都被人们接受了么。

炒作就是今天市场经济刚产生的新东西,说得确切一些,它是信息时代带来的必然产物。炒作是信息突变论的重要课题之一,是超速成功的捷径。

也许你鄙视,也许你不服,但你却不得不面对现实:炒作正以它独特的魅力影响着人们的选择。这是一个得炒作者得天下的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懂得炒作就是不懂得现代商业规则,不懂得炒作就没有未来可言!

不知从何时开始“炒作”一词开始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百度的搜索栏中键入“炒作”一词,瞬间即涌出100多万条结果。通常炒都是和菜连用的,因此一般来说“炒”字就是“勤扒拉”的意思,否则菜就糊了。“炒作”就取得这个“勤扒拉”的意味,不过不是在炒锅上扒拉,而是在媒体上扒拉,通过在媒体上不间断的、频繁的出现以引起大众的注意。炒作的手法花样翻新,炒作的目的也不一而足,但不管外表多么光怪陆离,万变不离其宗,炒作的“宗旨”就是追求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