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幽默与口才
4793700000021

第21章 幽默方法(1)

幽默是一种特性,一种引发喜悦,以愉快的方式娱人的特性;幽默是一项指标,一项衡量人心的智力水平的指标。与人交往,方法中藏些锋芒的核,或者说锋芒外包点技巧的衣,能造成幽默轻松而又不失自尊的效果。方法,是建构幽默资本大厦必不可少的砖瓦。

荒谬话语:使人产生一种错觉

这种幽默的生命,不但在于人物在一点上着迷,而且在于不管怎样走向极端,着迷点不但不会消失,而且会增强。并不是一切真痴真呆都能构成幽默,也不是一切真痴真呆的幽默都有同样的水平。要使真痴真呆显出奇趣,起码得设法使其傻言蠢行导致显而易见的荒谬。荒谬有结果自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导致荒谬的过程,要让读者看到荒谬的前因和后果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如何被一步又一步、一个环节又一个环节歪曲的。

要找到一个荒谬的前提就很难,难就难在它虽然是荒谬的,但是在故事中人物却是很真诚的。如果他不真诚地信守虚假的前提,就不是真痴真呆了。

清朝程世爵编的《笑林广记》中有一个《瞎子吃鱼》的故事。说是一群瞎子搭伙吃鱼,鱼少人多,只好用大锅熬汤。鱼都蹦到锅外面去了,瞎子也不知道。他们都没吃过鱼,不知鱼的滋味。大家围在锅前,喝着清水汤,齐声称赞:

“好鲜汤!好鲜汤!”

鱼在地下蹦到一个瞎子的脚上,这个瞎子才大叫起来:“鱼不在锅里!”众瞎子感叹起来:“阿弥陀佛,亏得鱼在锅外,若是真在锅里,我们都要鲜死了。”

明明是清水汤,没有鱼,瞎子却在称赞“好鲜汤”,这是这个故事荒谬的前提。这自然是一种夸张的幻觉,但也不能完全胡吹,也得有点根据,于是把吃鱼的人设计成瞎子,让他看不见,又特别说明他们从未吃过鱼。如果没有这两点,这个前提就不能成立了。前提不能成立,以上故事的逻辑基础就垮了。

这个基础的真正荒谬之处是一种错觉,一种主观的着迷,而并不是自我欺骗,因为这是真诚的。正因为这样,它着迷得很有趣。但是光有这么一点着迷,效果还很有限,还不够劲儿,还得让效果放大一下,让瞎子的逻辑荒谬更强烈一些才成,于是便有下面的高潮:原来不知无鱼,觉得鲜,还情有可原,现在明明知道没有鱼,鲜的错觉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引出了没有被鲜死的庆幸。

古代好几本笑话书中都有刘伶嗜酒的故事:其友(或妻)答应让他醉个够,乃以缸蒸酒,酒成,推其于缸中,盖之。

过了三天,听不见缸中动静,以为刘伶这下满足了。打开缸一看,刘伶醉醺醺地坐在酒糟上,半天才把头抬起来说:

“你说要让我醉个够,却让我坐在这里闲着干什么?”

嗜酒是一种着迷,这并不幽默,幽默产生于迷至极端乃生幻觉。明明浸入酒缸三天把酒喝完了,还觉得没有喝。在通常情况下人皆可能着迷,但条件稍有变化人们就自己明白了,也就是悟了,但于幽默之道则不然。

一点着迷属于真痴真呆之法,其中效果最强烈者,原因是迷而不悟,即使迷到极点仍然不改其迷。

偷梁换柱:把原来的意思偷偷换掉

偷梁换柱就是把概念的内涵作大幅度的转移、转换,使预期失落,产生意外。偷换得越是隐蔽,概念的内涵差距越大,幽默的效果越是强烈。幽默是一种情感思维方法,它与人们通常的理性思维方法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对相同之处,人们不用细心钻研,就可以自发地掌握;而对于不同之处,许多幽默感很强的人虽然已经掌握,但不知其所以然,而幽默感不强的人则往往以通常的思维方法去代替幽默的思维方法,其结果自然是幽默感的消失。幽默的思维和通常的理性思维至少在两个方面是不同的:第一,在概念的使用和构成上;第二,在推理的方法上。这里主要讲概念在幽默中的特殊表现。

通常,人们进行理性思维的时候有一个基本的要求,那就是概念的含义要稳定,双方讨论的必然是同一回事,或者自己讲的、写的同一个概念前提要一致。如果不一致,就成了聋子的对话——各人说各人的。如果在自己的演说或文章中,同一概念的含义变过来变过去,那就是语无伦次。

看起来,这很不可思议,但是这恰恰是很容易发生的。因为同一个概念常常并不是只有一种含义,尤其是那些基本的常用的概念往往有许多种含义。如果说话、写文章的人不讲究,常常会导致概念的转移,虽然在字面上这个概念并没有发生变化。在科学研究、政治生活或商业活动中,概念的含义在上下文中发生这样的变化是非常可怕的。因而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在他的逻辑学中就规定了一条,思考问题时概念要统一,他把它叫做“同一律”。违反了这条规律,就叫做“偷换概念”,也就是说,字面上你没有变,可是你把它所包含的意思偷偷地换掉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可是幽默的思维并不属于这种类型,它并不完全是实用型、理智型的,它主要是情感型的。而情感与理性是天生的一对矛盾,对于普通思维是破坏性的东西,对于幽默感则可能是建设性的成分。

有这样一段对话:

老师:“今天我们教减法。比如说,如果你哥哥有5个苹果,你从他那儿拿走3个,结果怎样?”孩子:“结果嘛,结果他肯定会揍我一顿。”

对于数学来说,这完全是愚蠢的,因为偷换了概念。老师讲的“结果怎样”的含义很明显是指还剩下多少的意思,属于数量关系的范畴,可是孩子却把它转移到未经哥哥允许拿走他的苹果的人事关系上。

然而对于幽默感的形成来说,好就好在对这样的概念默默地转移或偷换。仔细分析一下就可发现这段对话的设计者的匠心。他本可以让教师问还剩余多少,然而“剩余”的概念在这样的上下文中很难转移,于是他改用了含义弹性比较大的“结果”。这就便于孩子把减去的结果偷偷转化为拿苹果的结果。可以说,这一类幽默感的构成,其功力就在于偷偷地无声无息地把概念的内涵作大幅度的转移。

机械模仿:不管变化生搬硬套

机械模仿法就是在瞬息万变的生活中,不管情境如何变化,把运用于某一事物的东西生搬硬套在另一事物上,只是机械地模仿,使其笨拙可笑。

柏格森在他的《论笑》一书中指出,滑稽是“镶嵌在活东西上的机械的东西”。在瞬息万变的生活中,突然插进一个机械死板的表现当然好笑。在卓别林表演的喜剧中,利用人物的机械僵化表现出的笑话,俯拾即是。有一个电影片断即为:在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流水线上,一个工人的全部动作都被扳螺丝钉的动作同化了,以至于他看到女人衣服上的纽扣也要当螺丝钉去扳一下,结果笑话百出。

有一个学生,这天先生教给他三个字“你、我、他”,并用它们造句。“你,你是我的学生;我,我是你的先生;他,他是你的同学。”

学生回家后高兴地把这些告诉了父亲,指着父亲说:“你,你是我的学生;我,我是你的先生。”他又指了指他的母亲说,“她,她是你的同学。”

父亲听了很气愤:“我怎么是你的学生呢?我,我是你的父亲;你,你是我的儿子;她,她是你的妈。”受了委屈的学生,来到学校,责怪先生:“先生,您教错了,应该是这样的:你,你是我的儿子;我,我是你的父亲;她,她是你的妈。”

这位学生与他的父亲都是傻到家了,不懂得情境的变化应导致语言表达的变化,机械刻板,乖傻可笑。

这种因乖傻而产生的幽默故事在我国民间笑话中也有许多实例。

有一个小伙子不善言谈。一天,邻居家生了个儿子,大家都去祝贺,他也去了。父亲特地叮嘱他,千万不要在席间说出不吉利的话,他高兴地答应了。

席间,他一言不发,只管喝酒吃肉。直到吃完了,有人问他为何不说话,他说:“你们见了吧,我今天可什么也没说,这个孩子要是死了,那可不关我什么事!”

小伙子虽然席上什么也没说,可结尾处的假设还是没有顾及到“此时不该说的话”,叫人哭笑不得。

汤姆:“我看这位新来的数学教师不怎么样。”

比尔:“为什么?”

汤姆:“昨天他对我们说5+1=6。”

比尔:“错在哪儿呀?”

汤姆:“可他今天又说4+2=6。”

不懂得变通,只知一味机械记忆,也产生了一种愚蠢可笑的幽默效果。

威利的儿子到姑姑房间里玩,回到爸爸身边时拿着一小袋糖,说是姑姑给的。

爸爸问:“你说了‘谢谢’没有?”

“啊,忘了。”儿子马上又跑到姑姑房里去道谢,回来以后对爸爸说:“其实我不用去谢姑姑。”

“为什么呢?”爸爸问。

“姑姑说,‘好孩子,不用谢’。”

孩子们的思维一般是简单的直线型的,表现出一贯性,也常常因此而闹出笑话。

歪曲经典:对经典做荒谬的解释

歪解经典就是利用众所周知的古代或现代经典文章、词句作背景,然后作出歪曲的、荒谬的解释,新旧词义、语义之间距离越大,越滑稽诙谐。

在导致荒谬的办法中,喜剧性效果比较强的要算歪解经典,因为经典最具庄严意味,语言又多为人所共知,一旦小有歪曲,与原意的反差就分外强烈。

在我国,古典书籍多为文言,与日常口语相去甚远,通常情况下,不要说加以歪曲,就是把它译成现代汉语的口语或方言,也可能造成极大的语义反差,产生不和谐之感而显得滑稽。如一首唐诗中写到一个男子为一个姑娘所动而尾随之,写得很有诗意。可是,如果把它翻成现代汉语的“盯梢”,不但一点没有诗意,反而显得很不正经了。又如,一个语文工作者把唐朝这种轻薄青年翻译为现代汉语的“阿飞”,就变得极其滑稽了,这是由于古典诗歌的庄重或浪漫的词义在国人潜在的、共同的意识中是相当稳定的,在千百年中已经沉积在人们的无意识中,只要在语义上、风格上稍有误差,人们都十分敏感,以致在还没有来得及意识到为什么时,就可能忍俊不禁了。

写于唐代的《唐颜录》中载有北齐高祖手下有一个幽默大师叫石动筒,他就很善于用歪曲经典的办法在斗智性的幽默中取胜。

有一次石动筒去参观国子监,一些经学博士正在论辩,正说到孔子门徒中有七十二人在仕途上能够伸展自己的抱负。石动筒插进来问:“七十二人中,有几个是戴帽子的,有几个是不戴帽子的?”博士说:“经书上没有记载。”

石动筒说:“先生读书,怎么没有注意孔子的门徒:其中戴帽子的是30个,不戴帽子的是42个。”博士问他:“根据什么文章?”

石动筒说:“《论语》上说‘冠者五六人’,五六三十也;‘童子六七人’,六七四十二也,一共岂不是七十二人吗?”

本来孔夫子在《论语》中是和曾子等得意门生谈论自己志向和理想的,说的是能够带着五六个青年(年纪长大到可以戴帽子的)和少年六七人,自由地在河边田野的风中漫游,就很如愿了。这是《论语》中很有名的一篇,可是石动筒在这里把约数“五到六人”和“六到七人”,曲解成五六和六七相乘以后,又和孔子门徒贤者七十二人附会起来,这显得很不和谐,因而就充满了诙谐的意趣。

这石动筒的故事在唐朝的《唐颜录》中很多,下面是歪曲另一经典著作《孝经》的:

北齐高祖有一次会集儒生开讨论会,会上辩论很是热烈。石动筒问博士道:“先生,天姓什么?”博士想北齐天子姓高,因而回答:“姓高。”石动筒说:“这是老一套,没有什么新鲜。蓝本经书上,天有自己的姓。你应该引正文,不要拾人牙慧。”博士道:“什么经书上有天的姓?”

石动筒说:“先生,你根本不读书,先生不见《孝经》上说过:‘父子之道,天性也’,这不是说得明明白白:天姓‘也’吗?”

石动筒在这里歪曲经典的窍门是用了“性”与“姓”的音。特别是“也”在原文中是语气虚词,没有任何实义,石动筒违反规律地把虚词实词化了,显得特别牵强附会,因而就特别滑稽。

司马迁的《史记》中有一句名言,叫做“一诺千金”,说是秦汉之际,和刘邦一起打天下的武将季布,只要他一答应,多少金钱也无法改变。有个笑话歪曲地解释了这个典故:

有一位女士问先生:“‘一诺千金’怎么解释?”

先生说:“‘千金’者,小姐也;‘一诺’者,答应也。意思是:小姐啊,你答应一次吧。”

把历史英雄的典故,通过词义的曲解变成眼前求爱的语言媒介,两者之间距离有多遥远,则滑稽的程度就有多大。对于立志谈吐诙谐者,对这一规律应当深深领悟。一般人即使要作暗示性的表达,也都易倾向于进取譬。然而进取譬容易抒情,却不容易产生不和谐、不恰当的滑稽感和诙谐感。要使自己的讲话有谐趣,则应从不甚切合的远处着眼,以远取譬为上。古代典籍之于凡人,一般距离都十分遥远。既遥远而又歪曲,自然容易生谐趣。古与不古不是问题的最关键之处,最关键的仍然是曲解。

强词夺理:把无理的说成有理的

“强词夺理”是指在各种交往中,因为种种原因而明显不合理的一方,总要想方设法找出理由,证明自己是合理的,因为这理由本身的不合理性,幽默就在这中间产生。

一般来说,陷入困境的人们都急于想挣脱出来,这当然需要技巧。你完全可以从你授人以柄的话语出发,机智巧辩,强词夺理,硬要把无理说成有理,把错说成对,以此来自我保护。而在不利的环境中,越是带着自我保护色彩,越能轻易地从中脱身,幽默的成分自然也越多。这种情形在日常交往中更容易表现出来,因为日常交往一般是轻松、和谐的,如果你偶有失策,陷于被动,完全可以强词夺理,以充分的幽默感来加以掩饰。

一名电脑推销商正在费尽口舌企图说服一个男人购买他的电脑:“我卖的这款电脑是目前最先进的,能回答你提出的任何问题。”

“那好。”那个男人不耐烦地说,“问它知不知道我的父亲在哪儿?”推销商将问题输入电脑,数秒钟后电脑显示如下信息:“他目前正在苏格兰钓鱼。”

“搞错了吧,”那个男人说,“我父亲早在三年前就去世了!”

推销商耸耸肩:“没错,你母亲的丈夫是在三年前去世的,但是你的亲生父亲此刻确实正在苏格兰钓鱼。”

推销商为售出电脑,难免夸大其辞,对电脑的性能吹嘘一通。面对顾客的责难,推销商想随意敷衍了事,不料却落入顾客的质问,显得十分狼狈。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巧妙地利用“母亲的丈夫”和“亲生父亲”两者间的不完全同一性,强词夺理,为顾客生造出一个“父亲”,产生意想不到的幽默效果。当然,这种强词夺理未免有些过火,他自己虽能巧妙脱困,却可能得罪顾客,不免要功亏一篑。

推销商的强词夺理虽然运用稍显失当,可他的确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摆脱困境、制造幽默的思路:运用一些不成其为理由的理由,在适当的环境中就可以脱困、幽默两者兼得。

当你一不小心掉入语言的陷阱而十分狼狈时,你可能无计可施,弄得脸红脖子粗;可能愤怒或沮丧;可能手足无措。但是这一切都于事无补,你还得另想办法。这时,客观情境的严酷十分需要你调动思维的潜力,作出超常的发挥。因为你的精神处于一种十分亢奋、活跃的状态,说出的话往往机智而又幽默,让人在笑声中忘记你曾有过的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