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一生必读的随笔美文大全集(超值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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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生活,一首深刻的哲理诗(4)

而至于这点,甚至是博物学家的幸福在某种程度上也依靠他的无知,无知给他留下这类新天地让他去征服。他可能在书本上已经达到了知识的顶峰本身,但在他用自己的眼睛证实每一个光辉的细节之前,他仍然感到是半无知的。他希望亲眼看见雌布谷鸟一种罕见的情景!——在地上下蛋然后用嘴把蛋叼到窝里(在这窝里注定要发生杀害幼鸟的事件)去。他将一天又一天地坐在那里,望远镜紧贴着眼睛,为的是亲自确认或驳斥这样的说法,说布谷鸟确实是在地上而不是在窝里下蛋的。而如果他是十分有幸竟然发现了这种最遮遮掩掩的鸟在下蛋,那么也仍然有其他领域在等待他去征服,有一大堆有争论的问题等待他去解答,例如布谷鸟的那只蛋的颜色是否同窝里(布谷鸟把它的那只蛋遗弃在这窝里)的其他蛋的颜色总是相同的。无疑,科学家们迄今没有理由为他们错过的无知而哭泣。要是他们似乎什么都懂,那么这仅仅是因为你我几乎什么都不懂。在他们发掘出的每一个事实下面总是有一笔无知的财富在等待着他们。他们将永远不会比托马斯·布朗爵士更多知道塞壬唱给尤利塞斯听的是什么歌。

我把布谷鸟请进来作为例子来说明普通人的无知,这并不是因为我可以就这种鸟作权威性的发言。理由仅仅是因为我曾经在一个似乎受到过非洲所有布谷鸟的侵袭的教区里度过春天,我从而认识到,对它们或者任何一个我遇见过的人,是了解得十分十分少的。但我的无知并不局限于布谷鸟。它涉及所有上帝创造出来的东西,从太阳和月亮一直到花卉的名字。我曾经有一次听到一位聪明的太太问,新月是否总是在相同的星期几出现。她补充说也许最好是不知道,如果人们事先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天上的哪个地方能够看见新月,那么它的出现总会给人带来意外的愉快。然而,我想,即使对那些熟悉新月的活动时间表的人们,新月也总是出乎意料地来到的。我们并不会因为我们对一年四季的职司有足够的知识,知道要在三月或四月,而不是在十月里,去找报春花,而在发现一株早开的报春花时就不那么高兴。我们也知道苹果树是在结果子之前而不是在结果子之后开花的,但当五月份我们到一家果园去度假日时,这并不会减少我们对假日之美妙所感到的惊讶。

也许,与此同时,每年春天重温对许多花卉的名字会有一种特殊的愉快。这就像重读一本人们几乎已经忘记了的书一样。蒙田告诉我们说,他的记忆力非常糟糕,糟到每次读一本旧书就好像以前从来没有读过这本书一样。我自己就有一个不可捉摸的、有漏洞的记忆力。我甚至能够读起《哈姆雷特》和《匹克威克外传》来好像是在读新作家油墨未干的作品一样,因为在一次阅读和另一次阅读的间隔中间,那些书的内容有那么多都消失了。有些时候,这样一种记忆力是一种苦恼,特别是如果你热爱准确性的话。但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当生活(除娱乐之外)另有其目的的时候。就纯粹给人以享受这方面来说,坏的记忆力值得提一提的地方也并不见得比好的记忆力少。一个记忆力坏的人可以一辈子继续不断地阅读普鲁塔克的作品和《天方夜谭》。就像一群羊一个接一个地从树篱的缺口跳过去不可能不在荆棘上留下几撮毛一样,很可能,即使在记忆力最坏的脑子里也会留下零星片断的东西。但是羊本身逃出去了,那些大作家也以同样的方式从一个懒惰的脑子跳出去了,留下来的东西真够少的。

然而,如果我们能够把书忘掉的话,那么当一年十二个月一旦过去之后,要把这些月份和它们向我们说明的问题忘掉是同样容易的。仅仅在一刹那间我告诉自己,我熟悉五月就像熟悉乘法表一样,并且我能够通过一场关于五月的花卉、这些花卉的样子和它们的顺序的考试。今天我能够满怀信心地断言:金凤花有五个花瓣(或许是六个?上个星期我是知道得很肯定的)。但明年我将很可能忘记了我的算术,并且可能得再学习一次以免把金凤花同白屈菜混淆起来。再一次我将通过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把世界看做是一个花园,美丽如画的田野将出乎意料地使我大吃一惊。我将发现自己在问自己,宣称雨燕(那只黑色的被夸大了的燕子;然而,可又是蜂鸟的亲属)永远不落下来栖息。哪怕是在一个鸟窝上也不落下,而是在夜间消逝在高空的是科学呢还是无知。我将带着新的惊讶了解到唱歌的布谷鸟是雄的而不是雌的。我也许要再学习一遍以免把狗筋曼叫做野天竺葵,也许要再学习一遍去重新发现蓁皮树在树木的成规中是来得早的还是来得晚的。一位当代的英国小说家曾经有一次被外国人问道:“在英国,最重要的庄稼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黑麦。”像这样的完全的无知,在我看来似乎带有豪言壮语的味道;但是,即使是不识字的人的无知也是巨大的。使用电话机的普通人解释不了电话机是怎样工作的。他把电话、火车、铸造排字机、飞机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正像我们的祖先把福音书中的奇迹视做理所当然的东西一样。对这些东西,他既不怀疑也不理解。我们每一个人好像只是调查了一个小圈子里面的事实并把这些事实变成了自己的。日常工作以外的知识被大多数人看做是华而不实的东西。然而我们还是经常对我们的无知作出反应,加以反对的。我们不时地唤起自己并思考。我们喜欢对什么事情都思考——思考死后的生活或思考那些像据说曾经使阿里斯多德感到困惑的问题——“为什么从中午到子夜打喷嚏是好的,但从半夜到中午打喷嚏则是不吉利的?”——人类感受过的最大欢乐之一是:迅速逃到无知中去追求知识。无知的巨大乐趣,归根结底是提问题的乐趣。已经失去了这种乐趣的人或已经用这种乐趣去换取教条的乐趣(这就是回答问题的乐趣)的人,已经在开始僵化;人们羡慕像乔伊特那样爱一问到底的人,他在60岁之后还坐下来学习生理学。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在到达他这个年龄以前很久就已经失去了无知感。我们甚至对我们像松鼠那样积攒的一点知识感到自负,并把不断增长的年龄本身看做是无所不知的源泉。我们忘记了苏格拉底之所以以智慧闻名于世并不是因为他无所不知,而是因为他70岁的时候认识到他还什么都不知道。

心灵感悟

很多人都害怕被人称做无知的人,那是错误和失败的象征,于是知道和不知道的人都统统点头表示自己知道。其实,最不想被人叫无知,往往却是真正的无知。

人生道路,不全是直线,而是布满了坑坑洼洼的弯路,但是又何妨呢?多一条弯路,我们就多了一份体会与成长,人生也多出了一份难得的智慧。

夜莺/【英国】劳伦斯姚暨荣译

必读理由劳伦斯在散文创作中始终尊重自己的真实情感、不随波逐流,使自己的创作自成风格。《夜莺》是作者一篇十分有见地的散文,读《夜莺》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解读这位20世纪上半叶英国最有争议的作家。

塔斯卡尼处处有夜莺。在春季和夏季,除了午夜和日中,它们终日歌唱。在树繁叶茂的小树林里,树木像铁线蕨垂挂在岩石上那样悬在山边、溪旁,大约清晨4点,你就能听到夜莺在那里,在苍白的晨曦中重新开始歌唱:“您好!您好!您好!”夜莺的歌声,是世界上最欢快的声音。因为这声音无比欢快,光辉灿烂,蕴藏着巨大的力量,所以每次听到它,都会感到惊奇,使人异常激动。

“夜莺开始歌唱了。”你会自言自语地说。它在拂晓前歌唱,那时星星好像正由矮小的灌木丛冲上广阔无垠的朦胧夜空之中,然后隐藏起来,随即消失了。但日出之后,歌声继续回响,而你每次重新惊异地侧耳倾听时,总是想不通。“为什么人们说它是一种悲伤的鸟类呢?”

它是整个鸟类王国里最吵闹、最不体谅别人、最任性和最活泼的鸟。对任何了解夜莺的歌唱的人来说,都无法弄清约翰·济慈为什么用“我的心儿痛,瞌睡麻木折磨”来开始他的《夜莺颂》。你听到夜莺银铃般地高叫:“什么?什么?什么,济慈?心儿痛,瞌睡麻木折磨?特拉——拉——拉!特哩——哩——哩哩哩哩哩哩哩哩!”

而为什么希腊人说他,或她,是在树丛中为失去的爱偶伤心哭泣,我也不得而知中世纪的作家用“唧——唧——唧”表示夜莺喉咙里迅如闪电似的滚动。这是一种野性的、饱满的声音,比孔雀尾巴上的翎斑更加鲜艳多彩:

那光鲜的褐色夜莺是那样多情,

为了伊堤罗斯而停了一片歌声。

他们用“唧!唧!唧!”来说明她正在啜泣。至于他们怎么会听到那种声音的,那简直是个谜。除非是耳朵倒长的人,否则人们什么时候会听到夜莺“啜泣”,真是莫名其妙。

不管怎样,它是一种雄性的叫声,一种十分强烈、没有掺杂的雄性叫声,是纯粹的断言。没有丝毫暗示的影子,也不是空虚的回声。根本不像空洞的声音低沉的钟声。绝无什么孤寂可言。

也许,正因为如此,济慈才即刻感到了孤寂。

孤寂!这两字犹如一声晨钟

把我敲回到自己立脚的地方!

也许原因就在这儿:夜莺歌唱时,为什么每一个忠于上帝、侧耳倾听的人听到的都是小天使们银铃般的叫声,而他们却听到树丛中的啜泣?也许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的缘故吧。

因为,事实上,夜莺的歌唱具有清脆、感人的活泼,具有使人驻足伫立的质朴的自信。这是一种神采洋溢的叫声,一种熠熠生辉的交织呼唤,恰如创造世界的第一天,天使们突然发现自己被制造出来时情不自禁地发出的叫喊声。之后,在天堂的灌木丛里,天使们准有一番喧嚷“哈啰!哈啰!你瞧!你瞧!你瞧!这就是我!这就是我!多么神——神——神奇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