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彖日: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象日: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下卦“巽”为柔顺,上卦“艮”为刚健,柔下降而刚上升,上下不相交而疏远隔阂;下卑顺而上刚愎,必然会腐败,所以命名为“蛊”。又,下卦“巽”为风,上卦“艮”为山,风吹山,草木凋谢,果实散乱,即腐败之象。
蛊:蛊惑。甲:指“甲子”,甲的前面就是癸、壬、辛这三天干,后甲三日就是乙、丙、丁。为什么是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呢?这正好是七天,即辛日、壬日、癸日、甲日、乙日、丙日、丁日。这七天正好是有利的。
祸福相倚,是先人早已发现的规律。衰败中蕴涵着新生,因为衰败激起了人们的改革之心,正是才德之士有所作为的时候。当然,革除衰败的过程中也有很大的风险,因此,每一举措,都要在事先有周密的布置,并且估计到事后的可能结局。只有这样,革除衰败才能成功,太平盛世才会到来。爻薛新解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象日:干父之蛊,意承考也。“干”是树干,在这里,引申为中坚的意思,“考”原意是老,在这里指亡父。蛊卦各爻,是以前人败坏的事业为前提,因此六爻都有父辈之象。
“初六”是阴爻居蛊卦之初,象征父辈的事业开始败坏,还不很严重,挽救也相对容易,“有子”,就是以儿子来挽救父辈的事业,“厉”是指整治败坏的事业十分艰难,困难重重。需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把事情办好。
“象传”说:“意承考也”,就是继承其父所未能完成的整治工作。
这一爻是说,挽救败坏之事、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象日: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九二”是阳爻居阴位,位不正,也象征着不能正确地坚持原则。“九二”与“六五”相应,“六五”比拟于母亲,是儿子为母亲善后的意思。但是,“九二”刚强不得中,要整治母亲造成的蛊事,难免伤害母亲的自尊心,所以,不可太固执,既要进行整治,又要采取和风细雨的办法,不可过于刚猛。
“象传”说:“得中道也”。是说得中位能采取中正和顺之道来整治。
这一爻是说,对母亲的蛊事,不可过于追究,要采取两全的办法,强调了坚持中正。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天大咎。
象日: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九三”阳爻居阳位,不在中位,过于刚猛急躁,因此,在纠正父亲造成的过错上,方法不得当,于是有些后悔,但“九三”又在下卦“巽”中,又有顺从的美德,且又阳爻阳位得正,毕竟纠正父过的动机还是纯正的,没有什么大的过失。
这一爻是说,纠正过错,要讲究方法,不可操之过急。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日: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六四爻,是说必须以宽厚优容的态度来处理父亲的事业。
“六四”爻,是柔爻当柔位,若是过于柔弱,则无法担大重任。因此必须彻底地整顿,才不会愈陷愈深。
“象传”说:若是过分的宽容,就算是心有向前,亦一无所有。
这一爻说明了挽救败坏的事业,必须彻底,不可宽容。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象日: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六五”爻,正象征着继承老父的事业必须运用声誉。辞上的说法,是说,要有功德来承其业。
“六五”爻属阴爻柔顺,在上卦是位当至尊中位,在下方又逢阳爻“九二”互相对应,也就象征后面有刚毅的儿子为后盾,刚毅的儿子当有能力来继承父亲的事业,如此声誉必会日日兴隆。
这一爻在强调欲挽失败的事业,应用贤才。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日: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上九”爻的象征,是不愿从事王侯的事业,但却有其高尚的志气,以为自己本分之事。按象辞上的说法,所谓不想从事王侯的事业,是说他的志气,自然有可以守住原则的道理。
“上九”爻是阳爻属刚强,此爻是卦中最外面的一爻,象征着淡泊,清高。有自己的志向,自己的原则,不失己则,不事王侯。
这一爻在说明,应该像隐士一般的高尚,坚守自己不变的原则。
蛊卦点悟重新开创新世界
本卦阐述了整治不良现状的原则和方法。面对乱世,才德之士不可坐以待毙,而应该及时奋起,有所作为,施展其抱负。但每一行动,都应该有周密的安排,先计而后行,做好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不要过多地谴责过去,而应该致力于未来的规划。革除毒瘤,既不能姑息养奸,也不能过于刚烈,应不拘一格任贤用能,也应尊重那些不愿涉足世事的高士才子,推崇他们的不世之学。只有这样,才能扶大厦于将倾,重新开创新的世界。蛊卦例解彼旧制改土归流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症下药。只有这样,才能产生良好的治理效果。
雍正帝即位初年,即以大刀阔斧的改革精神废除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的土官、土司制度,改为府州、县政权,由清朝中央政府直接派遣流官进行统治,历史上叫做“改土归流”。
原来,自从上古苗族离开黄河流域,迁往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地区以后,无论是红苗(衣带红)、黑苗(缠黑布)、青苗(缠青布)、白苗(缠白布)还是花苗(衣褶绣花),都始终保持着自己的风俗习惯,跟汉族不一样,生产也比较落后。
因此,虽然秦汉以来,在上述地区已经设置了一些郡县,但却始终采用着官其酋长、随俗而治的办法。
在土官、土司制度统治下,广大土民处在极端贫困的境地。土官、土司世代承袭,因而,每当老的去世,新的上台时,上层集团内部为了争夺继承权,便大打出手,相互厮杀,人民遭殃。有时,部落之间因水源、地盘、婚姻、宗教等纠纷而引起大规模的仇杀,“一世结仇,九世不休”,世代冤仇不解,给人民造成重大的伤亡和损失。
更为严重的是,土官、土司还经常乘朝廷不稳之机,组织发动武装叛乱,给朝廷的统治造成很大威胁。如康熙四年,云南迤东土司禄昌贤、王耀祖利用清朝统治未稳,发动叛乱,起兵数万,连续攻陷临安、蒙自、熠峨、宁州等城邑,整个云南为之震动。康熙十四年,吴三桂掀起三藩之乱后,湖南、云南、贵州、两广地区的土官、土司认为是脱离清朝统治的好机会,纷纷举兵响应,成了三藩叛乱的社会基础。
雍正四年,雍正命鄂尔泰首先将东川、乌蒙、镇雄三大土府由四川划归云南,实行改土归流。这三府地处四川与云南之间,民族关系复杂,闹事最多。鄂尔泰先从这里开刀,以示杀一做百。
当年夏天,鄂尔泰先革去东川土司的头衔,接着派员去乌蒙。乌蒙土司禄万钟,联合镇雄土司陇庆侯以武力抗拒。鄂尔泰采取“剿抚并用”政策,凡是以武力抗拒者,坚决剿平之。由于清军兵多粮足,擒住禄万钟,降了陇庆侯,土司的武装力量逐个被消灭,三大土府才得以改土归流,改设了乌蒙府、东川府、镇雄州,派遣流官统治,隶属云南省。
东川、乌蒙、镇雄三府改土归流成功,消息传到京城,雍正帝大喜,又升鄂尔泰为云南、贵州、广西三省总督,命他全面推行改土归流。鄂尔泰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改土归流。
一是通过军事进剿方式,强制进行改土归流。
二是靠武力威慑,借各种罪名革除土司官的职务,强迫改土归流。
三是土司土官交钱纳土,自动呈请改土归流。
至雍正十三年(1735年),在四川、贵州、云南、两广、湖南5省,绵延数千里,上千个苗寨,60多个府、州、县废除了土官土司的职务,代之以清朝中央政府派遣的流官,完成了改土归流,实现了全国政体的统一。
不仅如此,改土归流还减轻了人民的经济负担。一般来讲,推行全国统一的赋役政策,较为土司的苛捐杂税,劳动人民的经济负担有所减轻。清政府还在那些自动归流地区,多次宣布减免赋税,予以优惠。
改土归流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面对巨大的阻力,雍正皇帝以十二分的勇气和细致到位的措施,确保了这项改革的成功,开创了新的政治局面。蛊卦所揭示的深刻意义在这一改革中尽显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