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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庄子篇(3)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豨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戏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顼得之,以处玄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大宗师》)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齐物论》)

以上只是从《内篇》中抽出的数例,其余《外杂篇》中类似的话还不少。这些绝不能说是寓言,(庄子所谓“寓言”有它特殊的涵义,这里暂不讨论)。即是寓言,作者自己必先对于其中的可能性及真实性毫不怀疑,然后才肯信任它有阐明或证实一个真理的效用。你是绝不会用“假”以证明“真”或用“不可能”以证明“可能”的,庄子想也不会采用这样的辩证法。其实庄子所谓“神人”、“真人”之类,在他自己是真心相信确有其“人”的。他并且相信本然的“人”就是那样具有超越性,现在的人之所以不能那样,乃是被后天的道德仁义之类所斫丧的结果。他称这本然的“人”为“真人”或“神人”或“天”,理由便在于此。

我们只要记得灵魂不死的信念,是宗教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对庄子这套思想,便不觉得离奇了。他所谓“神人”或“真人”,实即人格化了的灵魂。所谓“道”或“天”实即“灵魂”的代替字。灵魂是不生不灭的,是生命的本体,所以是真的,因之,反过来这肉体的存在便是假的。真的是“天”,假的是“人”。全套的庄子思想可说从这点出发。其他多多少少与庄子接近的,以贵己重生为宗旨的道家中各支派,又可说是从庄子推衍下来的情绪。把这些支派次第的排列下来,我们可以发现神秘色彩愈浅,愈切近实际,陈义也愈低,低到一个极端,便是神仙家、房中家(此依《汉志》分类)等低级的,变态的养形技术了。冯芝生冯友兰(1895—1990),字芝生,河南南阳唐河人,著名哲学家。历任中州大学(今河南大学)、广东大学、燕京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兼哲学系主任,西南联大哲学系教授兼文学院院长,清华大学校务会议主席,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其哲学作品为中国哲学史的学科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被誉为“现代新儒家”。先生曾经说,杨朱一派的贵生重己说仅仅是不伤生之道,而对于应付他人伤我的办法只有一避字诀。然人事万变无穷,害尽有不能避者。老子之学,乃发现宇宙间事物变化之通则,知之者能应用之则,可希望“没身不殆”。庄子之《人间世》亦研究在人世中,吾人如何可入其中而不受其害。然此等方法,皆不能保吾人以万全。盖人事万变无穷,其中不可见之因素太多故也。于是老学乃为打穿后壁之言曰: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此真大彻大悟之言。庄学继此而讲“齐死生,同人我”。不以害为害,于是害乃真不能伤。由上面的分析,冯先生下了一个结论,“老子之学,盖就杨朱之学更进一层,庄子之学,则更进二层也。”冯先生就哲学思想的立场,把杨老庄三家所陈之义,排列成如上的由粗而精的次第,是对的。我们现在也可就宗教思想的立场,说庄子的神秘色彩最重,与宗教最接近,老子次之,杨朱最切近现实,离宗教也最远,由杨朱进一步,变为神仙房中诸养形的方技,再进一步,连用“渐”的方式来“养”形都不肯干,最好有种一服而“顿”即“变”形的方药,那便到了秦皇汉武辈派人求“不死药”的勾当了。庄和老是养神,杨朱可谓养生,神仙家中一派是养形,另一派是变形——这样由求灵魂不死变到求肉体不死,其手段由内功变到外功,外功中又由渐以至顿,——这便包括了战国、秦、汉间大部分的道术和方技,而溯其最初的根源,却是一种宗教的信仰。

除道家神仙家外,当时还有两派“显学”,便是阴阳与墨家了。这两家与宗教的关系,早已被学者们注意到了,这里无须申论。我们现在应考核的,是二家所与发生关系的是种什么样的宗教——即上文所谓古道教,还是另一种或数种宗教。关于这一点,我们首先可以回答,他们是不属于儒家的宗教。由古代民族复杂的情形看去,古代的宗教应当不只一种。儒家虽不甘以宗教自命,其实也是从宗教衍化或解脱出来的,而这种宗教和古道教截然是两回事。什么是儒家的宗教呢?胡适之先生列举过古代宗教迷信的三个要点:

(一)一个有意志知觉,能赏善罚恶的天帝;

(二)崇拜自然界种种质力的迷信,如祭天地日月山川之类;

(三)鬼神的迷信,以为人死有知,能作祸福,故必须祭祀供养他们。

胡先生认为这三种迷信“可算得是古中国的国教,这个国教的教主是‘天子’”,并说“天子之名,乃是古时有此国教的铁证”。胡先生以这三点为古中国“国教”的中心信仰是对的,但他所谓“古中国”似乎是包括西起秦陇,东至齐鲁的整个黄河流域的古代北方民族,这一点似有斟酌的余地,傅孟真傅斯年(1896—1950),字孟真,山东聊城人,祖籍江西永丰。历史学家、学术领导人、“五四”运动学生领袖之一、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创办者。曾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国立”台湾大学校长。其提出的“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原则影响深远。先生曾将中国古代民族分为东西两大系,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察。(不过所谓东西当指他们远古时的原住地而言,后来东西互相迁徙,情形则较为复杂。)我以为胡先生所谓“国教”,只可说是东方民族的宗教,也便是儒家思想的策源地。至于他所举的三点,其实只能算作一点,因为前二点可归并到第三点中去。所谓“以人死有知,能作祸福”的“鬼神迷信”确乎是宗教信仰的核心。其实说“鬼神迷信”不如单说“鬼的迷信”,因为在儒家的心目中,神只是较高级的鬼,二者只有程度的悬殊,而无种类的差异。所谓鬼者,即人死而又似未死,能饮食,能行动。他能作善作恶,所以必须以祭祀的手段去贿赂或报答他。总之事鬼及高级鬼——神之道,一如事人,因为他即生活在一种不同状态中的人,他和生人同样,是一种物质,不是一种幻想的存在。明白了这一层,再看胡先生所举的第一点。既然那作为教主的人是“天子”——天之子,则“天”即天子之父,天子是“人”,则天子之父按理也必须是“人”了。由那些古代帝王感天而生的传说,也可以推到同样的结论。我们从东方民族的即儒家的经典中所认识的天,是个人格的天,那是毫不足怪的。这个天神能歆飨饮食,能作威作福,原来他只是由人死去的鬼中之最高级者罢了,天神即鬼,则胡先生的第一点便归入第三点了。

《鲁语》载着一个故事,说吴伐越,凿开会稽山,得到一块其大无比的骨头,碰巧吴使聘鲁,顺便就在宴会席上请教孔子。孔子以为那便是从前一位防风氏的诸侯的遗骸。他说:

山川之灵石足以纪纲天下者,其守为神,社稷之守为公侯,皆属于王者。

吴使又问:“防风所守的是什么?”他又答道:

汪芒氏之君也,守封嵎之山者也,为漆姓,在虞、夏、商、周为汪芒氏,于周为长狄,今为大人。

这证明了古代东方民族所谓山川之神乃是从前死去了的管领那山川的人,而并非山川本身。依胡先生所说祭山川之类是“崇拜自然界种种质力的迷信”,那便等于说儒家是泛神论者了。其实他们的信仰中毫无这种意味。胡先生所举的第二点也可以归入第三点的。

儒家鬼神观念的真相弄明白了,我们现在可以转回去讨论道家了。上文我们已经说过道家的全部思想是从灵魂不死的观念推衍出来的,以儒道二家对照了看,似乎儒家所谓死人不死,是形骸不死,道家则是灵魂不死。形骸不死,所以要厚葬,要长期甚至于永远的祭祀。所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之在,乃是物质的存在。惟怕其不能“如在”,所以要设尸,以保证那“如在”的最高度的真实性。这态度可算执著到万分,实际到万分,也平庸到万分了。反之,道家相信形骸可死而灵魂不死,而灵魂又是一种非物质的存在,所以他对于丧葬祭祀处处与儒家立于相反的地位。《庄子·列御寇篇》载有庄子自己反对厚葬的一段话,但陈义甚浅,无疑是出于庄子后学的手笔。倒是汉朝“学黄老之术”而主张“裸葬以反真”的杨王孙发了一篇理论,真能代表道家的观念。

且夫死者终身之化,而物之归者也。归者得至,化者得变,是物各反其真也。反真冥冥,亡声亡形,乃合道情。夫饰外以华众,厚葬以鬲真,使归者不得至,化者不得变,是使物各失其所也。且吾闻之:精神者天之有也,形骸者地之有也。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之言归也。其尸块然独处,岂有知哉?裹以币帛,鬲以棺椁,支体络束,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为枯腊,千载之后,棺椁腐朽,乃得归土,就其真宅,繇是言之,焉用久客?

这完全是形骸死去,灵魂永生的道理,灵魂既是一种“无形无声”超自然的存在,自然也用不着祭祀的供养了。所以儒家的重视祭祀,又因祭祀而重视礼文,在道家看来,真是太可笑了。总之儒家是重形骸的,以为死后,生命还继续存在于形骸,他们不承认脱离形骸后灵魂的独立存在。道家是重视灵魂的,以为活时生命暂寓于形骸中,一旦形骸死去,灵魂便被解放出来,而得到这种绝对自由的存在,那才是真的生命。这对于灵魂的承认与否,便是产生儒道二家思想的两个宗教的分水岭。因此二派哲学家思想中的宇宙论,人生论,或知识论,以至于政治思想等,无不随着这宗教信仰上先天的差别背道而驰了。

作为儒道二家的前身的宗教信仰既经判明了,我们现在可以回到阴阳家与墨家了。阴阳家的学说本身是一种宇宙论,就其性质讲,与儒家远而与道家近,是一望而知的。至于他们那天人相应的理论,则与庄子返人于天之说极相似,所以尽可以假定阴阳家与道家是同出于一个原始的宗教的,司马谈论道家曰:

其为精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这里分明是以阴阳家思想为道家的思想的主体或间架,而认儒墨名法等只有补充修正的副加作用。这也许是受阴阳家影响之后的道家的看法。然即此也可见阴阳家与道家的血缘,本来极近,所以他们的结合特别容易。钱宾四钱穆(1895—1990),字宾四。笔名公沙、梁隐、与忘、孤云。江苏省无锡人。中国现代历史学家。先生曾说“墨氏之称墨,由于薄葬”,我以为称墨与薄葬的关系如何还难确定,薄葬为墨家思想的最基本的核心,却是可能的,若谓“薄葬”之义生于“节用”,那未免把墨家看得太浅薄了。何况节用很多,墨子乃专在丧葬上大做文章,岂不可怪?我疑心节葬的理论是受了重灵魂轻形骸的传统宗教思想的影响,把节葬与节用连起来讲,不如把它和墨家重义轻生的态度看作一贯的发展,斤斤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儒家,虽也讲“杀身成仁”,但那究竟是出于不得已。墨家本有轻形骸的宗教传统,所以他们蹈汤赴火的姿态是自然的,情绪是热烈的,与儒家真不可同日而语。墨家在其功利主义上虽与儒家极近,但这也可说是墨子住在东方,接受了儒家的影响,在骨子里墨与道要调和得多,宋钘、尹文不明明是这两派间的桥梁吗?我疑心墨家也是与道家出于那古道教的。《庄子·天下篇》的作者把墨翟、禽滑厘也算作曾经闻过古之道术,与宋钘、尹文、彭蒙、田骈、慎到、关尹、老聃、庄周等一齐都算作知“本数”的,而认“邹鲁之士,搢绅先生”所谈的只是“末度”,《天下篇》的作者显然认为墨家都在道家的圈子里,只有儒家当除外。他又说“道术将为天下裂”,然则百家(对儒而言)本是从一个共同的道分裂出来的,这个未分裂以前的“道”是什么?莫非就是所谓古道教吧!这古道教如果真正存在的话,我疑心它原是中国古代西方某民族的宗教,与那儒家所从导源的东方宗教比起来,这宗教实在超卓多了,伟大多了,美丽多了,姑无论它的流裔是如何没出息!

(本篇原载于昆明《中央日报》副刊《人文科学》第2期、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