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凌浩宇倏然一声大叫,顿时将在荷瑶身上撒野的手缩了回来,一阵钻心的疼痛,手指上几滴鲜红的血珠已经滴了出来,不知道掉到了何处。十指连心,疼痛无比。凌浩宇脸上泛起了一阵苦色。……“哥,你醒醒!你的手指怎么流血了呀!”荷瑶斜坐在炕边,两条腿搭放在炕沿边,轻轻地扶摇着凌浩宇的肩膀,焦急而又心疼地唤道。躺在炕上的凌浩宇突然被惊醒,怔呆呆地半睁开眼睛,眼前一片大亮,白芒刺得他眉头紧蹙,视线也变得模糊不清。“手,什么手,谁。”凌浩宇一时语无伦次地发出呓语。
短暂的神魂颠倒过后,凌浩宇渐渐地缓过神来,猛一见到荷瑶活生生地坐在自己的面前,顿时腾地一下从炕上坐起来,凑到荷瑶的身前颤声道:“荷瑶,对不起,我凌浩宇会负责到底的,我……”满面愕然的荷瑶被凌浩宇说的一愣一愣的,暗自惊奇道:“哥哥何时对不起自己了?还有那个对我负责什么呢!”“哥,看你头上出了好多的冷汗,手指上也流了好多的血,又胡言乱语的,你是不是做了噩梦啦!”荷瑶关切地说道。急忙下炕,到外房取来一条布巾,将流血的手指包扎起来。
凌浩宇懵怔了半天,见荷瑶对自己并无责怪之意。满面愧色地回忆起那一幕幕劣行,暗言道:“难道,我是在做梦吗?非礼荷瑶的过程都是自己梦淫出来的结果。”看到凌浩宇疑惑不语,荷瑶噘着小嘴埋怨道:“哥,看你多不小心,好端端的手指怎么会被藏在辫子里的草刺扎到了呢。你看?”荷瑶捋着凌浩宇油亮的大辫子,细心地找出了裹藏在里面的草刺,捏在两根细葱般的手指中,举在凌浩宇的面前。
“我说呢!迷迷糊糊被狠扎了这么一下,疼得要命。”凌浩宇尴尬地笑了笑,终于缓过了神。忽然想起梦中失态的事,甚是有些担心自己的糗态,会影响到自己光辉而又伟大的内在形象,接着问道:“哦,对了,荷瑶,我刚才梦中说什么了没有?”荷瑶微微变色,红着脸喃喃道:“哥哥在梦中只是不停地喊荷瑶的名字,还把咱家的被子都抓烂了。”荷瑶望着自己缝补过的被子已被凌浩宇撕挠而露出的白花花的棉絮,惋惜极了。
“哦……”凌浩宇脸上一窘,脸也跟着红了一半。自己梦中意淫的德行,要是真的被荷瑶全看在眼里?哎呀!没脸见人啦,幸亏炕上没有缝,否则自己还不赶紧钻进炕缝算了,也好比在妹妹面前丢人好受些。“后来,还说什么了吗?”凌浩宇硬着头皮问道。“还说,还说……”荷瑶支支吾吾的欲说又至。“没关系,我只是随便问问?”荷瑶眨了眨眼睛,细长的睫毛煽动了两下,道:“荷瑶用药酒给哥擦身上淤伤的时候,哥哥说了好多奇怪的话。”凌浩宇心里一沉,难怪我梦见有双娇手抚摸我呢。原来是荷瑶在我昏睡的时候在给我擦药酒,不知道我的那个东西翘起来没有,要是无意间被荷瑶看见,我岂不是真成了衣冠禽兽了吗。
“说什么了没有?”凌浩宇追问道。“哥哥说,爱吃老虎肉。”温柔可人的荷瑶喃喃道。“爱吃老虎肉!”幸亏荷瑶不懂洋文的,凌浩宇心里踏实了一些。“哥哥,你是不是想吃老虎肉呀!”荷瑶天真地问道。“啊,哈哈,梦中之言,胡言之语。”总算是没露出什么马脚,凌浩宇长吐了一口气,笑嘿嘿敷衍道。“哥哥,你已经睡了三日了,大夫说你的身体并不大碍,休养时日便可康复,荷瑶这就给哥哥准备饭去。”荷瑶说完,转身笑呵呵地去了外房。三日,凌浩宇还真不是一般的能睡。而在这三日内所发生的事,凌浩宇完全是在梦中度过,亦真亦幻都很难他忘记,正应了那句话:梦中有时终需有,梦中无时莫强求。
达尔文曾经说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对于穿越者来说,也同样适用,瞬间来到一个陌生的的朝代,第一件事就是要学会适应:要适应晚间没电灯照明,没电视欣赏,没电脑上网的烦闷;要适应出行没汽车,没火车,没飞机的日子;要适应没西装,没牛仔裤,没领带打的穿着;要适应男女授受不亲,不能随便打kiss的恋爱方式;要适应留长辫,穿大褂,见到大人双膝跪地的礼节,尽管凌浩宇从出生到现在从没有跪人的习惯,但在这里也要习惯适应给别人下跪与别人给自己跪的生活方式。当然,跪的越少,成就也就越大。这一句话就能说明凌浩宇日后在大清朝地位的高低,但愿他能一路走好……
凌浩宇阴差阳错侥幸来到清朝,也算是造化弄人啦!说句好听点的话,叫既来之则安之,自己要想生活过得有意义就得好好活着,好好活着才能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意义。要是说句不好听的话,那就是像他这样在现世活到半截再乍来到清朝的人,只能是有招想去,没招死去,别无选择,也无退路。
遥想当年,自己那种富贵娇横的大少爷秉性也该改改啦!否则更加难以适应现在的生活困境。眼下凌浩宇的魂魄穿越到清朝,其实跟废物没什么区别,能不能养活自己和妹妹都很难说。在和珅那里搞来的藏金图,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万一是和珅随口说说的,那凌浩宇在异界的生存还真的成了问题。
关键是人家穿越到古代,好歹都有点一技之长,像什么医生,律师,职业经理人,当兵的也有,好歹人家也能当个清兵,打个仗什么的。而凌浩宇呢?是一个在现世只知道吃喝玩乐,任意挥霍的主,根本就不是穿越这快料,也不知道,牛头马面当初怎么就那么巧,在他投胎的时候犯了严重的错误,还不如当初就投胎到清朝,命好命歹也能凑合过一生。
在荷瑶的精心照顾下,凌浩宇的身体恢复的也特别快。吃喝拉撒基本正常,休养数日后,便可下炕活动。
凌浩宇暗中帮荷瑶在佟贵手里得来的二十两银子,对于富人不算什么,但对于穷人便成了救命过活的钱。荷瑶拿着这些银子,除了买一些日用品和一床新被子外,给凌浩宇从头到脚买了一套淡青色的长袍马褂、一双布鞋,还有一顶瓜皮小帽。又给王大娘买了一件厚厚的棉褂,加在一起只花了一两银子。
荷瑶哪舍得乱花钱,连自己最喜欢的木簪,也不舍得买上一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荷瑶知道过日子的艰辛。这年头,能有一口饭吃就算不错了,哪还敢在女儿家的虚荣心上奢侈一回呢,尽管那一支木簪只卖二文钱。
有了这二十两银子,凌浩宇也可不必吃糠咽菜,荷瑶每次都会给他单独做些好吃的来补养他的身体,自己依旧到山上挖些干野菜,回来煮煮充饥。
这天清晨,天没亮,荷瑶便去了山上捡柴枝。
凌浩宇所住的家正是在冰天雪地的山脚下,几十间破旧的矮土房错落相间。其中紧靠村头最西面的三间土坯房便是李星家里的房子,院子不小,房屋四周被半人高的土坯矮墙围挡着,早起的喜鹊叽叽喳喳地站在门前柳树的高枝上叫个不停。
吵得荷瑶也懒得在炕上睡回笼觉了,爬起来早早地洗漱完毕,独自站在一面模糊的镜面前,上下打量着镜子里那位陌生的自己。
说实在,凌浩宇真是打心眼里感谢荷瑶的爹娘把自己的肉身生养得如此清俊帅气,眉清目秀,高大英俊,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再没有比这四句话更贴切的词来形容凌浩宇的模样和气质啦!比起原来的自己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凌浩宇满意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作了个鬼脸,暗道:“好嘞,从今日起,我凌浩宇就要!改头换面,重新做人,耶!”
火红的太阳懒懒地从东边爬出来,露出半张脸,仿佛是一位正含情脉脉的女孩偷窥帅哥一般,顿时羞红了脸。
凌浩宇正了正头上的瓜皮帽,理了理马褂,倒背着双手,缓步在院子里闲晃了两圈,见荷瑶仍没回来,心里面也泛起了嘀咕:自己好歹也是有手有脚,总不能让一个十几岁的女孩来养活自己吧,农家活虽然没有做过,但也能跟在荷瑶的后面学着做做,总能有帮上手的地方。
荷瑶想找些家务事干干,也好减轻荷瑶的辛苦,正这时,院子里的大门吱的一声被推开。
凌浩宇抬头一看,正是荷瑶,身后背着大捆的柴枝,摇摇晃晃地走进院内,“荷瑶,背这么多的柴枝,你的身体哪能受得了呀?”凌浩宇急忙迎上去,焦切地关心道。说得荷瑶的心里涌上阵阵暖意。
荷瑶呵呵一笑:“哥,不打紧的,这几天的气温变化大,多备点柴,日后雪大封山时也好有柴烧。”荷瑶年纪虽小,想得却很周到。
凌浩宇上前正欲帮忙,荷瑶急道:“哥哥刚换的新衣卦,千万别弄破了呀!荷瑶能行的。”说完,身子一沉,背着一大捆支棱八翘的柴枝又摇晃着向柴房走去。
凌浩宇不忍,跟着荷瑶的身后,伸手托着凸显出来的柴枝,减轻压在荷瑶身上的重量,边走边叮嘱道:“荷瑶,哥现在的身体也硬朗了许多,家里的粗活累活以后就让哥哥来干吧。”
放下柴枝,荷瑶直起腰,一边轻轻地拍打着身上的草屑,一边像个大人般的口吻道:“这哪行啊,哥哥身体刚刚恢复一些,这些家务事荷瑶能干得来的,哥哥只管好好休养便是了。”荷瑶骨子里透着倔强。特别对哥哥更是爱溺有佳。
“哥,你先进房去吧,荷瑶这就做饭去。”荷瑶越来越像个家长似的安排着家里的大事小事,包括凌浩宇本人的衣食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