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乱的消息在四个月前传到了京师,平叛的军队在两个月前开始集结。而叛乱——如果那能称之为叛乱的话——则是发生在今年的一月,也就是说,是十个月以前的事情了。
官军集结的速度表明帝国的文官体系依然运行良好,这正是长治久安之道。在这个体系之中,上至六部尚书,下至州郡里的刀笔吏,每个人都是慎之又慎。来确保每个人、每道程序都无可指摘,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唯一的毛病只剩下速度了。不过这也是帝国的常态,虽然正确的过程偶尔也会让结果显得滑稽。朝廷里总是有自以为是的书生试图将近来北方边军的接连失利怪罪到他们的头上,甚至有人在暗中结党造势,想要改变祖宗之法,这只是腐儒的幻想,风过泰山耳。再势不可当的狂风也动摇不了泰山半分,正如再激烈的思想和言辞也动摇不了祖宗之法。这是帝国的天命所在。
领兵的是隋郡总兵刘浑显,像他这样的总兵,全国共有三百多个。根据兵部的命令,他将统帅隋郡、安郡、越朗郡共计四千二百步兵,一千弓箭手,加上州牧王庆言大人从州府调来三百骑兵,刘总兵的平叛大军已达五千五百之众。虽然军势浩大,但刘浑显心中总是不安:百年的承平早使得内地兵士忘记兵戈之险,武备库里的兵器也多有遗失,角弓也没有得到应有的维护。用来运输的马匹和驴子也不够;账面上的粮草倒是能撑到明年开春——也只能到开春,因为叛军占据了整个乾州,截断了大运河上游州郡和丰州的通道。
丰州是个稻米肥美之地,哪怕已经是十一月,仍不能算作是寒冷。城外甚至还有农民趁着明亮的月光好劳作,佝偻的身影就像是水田里的虾米。州府的衙门很大,轻松就容纳了为刘浑显践行的三百余官僚乡绅。席间觥筹交错,把酒言欢,丝毫感觉不到战争的肃杀气氛。
“对付几个纤夫漕工,居然要惊动到刘将军,真是杀鸡用了牛刀呵!”王大人说话的时候嘴角向两边张的极开,像是在大笑,同坐的僚属见长官在笑,也都咧嘴笑了起来,酒气从他两排洁白的牙齿之中慢慢散出,馥郁的酒香显出不俗的品味。州牧大人不仅饮酒是海量,胃口也是相当的好,就在说话的当头,被紧握的筷子在饭桌上寻得了一大块鸡肉,夹进嘴里,看表情我们的丰州父母官应该对这块鸡肉相当满意。刘浑显僵坐在座位上,紧闭双唇,一言不发。
“刘将军,”州牧大人端着酒杯,笑眯着眼睛说道:“此去路远,大军一路钱粮谷草、开销用度尽管吩咐,我已下令沿途各郡鼎力配合。”眯着的眼角生生挤出挤出几条又长又深的纹路,“要是谁贻误了军机,我就叫他乌纱不保!”
虽然年近六十,但是王庆言头上只有少许白发。胡须保养的很好,清清爽爽,根根见底;脸很圆,皮肤也很好,只是喝酒之后稍微有点发油。值得一提的是肥大的鼻头,无痣无疤,端庄周正,令人羡慕。总的来说,他不太像是执政一方的长官,反而像是一个有钱的员外老爷。
刘浑显并没有心情吃饭喝酒。虽有军职在身,但是从未领兵打仗,现在突然身负重任——他当然知道这是靠着在大哥的保荐——可惜他并无远志,只想安安稳稳当个田家翁。王庆言见他有些走神,便双手端起了酒杯,微微收了收肚子,然后站了起来,紧接着一阵椅脚摩擦青砖地的声音——四座也端着酒杯站了起来。刘浑显被这突如其然的声音拉回了州府之中的宴会,环视周围,登时三百多双手端着三百多个酒杯对准了懵懂中的他。
“这下再也蒙混不过去了,”刘浑显心想,只得硬着头皮举杯起立,满脸憋得通红。远坐的士绅贤达见状,还以为是来了兴致,喝多了。
“来来来,刘将军,干了这杯中物,提宝刀杀尽山中之贼!我等在丰州安候刘将军凯旋,”王庆言说道:“到时候一醉方休!刘将军可别再像今日这般客气了。呵呵呵……”
“有朝廷的天威和刘将军的神勇,加上兵精粮足,破贼指日可待!”
“我郡安宁就指望刘将军了!”
“等立了大功可别忘记小的们了!”
“哈哈哈!”
……
“感谢王大人和诸位大人、各方的贤达。”刘浑显眉头微皱,底颔轻咳了一声,顿了顿,然后抬起头言道:
“诸位今天为我刘某人践行,刘某无以为报。如今不敢言说军功如何、战果如何,只能妄求各位能广伸援手,我等和其他将士定舍身忘死,来报答朝廷和诸位的信任和帮助!”言毕举杯一仰饮尽了杯中酒。粮食的精华顺着喉咙滑入胃中,变成一团火焰。
“好!哈哈哈。”王庆言嘴角不自然的动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
“将军果然是个爽快人!”也将酒一饮而尽。
“来来来,大家也别客气,今日一醉方休,哈哈哈……”
“王大人,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哈哈……”
……
“真是好酒,”刘浑显自言自语道:“不知以后什么时候才能喝到这样的美酒了。”他早已喝醉,眼神朦胧,只能看到人影了。耳中是宴席的嘈杂,眼里的人影却佝偻如虾。此时清风拂面,明月当空,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难得的好夜晚。
说起刘浑显,不仅不善喝酒,更不善言辞。幸好七世祖曾为本朝立下赫赫军功,凭着祖荫才得这一官半职。就算这一官半职,也不是刘浑显本意。他本性不喜欢官场浮夸虚荣的风气,心向田园。但是父亲早已病逝,如今长兄如父,兄命难违,只好应下了隋郡总兵的职位。每十日就要集结军户操练一天,每三十日领俸禄五两纹银,另有粗布三匹,小米一百斤,每年年底还能领绢布五匹,茶叶十斤。除此之外,还有偷懒的军户为了躲避十日一次的操练给他上贡的钱米,刘浑显也不拒绝。都是拿朝廷的钱干活,谁也没必要难为谁。除了平常操练外,他还要应付刺史的巡查、兵部的检验以及户部的审核,不过这都是小问题。除却这些,刘浑显有大把时间来练武,读书,遛狗,发呆。
大哥原来世袭了七世祖骠骑将军的名号,长刘浑显十七岁。后来金兀人反叛朝廷,勾结撒勒阙人南下,攻破白马关,包围了京城,天下震动。是大哥趁夜色带领几名心腹突围,说服了坐壁上观的安东节度使勤王,这才解了京城之围。战后朝廷削了安东镇三关十七郡,之后又以谋反的罪名将安东节度使满门抄斩,于是大哥就成了新的安东节度使。
刘家累世都是本分的军人,家底越来越丰厚。经过几代经营,到刘浑显手中已经攒下了一千多亩良田,郡里面和州府中还有几个沿街门脸租与了外州人作茶楼酒家,刘浑显在做隋郡总兵之前也曾想在州府开店做买卖,从军后才作罢。如今他空闲时间最大的乐趣就是下午带着阿吉沿着城外漫长的官道散步。官道是前朝所修,是南北的要道。前朝和本朝都十分注意维护。路旁的土地里种满了水稻,阡陌纵横,一直延绵到天际也没有一块荒地。农忙时节,地里永远都有辛勤劳作的农民,而对于丰州来说,一年四季几乎都是农忙时节。田边桃李相间,果香扑鼻,让人陶醉。阿吉身材高大匀称,沉默寡言,一身黑毛闪闪发光,脖上挂的银铃叮当作响。
“阿吉!”他低声唤道。然而温柔的呼唤声并没有感动阿吉,耷拉的大脑袋没有偏动半分,只是自顾自的走着,不紧不慢,既不会离刘浑显太远,也不会太腻歪。
“真是条好狗。”刘浑显心想,“令人羡慕,要是人都能像阿吉一样就好了,得省不少事。”
沿着官道大约走个几里地,有一条分叉的小径,小径的尽头是刘浑显最近买的一处农宅。宅子本身不大,只有一进,也有些老旧,但环境幽静。买下这处宅子后,内墙全都粉刷过一遍,屋顶也都修葺一新。外墙和小院的石头矮墙倒是没太动,布满了青苔和藤蔓,院内有一株梅花以及一匹好马,马名曰“乌蹄”,只因该马通体皆是白色,只有四只马蹄是黑的。
刘浑显近来一直住在这个小宅,宅子除了幽静以外最大的好处就是离校场只有半里地,方便十日一次的日常操练。除此以外,他每日都要对着外面发好几个时辰的呆,有时天马行空的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更多的时候则是什么都不想。
“阿吉!”他摸了摸阿吉的头:“看来好日子要到头了。”阿吉本来睡着正香,被这么一吵醒显然有些不高兴,嗷呜的一声就站了起来,跑出去了。
真是条好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