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礼教下延之后:文化研究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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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观察中国文化(1)

礼教下延,色情上升:中国文化的分层互动

儒家伦理是一种生殖中心伦理。

近年来中国内地赞扬传统文化形成潮流,有一种说法,“先秦儒家创建文明社会新文化的过程,就是努力建设新的人性,彻底唾弃旧的兽性的过程。”从孔子起就强调“只有礼(男女有别)才是区别人与动物的标志”。这种老生常谈经不起推敲。人兽之一大别的确是社会人不得不遵从一系列性禁限,但兽只有性(性冲动、性行为),色情化的性却是人类特有的。正是人的仁义良知等社会意识,把生物式的性冲动变为一个人独有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关系的混合体——色情。

生物的性严格局限于生殖繁衍所需,超出这需要就成为累赘,成为生存竞争中可能导致淘汰灭种的因素,因此“兽性”的“性”实在是相当有限。进化使人不仅成为唯一有智慧的动物,也使人成为唯一的性欲远超出生殖需要的动物。知识之昌明,医学之发达,使种族繁衍得到保障,从而使人的性欲富余量越来越大,远远超出生殖需要。

因此,人离兽性越远,文明越进步,超出性活动本来意义的色情就越发展。正是在这意义上,色情(Eros)不仅是人的本性中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且是人作为社会的人,文化的立足点之一。

色情是一种文化现象。

色情的主导意识,是反生殖的。在色情想象与色情表现中(例如“黄色小说”中),与生殖有关的性特征都消失了,没有月经,没有怀孕,没有生育,没有子嗣。这是非生殖的“纯粹性”,色情是高级人类文明从生物性基础上剥离下来的纯粹性意识。

《肉蒲团》开场所谓“睁眼看乾坤复载,一幅大春宫”,又解释说,性是为了愉悦娱乐:

人生在世,朝朝劳苦,事事愁烦,没有一毫受用处。还亏那太古之世,开天辟地的圣人,制一件男女交媾之情,与人息息劳苦,解解愁烦。

这与《易》中关于阴阳乾坤万物生息的“性宇宙观”相去不可道里计,而恰恰是文明进步的结果。

色情想象与色情描写中一切“出格”、“性变态”不管如何花样翻新,其共同特征是不可能导致生育,令人怀疑恐怕不能导致生育的性活动,都可具有色情意味。

在色情小说中,主人公即使有后代,也得残酷地加以消除,以维护色情的反生殖性。《金瓶梅》中西门庆留下一个“孽根”,即吴月娘生的遗腹子孝哥儿。第一百回吴月娘让孝哥儿出家,被普静老师“度托”了去,“化阵清风不见了”。《肉蒲团》中,未央生与妾艳芳生有二女,未央生出家悔罪后还想去把她们杀了,说是免得让她们替父亲“还淫债”。后得二女夭折消息,竟然抚掌大喜,说是因为“一心向善,感动天心,把还债女儿收回去”。这种今天看来过于残酷的“报应”逻辑,其实是色情的题中应有之义。

对中国文化的核心线索(“合二性之好,以上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色情的绝育狂最不可容忍,它不管用什么形式出现,都直接冲击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基石。

任何社会,任何文明,都以控制性行为和色情表现为最基本的出发点,“《六经》皆以情教也,《易》尊夫妇,《诗》首‘关雎’,《书》序嫔虞之文,《礼》谨聘奔之别,《春秋》于姬姜之际详然言之,岂非以情始于男女?”与“情”有关的一切,都必须控制。

控制(禁止或限制)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谓禁忌(taboo),它是在一个文化中界限明确,已成为社会成员共有的心理限制;另一个方式是查禁(广义的censorship),它是社会中用法律、行政或用舆论实行的外加控制。

无论禁忌还是查禁,都是双刃剑。弗洛伊德在其名著《图腾与禁忌》(Totern and Taboo)中指出禁忌有两面性:爱与恨,吸引与反感。任何禁限,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正是为人所向往才必须禁限,而禁限则向往必然更强。列维斯特劳斯也指出正因为禁限,被禁行为往往会出现于梦中,作为一种象征满足,“它们并不是作为实际行为的记忆,而是对于扰乱秩序、反秩序的向往”。

某些社会学家认为被禁限的色情表现,正是一个社会的负像,禁限不全是压制性的,实际上,没有一个文化中相当大一部分人的自觉配合,即理性上赞同,任何禁限无法有效实行。被禁限的内容,往往在梦、白日梦、谵妄,最后在文艺作品的虚构故事中表现出来。

梦、幻想、谵妄等色情想象领域都无法禁限,而且禁限反而使它们更为“猖獗”。色情表现的对象就是这类象征满足(而不是一般性行为),它实际上是一种所谓“二度符号体系”,即象征的象征,而社会对色情表现的禁限则是二度禁限,即禁止表现已禁限实践的事。

“二程先生一日同赴士夫家令饮,座中有二红裙侑觞。伊川见妓,即拂衣起去;明道同他客尽欢而罢。次早明道至伊川斋头,语及昨事,伊川犹有怒色,明道笑曰:‘某当时在彼与饮,座中有妓,心中原无妓。吾弟今日处斋头,斋中本无妓,心中却还有妓。’伊川不觉愧服。”

我怀疑王阳明“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名句可能就来自“避座中妓易,避心中妓难”。

“心中妓”确是一个叫道学家头痛的事,程颢是对的,无“心中妓”,座中妓就不再为妓。社会可禁限座中妓,却无法禁止“心中妓”。色情与否,是以反应为判别的。一般认为“思无邪”的读物,从未接触过的人可以觉得很色情。反过来,一般认为很色情的表现,“见怪不惊”的人可能觉得毫无刺激。就这一点也可造成是否出现“心中妓”的区分。

过强的禁限也造成过强的打破禁限的欲望;过严的社会禁限既能使社会成长自觉谨守严规,同时使他们对极低量的色情表现产生强烈反应。1979年中国内地对日本电影《望乡》演了禁、禁了演,无所适从,即一佳例。此电影写东南亚某地流落的日本妓女一生辛酸,其中接客镜头极短,但足以使在“文革”高压禁限中长大的青少年蠢蠢心动,据说甚至有女中学生学样开妓院的例子。它也使负有社会道德责任的人忧心忡忡,但几年后,各种电影放得多了,正反两种反应都不再冲着《望乡》这样无邪的电影而来。

由此可知,“心中妓”的出现及驱赶,并非单靠禁限就可办到。实际上,对色情表现不禁不成文明社会,严禁全禁会引起异常的色情心理,反而使非色情表现也“色情化”。“彻底”的性禁限非但不可能,而且有反作用。如何寻找这平衡点是难事。

色情并非无代价。当人们发现其色情想象太狂乱,超出社会及心理禁限过远时,就会有罪孽感。违禁虽属本能,守禁也是自觉的,二者在内心中总在演出戏剧性冲突。

内心禁限划出了一大片危险的、黑暗的,又是充满诱惑的领域,侵入这领域的行为、表现,甚至想象,都会引起内心警察的干预。

在此,我们可以看看中国文化在色情问题上一些特殊处理方式。

例如血亲(母子、兄妹等)乱伦之禁忌,本是任何文明社会之必须。当乱伦性禁忌已成为人的“自然本性”以至犯禁几不可能时,乱伦色情想象却很难禁绝。思与行的冲突,给很多民族的集体潜意识造成深巨的伤痕,于是古希腊悲剧最动人的几出都与血亲恋有关,而今影视中此类题材愈演愈烈。

血亲乱伦是不能做,却能用曲折方式(误会、命运的作弄)表现的事,此类主题之一再出现反映了人们努力压制想象与文明冲突的苦恼。

而在中国,宫廷中“蒸”、“因”、“报”之类血亲乱伦记载,先秦不断出现。后世记载却大都限于蛮夷王朝。证明至秦时,血亲乱伦禁忌已有效施行。但它却似乎没有在巨量的中国文学作品中留下任何印迹,甚至17世纪近百部色情小说中也没有。一直要到1933年曹禺的《雷雨》,血亲乱伦禁忌的心理紧张才第一次得到表现。曹禺此剧常被人说“太希腊”,却是中国现代最受欢迎的剧本。

如何解释《雷雨》的成功?中国人天性是道德民族,家庭异性成员的亲密不可能造成色情想象?这当然是欺人之谈。不能做是各文明民族相同的,无法不想也是相同的。只是别的民族能说,中国不让说,中国人也习惯了不说。对色情表现的压制,实际上是中国伦理文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或云血亲乱伦这问题过于极端,不能概而论及整个文化。但不少人类学者认为,孩提时代俄狄浦斯情结的化解方式,是成人性心理形成之基础;文明早期血亲关系的化解方式,也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性伦理形成之基础。巴尔特甚至提出人类发现俄狄浦斯情结之同时,也发明了叙述艺术。

禁欲本是东西许多宗教实践的中心环节,自我克制清心寡欲,也是许多宗教思想的核心。为此,基督教承认信徒有色情想象犯禁的可能,甚至有此权利,只是事后须忏悔。儒家伦理一方面很人道,承认食色性也,对性活动加以规范,却从未重视色情想象与色情表现问题,似乎中国人无此问题。

于是中国人的色情想象与表现换成扭转的形式。

在中国通俗小说中,大部分英雄人物不近女色。性要求低(不是克制能力强)不仅是英雄本色而且是成功之原因。只有反面人物才落入女色陷阱,例如曹操败于张绣,西门庆死于非命。甚至有色情意味的政治笑话,例如曹操下江东乃为取二乔之类,也必落在反面人物头上。这种“坏人性专利”,被中国现代文学作品全套继承。《子夜》中只有一个女共产党员突然有了性要求,我们发现其原因是她那时已变成“托派取消派”。

文学作品中,色情载体(具有色情想象,甚至付诸实行的人)都必须“边缘化”。

著名的淫猥小说《金虏海陵王荒淫》,有文学史家说是宋人所作,根据是因为有国仇,故“虏中书”,“骚挞子”骂不绝口。但就此断定为宋人所著,似为武断,酣畅淋漓地写异族之禽兽行,加以咒骂,既过瘾,又有安全距离。

《新儿女英雄传》《野火春风斗古城》《苦菜花》等“坏人带黄”的革命小说,是50年代少年的政治教科书,兼性启蒙读物。坏人才能做色情载体,而色情教师须是异己者,无法让人认同的人物。不然学的时候让人无法心安理得。这种可笑的虚伪可能各民族皆有(例如《旧约》中对淫乱坏人的指责可能是几千年来西方少年的性“自学教材”),但中国文学更甚。

说文化对色情表现唯一要做的事是禁限,未免太简单了一些.没有一个文化能对色情全不禁限,也没有一个能全禁限。每个文化的特殊点表现在禁限什么、容忍什么;执行禁限或容忍的方法;以及不同集团阶层不同容忍度造

成的非均质。

无论哪种文化,在现代都要遇到一些相同的色情控制问题。首先,现代社会是大众传播爆炸的社会。大众传播形成后,以前可以轻易限制色情表现流通范围,在现代社会已不可能,甚至敏感集团,例如青少年,也很难阻挡在流通范围之外。

第二,现代社会是个图像社会,网络传播主要是图像,而图像的直观性,使以前靠文字和绘画难以取得的“色情现实主义”,惊人地容易。

第三,现代社会又是一个闲暇社会。生产效率提高,假期越来越长,正在向工作时间的一半推进,从前只为少数人享受的余暇渐渐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

所有这些原因,使过去的各种禁限方式不起作用了,使不少人惊呼“色情泛滥”。用不让接触的方式保持社会一部分人的“心灵纯洁”已经不可能,所以现代社会不得不变更控制方式。

容忍度提高视为不得不为之,“两恶相较取其轻”。旧的禁限方式无济于事,反而引出人心本有之禁限即诱惑悖论取得负效果。采用新的方式,完全可以导引出另一悖论,即越禁造成罪孽感,使人们有距离化需要。西方社会的“色情爆炸”、“性解放”,并没有引起60年代不少人担心或希望出现的社会崩溃局面,自80年代中期起,西方各大城市的色情表演与出版行业急剧衰落,即是第二悖论起作用的结果。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禁限方式越来越趋向界限明确的法律方式,而少采取公众舆论、道德法庭等边际模糊、易于宁紧勿松的方式。

上文中已经提到色情禁限的两种社会机制。

一种机制是体制式,它以法律为标准,强制施行。因为惩罚方式严厉缺少灵活度,所以禁的内容很有限,以保证立法的有效施行,不至于弄成法不责众。

另一种机制是舆论式,它以情理为标准,其施行可能具有灵活度,其控制面松而广。它很可能超越应有的限度,造成过分的人身伤害(例如霍桑《红字》中的故事)。一般说来,由于其惩罚似乎很轻,所以往往滥用。

两种机制,其道德标准是同一的,只是方式不同。体制式(法律式)往往只能处理明确的犯禁,不太可能过多地进入个人生活。而舆论禁限,其执行者与被惩对象可以是社会的每一个人,而且可以进入人的内心,使人对完全属于个人隐私的犯禁产生自惩的念头。舆论禁限是一张无形的网,罩住每个人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