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承认,如果看到在一些国家中,有助于人类利用地球和抵御自然力的一切事物,总之,一切对人类有用的事物,都受到了注意,并且有效地实现了,那么这些国家的文明就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这些国家中,可能淹没土地的河流得到了治理,河水通过运河被引到缺水的地方;土壤经过精耕细作种上了适宜的植物;地下矿产资源经过艰辛的劳动开采出来,制成所需要的器物;交通工具又多又快又可靠,家畜的饲养昌盛起来。但是,除了这些以外,我们还要在文明中索取其他的东西。显然,我们也希望看到这些其他东西在上述国家中得以实现。我们好像要否认我们提出的最初要求,因为如果看到人们也把他们的注意力转向没有任何实用价值或无用的东西,例如,城市中所需要的被用作运动场并用来储蓄新鲜空气的绿色空间放上了花坛,或者住宅的窗户上摆了花盆,我们赞同这种做法,因为这是文明的表现。很快我们就发现,我们希望文明所重视的这种无用的东西就是美。我们要求文明人尊重美,在自然中看到的美以及在手工艺品中创造的美都应得到尊重。但是,对文明提出的要求并未停止。除了美以外,我们还要看到清洁和秩序。当我们读到在斯特拉特福的莎士比亚父亲家门前有一个很大的垃圾堆的描述时,我们就会认为莎士比亚时期的英国乡镇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当我们发现威那瓦尔德的道路上乱扔的废纸时,我们便义愤填膺并将之称为“野蛮”(与文明相对立),觉得一切污秽都与文明相悖。我们也把清洁的要求扩展到人体。当听到太阳王身上有股令人讨厌的气味时,我们感到吃惊。在爱色拉岛上,当看到拿破仑早晨漱洗用的小脸盆时,我们不禁摇头。甚至把是否用肥皂看成是文明的一个实际尺度,我们也不会感到吃惊。秩序也不例外,它像清洁一样只适用于人类行为。自然中是不是需要清洁?但是,秩序却是从自然界模仿来的。人类通过对浩瀚的天体规模的观察,不仅发现了把秩序引入生活的模式,而且也找到了这种做法的出发点。秩序是一种强迫性的重复。当一条规律被永久性地确定下来时,秩序就决定一件事应在何时、何地以及如何做。这样在相同的情况下,人们就不必犹豫不决了。秩序的好处是无可争议的。它使人们能够在最大限度内利用时空,同时又保持了他们的体力。我们应该有理由希望,在最初的人类活动中秩序就可以毫无困难地取得它的地位,而且我们可能很惊讶:这种情况居然没有发生,而是恰恰相反,人类在他们的行为中表现出一种没有规则和不可靠的天性,并且需要通过艰苦的训练,才能学会以天体模式为榜样。
美、清洁和秩序在对文明的要求中,显然占有特殊的地位。谁都不会认为它们与我们对自然力的控制和我们将了解的其他因素在生活中同等重要。但是,也没有人会愿意把它们放到微不足道的地位上。文明不仅仅包括有用的东西,这在谈美的例子中已经说明了;在谈论文明的重要内容时,我们倾向于省略美这个内容,秩序的用处则是昭然若揭的。至于清洁,必须牢记它是公共卫生对我们的要求。可以猜测,甚至在有科学预防法之前的时期,公共卫生和清洁的关系对人类就不完全是陌生的。但是,可用性并没有完全说明这些成就。除此之外,其他的因素也一定在起着作用。
然而,尊重并鼓励人类较高的精神活动(理智的、科学的和艺术的成就),承认在人类生活思想中具有主导作用,是对文明的最好的概括。在这些思想中,最重要的是宗教体系,在《幻想的未来》中,我已经阐述了宗教的复杂结构。其次是哲学的沉思。最后,可以说是人类的“理想”,即关于个人、民族或者全人类可能达到的至善至美境界的思想,以及建立在这些思想基础之上的要求。事实上,人类的这些创造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紧密相联的。这不仅增加了说明它们的困难,而且还增加了追溯它们的心理起源的困难。如果我们在最普遍的意义上认为人类一切活动的动力都是追求实用和创造快乐这两个相互交融的目标,就必须承认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文明现象也是如此,尽管这种动力只在科学的和审美的活动中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绝不能由此怀疑其他的活动也是满足人类的强烈需要,虽然只是满足少部分人的需要。我们也不要被有关特定的宗教、哲学体系或者理想等的价值判断引入歧途。无论是想在它们当中找到人类精神的最高成就,还是把它们当成心理失常来探讨,我们都只能承认在它们所存在的地方,尤其是在它们占有统治地位的地方,具有高度的文明,这是不言而喻的。
文明特性的最后一点,还有待评价,即调节人际关系以及人的社会关系的方式。这些关系影响到作为邻居、帮助的来源,另一个人的性对象,家庭和国家成员。这里尤其困难的是避开特定的理想要求,探讨什么是一般意义上的文明。也许,我们可以从解释文明这一成分最初产生时,对这些社会关系进行调节的努力着手。如果不进行这种努力,社会关系还将是受个人的随心所欲所支配:也就是说,体格比较强壮的人将根据他自己的利益和本能冲动来决定社会关系。如果这个体格较强壮的人遇到了比他还强的人,后者也会这样做的。当大部分人聚集到一起时,就比单独的个体强壮得多,就可以团结一致对付一切个体。只有在这时,共同的人类生活才有可能。集体的力量被认为是正确的,是得到确认的,它与被诅咒为“蛮力”的个人力量截然相反。个体的力量被集体的力量所代替是文明发展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它的本质在于集体成员限制了他们可能得到的满足,而个体则不知道什么清规戒律。因此,文明首先要求公正,也就是要保证法律一旦制定,就不能徇私枉法。这并不表示法律的道德价值。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似乎使法律不再代表一个小集体的意愿,即一个等级或者人类的一个阶层,或者一个种族群的意愿,因为这个小集体反过来就像是暴戾的个体一样对待其他的、也许是更多的群体。最终的结果便是所有的人,通过牺牲他们的本能创造了法律的规则,没有人可以保留蛮力,除了那些没能加入集体的人以外。
个体的自由不是文明的恩赐。在文明产生以前,自由的程度最大,尽管那时自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为个体几乎不能保护他的自由。文明的发展限制了自由,公正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受到限制。在人类集体中,以渴望自由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是人类对现存不公正的反抗,因此,它可能有助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它可能与文明一致。但是,它也可能产生于人类原始性格的遗迹中,这种性格还没有被文明所改造,因此,可能成为敌视文明的基础。所以,对自由的渴望被转到反对文明的特定形式和要求,或者彻底反对文明的方向上。似乎并非一切影响都能够诱使一个人把他的本性变成白蚁的本性。毫无疑问,人永远要反对集体意志,维护对个体自由的要求。人类斗争的大部分围绕着一个任务,即寻找调节个体的上述要求与群体的文明要求的便利的办法,也就是说,能够带来幸福的办法。涉及到人类命运的问题之一是,这种调节办法是否可以通过文明的某种特殊形式获得,或者这种冲突是否不可以调节。
通过承认人类共有的感觉,是指导确定人类生活的文明特性的根据,我们已经对文明的概况有了清晰的了解。但是,到目前为止,还确实没有发现任何异乎寻常的东西。同时,我们也小心谨慎,以免陷入偏见之中,认为文明就是完善的同义词,是人类预先注定的通往至善至美境界的道路。但是现在,提出一个可能把我们引到不同方向的观点。我们看到,文明发展是人类所经历的一个独特的过程,我们熟知其中的某些内容。根据文明所引起的人类一般本能特性的变化,我们可以圆满地概括这个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是我们生命的有效利用的任务。这些本能中的一些成分被消耗掉了,被某种其他的东西取代了。在个体身上,我们称这种东西为性格特征。这个过程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幼儿的肛门性欲。在幼儿的成长过程中,他们对肛门的排泄作用、排泄器官和排泄物的最初兴趣转变为一组特征,即所熟悉的吝啬、秩序感和清洁感。虽然这些特性本身大有益处、备受推崇,却仍然可能被强化,直至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形成所谓肛门性格。我们不清楚这种变化是如何发生的,但是这种发现的正确性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已经看到秩序和清洁是文明的重要条件,尽管它们对于生命的重要性与它们适于作为享受来源的性质一样不是非常明显。从这点上说,不禁想到文明过程与个体原欲发展过程的相似性。肛门性欲之外的本能则被诱使改变其获得满足的条件,而去寻找其他的途径。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个过程与我们所熟知的升华过程(本能目的的升华)是一致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有不同之处。本能的升华是文明发展的极其引人注目的特点;由于它的存在,科学、艺术、思想意识等较高层次的心理活动才在文明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人们只看表面现象,会认为升华作用完全是文明强加于本能的一种变化。但是,最好还是进一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最后即第三个因素似乎是最重要的,即文明在多大程度上要通过消除本能才能得到确立;在多大程度上(通过克制、压抑或其他手段)要以强烈的本能得不到满足为前提条件,这个问题是不可能被忽略的。这种“文明挫折”在人类的社会关系中占据很广泛的领域。我们已经知道,它造成了一切文明都必须反对的对文明的敌意。它也对科学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此我们尚需作许多解释。认识如何才能剥夺对本能的满足是不容易的,要毫无危险地做到这一点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本能的损失得不到满意的补偿,严重的混乱肯定会接踵而来。
精神分析的工作向我们表明,被称为精神官能症的那些人所不能忍受的恰恰是这些性生活的抵抗。精神官能症患者在他的症状中为自己创造了一些替代性的满足,这些满足不是本身造成他的痛苦,就是成为他的痛苦的来源,因为它们使他很难与周围环境和他所属的社会相处。后一个现象是容易理解的,前者却又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问题,但是文明除了需要性满足的牺牲外,还需要其他牺牲。
我们把文明发展的困难追寻到原欲的惰性和它不愿放弃旧的位置,而更换一个新的位置的倾向,这样我们就把文明发展中的困难当作一般发展的困难来对待了。性爱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第三者只能是多余的或是碍事的,而文明却依赖于相当多的个人之间的关系;当我们从这一情形推论文明与性欲间的对立时,我们说的大都是一回事。当爱的关系发展到高潮时,恋人们对外界就毫无兴趣了。对于一对恋人来说有他们自己就足够了,甚至不需要共同生育孩子来使自己幸福。在其他情况下,爱神厄洛斯并没有这样明显地表现出他的本性的核心,即他要使多结合为一的目的。但是当他以众所周知的方法通过两个人的恋爱,达到这一目的时,他就拒绝再往前走了。
目前,完全可以想象这样一个文明集体,它的成员是具有双重性别的个人,原欲在他们自身中即获得满足,因此他们通过共同工作和共同利益的纽带联系在一起。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文明就不必再从性欲中吸取力量了。但是这种称心如意的状况并不存在,也从来没有存在过。现实告诉我们,文明是不满足于现在赋于集体的那些关系的。它的目标还在于把集体的成员用一种原欲的方法联系在一起,并且运用各种手段达到此目的。它赞成可以在集体成员间建立强烈的、敏感的一切途径;它在最大程度上唤起目标被控制的原欲,以便借助友谊关系加强集体的纽带。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对于性生活的限制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不能理解迫使文明沿着这条途径发展,并且引起文明对性欲的对抗性的必要性是什么。一定还有某种我们尚未发现的起干扰作用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