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一起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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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走在路上,他看到什么适合袁媛的东西,会下意识地为她买,不单纯是想哄她,只觉得她穿上这双鞋会很好看,然后他就掏钱了。

他关心袁媛喜欢吃什么、用什么、爱什么……如果这还不叫爱,那什么才叫爱?

问题是,一个人可以爱两个人吗?可以吗?

他的眼神离不开秋千架上的那对老夫妻,幻想著有一天,坐在上头的变成他和袁媛,倘若……

“爸(妈)……”两个呼唤声同时自东、西两方响起。

那对“老夫妻”吓了一跳,然后东边来了一个男人,西边走来一名女子,分别拉住老公公和老婆婆。

男人嘴里叨念著:“爸,你怎么又出来了?”

“妈,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外头坏人多,不要随便跟不三不四的人走!”女人皱眉。

“你什么意思?明明是你妈勾引我爸爸。”男人瞪眼。

女人不甘示弱反瞪回去。“说什么疯话,我妈跟我过世的老爸可是很恩爱的,是你爸老不修,一把年纪了还缠著我妈不放。”

原来那老公公和老婆婆不是夫妻,而是忘年之爱。郑士衷恍然大悟。

这时,男人跟女人吵了起来,不停争论著他们的父母多么喜爱他们已故的另一半,若非对方纠缠,怎会七老八十还入花丛?

郑士衷很想问,哪条法律规定只有年轻人才能谈恋爱?只要是人,就有恋爱的权利。他看见老公公和老婆婆眼里泛起了悲哀,在男人跟女人的争执中,老公公和老婆婆一个被拉著往东走,一个被扯著向西行。

不知道那对男女有没有发现他们父母心底的伤恸?但他看见了,迷迷蒙蒙间,那被扯著分离的变成了他和袁媛,而逼使他们分开的却是……他自己……

一颗心可以装两个人吗?

铃!手机响起铃声,他伸手接起,那头传来柳慑的声音:“士衷,你在搞什么鬼?”

“怎么啦?”他纳闷。

“你忘了我们的行规了,不得透露客户的隐私?你居然把找小媛初恋情人的事闹得满城皆知,已经有三个男人跑到袁家说他们是小媛的初恋情人,徵信社里也来了五个,刚刚才被我打发走。”柳慑很生气地说:“你就算无法接受小媛,也不能这样搞啊!很伤人的。”

“我没有。”郑士衷诧异地喊道:“那件案子我很久以前就放弃了。”

他都已经发现自己爱上袁媛了,怎么可能还去帮她找劳什子初恋情人?

“不是你,那是谁把消息泄漏出去的?”

“这个……”郑士衷脑子一转。“我想起来了,是小派!有一天,我跟小媛在夜光PUB里喝酒,跟小派聊了几句……天啊!我怎么忘了PUB是传递消息最快的地方?”更该死的是,袁媛是年收入逾千万的皇冠大使,一个有钱的美女放出风声要找初恋情人,还不让一堆妄想少奋斗二十年的男人疯狂?

“你居然犯这种低级错误?”柳慑气炸了。“你自己去跟小媛道歉吧!她得到消息,气得恍神,被车撞到,送进台大……”

郑士衷已经听不到柳慑的话了,他脑海里只在意一件事,袁媛出车祸,送进台大医院!

她伤得重不重?有没有性命之忧?他想起刚才那对被强迫各分东西的老公公、老婆婆,或许他们曾经有过一段很美满的姻缘,至今依然令他们心心念念;但那又如何,他们的伴侣都过世了。鸳鸯折翼、连理断枝,被留下来的人难道就没有追寻幸福的资格了?

他嘲笑过贞节牌坊,却要自己的人生去遵循那条道路,这是深情?还是愚昧?

他不停地跑,招了计程车,直奔台大医院。

上天保佑他来得及告诉袁媛,对不起,他错了,他爱她,他只是不敢承认,他觉得冬冬的死是他害的,他歉疚,于是折磨自己,也伤害了他心爱的人。

“小媛──”他冲进病房,还没看到袁媛,先挨了袁父一拳头。

“你这个混帐,还敢接近我家的女人……啊!”袁父来不及吼完,被他老婆一拳头打在后颈上,打得他晕乎乎,满眼是金星。

“女儿,加油,给老妈找个养眼的女婿,以后你大年初二回娘家,老妈做起年菜才有劲。你知道,做菜很辛苦的,尤其年初二招待女儿、女婿,要做一整桌,没有一点动力,我会做得很难受,不如买一箱泡面大家分著吃,所以……你加把劲儿吧!”说完,袁母拖著还天南地北找不到方向的老公走了。

“妈……”病床上,袁媛也不知该气还是该笑。

郑士衷有点呆滞地看著一团混乱的病房,到现在渐渐平静下来,房里只剩下他和袁媛两个人。

他看著她,她也看著他,四目相对,却是无言。

他发现她受伤的胳臂用绷带吊在脖子上,其他地方似乎没什么伤。“你……还好吧?”

她不说话,转开头,心情很差。车子撞过来的时候,她及时清醒,所以身体没受什么伤,只有右手轻微脱臼,但衣服却在地上滚烂了,这回是彻彻底底没救啦!

这么长久以来,他唯一送给她的礼物就此泡汤,这是不是代表他们之间注定有缘无分?她不知道,只是觉得很悲哀。

“那个……对不起。”郑士衷走到她身边。

她继续沈默地哀悼她烂成一团、永远也救不回来的衣服。

“小媛……”她好像真的生气了,但他却不晓得如何哄她。“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查威胁你的人,那个寻找初恋情人的任务我很早以前就放弃了。我猜那个消息会流传出去,是那天我和小派在夜光PUB讨论时,不小心给人窃听了,才会引发一些财迷心窍的男人自称是你的初恋情人。这些人我会解决的,你不要再生气了好不好?”

她没生气,她是难过,悲伤三年多的感情依旧成空;也痛恨自己,为什么明知投入再多的爱也得不到回应,她还是无法收回自己的感情。

“我错了,我很抱歉,我……”他突然发现自己手中拎著上午为她买的靴子,急急地送上去。“送给你,原谅我好不好?”

她终于开口了。“这是什么?”

“靴子。我今天上午经过百货公司的时候看到换季促销,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了。”

她吓了一跳,取出靴子,翻看鞋底,,正是她的尺码,是他特地替她买的,就好像他以前为冬冬置衣购鞋一样,他偏爱把自己的心上人打扮得美美的。

“为什么?你明明不喜欢我,却要替我做这么多事,这样……这样我永远无法放弃,你懂吗?”

“我喜欢你啊!”他著急地搔著头。“我爱你,我一直在想你,工作的时候想,睡著的时候也想,有时候去买便当还会不自觉买双份,以为你还在我身边,要多替你买一个,结果……没有你,我做什么事都不对劲。”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任她说了无数次“我爱你”,他没有回应,说到最后,她几乎要绝望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觉得我背叛了冬冬,她是因我而死的,我不能负她,可我还是爱上了你。”他终于正视了自己的心,但表白的同时更有浓浓的慌张。“我爱你,小媛,可是……我想冬冬永远都会在我心里占有一个位置,你介意吗?”

“你这个笨蛋,这种事有什么好介意的?如果你完全忘记冬冬,我才要担心你是那种有了新欢就把旧爱彻底抛弃的无情人!”难道她一个大活人会去吃一个死人的醋?无聊嘛!

“对不起,小媛,对不起,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她的答案让他大松口气。

她靠在他的肩膀上,放声大哭。“可恶,你这傻瓜,害我等那么久,混帐……三年多啊,我都快三十了,可恶……”

“对不起。”他这辈子道的歉大概就数今天最多。“以前都是我的错,我再也不会了,你别生气。几岁有什么关系,我一点都不介意。”

“我介意。”她哭得他肩膀一片湿。“三十岁了,要生四个孩子,就算好运,一年能怀一个,生完我都三十四了。”

“为什么一定要生四个?”

她一愣,瞪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在他肩上咬了一口。“别告诉我你忘了,想要四个孩子可是你的心愿。”

有这回事吗?他一头雾水。

“在小公园的秋千架上,两男两女……”她给他提示。

他想起来了。“两男两女,凑成双『好』。”

天哪,这么久的事了她还记得,还真的想要去做!他眼眶开始泛酸,他自己都已经遗忘的事情,却有一个人替他记得牢牢的,谁能不感动?

“小媛,我爱你,我爱你……”

三年半了,人说女追男隔层纱,她追他,却比爬喜马拉雅山还累。“以后每天都要对我说一遍,知道吗?”

“好。每天照三餐说,我爱你。”

她趴在他的肩膀上,眼泪就是止不住,追太久了,突然追到,真的好像在作梦。“可惜,你开窍得实在太慢,不知道我生足四个孩子时,会不会变成高龄产妇?”

“没关系,我们现在就开始努力,绝对不会太久。”他吻上她的眼、她的泪、她的颊、她的唇。“只要有心都不会太晚。”

“嗯……”她回应著他的吻,细细地品尝著这栽培了三年半才收获的果实,鲜美甘甜,果然只要有心,愿望就一定会成真。

──全书完 董妮——这个故事原本不是这样的。

原订大纲是袁媛与男友交往多年,踏入礼堂前夕,朋友告诉她,见到她的男友与其他女人过从甚密,要她小心;然后她留意到男友定时的失踪,委托郑士衷调查,才发现男友原来早已结婚,并育有一子。

有没有人发现这个大纲很熟悉?是的,它不是小说,它真切地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并且还上媒体报导了几天。

有关第一徵信社这三个故事的大纲,我去年就交给编编了,它们的形成甚至比《倾城》还早。我是把三本的楔子都写完,才开始写《倾城》的。

去年交了《倾城》,我没有休息,立刻开始写《捡到小气球》,因为今年春节休九天,春节过完就是三月;三月上批的稿子一定要提前交,否则赶不及档期。

于是我加足了马力,从《倾城》、《捡到小气球》到《一起躲猫猫》,一本接续一本,反正大纲都是去年就弄好的,我就是把故事铺陈开来。

但悲剧也在这时候发生了,那个跟我的大纲几乎一样的新闻突然出现,看见新闻的时候,我整个人呆掉了。

很多人都说言情小说的剧情很扯,我自己也承认,要一个女孩跟男友交往多年,结婚时才知道被骗有点不可能,毕竟女方总会去男方家拜访吧?男女双方的朋友都不见面的吗?提亲时怎么办……我要写这样的故事,就要负责把这些BUG解决,我想了很多处理方法,以便去圆故事中的不合理成合理。

但是我忘了一件事,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作者也是人,立足在这个社会上,所写的故事自然多数是生活的延伸,谁说现实生活就不会发生小说里的情节?

于是,我完成的两万字不知道如何接续下去,继续写?我怕有人要丢鸡蛋,骂我抄袭新闻。

中间再转?我想了好久都不知道要怎么转。

结果一卡就是半个月。幸好接下来就是书展,这期间出了很多很好的书,我就天天赖死在书海中,当作没有《一起躲猫猫》这个故事吧!

我承认,有时候我很鸵鸟。可是两万字啊!还有我在《捡到小气球》里有关外遇的预告怎么办?

请大家当作我死了,我不存在吧!

就这样一直龟,龟到书展结束,还在龟。

直到有一天跟朋友聊起书展期间,记者对言情小说的报导,什么随便卖就上千?一堆总裁、阿拉伯王子?

很明显,那些家伙在吃醋。他一定没混过MSN,不知道有作者从定稿到完稿重写了十次,才写出一个满意的故事。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被人这么说,我也火了,两万字我不要了,全部删掉重来,教你们看看言小作者的骨气。

于是放假前编编问我进度到哪里了?很不好意思地告诉她,就“第一章”三个字。

过年,扣掉去玩的时间,开始加班加点,拚命啊!

故事完全改变,还跟外遇擦到边,写完,双手插腰大笑三声。没被意外打倒,很好很好,继续加油。

故事中,袁媛是安丽的皇冠大使,但我并没有完全照著安丽公司的章程去写,不是不做功课,是我一直在考虑,完全照搬,会不会产生置入性行销的问题?

我家母亲大人参加妇女会的同伴就是安丽的,我们老二吃美乐家的营养食品,是美乐家的会员,个人习惯用雅芳的化妆品,VIP做了十几年,老级别了,要章程、试用品什么的,一句话,东西可以堆满一桌子。

我三家公司的资料全看完后,决定只挂安丽名,其实谁也不像。原因是,我自己很讨厌置入性行销。看电视,主角家的冰箱一打开,全是番茄汁,我倒在沙发上,久久起不来。

我不喜欢虐待自己。所以如果有安丽人看了,觉得安丽不是这样做事的,对,我承认,它只披安丽皮,骨子里是大杂烩。

至于为什么披安丽皮?因为我把雅芳、安丽和美乐家写在便条纸上,摺一摺,闭著眼睛抽签,就抽到安丽。简单到无聊吧?我也这么觉得。

再偷偷说一句,写郑士衷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梁朝伟那双迷死人的电眼。交稿前夕听说他辞演赤壁,好难过,很期待他的诸葛亮说,总觉得光靠那双电眼,就可以说服孙权和周瑜联合抗曹。

这个故事是我对第二春的真正想法,我不觉得恋人死去就不能再爱,展开第二春就是不够疑情。

当然,自愿守著逝去的恋情至死是一回事,可若想有个伴,只要有心、有情,永远不嫌晚。

最老梗的一句话,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不管是初恋、第二春、同性恋……想爱就用心去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