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①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②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养曾晢③,必有酒肉;将彻④必请所与⑤;问有馀,必曰“有”。曾晢死,曾元⑥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⑦。”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⑧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注释】
①守身:朱注:“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 ②事亲毕之本也:朱注:“争亲孝,则忠可移于君,顺可移于长。身正,则家齐国治而天下平。” ③曾晢:名点,曾子父也。 ④彻:取也;去也。谓食毕彻去剩余之酒肉也。 ⑤请所与:请问其余欲与谁也。 ⑥曾元:曾子之子也,⑦曰亡矣:“亡”通无。孔广森曰:“夫曰‘亡矣’者,乃实无也。曾子之必曰有。虽无亦曰有,所谓“孝子唯巧变。故父母安之”曾元不能,但道其质而已。此与“必曰有”对文,而不云“必曰亡”,非实有言无明矣,盖“将以复进也”,亦曾元之辞,言余则无矣,若嗜之,将复作新者以进之而”⑧养口体:言曾元但能以饮食养亲之口腹;曾子则能承顺父母之心,不忍伤之也。此乃“养志”。故曰“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译文】
孟子说:“事奉尊长的,以那一种为最重要?当以奉事父母为最重要。保守正道的,以那一种为最重要?当以保守自身为最重要。不亏损自身,而能奉事父母的,我曾听说过;如果亏损自身,还能奉事父母,我从没有听说过。天下的人,那个不事奉尊长呢?事奉父母,就是事奉尊长的根本;那个不保守正道呢?保守自身,就是保守正道的根本。从前曾子奉养他的父亲曾皙,每餐必定有酒有肉,待要把剩菜彻取的时候,一定要请问给谁吃?曾皙问:“还有多的没有?”曾子必定说“有”。曾皙死了,曾元奉养曾子,每餐也必有酒有肉,待要把剩菜彻取的时候,并不请问给谁吃,曾子问,“还有多的没有了”曾元说:“没有”。是想一再把剩余的当做第二餐进上来啊,这就是奉养父母的口腹罢了。像曾子,才可称得奉养父母的心意了。所以事奉父母,要像曾子这样,才算可以呢!”二十不足章
孟子曰:“人不足与适①也,政不足与间②也。唯大人③为能格④君心之非⑤。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注释】
①人不足与适:“与”,犹以也。“适”,通谪,责也。朱注:“言人君用人之非,不足过谪。” ②政不足间:“间”,读如“谏”。非也。朱注:“行政之失,不足非间。” ③大人:朱注:“大德之人。正己而物正者也。” ④格:朱注:“格”,正也。徐氏曰:“物之所取正也。书曰:格其非心。”赵注:“独得大人为辅臣,乃能正君之非。”
【译文】
孟子说:“国君用人不当,不必指责他;行政不当,也不必非难他。只有大德的人,才能感化他,改正他心理上的错误。如国君重仁德,在下的人,就没有不重仁德;国君守正义,在下的人,就没有不守正义。国君行直道,在下的人,就没有不行直道。只要把国君心理上错误纠正过来,天下就安定了。”二十一 不虞章
孟子曰:“有不虞①之誉,有求全②之毁③。”
【注释】
①不虞:“虞”,度也。即亿度;言非意度所及。 ②求全:求以全其节操也。 ③毁:缺也。器破曰缺。此言名誉被破坏也。
【译文】
孟子说:“人有意料不到而得着的声誉;有力求完善而反得着了毁谤。”二十二 易言章
孟子曰:“人之易①其言也,无责②耳矣。”
【注释】
①易:轻易也。 ②责:韩缄古谓“当以责任之责解。”甚是。
【译文】
孟子说:“一般人常有轻易的批评,只因他们没有责任感的缘故罢了。”二十三人患章
孟子曰:“人之患①,在好为人师②。”
【注释】
①患:忧也,害也。 ②好为人师:“好”,读去声。喜好也。朱注引王勉云:“学问有余,人资于己,不得已而应之可也;若好为人师,则自足而不复有进矣,此人之大患也。”
【译文】
孟子说:“人的最大的毛病,就是在喜好做人家的老师。”二十四乐正章
乐正子①从于子敖②之齐。乐正子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③!”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曰:“昔者④。”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馆⑤未定。”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曰:“克有罪。”
【注释】
①乐正子:名克,孟子弟子。 ②子敖:王欢字。赵注:“子敖使而之鲁,乐正子随之来齐也。 ③子亦来见我乎:时孟子在齐,故乐正子来见孟子。 ④昔者:昨日。庄子齐物论:“今日适越而昔至也。”经典释文引向注:“昔者,昨日之谓也。” ⑤舍馆:“舍”,止息也。“馆” ,客舍也。“舍馆未定” ,言止息之客舍未定也。
【译文】
乐正子跟着子敖到了齐国。乐正子来见孟子。孟子说:“你也来见我吗?”乐正子说:“先生为什么说这话呢?”孟子说:“你来几天了?”乐正子说:“昨天到的。”孟子说:“即是昨天,那我说这话,不是应该的么?”乐正子说:“因为旅舍没有住定。”孟子说:“你是听见说过,一定要把旅舍住好,才来求见长者吗?”乐正子说:“这是克有罪了。”二十五子之章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子敖来,徒啜①也。我不意②子学古之道,而以啜也。”
【注释】
①徒啜:谓但求饮食而已。“”,食也。“啜”饮也。因乐正子是须便来看老师,而非真啜,孟子特借此责之耳。 ②不意:料不到。
【译文】
孟子对乐正子说:“你跟随子敖到齐国来,只是贪图一些吃喝罢了。我没有料到你学习古先圣王的大道理,反用来贪图这些吃喝呢?”二十六不孝章
孟子曰:“不孝有三①,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②;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③也。”
【注释】
①不孝有三:赵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祿也;不取无子,绝先祖祀,三也。” ②不告而娶:“不告”,不禀告父母也。 “娶” ,谓娶娥皇女英也。详见万章篇娶妻章。 ③犹告:朱注:告者,礼也;不告者。权也。犹告,言与告同也。”
【译文】
孟子说:“不孝的罪有三种:没有后嗣是最大的。舜的不禀告父母来娶妻,也是因为没有后嗣;如舜要禀告,恐怕父母执拗不允许。所以君子认为不禀告和禀告是一样合礼的。”二十七仁之章
孟子曰:“仁之实①,事亲②是也;义之实,从兄③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④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⑤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⑥,乐则生矣⑦,生则恶可已也⑧,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⑨之。”
【注释】
①实:质也。名之对。 ②事亲:朱注:“仁主于爱,而爱莫切于事亲。” ③从兄:朱注:“义主于敬,而敬莫先于从兄。” ④知斯二者:“斯”,此也。二者,仁与义也。智者能辨别事之当为而笃行之。知弗去者,知其当为,守之而不去也。 ⑤节文:有限度曰节。“文”,质之对。焦循曰:“太过,则失其节,故节之。太质,则无礼敬之容。故文之。” ⑥乐斯二者:“乐”,读洛。“二者”,指事亲与从兄。 ⑦乐则生矣:“乐”,亦读洛。朱注:“谓油然自生,如草木之有生意也。” ⑧恶可已:“恶”,读乌,何也。朱注:“既有生意,则其畅茂条达,自有不可遏者,所谓恶可已也。” ⑨足蹈手舞:礼乐记:“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同悦)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欢之;嗟欢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此言音乐之产生,实由于快乐之情;快乐达于顶点,高歌不足泄其情,不知不觉而手舞足蹈,亦即音乐伴舞之所由生也。
【译文】
孟子说:“仁爱的真情,就在奉事父母上表现出;义理的真情,就在敬顺兄长上表现出;智慧的真情,就在知道这两件事情上不肯离去它;礼法的真情,就表现在节制和文节这两件事上,做得不过不及,恰到好处。音乐的真情,就在对这两件事感到快乐;既感到快乐,那爱亲敬长的心便发生了。这种快乐的发生,自是不可遏止,遏止不住,就在不知不觉间,和着节拍连脚也跳起来手也舞起来了。”二十八天下章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①也:惟舜为然,不得②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③豫④;瞽瞍豫而天下化⑤;瞽瞍豫而天下之为父母者定⑥:此之谓大孝!”
【注释】
①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草芥”,随地生长,故以为轻贱之喻。赵注:“舜不以天下将归己为乐,号泣于天。”朱注:“言舜视天下之归己犹草芥。而惟欲得其亲而顺之也。” ②得:朱注:“曲为承顺,以得其心之悦而已。” ③瞽瞍:舜父也。 ④豫:使至于乐也。“”,止也。“豫”乐也。 ⑤化:使之翕然而从化也。⑥定:止于一也。朱注:“子孝父慈,各止其所而无不安其位之意,所谓定也。”
【译文】
孟子说:“天下百姓都极高兴,将要来归顺他;他看天下百姓将要来归顺他,就像草芥一样的轻微,只有舜能够如此。舜以为不能得着父母的欢心,就不可以做人;不能承顺父母的心,就不可以做人子。舜能竭尽事父母的孝道,终使瞽瞍感动,得到了快乐。能使瞽瞍得到了快乐,天下的百姓也都受到了感化。便知做父亲的应当慈爱,做子女的应当孝顺,这是一定不移的道理,所以舜称做大孝。”二十九舜生章
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①: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②,卒于毕郢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④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后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中国⑤,若合符节⑥。先圣后圣,其揆一也⑦。”
【注释】
①诸冯负夏鸣条:赵注:“皆地名。”正义曰:“诸冯不可考。”史记集解引郑玄云:“负夏、卫地。”书汤誓序:“伊尹相汤伐桀,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伊训:“造攻自鸣条。”孔传:“地在安邑之西。”安邑、禹都,在今山西西南境。山西在中国北部,而孟子言舜东夷之人,似指所生之地而言。赵注:“在东方夷服之地,故曰东夷之人也。” ②岐周:赵注:“歧山下周之旧邑。近畎夷。畎夷在西,故曰西夷之人也。” ③毕郢:地名。在今陕西省西安、咸阳间。亦曰咸阳原,周文王、武王、周公皆葬于此。 ④相去:即相距。 ⑤得志行乎中国:朱注:“谓舜为天子,文王为方伯,得行其道于天下也。” ⑥符节:朱注:“以玉为之,篆刻文字,而中分之,彼此各藏其半。有故,则左右相合以为信也。若合符节,以为同也。” ⑦其揆一也:“揆”,度也。言二圣所揆度之道不二也。
【译文】
孟子说:“舜生在诸冯地方,后来迁居负夏,最后死于鸣条。他是东方边夷的人。文王生在岐周地方,后来死在毕郢,他是西方边夷的人。他们两人,就地理来说,彼此相距的一千多里;就时代来说,舜是在三代,文王是在周朝,彼此也相差一千多年。但是两个人得志,能行其道于中国,是完全相符合的。可见得,无论是先前的圣人,或是后来的圣人,他们度量事理,所行的道,都是一样的。”三十子产章
子产①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于溱洧②。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③。岁十一月④徒杠⑤成,十二月舆梁⑥成,民未病涉⑦也。君子平其政⑧,行辟人可⑨也,焉得人人而济之,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日亦不足矣⑩。”
【注释】
①子产:姓公孙,名侨。春秋时郑国贤大夫也。居东里,又称东里子产。 ②溱洧:二水名。在今河南新郑县。曾为双柏河,入于贾鲁河。(溱,源出河南密县东北圣水峪。洧、源出河南登封县东阳城山。) ③惠而不知为政:朱注:“惠,谓私恩小利;政,则有公平正大之礼,纲纪法度之施焉。”孟子以为施政目的,当有利于全民,不愿以小惠也。 ④十一月:朱注:“周十一月,夏九月也。周十二月,夏十月也。”按周建子,以十一月为正月;夏建寅,以十三月为正月。 ⑤徒杠:说文段注:“凡独木曰杠,骈木曰桥。” “徒”,步行。“徒杠” ,今言独木桥也。 ⑥舆梁:谓可行车之桥梁也。“梁” ,亦桥也。⑦病涉:“病”,苦也。言以涉为苦也。⑧平其政:谓治理政争以便民也。“平”,治也。 ⑨辟人:“辟”,通辟,除也。朱注:“言能平其政,则出行之际,辟除行人,使之避己,亦不为过。况国中之水当涉者众,岂能悉以乘舆济之哉?” ⑩日不足:犹言时间不够。
【译文】
当初子产治理郑国的政治,用自己坐的车子,在冬天载百姓渡溱洧二水。孟子说:“这是小惠,却不知施政的大体。每年十一月乘农事完毕时,先把人行桥修好;到十二月,再把通行车辆的桥修好,这样百姓自然不会苦于赤足渡水了。在上位的人,只要将政事办理妥善,出行的时候,叫百姓回避都可以,怎能把自己的座车渡尽人人呢?所以施政的人,要想用小惠讨好人人,就是每天这样做,也来不及了。”三十一视臣章
孟子告齐宣王①曰:“君之视臣如手足②,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③;君之视臣如土芥④,则臣视君如寇雠⑤。”王曰:“礼为旧君有服⑥;何如斯可为服矣?”曰:“谏行言听,膏泽⑦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⑧,又先⑨于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⑩: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 ,又极 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雠;寇雠,何服之有!”
【注释】
①告齐宣王:朱注:“孔氏曰:宣王之遇臣下,恩礼衰薄,至于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则其于群臣,可谓邈然无敬矣。故君子告之以此。” ②手足:朱注:“手足腹心,相待一体,恩义之至也。” ③国人:犹言路人。无怨无德也。 ④土芥:谓视之如土如草也。 ⑤寇雠:雠:通仇。犹言敌人。 ⑥为旧君有服:仪礼丧服:“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归其宗庙,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朱注:“王疑孟子之言太甚.故以此礼为问。” ⑦膏泽:犹言恩泽也。 ⑧导之出疆:朱注:“防剽掠也。” ⑨先:先容之也。朱注:“称道其贤,欲收用之也。” ⑩收其田里:“田里”,谓田禄里居也。朱注:“三年而后收其田禄里居,前此犹望其归也。” 搏执:赵注:“搏执其亲族也。”案亲族,指其父母妻子兄弟也。 极:困也。穷也。谓穷之困之于所往之国,使之终死于此,所谓极之也。
【译文】
孟子向齐宣王说:“人君看待臣子像手足,臣子就把人君看待像腹心;人君看待臣子像犬马,臣子就把人君看待像路人;人君看待臣子像土芥,臣子就把人君看待像敌人。”宣王说:“礼经上说:凡是事过君的臣子,应替旧君穿孝服三个月。怎样才可以替旧君穿孝服呢?”孟子说:“臣子进 谏时便采用,臣子建议时便听从,因此,使恩惠施及到百姓身上去。当他有事故要离开本国时,人君便派人领导他出境,又先在他所到的地方宣扬他,等他去国三年不回来,然后才收回他的田禄和里居;这是对臣子做了三件有礼的事。这样,就应替旧君穿孝服。现在做臣子,有进谏并不采用,有建议并不听从,不能使恩施及到百姓身上。当他有事故离开本国,人君就派人押着他离境,又派人在他所要去的国家,尽量地破坏,使他陷于绝境。他一离开,就收回他的田禄里居。这样,就叫做敌人。既是敌人,还有什么孝服可穿呢?”三十二无罪章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①;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②。”
【注释】
①大夫可去:谓辞去其官职。 ②士可以徙:谓迁地他往。赵注。“恶伤其类,视其下等,惧次及也。”
【译文】
孟子说:“国君无故杀了士人,凡是做官的,就可以辞职不干了。倘无故杀了百姓,凡是士人,皆可迁往他处去了。”三十三君仁章
孟子曰:“君仁①莫不仁,君义莫不义。”
【注释】
①君仁全二句:此已见前“仁不足与适也”二十章。朱注:“上篇主旨人臣当以正君为急。此章直戒人君。” “君仁” ,兼指存心行政之公言。“君义”,兼指存心行政之宜言。
【译文】
孟子说:“国君能依仁道行事,百姓自然没有不仁了。国君能依义理行事,百姓自然没有不义了。”三十四非礼章
孟子曰:“非礼之礼①,非义之义②,大人③弗为。”
【注释】
①非礼之礼:赵注:“若礼而非礼。陈质娶妇而长,拜之也。”言如妇长于夫,而夫拜之,似敬长之礼,而实非礼也。 ②非义之义:赵注:“借交报仇,是也。”言如助友以报仇,似交友之义。而实非义也。朱注:“察理不精,故有二者之蔽”。 ③大人:指有德之君子。
【译文】
孟子说:“行之似礼,实际不是礼;行之似义.实际不是义。有德的君子是不会做的。”三十五中也章
孟子曰:“中①也养不中②,才③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④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⑤之相去⑥,其间不能以寸⑦。”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