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西北宗教论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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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西藏佛教高僧在历代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中所起的作用(1)

◇唐景福

宗教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系统,可分为宗教徒、宗教组织、宗教教义和仪式等三个小系统。其中最活跃、经常起作用的是宗教徒这个系统,任何宗教都不例外。西藏佛教的教徒这个最活跃的、起作用的在我国历代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方面,究竟起了些什么作用,本文拟就以下几个方面略作叙述,求专家作指导。

(一)

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建立吐蕃奴隶主政权。佛教传人吐蕃,在吐蕃王室的扶持和倡导下,得以立足。公元634年(唐太宗李世民贞观八年)吐蕃曾遣使与唐通好,开创了唐蕃友好关系的历史。随着,文成、金城二公主下嫁吐蕃,汉藏关系进一步得到加强,又把内地佛教传到西藏地方。到了公元八世纪中叶,吐蕃之国力达到极盛时代,特别是在赞普赤松德赞在位后期,向四邻进行扩张,大片经济文化先进的地区进入吐蕃的统治之下,吐蕃以一个落后的奴隶占有制政权,对于新征服的地区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加上长期的战争中对这些地方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命财富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引起了当地人民的强烈反抗。公元797年赤松德赞卒,诸子争立,最后王妃次绷氏(tshes-pong—za)之子牟尼赞普(mu—ni—btsan—po,汉籍作足之煎)嗣位,时已成年。牟尼赞普与其母次绷氏均信奉佛教,供养僧人于宫中,史称他为供养僧众,曾经下令境内臣民除牲畜和武器之外,须向寺院布施金银衣物,但各人布施多寡不同,表明社会上贫富悬殊,于是他三次下令“平均”财富,这自然触犯了大奴隶主家族的利益,他在位仅一年多,就被母后次绷氏毒死。此后,经过宫廷内部的激烈斗争,在赞普所供养的僧人娘·定埃增(ban—de-myang—ting—nge-dzin)支持下,牟尼赞普之弟赤德松赞(khri-lde—srong—vdzin)约于公元798年继兄嗣位。

赤德松赞即位后首要措施,就是师事僧人娘·定埃增,采纳了他的建议,即在内,同各种势力集团举行君臣盟誓,稳定内部;对外极力争取与唐朝言和,缓和双方数十年来的紧张关系。吐蕃最初由王族掌权,称其职位为“论”;以后外族得宠,赞普倚重舅氏,藏语称舅为“尚”,“尚”遂又为官职之称;吐蕃的九大尚论、三尚一论等朝廷命官,均由外族和王族组成。赤德松赞用僧人掌权,这些僧人虽然出生于贵族世胄,但既然落发为僧皈依佛门,不能再以尚、论相待。赤德松赞置从政僧人之名于尚、论之前,这表明僧人的地位高于外族和王族诸权贵,实际已上升为代表赞普的全权执政者,汉籍中称之为“浮屠豫国事者”、“国政蕃僧”,“吐蕃宰相沙门”,译称其职称为“钵阐布”(亦作“钵掣逋”)。

钵阐布在吐蕃全境发展佛教,力图摆脱因累年征战以致本土人力财力枯竭的局面,借以赢得民心,巩固赞普和自身的权力和地位,因此,坚持主张与唐朝息战言和,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公元804年,吐蕃派遣五十四人的庞大使团人唐,其中有僧人南拨特计波等,这是僧人第一次参加使团活动。公元810年,唐宪宗李纯以钵阐布提出归还唐朝的安乐、秦、原三州之地(今宁夏山水河以南沿六盘山以西,经甘肃清水、成县等地)一事,特赐敕书嘉奖。自从赤德松赞用僧人参政以来,吐蕃与唐朝的关系得到很大改善。赤德松赞于公元815年去世,王妃没庐氏(vbro-za)之子赤祖德赞(khri-dtsug—lde—btsan,又称热巴巾,ral—pa-can,汉籍何可黎可足,又尊称彝泰赞普)嗣为赞普。他秉承父兄遗志,大力推崇佛教,师事两位钵阐布,仍用他们辅佐朝政,多次派遣使臣赴唐请求和盟。唐蕃之间经过使节往返磋商,于公元822年5月,唐朝和盟专使大理卿刘元鼎率领使团人蕃,与钵阐布云丹、元帅尚绮心儿(zhang—khri-sum—rje—sbeg一lha)等于逻娑(今拉萨)东郊会盟。会盟时,由钵阐布云丹主盟,吐蕃大尚论和各属部首领都参加了这一盛典。盟毕,吐蕃遣使答谢使论悉诺昔(blon-stan—zin—rgan—khal)随刘元鼎至唐,途经大夏川(今甘肃临夏东部),吐蕃元帅尚塔藏又召集东道将领宣读盟文,约束诸将不得侵扰唐境。公元823年,唐蕃各于京师树碑纪念,将盟文刻石,以垂永久。吐蕃当时树立的唐蕃会盟碑,历经1180余年,迄今仍然屹立于拉萨市大昭寺门前,碑上刻着藏、汉两种文字对照的盟文和藏文纪事文写下的“舅甥二主商议社稷如一,结立大和盟约,永无渝替”,“社稷叶同如一,为此大和”。这是藏汉两族兄弟情谊最有效的历史见证。在藏文纪事文中也叙述了唐太宗以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和唐中宗以金城公主嫁给赤德祖赞“永崇甥舅之好”的历史。吐蕃赞普勒石纪念世代姻亲,写出了藏汉两族之间的源远流长的情谊。此后,双方互通庆吊和馈赠,使节频频往还,两境安宁,纷争基本结束。这就是西藏佛教高僧早期参政议事所起的参谋作用。

(二)

公元九世纪中叶,吐蕃赞普达磨禁佛,以及达磨被杀,吐蕃王朝崩溃。西藏地区出现了分裂,动乱时期,达磨两个儿子永丹和沃松,形成两大集团,以后又分成四个王系。这时候新兴的大小封建农奴主各据一方,各自为政,互不统属的局面,大致延续了一个世纪,西藏地方缺少佛教活动的记载。到了十世纪后半期,在新兴的封建农奴主的利用和扶持下,佛教又重新得到了抬头。重新复兴起来的佛教,和九世纪中叶以前,在吐蕃流传了二百多年的佛教,已经有了显著的不同。它和本教经过了长期斗争,互相渗透融合,而成为一种西藏地方形式的佛教了。它仍以佛教经典教义为基础,但在宗教仪式、宗教神灵等方面吸收了本教的不少东西,以后在寺院僧侣组织制度等方面更是西藏地方化了。因此,公元十世纪后半期复兴起来的佛教,正名应是西藏佛教(俗称喇嘛教),也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学界称作的藏传佛教。

宗教虽是一种远离物质生活的社会意识形态,但它必然受到产生它的经济基础的制约,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导致它的变化。到十一世纪中叶,西藏封建社会有了进一步发展,各地方封建割据势力通过对广大农奴的压榨,经济实力更加雄厚,统治地位已经巩固,于是在互相之间开始了兼并的争夺,使依附于不同封建集团的寺庙僧侣之间,也出现了互相标榜的宗教狂热,门户之见日益鲜明地表现出来。原先从青、康和印度、克什米尔进藏的僧侣,流派不一,特别是大乘晚期佛学,派系传承不同,诸家立说不一,门户显然,流入西藏,使藏僧学佛译经,收徒传法,也各有门庭。这些不同的流派和门户,“设教布道,各化一方”;“各据一胜,各树一帜”,以归附者多,其势力便逐渐形成不同的派别。从公元十一世纪以后陆续出现了二三十种教派和教派支系,其中主要的有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和噶举派等。教派的出现,是西藏分散的经济上升、发展和割据的封建政治势力膨胀在宗教上的一种反映。

到了公元十三世纪上半期,蒙古汗国勃兴于蒙古草原。十三世纪三十年代,成吉思汗灭金国,吞西夏,使自唐以后的五代分裂,宋、辽、金和西夏对峙的局面结束,祖国内地再次走向统一。到了元太宗窝阔台时,将甘、青和原来西夏的属区,作为封地划归他的次子阔端(1206一1251)。公元1239年,阔端派大将达尔罕台吉(藏语称多达那波)率军入藏,骑兵前锋抵达拉萨不远的热振。但这是一次试探性的进攻,蒙军旋即北返。蒙古军这一军事行动迫使西藏互相争雄的势力集团不得不坐到一起商议对策,他们要推举一个头面人物与蒙古接触以便决定去向。同时,多达那波等经过行军也搜集到关于西藏地方情况,在返回凉州向阔端作了汇报:“现今藏土,唯迦当巴丛林最多,达垅巴(噶举派之一系)法王,最有德行,止贡巴京俄大师具有大法力,萨迦班智达,富学五明,请我主设法迎致之。”公元1244年,阔端决定召请萨迦派的这位高僧前来洽商吐蕃诸部归附事宜。当萨班接到阔端的邀请信时,已经六十三岁,要走上从西藏到凉州这样一条艰巨而漫长的道路,可以想象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从阔端来信的口吻来看,不去是不行的,而且时间也不得拖延。于是,萨班作出了决定,携带着自己的两个侄子,十岁的八思巴和六岁的恰那多吉,由萨迦动身,经拉萨前往凉州。他们经历了长期旅途生活,最后在1246年8月到达凉州。1247年,蒙古库列尔台大会推举窝阔台长子贵由继位可汗。阔端参加大会后,回到凉州,始与萨班会晤。这次会晤是历史上一项重大事件,它直接导致后来元代中央在西藏建立行政体制、奠定西藏地方直辖于中央的基础。阔端和萨班具体协商了西藏归顺蒙古的条件,在取得一致意见以后,由萨班写了一封致西藏各地僧俗领主的公开信,即著名的《萨迦班智达致蕃人书》。从萨班的这封信可以看出,通过谈判确定了如下前提:西藏是蒙古汗国的属地,西藏僧俗官员和百姓都是蒙古大汗的臣民,都要履行作为蒙古属民应尽的义务,萨迦派在藏传佛教各个教派中占居领导地位。历史表明,自十三世纪四十年代起,西藏地方即已处于蒙古汗国的统治之下,成为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历史说明,西藏高僧萨班在公元十三世纪中叶,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作出了很大贡献。他以六十三岁的高龄,长途跋涉数千里,置旅途艰辛、个人安危于不顾,建立了西藏地方和蒙古王室之间直接的政治联系。经过萨班的努力,蒙古王室对西藏没有实行军事征伐,西藏地方也没有组织武装反抗,藏族人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了保证,藏族的封建经济也由此得以持续发展,这些都是符合藏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萨班坚持自己的政治主张,竭力说服种种不正确见解的人,将自己晚年献给祖国统一的事业,最后,在公元1251年死于凉州。萨班的作为是顺应了全国历史发展的总潮流的,因而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