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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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王安石(7)

①段缝:字约之,官至朝散大夫。②足下:古代的敬称,一般用在上下级之间,也有同辈相称的,表示客气。③某:自称。古人书信常见的对个人姓名的一种省写。④无纤完:连小节都不放过。⑤惴畏:恐惧害怕。⑥规:规劝,劝告。⑦有党:结为一伙。此处的意为过分偏爱。⑧固不然:本来就不是你说的那样子。固,本来,原本。⑨论议:这里指口才。⑩勇于适道:敢于追求真理。{11}困厄:衰老生病。{12}左右就养:侍奉在父亲左右。{13}亏行:没有亏待的地方。{14}铢发:指极小事。铢,古代计量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发,头发丝。{15}避兄而舍:这句话说有意避开兄长,另外居住。指两兄弟不住一起。{16}深接:密切交往。接,接触。{17}少许可:很少肯定人、称赞人。{18}矍(jué决)然:目不正的样子,这里指眼神四顾有些慌张。{19}皇皇:同“惶惶”,心神不安的样子。切劘(mó磨):切磋。劘,磨砺。这里指在道德学问上互相鼓励、商讨。{20}从则已:听从后就罢了。{21}动俗:改变习俗。{22}县(xuán玄)断:凭空断定。县,同“悬”,凭空设想。断,判断,断定。{23}不惑:不受众人迷惑,说明孔、孟的判断力高,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24}姑:姑且,暂且。这里是礼貌和客气话。{25}毋轻议:不要轻率议论。毋,不要。

本文的写作时间,大致是皇祐(1051)三年,其时作者31岁,在舒州(安徽潜山县)通判任上。文章是为了反驳段缝来信对挚友曾巩的攻击和诽谤而作的,是一篇有名的驳论。

曾巩与作者是老同乡,两人从小本无交往,后来在京都相识定交。彼此互相欣赏学问、才干、道德和为人。庆历四年(1044),曾巩上书给中书舍人、文坛领袖欧阳修,积极推荐王安石。可以说二人是志同道合,情同莫逆。

全文共分三个自然段。第一段叙事,言及三件事,把为何写答书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第一件在京都时,两人在私下里曾谈及曾巩,作者赞扬曾巩文章写得好,足见作者与段缝是相识的。第二件,作者回江南探亲时,曾亲去曾巩的家乡拜访,两人逐渐熟悉,互相倾慕,成为友人。于是,作者写了文章,约略介绍曾巩的德行,暗示了作者关于曾巩的文章段缝是读到了的。第三件事,段缝给作者写信,将自己所听到的关于曾巩德行的坏话转告作者,而且进行了诋毁。其中特别说到曾巩在家居的时候,亲友害怕他的情况,责备作者没有用书信规劝曾巩,指责他们变成了同伙,存在偏爱,不公正。

第二段进一步申说曾巩的为文和为人,重点是为人。这是本文的重点。在为文方面,作者认为在他接触的人中,曾巩最善于属文,周围“不见可敌”,这评价是很高的。在为人方面,作者首先强调“其心勇于适道”,不为刑祸利禄所动,是一位捍卫儒道的勇士。作者引用曾巩父亲的话,说明曾巩是一个孝子,足以驳斥段“亲友惴畏”的谰言。作者尽管为曾巩辩护,但是言辞委婉,承认“未尝以此规之”,做得不够,态度是实事求是的。段末作者归结说曾巩还是“贤者”,也就是君子。

第三段有鉴于社会上贤者稀愚者众的现实,总结这种诽谤产生的原因:一是妒忌;二是贤者自守,没有及时与愚者交流;三是怨恨。因此越传越离谱,越传越邪乎,尤其是下层被传言围困的人更加如此,无法改变“流俗”的偏见,不能正面树立贤者的形象。结尾,作者劝告段缝,重温孔孟之言,要善于自守,不要惑于流俗道听途说之言,姑且自重,不要轻议贤者曾巩。

这篇文章论证有力,结构谨慎。文中自我辩驳很少,多证之圣人言论,以强化自己的观点,增加了权威性和不可辩驳性。尤其最后一段最为突出。其中如孔子的话:“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显示了作者熟识和精通先秦儒学著作,对于贤者与愚者有明确的标准,行文说理辩驳驾轻就熟,引证似乎全不费力。

此外,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实事求是的人生态度和行文风格。如当说到曾巩在京师“避兄而居”,认为“巩为人弟,于此不能无过”,而且觉得自己回江南时没有当面规劝曾巩也是不对的,这真是一派光明磊落、至诚君子的风范,令人不由得不肃然起敬。可见世人对作者性格和为人的描述是有失公允的。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和谦虚的态度在古代应属难能可贵。

这篇答书充满着仗义执言的阳刚之气,表面上显得客气,礼貌周到,但骨子里却是一篇有理有节、饱含激情的辩护状,口气坚定,不容置疑,体现了一位极有主见的政治家的风范。

后人评论

《宋史·王安石传》云:“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

王深父①墓志铭

吾友深父,书足以致其言,言足以遂其志。志欲以圣人之道为己任,盖非至于命弗止②也。故不为小廉曲谨③以投众人耳目,而取舍、进退、去就,必度④于仁义。世皆称其学问文章行治,然真知其人者不多,而多见谓迂阔⑤,不足趣时合变。嗟乎!是乃所以为深父也。令深父而有以合乎彼,则必无以同乎此矣。

尝独以谓天之生夫人也,殆⑥将以寿考成其才,使有待而后显,以施泽于天下。或者诱其言以明先王之道,觉⑦后世之民。呜呼!孰以为道不任于天,德不酬于人,而今死矣。甚哉,圣人君子之难知也!以孟轲之圣,而弟子所愿,止于管仲、晏婴,况馀人乎!至于扬雄,尤当世之所贱简⑧,其为门人者,一侯芭⑨而已。芭称雄书以为胜《周易》。《易》不可胜也,芭尚不为知雄者。而人皆曰:古之人生无所遇合,至其没久而后世莫不知。若轲、雄者,其没皆过千岁,读其书,知其意者甚少。则后世所谓知者,未必真也。夫此两人以老而终,幸能著书,书具在,然尚如此。嗟乎深父!其智虽能知轲;其于为雄,是几可以无悔;然其志未就,其书未具,而既早死,岂特⑩无所遇于今,又将无所传于后!天之生夫人也,而命之如此,盖非余所能知也。

深父讳回,本河南王氏。其后自光州之固始{11}迁福州之侯官,为侯官人者三世。曾祖讳某,某官。祖讳某,某官。考讳某,尚书兵部员外郎。兵部葬颍州之汝阴,故今为汝阴人。深父尝以进士补毫州卫真县{12}县主簿,岁馀自免去。有劝之仕者,辄辞以养母。其卒以治平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年四十三。于是朝廷用荐者以为某军节度推官{13},知陈州南顿县事,书下而深父死矣。夫人曾氏,先若干日卒。子男一人,某,女二人,皆尚幼。诸弟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深父某县某乡某里,以曾氏祔{14}。铭曰:

呜呼深父!维德之仔肩{15},以迪祖武{16}。厥艰荒遐{17},力必践取。莫吾知庸,亦莫吾侮{18}。神则尚反,归形于土{19}。

【注】

①王深父:即王回,字深甫,与王安石有很深的友谊,王安石曾称赞他为“有道君子”。②非至于命弗止:即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意思。③小廉曲谨:细小隐曲处的廉洁谨慎。④度:保持于一定的界限范围之内。⑤迂阔:即迂腐。⑥殆:大概。⑦觉:启发,使觉悟。⑧贱简:看轻怠慢。⑨侯芭:西汉钜鹿(今河北平乡)人。师从扬雄,扬雄死后,侯芭“为主起坟,丧之三年”。⑩特:仅仅,单单。{11}光州之固始:今河南固始县。福州之侯官:今福建福州。考:古代称已故去的父亲为考。颍州之汝阴:今安徽阜阳。{12}亳州卫真县:今河南鹿邑。{13}推官:节度使的属官。{14}祔(fù付):合葬。{15}维德之仔肩:辅助(我)担当重任,示我显明的德行。语出《诗经·周颂·敬之》:“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16}以迪祖武:继承祖先的业绩。迪,继承。武,足迹。{17}厥艰荒遐:道路艰难僻远。{18}亦莫吾侮:亦没人敢侮慢我。侮,侮慢,轻侮。{19}神则尚反,归形此土:古时铭文常用的结语,意思是,神魂将返回人间,形体归宿于此土之中。

王深父是王安石的好友,去世于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本文正是撰于这一年。王安石和王深父交谊深厚,书信来往甚多,对其道德学问赞誉有加。友人的英年早逝,使王安石深感悲痛,撰写了祭文和墓志铭,突显王深父的志向、品行与学问,寄寓作者对其不幸遭遇的深刻同情。

文章第一部分主要叙述王深父的志向与品行。王安石首先以“圣人之道为己任”,达到了“非至于命弗止”的地步,来高度称赞他志向高远。然后以他不愿为“小廉曲谨”以迎合众人耳目,一切行事都遵循“义”的标准,来称赞他禀性刚直,深受世人的赞誉。接下来,文笔一转,说“真知其人者不多”,感慨真正了解他的人很少,它揭示出在王深父盛名之下掩藏的是不为众人理解的落寞,为全篇定下了痛惜、叹惋的基调。“嗟乎!是乃所以为深父也”的感叹,不仅揭示了王深父的性格悲剧,也寄寓了作者的深切同情。

文章第二部分以议论起笔,感慨王深父的不幸遭遇。“而今死矣”,此一句,语短情深,既有对王深父英年早逝,平生德业学问未及撰述,不能传之后世的惋惜,也有对天命不公平的拷问。接下来,作者宕开一笔,举了孟子和扬雄两个的例子,以惋惜圣人君子难以被后人理解由来已久来惋惜王深父。孟子为一代硕儒,其弟子不能真正理解他,反而盲目崇拜管仲与晏婴;扬雄为一代文豪,其唯一弟子侯芭也没有真正理解他。

这些议论和例子看似与本文无涉,却是为下文埋伏笔。随后作者才转入正题,拿王深父与古人作比较:在不被人理解这一点上,王与古人相似;但孟子、扬雄以老而终,尚有著述流传给后人,以便解读,王却英年早逝,生前不被人理解,死后又没有留下著述,则王的命运,比古人更悲惨。这一部分文笔纵横,表意曲折含蓄,在反复比较中,彰显王深父遭遇的不幸,烘托出浓重的悲剧气氛。

第三部分简要概述王深父的身世生平、卒葬以及子女情况。先讲诉他曾任县主簿,但不久就辞归;再述他屡以养母为辞不愿仕进;再述朝廷曾委之以县令,但“书下而深父死矣”;最后叙述他夫人早逝,遗孤尚幼。这一切都在围绕他的不幸遭遇展开叙述,与前文相互呼应。其不幸的人生遭际,进一步突显他高尚品行和耿直禀性。

这篇墓志铭,感情真挚,行文曲折反复,有动人的艺术魅力。结尾以肃穆古朴的四言体式,对坚守道义始终如一的亡友致以崇高的敬意,抒发了对死者的缅怀悼念之情。

后人评论

孙琮在《山晓阁选宋大家王临川全集》卷一云:“世人知深甫,而非真知,朝廷用深甫,而不尽用,此是前后大关键处。中间反复悼惜,只是将孟扬来低徊感慨,不胜凭吊之思,而于深甫已自凄凉欲绝。高情逸致,可与子长《伯夷列传》并读。”

泰州海陵县主簿许君墓志铭

君讳①平,字秉之,姓许氏。余尝谱其世家②,所谓今泰州海陵县③主簿④者也。君既与兄元相友爱称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⑤,善辩说,与其兄俱以智略为当世大人所器。

宝元时,朝廷开方略之选⑥,以招天下异能之士。而陕西大帅范文正公、郑文肃公⑦,争以君所为书以荐。于是得召试为太庙斋郎⑧,已而选泰州海陵县主簿。贵人多荐君有大才,可试以事,不宜弃之州县。君亦尝慨然自许,欲有所为。然终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噫!其可哀也已!

士固有离世异俗,独行其意,骂讥、笑侮、困辱而不悔。彼皆无众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后世者也。其龃龉⑨固宜。若夫智谋功名之士,窥时俯仰⑩,以赴势物之会,而辄不遇者,乃亦不可胜数。辩足以移万物,而穷于用说之时;谋足以夺三军,而辱于右武{11}之国,此又何说哉?嗟乎!彼有所待而不悔者,其知之矣。

君年五十九,以嘉祐某年某月某甲子{12},葬真州之杨子县甘露乡某所之原。夫人李氏。子男瑰,不仕;璋,真州司户参军;琦,太庙斋郎;琳,进士。女子五人,已嫁二人,进士周奉先、泰州泰兴令陶舜元。铭曰:

有拔而起之{13},莫挤而止之。呜呼许君!而已于斯!谁或使之?

【注】

①讳:名讳。旧时称人名字,生曰“名”,死曰“讳”。君亲之名,生时也讳。通用于生者及死者,含有尊敬的意思。②谱其世家:王安石著有《许氏世谱》。谱中记载许平兄弟五人,都在朝为官,许平行五,官职最低。③泰州海陵县:宋淮南东路泰州治海陵县,今江苏境内。④主簿:官名。负责掌管文书,办理事务等。⑤卓荦(1uò洛)不羁:优秀特出,不受拘束。⑥方略之选:选拔长于计谋、策划的人才。⑦范文正公:指范仲淹。郑文肃公:指郑戬。⑧太庙斋郎:掌管帝王祖庙事务小官。⑨龃龉(jǔyǔ举语):本指上下齿不相配合,比喻意见不合,不融洽。此指与世不合。⑩窥时俯仰:窥伺时机,随宜应付,所谓左右周旋,从俗浮沉,与时俯仰。{11}右武:崇尚武力。{12}某甲子:即某天。古代以干支记年、月、日,此处干支甲子记日。{13}有拔而起之:指范仲淹、郑戬等贵人的推荐。

许君,即许平。曾担任泰州海陵县主簿,有一定的才华和学识,并与当时的显贵有交往,但是一生未能得志,最多在县令之下屈居佐僚,郁郁寡欢而终。对于这样一个小官吏,王安石对他的一生进行了翔实的概括,并发表自己的看法。一方面同情许平怀才不遇的遭遇,可悲可叹;一方面又指出士人应该正确对待自己的困顿处境,发人深思。

文章起手叙述许平生平基本情况,本是平平常常的经历,却写得一波三折,意味深长。“君既与兄元相友爱称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辩说,与其兄俱以智略为当世大人所器。”寥寥数笔,描摹出一位少年得志意气风发的许君:少年超群独特的个性,具有敏锐的辩才,且兄弟均以出众的才智谋略为当世大人物所器重。这样年轻有为的少年,未来一定大有可为,前途无量。又遇上“朝廷开方略之选,以招天下异能之士”的好时机,加之范仲淹、郑戬力荐,得以召试,可以试想,朝廷一定会委以重任,使其得以施展自己的抱负。

然而,结果如何呢?许君只得到太庙斋郎的小官,不久选派到泰州海陵县任主簿,也只是个虚职,才华由此被埋没,令人为之惋叹!紧接着,文章又写出一线转机。“贵人多荐君有大才,可试以事,不宜弃之州县”,客观上有权贵人士荐举,可见许君确有才略;主观上“君亦常慨然自许,欲有所为”,许君自己并未放弃上进之心,对自己仍有信心,有期望。然而呢?“然终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许君始终未被朝廷重用,抱憾一生!也难怪作者悲叹说:“噫!其可哀也已。”

王安石的碑志文,布局谋篇,变化多端,跳出一般碑志文的体例,成为后世学习古文的范文。比如文章第二部分叙述许君遭遇,文情若疑若信,若近若远,令人莫测。士人怀才不遇,仕途坎坷,其中有多种因素,情况十分复杂。作者概括出两大类人。一种“士固有离世异俗,独行其意,骂讥、笑侮、困辱而不悔。彼皆无众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后世者也”。这是出世之人,所谓超出尘俗之外,脱离世间束缚,独来独往,我行我素,清高不凡。而当时,也有很多趋时附势之人,并且这类人还不在少数。“不可胜数”四字,见出作者似说许平,又似不只说许平,而是概括社会现象而已。

文章至此,犹未为快,作者乃又提笔感慨:“辩足以移万物,而穷于用说之时;谋足以夺三军,而辱于右武之国”。俯仰古今,多少文才武略之士,生在用人之世,却不被重用。所以作者慨叹说:“此又何说哉?”一句诘问收住,含义无穷,耐人深思。

这篇文章不长,但颇受历代文人欣赏。正因此文叙事简洁,议论纵横开阖,用笔有龙腾虎卧之势,而感慨又深挚,所以被传诵至今。

后人评论

吴汝纶:“张廉卿初见曾公,公为引声读此文,抑扬抗坠,声之敛侈,无不中节,使文字精神意态尽出。廉卿言下顿悟,不待讲说而明。自此研讨王文,笔端日益精进。此固见廉卿识解过人,亦见文字高能助学人神智,全在乎精读也。”(《唐宋文举要》甲编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