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大家小姐,跑到旁人家打杂,做起了粗使丫鬟。
桃花家长辈不许,纷纷前往公子家要人。
可桃花,怎么都不肯走。
“我想陪着他。”
桃花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便默默关上了大门,从此再未外出。
那一次,是公子第一次正眼看桃花。
素洁的脸庞,平淡无奇的五官,恬静得像一幅画。
不爱说话,却总是淡淡的笑,不知不觉,就笑进了他心里去。
可是,总是不想耽误了她。
那个时候,他总是对她发脾气,无论对的错的,都指着桃花乱骂一通。
而桃花,什么也不说,静静地听着,偶尔点点头,或摇摇头。再不然,就默然走开,由他一人在那里骂。
后来,他也很少骂了,因为他知道,桃花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他。
倒不是怕耽误了她的青春年华,只是长路漫漫,不想她陪他再次遭受苦难。
所谓抄家,实则是为了找一样东西。一封记着所有起义军姓名的匿名信。莫说抄家,杀人之祸亦逃不过。桃花这般好的女子,他哪里舍得离开她?
他终是选择离家出走,不愿拖累。却从未想到,桃花居然会出来找他。
握着折扇的手越捏越紧,我皱眉,伸手覆在谢思存冰凉的手背上。
他浑身一怔,忧伤的神色渐渐散去,扬起嘴角淡淡一笑,而后便挣脱我的手,用扇指着我的床说:“借宿一回可好?只此一回,我只是想……长夜漫漫,一个人太寂寞……”
我以为他又起了轻狂之意,正要发怒,他却只是抱着桃花扇,和衣躺在□□,微微闭上眼睛,一脸的平静。
罢了,由他吧。
那一夜,我将桃花的故事写于纸上,和周恒远的故事放在一起,隐约有些不安。
梦魇之中,谢思存反复呢喃着“桃花”二字,哪里像是说故事,分明是相熟之人。
次日一早,他醒来时,目光空洞地望着我。
漆黑深瞳,凝聚着忧伤的神色,像是穿透了前世今生的生离死别,将永世悲喜都揉掺进骨髓。
末了,嘴角淡淡抿出一丝温和笑意,修长的手指穿过乌黑的发丝,倾泻在轮廓分明的脸上,寸寸伤怀被缠绵的发丝纠缠,竟让人一时移不开眼。
“来了这么久,还没到镇上好好逛逛,宁小姐可愿一同?”
他起身,整理皱巴巴的青墨长袍,正巧被端着热水进来的小丫头瞧见,吓得哎呀一声大叫,险些将铜盆摔在地上。
“啧,怎么这么不小心?”谢思存眉头皱紧,语气自然得像是家里的姑爷,丝毫不介意被丫头撞破我们同处一室的窘况。
我挥了挥手,让丫头先出去,谢思存笑着踱到门口,回头摇着扇儿一笑:“那就说定了。”
这个人,何曾管我愿不愿意?
青乌镇已经接二连三下了半月的小雨,今日却突然放晴。
春光妩媚,鲜花娇艳,湿漉漉的青石板道顺着河岸蜿蜒而下,熙熙攘攘的乌蓬从中间穿过,激起片片涟漪。
谢思存坐在船头,望着清河之上零星散落的桃花瓣,微微一笑:“你看,是不是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