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雾都孤儿远大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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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第一次去温米克的家(1)

本特莱·德鲁莫尔是总是紧绷着脸,甚至在读书时也好像书的作者把他给伤害了一样,至于对待那些他所熟悉的人当然也就不会有一张愉快的笑脸。他的身体笨重,行动笨拙,思考问题笨头笨脑,甚至在面色上也看得出一种懒散的迟钝。他那条又大又笨的舌头懒洋洋地在嘴巴里动来动去,就像是他懒洋洋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他这个人懒惰、骄傲、吝啬、沉默寡言,疑心又很重。他出生在桑麦塞郡的一个有钱人家,这种性格因为从小娇生惯养而养成,到了成年他的父母才发现他是一个白痴式的人物。本特莱·德鲁莫尔来到鄱凯特先生家的时候,比鄱凯特先生高出一个头,但在脑筋的灵敏度方面谁都比他强很多。

至于斯塔特普,脆弱的母亲把他宠坏了,本应该读书的时候不读,被关在家里。他一直尊敬自己的母亲,对她的膜拜是不可估量的。他长得娇小秀气,跟个女人差不多。赫伯特曾对我说过:“你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他的母亲,但你仍然可以看出她的模样,他和他母亲生得一个模样。”我对待他比对待德鲁莫尔更加得热情,这是很自然的事。从最初的那几天晚上划船开始,他和我就一直并排划船回家,一边划着船一边聊天,然而本特莱·德鲁莫尔却总是独自跟在我们后面,沿着高高的河岸在灯芯草丛之中划着。他总是像一只很不安分的两栖动物,即使潮水迅速地把他冲向前来的时候,他也是偷偷地傍岸而行。我知道他总是在黑暗中跟随着我们,避开江流,而我和斯塔特普的小舟却划破夕阳、冲开月光前进。

赫伯特是我的亲密伙伴。我的这条小船也让他使用,这样他便有机会时常来到汉莫史密斯;他的那套房间也供我使用,所以我也时常去伦敦。我们经常在两地之间步行,所以直至今天我对这条路还有深切的感情,虽然在兴趣方面已比不上当年,但是那种情感表现了人生初始的青春活力,以及对人生前途的无限希望。

我在鄱凯特先生家中住了一两个月后,一天卡美拉先生和他的夫人来到这里。卡美拉是鄱凯特先生的妹妹。乔治安娜也来了,我过去在郝维仙小姐家中见到过她。她是鄱凯特先生的表妹。这是一位消化道有毛病的独身女人,把自己的刚硬性格称为宗教信仰,又把自己的肝火旺盛称为充满情意。这批人十分贪婪,但是没有得逞,就把这种失望的怨气发泄到我的身上。现在他们看到我正走运,就又怀着卑鄙无耻的心情对我无限奉承。他们把鄱凯特先生当成了一个大孩子,因为他对自己的利益毫不在意。早在郝维仙小姐家中我就听他们得意地表示过对他的宽容。他们很看不上鄱凯特夫人,不过也承认这个可怜的女人在生活中确实遭受过沉重的打击,因为从她身上多少也可照出他们自己的影子。

这些便是当我在伦敦时的环境,我就生活于那个环境,也在这环境中接受过教育。不久我就沾上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如果在几个月之前我一定会认为如此花钱是极其荒唐的;不过,从读书这方面看,不管怎样我还是坚持下去了。当然,这并非是什么了不起的成绩,只不过我对自己在文化方面的缺陷是有足够认识的。由于鄱凯特先生和赫伯特的耐心帮助,我的进步倒是挺快的。不管什么时间他们两个人中总有有一个和我在一起,给予我所需要的启发,扫清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假若连这些也疏忽的话,我岂不是也成为一个像德鲁莫尔一样的大傻瓜了。

我已经有几个星期没有见到温米克先生,我想起这件事便写信给他,说计划在某一下午到他家中做客。他回信给我,表示我光临他家是他的极大荣幸,并且说希望我在当天下午六点钟到律师事务所找他。我按约定时间到达他那里,正好钟敲六时,他也正把保险箱的钥匙塞到领子里挂在背上。

“我们步行到伍尔华斯去,你看怎么样?”他征求我的意见。

“只要你赞成,我们就这么办!”我说道。

“我是双手赞成,”温米克答道,“我整天把两条腿放在办公桌下面,现在让它们活动伸展一下,真是太高兴了。现在告诉你我为你准备的晚餐吧,皮普先生,一盘焖牛排,这是家里做的;一只冷烤鸡,这是从饭店里买来的。这只鸡一定很鲜嫩,因为这家店的老板是我们前几天经手案件中的陪审员,我们让他安安稳稳地过了关,没有为难他。在向他买鸡时,我特意提醒他说:‘喂,老伙计,给我挑一只好的,要知道,那次我们本想多留你几天,为难你一下的。’于是他连忙说道:‘我选店里最好的鸡作为送给您的礼品吧。’自然地我便接受了他的美意。说到底,这也是件财产,至少是件动产。我想,你不会讨厌一位上了年纪的老爸爸吧。”

我真以为他说的这个老爸爸是鸡呢,直到后来他说:“因为我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父亲在家中。”于是,我便说了几句礼节上的客套话。

“你还没有和贾格斯先生一起吃过饭吧?”我们一路走着,他一面问我。

“还没有。”

“今天下午听说你要到我家里来,他提到了这件事。我想明天他会请你吃饭,而且他还要请你的好朋友,一共三个人,对吗?”

虽然我并没有把德鲁莫尔作为我亲密圈子中的成员之一,但还是作了肯定的答复。

“是嘛,他准备请你们一帮子人去吃饭。”我感到他用这个“帮”字是不够礼貌的。“不管他请你们吃什么,总是上等品。在花式品种上不要指望太多,但在质量上总是头等的。他家里还有一件奇妙的事,”温米克停顿了一下,我以为他所说的奇妙之事是他曾说过的管家呢,然而他继续说道,“晚上他从来都是不锁门窗的。”

“他家里从来都不会失窃吗?”

“问题就在这里!”温米克说道,“他总是说,并且在大庭广众之下说:‘我倒想看一看谁敢来偷我的东西!’天啊,我曾经在前面办公室中听他对惯偷惯盗讲过有一百次,‘你们知道我住的地方,你们知道我的门窗都不上插销,为什么你们不和我打一次交道?来吧,我那么没有诱惑力吗?你们可以试一试。’先生,真没有一个人有如此胆量去试一下,无论如何没有一个人敢。”

“他们如此地怕他吗?”我问道。

“怕他,”温米克答道,“我想你说得对——他们怕他。其实这是他的心计,他根本无视他们。他家中没有任何银器,连调羹都是铜锡合金的。”

“原来他们没有油水可捞!”我说道,“甚至于他们——”

“哎!可是他的油水可大呢,”温米克打断了我的话,说道,“他们有谁不知道,他掌握了他们的生死大权,他们几十条性命都在他手掌之中。他想捞什么就能捞到什么,只要他一动心机,凡他想捞的就不可能捞不到。”

我正思考着我的监护人是个伟大的人物,这时温米克说道:“至于他家中没有银器,说明他懂得人情世故。水有缓急深浅,人有理智情义。他知道如何处理人生常事,不妨看看他的表链,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宝贝。”

“表链的确非常粗大。”

“粗大?”温米克重复了我说的话,“确实如此,不过他的表也是真金的弹簧自鸣表;少说也值一百英镑。皮普先生,在伦敦这个城市中有七百左右个盗贼,他们对这个表的结构一清二楚。在这些盗贼中无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可以说没有一个不认识这表链上的小环,可要是诱惑他们去碰一下,他们会像炭火烧着手一样赶忙丢掉,”

一开始我们谈的就是这些事情,后来我又谈了更加日常的事情,温米克先生和我便这样消磨着时间,接着他就告诉我,我们已经到了伍尔华斯的地界。

这里都是一条条僻静的小巷、沟渠和一座座小花园,给人的感觉是一个阴郁迟钝的幽静地方。温米克的房子是一幢小小的木屋,在一座花园的中央,屋顶砌得很像一座炮楼,上面还架着炮。

“这是我自己的手艺,”温米克说道,“看上去蛮漂亮,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