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不奴隶,毋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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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秦可卿的病

对于秦可卿的病论者多矣,所论多在于她与公公贾珍的不正当关系,到底病情如何,难以从书中和评论中看出个子丑寅卯。只见贾珍与尤氏都对她的病十分关切,可从侧面看出秦氏的人缘与分量。

疾病,本来是生理现象,人吃五谷杂粮,谁能无恙永远?佛家也讲生老病死,将病列为人生一大摆脱不了的苦恼。但具体什么病,又在相当程度上可能成为患者的隐私,尤其对于政治领袖、社会名流、和涉嫌与两性关系有关的病症来说,许多人是讳莫如深。

例如以开放标榜的西方国家,美国总统里根,也是在卸任以后,敢于早早宣布自己已经患上了老年痴呆症,而在任的法国总统密特朗,也只是在卸任后声称自己早已得了绝症,并选择了自己的死期。这已经够唯物够坦率够理性的了。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主席阿拉法特的病况,至今仍有疑义而未向公众公布。

这么说,秦可卿的病情扑朔迷离,不足为奇。

同样有趣的是作者藉书中人物之口谈了些对于医疗问题的看法,尤氏说:

现今咱们家走的这群大夫,哪里要得……听着人的口气,人怎么说他也添几句文话说一遍,可倒殷勤得很……大家商量着立个方,吃了也不见效……

这是说一批庸医,互相依靠推诿,无人负责,用几句“文话”邀搪塞唬人。万氏的批语应属准确如实。

而请来的张太医,与这些人不同,第一,他把完脉就讲病情,讲得贴切,乃获信任??这是把医术变成猜谜的无医学常识的陋见,至今国人仍有不向医生诉病情,看医生猜不猜得准,以测验医生者,透露了我国农民文化中愚昧与狡黠??愚而诈的一面。

第二是谈到预后,张太医说要看“医缘”,真是高明极了。有术还不行,还要看缘,这也对,同样的病同样的药,同样的治疗,有的有效,有的无效,以缘释之,也就是以无因释因,谁还能有什么脾气?

第三,太医走后,贾珍分析说,人家本不是“混饭吃的久惯行医的人”。这很奇怪,就是说以行医为职业的人,医道是不灵的,烦手看看病的人才是医学大师。重业余而轻职业,重parttime而轻professional,这与外国的思路大异其趣。我想这是由于中国特有的整体主义与本质主义信念。中国人倾向于认为,大道貌是相通的,治国、齐家、用兵、用药、三才、五行……搏击功夫与床上功夫,靠得都是一个道。用老子的说法就是: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得了这个一,就一通百通,无敌于天下。那么,决定得不得一的主要是看道德、看素质(悟性),看学问,而不看经验不看技术不看专业知识。贾珍对张太医的评论透露了中国文化中特有的重概念、重本质、重通识、重联系;同时轻专业、轻分工、轻经验、轻知识技术的悠久传统。恐怕这样的传统至今犹存。例如以抽象的什么什么精神去否定具体的专科的知识技术。

此外,小说叙事从金寡妇要找秦氏理论,一下子过渡到秦氏的病的交代,很自然。“红”书前二三十回没有什么大的戏剧性冲突,主线性的冲突,结构起来很费劲,这样自然过渡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再者,贾珍一听庸医看病害得秦氏屡屡脱换衣服,便发狠地说,

任凭什么好衣裳,又值什么呢?孩子的身体要紧,就是一天穿一件好衣裳也不值什么……

这令人想起后来秦氏殁了,谈到后事,贾珍发狠说:“不过尽我所有罢了”。一提出秦氏就发狠,这是一,一狠就要花钱,以为钱多是自己的优势,恨不得用钱买回秦氏的健康,可惜钱的用处有限。这是二。

幸亏钱救不了所有的命,使有钱人也有着急发狠一筹莫展的时候,要不然穷人就更不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