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北大清华学得到:沟通技能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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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有效的谈判技能(4)

第四,给洽谈结果设定一个价格的上限,可以避免在报价之后再加价,断送对手对你的信任。当然,卖方的报价绝对不是越高越好,高要高得合理,高要高得对方可以接受,高要高得自己难以再找到新的理由为之辩护。那么,为什么买方的报价一定要低呢?国内外的谈判专家认为,卖方和买方报价中的一高一低策略是合乎情理的。买方的报价要低与卖方报价要高的道理是基本相同的,但立场是相反的。经贸谈判的实践表明:倘若卖方报价较高,一般就容易以较高的价格成交;倘若买方报价较低,一般就容易以较低的价格成交。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报价都不能信口开河、漫天要价、盲目杀价。任何一个报价都要考虑到对方的利益,讲出各自的道理,否则将会阻碍谈判的顺利进行。

涉外经贸洽谈报价的主要策略

明确了涉外经贸洽谈报价的原则和报价的起点后,还需要进一步掌握报价的操作程序。也就是说,需要进一步明确到底应如何报价。

1.报价时态度首先要坚定果断、开诚布公,不能犹豫不决、含糊不清,以免对方产生任何误解或猜疑。

只有这样,才会给对方留下真诚坦率和认真合作的交易伙伴印象,这将有助于推动洽谈的继续深入,才有可能争取洽谈的最终成功。

2.在报价过程中或报价以后,不应附加任何理由来为自己的报价进行解释和说明。

只要报价是合理的,就没有必要为它辩护。倘若你主动地为你的报价进行解释和辩护,对手将认为你的报价是不合理的,或是站不住脚的。因此,只有当对手对你的报价表示不满意或者要求你作出解释时,你才需要对自己的报价进行辩护。除此之外,千万不要画蛇添足。

3.当报价以后遇到麻烦时,不应有任何抱怨情绪,而应抓住时机强硬地要求对手采取某些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

在经贸洽谈中,常常是由意想不到的原因而遇到麻烦或受到委屈,许多人受委屈后往往只是向对手或对手的上级抱怨,而不懂得利用这个机会,采取补救措施。抱怨的结果充其量只能是发泄自己的怨气,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这时,最好的办法是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补救措施上,促使对方同意你的报价要求。

4.当听到对手不合理报价时,不应立即干扰对手报价,更不要全面回绝,而应采取明智的处置方法。

因为你干扰对手报价,无疑会迫使对手在报价的中途突然停顿。这样做,至少你将听不到对手报价的后面部分。许多人在报价时通常先提出价格,而把让步条件或优待条件留到最后再说。因此,你的干扰可能使对手省略让步条件或优待条件。此外,作为普通的社交原则,干扰对方讲话是一种令人不愉快的行为,足以妨碍和谐的洽谈气氛。正确的态度是听完对手的报价之后,最好能马上复述对手报价的主要内容,以确认自己已经真正了解了对手的报价,再要求对手解释何以其报价如此之高,然后向对手说明可以再考虑,并建议洽谈暂停止,待考虑后继续进行。

4.在报价的关键时刻,不应硬性规定谁先报价,而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在预期洽谈将会出现激烈竞争的场合中,或者说是在冲突气氛较浓的场合中,应“先下手为强”,争取在洽谈一开始就占据主动。在合作气氛较浓的洽谈场合,先报价与后报价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因为洽谈双方都致力于寻求让彼此都感到满意的解决方案,不会在枝节问题上作过多的纠缠,整个洽谈进程也会大大加快,在较短的时间内能顺利地拍板成交。

二是就一般习惯而言,发起洽谈的人应积极主动,带头报价,不可精神紧张、惊慌失措,张口结舌、无言以对,让人牵着鼻子走。

三是对手若是“行家”,自己也是“里手”,则谁先报价都可以;但若对手是“行家”,而自己却是外行,则让对手先报价对己较为有利。

四是对手是外行,则不论自己是不是“行家”,先报价较为有利。因为,先报价可对对手产生影响或压力,引导经贸洽谈按我方要求的价格顺利发展,最终达成协议,取得圆满结果。

考虑谈判对象的多重需要

人的需要是多重的,人们渴望通过谈判来满足的需要也有可能是多方面的,我们的眼睛不能只盯住一点,把其余的都给忽视了。

有一对夫妻,花了三个月时间找到了一只他们异常喜爱的古玩钟,他们商定只要不超过1000元就买回来。但是,当他们看清上面的标价是1500元时,妻子犹豫了。丈夫决定试一试,希望通过谈判,用少点钱买下来,尽管他心里明白用1000元买到这只钟的希望是小的。

他鼓起勇气,亲自去对钟表售货员说:“我看到你们有只小钟要卖,我看了上面的定价,还看到价标上有许多尘土,给它增添了古董的气氛。”顿了顿,他又接着说道:“我想给你的钟出个价,这个价可能你会震惊,你要做好准备吆!”他停下来看看效果,“哎,我决定给你500元。”

钟表售货员连眼睛也没眨一下:“给你,卖啦!”

丈夫反应怎么样?夫妻俩欣喜若狂了吗?不,事实的结果是难以想象的。“我多傻,这钟本来恐怕就值不了几个钱……或者肯定是里面的零件少了,为什么那么轻呢?”丈夫越想越懊恼。

后来,尽管他还是把钟摆到了家里的客厅,而且看上去美极了,似乎走得也不错,但是夫妻俩总觉得不放心。

等他们退休以后,俩人每晚都要起来三次,为什么?因为他们断定自己没有听到钟声。日夜不安的结果使他们的身体很快地垮了,并且患了高血压,其原因就是那个钟表售货员居然以500元把那只钟卖给他们了。

夫妻买钟,看来唯一的利益是钱,其实至少还有信任的需要,它是不自觉的,隐含着的,却绝对不是单单靠满意的价格所能提供的。售货员的错误在于他没有注意到对方需要的多重性,不知道简单的成交虽然使那对夫妇省了钱,但由此却带来了更大的精神痛苦。

类似的错误也有可能发生在买主身上。比如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用两元的大票向别人买下仅值几角的鸡蛋。卖鸡蛋的会欣喜若狂吗?未必。说不定他会怀疑当事人拿走的是个价值千元的金蛋呢。

“文革”中,一位老艺术家被当作牛鬼蛇神赶出城市,一天,在偏僻乡村的集市上,他竟意外发现一把17世纪的名贵的意大利小提琴。地摊的卖主索价10元,老艺术家爽快就答应了。卖主心里却嘀咕:“卖了几年也没人要的旧琴,他眼睛都不眨就买了……”于是试着提高一倍价,老艺术家也答应了;不想由此却引起了一连串的提价。一直升到了在当时当地算得上是天文数字的200元……过了几天,老艺术家凑足了钱去拿琴。几天功夫,小提琴被漆得白白像夜壶似地挂在墙上——地摊主怎么也想不出那破玩艺儿那儿值钱,于是不惜工本把它漆了一遍,算是再添加上附加值吧——可是这样一来小堤琴却一文不值了。在这里,我们也发现了讨价还价的特殊价值,它其实是彼此建立信任的过程,无论是售货员还是艺术家,也无论是买主还是卖主都应该把眼光放远些,要考虑到谈判对象的多重需要性。

如何让对方感到报价是公平合理的

《哈佛谈判技巧》一书中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杰克的汽车意外地被一部大卡车整个撞毁了,幸亏他的汽车保过全险,可是确切的赔偿金额却要由保险公司的调查员鉴定后加以确定,于是双方有下面的对话:

调查员:我们研究过当事人的案件,我们决定采用保险单的条款。这表示当事人可以得到3300元的赔偿。

汤姆:我知道。当事人们是怎么算出这个数字的?

调查员:我们是依据这部汽车的现有价值。

汤姆:我了解,可是当事人们是按照什么标准算出这个数目?当事人知道我现在要花多少钱才能买到同样的车子吗?

调查员:当事人想要多少钱?

汤姆:我想得到按照保单应该得到的钱,我找到一部类似的二手车,价钱是3350元,加上营业和货物税之后,大概是4000元。

调查员:4000元太多了吧!

汤姆:我所要求的不是某个数目,而是公平的赔偿。当事人不认为我得到的足够的赔偿来换一部车是公平的吗?

调查员:好,我们赔当事人3500元,这是我们可以付出的最高价。公司的政策是如此规定的。

汤姆:当事人们公司是怎么算出这个数字的?

调查员:当事人要知道3500元是当事人可以得到的最高数,当事人如果不想要,我就爱莫能助了。

汤姆:3500元可能是公道的,但是我不敢确定。如果当事人受公司政策的约束,我当然知道当事人的立场。可是除非当事人能客观地说出我能得到这个数目的理由,我想我还是最好诉诸法律之途,我们为什么不研究一下这件事,然后再谈?星期三上午11点我们可以见面谈谈吗?

调查员:好的。我今天在报上看到一部七八年的菲亚特汽车,出价是3400元。

汤姆:噢!上面有没有提到行车里数?

调查员:49000公里。为什么当事人问这件事?

汤姆:因为我的车只跑了25000公里,当事人认为我的车子可以多值多少钱?

调查员:让我想想……150元。

汤姆:假设3400元是合理的话,那么就是3550元了。广告上面提到收音机没有?

调查员:没有。

汤姆:当事人认为一部收音机值多少钱?

调查员:125元。

汤姆:冷气呢?

…………

两个半小时之后,汤姆拿到了4012元的支票。